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老林
熱帶雨林是蠹蟲猛獸的天然故鄉,大致是不適宜人居住的。到20世紀末,仍有個別人被迫居住在其中。1970年代初,我在邊疆農場“接受再教育”時,每天坐在南溪河岸邊,望向河對岸無邊無際的暗綠色的原始森林,尤其在晚間聽到野獸的嚎叫,總是心生敬畏,覺得能在那野山林子裏生存的人,實在很勇敢。
通常百十裏山林中可能隻住著幾家人,他們選擇隱匿野山中,大概是深刻體會到“苛政猛於虎,漢人奸似狐”,或者是喜愛深山老林的自由自在,才離開了人聚居的壩子,進入野獸的地盤。進入野獸地盤後,人也越來越似獸,居無定所,語言退化,自生自滅。
一次為探望朋友,上高山連隊(要爬三個多小時的山),火車到的晚,沒有趕上農場的拖拉機,隻好步行。我不善行山路,老王為了陪我,也不得不減慢速度。剛過河的時候,一位苗族蘆笙手與我們同行,他是去一個山寨的喜慶宴會演奏蘆笙。同行時,蘆笙手一邊繞著我走,一邊吹蘆笙,吹繞得我頭暈耳鳴。後來不知道老王對他說了什麽,還是他受不了我的慢速爬行,道一聲先走,像猴子一樣,一眨眼就湮沒在老林中。老王解釋說,“民族”青年都很重感情,看見自己喜歡的女子就會繞著她連吹帶唱。聽起來是我不解風情,隻能默默地在黑暗和野獸叫聲中爬越洪荒。
曾經問過住在高山上的“民族”(雲南人對山地民族的簡稱),“你們每天爬山種地累不累呀?”他們反問說“在平地幹活老得彎腰,不是更累?”想想也有道理,在45度角的山坡上挖地,確實不太需要彎腰。
刀耕火種
熱帶的土壤鬆軟肥沃,茅屋與外麵一樣潮濕,我睡覺的床下麵就常常長出比手掌還大的蘑菇來。我們山坡上種木薯的時候,與“民族”的方式一樣,一個人拿把鋤頭,鋤頭挖下鬆軟的黑土,另一人把短短的木薯杆(苗)丟進挖開的裂口中,拔出鋤頭,切開的土壤自動合攏,就完成了播種。然後就等兩個月之後去收木薯了。
山上的少數民族種地比我們更加簡單,他們往往隻用刀,因為刀的用途更廣,可以砍樹砍草對付野獸,也可以種地,隻消把刀插人泥土,塞進種子或苗,就完成播種了。
1971年底,好友高人的父親來雲南招生,順便看望女兒。他看到我們的生產狀況時說“你們這是刀耕火種”,把我們嚇了一跳。“刀耕火種”是多古老的說法,讓人聯想到原始社會。在新中國的國營農場,由新老工人辛苦建立的橡膠園中,怎麽還有“刀耕火種”呢?我以為伯伯在開玩笑,反複地問,伯伯反複肯定地說“你們這就是刀耕火種”。
這讓我們非常失落,難道我們努力工作,卻回到原始社會了?這位伯伯是我很敬佩的一位長輩,他當年因為說實話被打成右派,那次又對我們說大實話。可見能一直說實話挺不容易的。他是一位真誠愛國的科學家,後來創辦了寧波大學。
熱帶地區的草木生長十分迅速,靠人鋤草根本趕不上草的生長速度。我管理的橡膠林地,通常有七到八層的林帶,“林帶”就是通常說的梯田。每一層林帶大約有幾百公尺長,我從東頭鋤草或砍草,還沒有到到西頭,東頭已經又長出新草了。
以上說的是“刀耕”現在該說“火種”了。通常開發新的橡膠林地,是在每年的11月到第二年3月。先去砍光一片野山,把砍下的草木曬幹之後後,再放火燒荒。如果有些超大型的樹木,粗到要幾個人合圍才能抱住的,就直接用炸藥炸。所以現代的“火種”已經包括用火藥了。
在原始林子最幽深的地方,常見一大蓬一大蓬腐爛的竹子,爛竹根已經化成了晶瑩粘稠的液體,中間長出了靈芝,靈芝的傘蓋黑紅發亮,像鏡子一樣可以照出人的五官。在今天的中藥店裏,可以見到那種暗淡無光的靈芝,標價都是幾十萬美金。那時候我根本不懂靈芝的價格,隻覺得靈芝的色彩好像紫檀雕塑一樣,挺貴氣,就采了一大把。可惜野山沒有路,下山是從砍下堆積得很厚的野草垛子往下溜,好像溜滑梯一樣,人常常會被樹墩絆一下,打個滾。人摔跤不打緊,手中一大把的靈芝都摔得斷了梗。
言歸正傳,被砍下的草木曬了一兩個月之後,已經基本曬幹,就可以點火燒山了。“刀耕火種”之後的荒山,就可以開挖平行的橡膠林帶(梯田),植入橡膠樹苗。
