革命軍中馬前卒

中國曆史時事和國際政治評論
個人資料
正文

鄭智化深圳機場風波:被忽視的中國殘疾人境況與無障礙需求

(2025-11-06 10:46:44) 下一個

  近日,台灣著名歌手、肢體殘障人士鄭智化在微博控訴深圳機場對殘疾人的服務糟糕、工作人員冷漠,說自己“連滾帶爬”上了飛機。引發關注後,深圳機場發布視頻,顯示工作人員努力嚐試幫助鄭智化登機,並無“連滾帶爬”畫麵,但也能看出無障礙服務不足、鄭智化艱難登機的情況。鄭智化後來也解釋,關鍵是接駁車司機的操作問題。

   此事引發廣泛議論和爭議。支持和批判鄭智化的中國網民各執一詞,支持者認為鄭智化要求得到無障礙服務、維護殘疾人權利、為弱勢發聲是理所當然,反對者認為鄭智化小題大做、捏造事實、要求特權。爭議後來還延燒到陸台關係、政治立場等問題上。而鄭智化本人疑因遭到網暴和不願繼續爭議,在11月4日清空微博。

 

    這場爭議並非隻是鄭智化與深圳機場的個體糾紛,而是在經濟社會發展下,中國殘疾人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權利尊嚴需求,與現實中嚴重匱乏的對殘疾人及其權利需求的尊重和支持,產生尖銳的矛盾的反映,也反映中國無障礙設施和服務的落後。

 

    人類進入現代化之後,尤其二戰後經濟發展、發達國家全民社會福利體係建立,保障殘疾人的權利逐漸成為國際共識。

 

   但在中國,殘疾人權利保障長期滯後。1949年後的中國,經曆了長期的政治動蕩和經濟停滯。在“前三十年”,連健全人的權利尊嚴甚至生命都不能得到保障,殘疾人的權利和物質需求更無從談起。

 

   而改革開放後經濟雖然迅速發展,但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多數國民仍然長期貧困,國家財政也捉襟見肘,政府一切活動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老百姓忙著自己發財致富,社會競爭激烈,殘疾人的權利和需求也就繼續被擱置。

 

    雖然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官方也推動過殘疾人權利事業,例如1988年成立中國殘聯、1990年通過了《殘疾人保障法》,在形式上確立了對殘疾人的保護。首任殘聯主席鄧樸方是中國第二代領導人鄧小平之子,文革中從樓上摔下,導致高位截癱。鄧樸方利用自身影響力,推動了國家和社會對殘疾人權利的關注和資源投入。新聞媒體也對殘疾人處境有所報道、學校常有殘疾人“身殘誌堅”的宣傳活動。

 

   但這些都相當有限,殘疾人事業整體上流於形式,有限的幫助對象也局限於上層和體製內人士、中產精英、大城市,基層和鄉村地帶的殘疾人事業則聊勝於無。最需要幫助的貧困的、重度的殘疾者往往處在絕望境地,不僅沒有幫助,還常遭受從家人到陌生人的虐待欺淩。筆者在家鄉就曾親眼目睹此類事情。

 

   在發達國家,人們日常可以看到許多肢體殘疾人士出行、購物、工作,包括下肢癱瘓者、盲聾啞人等。可在中國,街頭很少見到殘疾人(除了職業乞討者)。這並非中國殘疾人少,而是因為公共場合嚴重缺乏無障礙設施,社會對殘疾人也不夠友善包容,殘疾人出門到處受阻還可能受傷,所以才躲在家中鮮有外出。雖然一些地方尤其大城市也修建了若幹無障礙設施,如盲道、殘疾人專用廁所、無障礙電梯等,但往往被占用、缺乏維護、無人操作或不開放等,導致流於形式和大量浪費。

 

   因為同樣原因,同等職業能力情況下,殘疾人也很難找到與健全人一樣的工作和收入。這又加劇了殘疾人的邊緣化,和社會更加疏離。殘疾人的聲音也就更小、權利更不被重視,如此惡性循環。

 

  而由於殘疾人在公共生活中的缺位、權利尊嚴在實際上沒有得到有效保障、法律流於形式,也導致社會對殘疾人的歧視與偏見一直很嚴重。這些對殘疾人不利的現實,一直持續到今天。

 

   但同時,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化、中產階級壯大,也出現更多有較高地位和文化水平、更強烈權利意識、甚至有公共影響力的殘疾人。這些人對殘疾人在中國的困窘、缺乏尊嚴有更痛切的體會,並為此發聲。

 

   早在鄭智化事件幾年前,另一殘障歌手周雲蓬在深圳的中國銀行辦理業務時,被櫃員告知“盲人不能辦理”。周雲蓬同樣將事情發在微博,控訴被歧視。當時也引發很大爭議,最終以銀行道歉、周雲蓬成功辦理業務告終。

 

   而周雲蓬和鄭智化這兩個殘疾人的遭遇,以及後來引發的輿論風波,也都反映了長期以來對殘疾人權利的忽視與殘疾人日益增長的需求的矛盾,以及社會對殘疾人權利議題的分化。在大多數人生活仍然不夠幸福、社會矛盾劇烈、社會達爾文思想較濃厚的中國,很多人仍然認為殘疾人的權利訴求和特殊需求是“特權”,並在殘疾人與官方及強勢者衝突時,站在後者一方,對前者求全責備。

 

  而同時,也有很多人同情和支持鄭智化。這也可看到更多中國人對殘疾人處境的同情理解、對增進殘疾人權益的支持。越來越多的中國人認為,對殘障人士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務、滿足其特殊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

 

  今日的中國已不像之前幾十年那樣貧窮落後,無論國家還是各行各業,都有了更多資源和餘力為殘疾人提供特殊服務。更重要的是,保障殘疾人權利本就是現代文明的基本要求,也符合中國官方“建設和諧社會、包容弱勢”、“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雙豐收”的要求,以及“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主張。

 

   過去,中國殘疾人權利訴求主要因現實物質條件和發展情況限製,而“能不能”做到的問題;現在,則是國家已發展到較高水平,物質條件足備,對殘疾人權利保障和需求主要是“願不願”去做的問題。顯然,無論從情理、法律、現實,真實保障殘疾人權利、提供必要服務、改善處境,都是應該做的。

 

   提升殘疾人權利、尊重其人格、理解其訴求,也不止是政府的義務,而是每個公民的道德責任。在鄭智化事件中,許多人對鄭智化言辭不謹放大檢視,卻忽視服務提供方機場的不足,又是弱肉強食的社達思維在作祟。這是不好的。兩千年前孔孟儒學都提出人要有“惻隱之心”,主張“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何況21世紀現代文明的今天。

 

   鄭智化是知名歌手,又是台灣人,聞名兩岸乃至東亞,他的抱怨才得到關注和討論。而還有更多中國大陸的殘疾人,受教育水平和學曆低、沒有體麵工作、生活貧困,根本無力發聲,生活中的種種不便和屈辱不為人知,合理訴求得不到傾聽,被主流社會所忽視,被精英階層所遺忘,默默承受一切。中國有8500萬殘疾人,其中重性殘疾人近2500萬,人口超過大多數國家總人口,但幾乎是失聲的、不被看見的。麵對殘疾人,權貴精英和主流社會,似乎是“盲的”、“聾啞的”。這些殘疾人的沉默、被忽視,背後是多少血淚被曆史長河衝刷,隨時間被掩埋。

 

   因為內亂外患的損害,中國人在最近百年裏飽受貧困、破壞、不公正的折磨,農民、女性、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更飽受苦難。好不容易到了和平繁榮的新時代,這些“曆史欠賬”應該還上、弱者和受難者的損失應當得到彌補。這樣包容殘障、照顧弱者的中國,既符合中國傳統道德倫理,又符合現代文明規範,也與官方構建的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精神相合,也才是真正的以人為本。

 

  

    

 
[ 打印 ]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