憨直的“民族”
我們雖然參與了“刀耕火種”,其實從來沒有進入過深不可測的深山老林,我們所進到的山,都在三個小時之內的路程,真的老林子是幾天走不到頭的。
我曾經接待過一位住在山裏的苗族阿媽。有一天吃過了晚飯,我看見一位穿著黑色衣裙、綁著黑色纏頭的大媽在場部的空地上走來走去,在地上挖東西往嘴裏放。我過去問她怎麽回事,原來她是從高山老林中下來,過河搭車去老範寨賣雞蛋,也同時換些鹽巴。那天因天已晚,來不及趕回山上,肚子餓得不行,就在附近挖東西吃。
我讓她不要亂挖了,然後跑去夥房,給她打了一斤半米飯(我的45斤定量根本吃不完,離開連隊時剩了八百多斤飯票,都送人了),她呼啦啦地都吃了,可見實在很餓。我又留她住宿,其實不過是拿了床席子和毯子,加上一個枕頭,放在老工人火塘旁的地上。她睡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感激不盡地離開,並且邀我去她家作客。
我問她家在何處,她根本沒有地址的概念,隻說從河對岸哪裏上山,怎麽走怎麽走,走到天黑之前就到了。真的是“隻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我想想,按照他們的爬山速度,應該有五十裏以上。我那種蝸牛一樣的爬山,恐怕要走三天。她為了感謝我,後來再下山時,帶給我一條鹿腿和一大罐蜂蜜作為報答。住在隔壁的老工人發現這個買賣合算,後來不斷跟她要東西,我倒沒有機會繼續跟苗族大媽來往了。
其實住在“壩子/盆地”的漢人,一向欺負少數民族,把他們逼進深山老林。住在深山的“民族”,除了需要下山買些鹽巴,基本上自給自足。他們弄不清貨幣的價值,一直都活在“以物易物”的階段。
他們曉得去供銷社買鹽巴需要用鈔票,就賣掉一些他們自己生產的東西,好換些錢去買鹽巴。我們住在河邊,常常看看見對岸的小路上有下山的“民族”,可能去趕街賣些蔬菜什麽的。雲南人通常比北方人個子小,我身高1米63,在全隊幾百人裏麵,是第三高的女生。雲南男人有我一樣的身高,就是很標準甚至魁梧的男子漢了。我的好友高人有1米75,排全隊第一,我比她矮12厘米,居然排到第三。
少數民族的身材比雲南的漢人還要矮小些,從河對岸的大山出來,先要過一座吊橋。我們常站在橋頭往對岸瞭望,盼望有“民族”能帶來一些新鮮的蔬菜或者雞蛋。一次見到一位苗哥背著個大背簍往這邊走,走到吊橋的那一頭,就停止了。我在這頭問“有哪樣好東西拿過來賣?”他不回答也不動地方,高人又問了兩句,幹脆上了吊橋想走過去看,那位苗哥撒腿就跑,他從沒有見過這麽高的人,嚇得不敢過橋了。後來但凡需要向“民族”弟兄買東西,都由我一手經辦,高人不再出場。
但是有一次我也“栽了”,栽在太老實上。有一天聽見外麵有馬鈴聲,出門果然看見一位苗哥趕著馬來賣菜。我問他價錢,他說不清楚,我問他“2分一根可好?”他點頭,我就從馬背上馱的筐子裏麵拿了五根黃瓜,這時候許多人都圍攏來,很快他帶來的東西就拿光了,有些人拿了沒給錢,有些人說回家去拿錢,也有人給了他幾個一分錢的硬幣,我拿了一張一毛錢的紙票給他。他發現貨被拿光了,錢沒拿到,正在惱火,看見我這一毛錢就對我發火,說我沒有給夠他錢,我試圖解釋說著一張紙幣等於10個硬幣,但是他根本不聽解釋,一定要我給他硬幣,我費盡巴拉回找到幾個一分錢硬幣給他,他仍然不依不饒說我騙他。這位苗哥從此記住了我,以後再不賣給我東西,逼得高人不得不親自亮相。大約過了半年多,苗哥漸漸息怒,才讓我走進他的馬兒和背簍。
1994-95年,我和當年的戰友再回農場,也去大理旅遊。黑綠色的野山已經退到很遠的地方,農藥代替了“刀耕火種”,黑色的濕土已經褪色板結。在越南那邊,有人問我要不要買小孩;在大理,三歲的孩子都在做生意,而且賣的多是假貨。今昔對比,還真懷念那些沒有商業頭腦的大媽和苗哥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