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斯維加斯怎樣成為賭城
一年初冬的某一天,我們開夜車從科羅拉多州進入了內華達州的沙漠。周圍一片漆黑,盤山的高速公路上我們一車獨行。路旁的荊棘被大風吹得滾成團,在前麵的路麵上翻滾。沙漠上的夜空是黑藍色的,璀璨的群星似乎在跳躍,很有進入上古洪荒的穿越感。就在這穿越亙古的行進中,公路突然一個大回轉和下坡,遠處瞬間出現一大片光海,好像天文館的穹頂平落在地麵,還有一點星際穿越的感覺。我們越接近地上的光海,漫天的星光越黯然失色。原來是進入沙漠賭城拉斯維加斯的地界了。
拉斯維加斯在美國的內華達州,內華達曾是美國最窮的州。一百多年前的拉斯維加斯,還是一片人煙稀少的荒漠。因為自然資源貧乏,人口稀少,工農業、畜牧業的發展空間都很有限。
到了上世紀30年代經濟大蕭條時期,州議會為了開發新的財政資源,通過了賭博合法的議案,漸漸地拉斯維加斯成了全世界最奢華的博彩業中心。目前拉斯維加斯的市區人口有六十多萬,加上周邊地區,整個大都會人口有兩百多萬;每年的遊客卻有近四千萬。這裡除了是博彩業的中心,還開發了旅遊、購物、度假等項目。在這裡領結婚證也非常方便,有許多外州的人都來這邊領證結婚。拉斯維加斯號稱是“世界娛樂之都”和“結婚之都”。
賭城與酒池肉林
不過,也有人說拉斯維加斯是個“瘋狂的城市”。許多去賭場的人,興沖沖地進,灰溜溜地出。有句英文形容這些遊客: “ When he woke up with an empty wallet and a brand-new wedding ring, he began to regret his jaunt to the fleshpots Vegas. ”當他清晨醒來,身邊隻有一個空錢包和一枚全新的結婚戒指,不由得非常後悔 “Fleshpots Vegas”的這次短途旅程。
“A Fleshpots of Vegas”,翻譯成中文就是“肉鍋維加斯” 。相對應的成語是“酒池肉林”、“聲色犬馬”,形容那裡充滿色情和豪華的享受。
“酒池肉林”這個成語出自《史記.殷本紀》,是說商朝的殷紂王過著極其荒淫奢華的生活,為了享樂,商紂王以酒為池,懸肉為林,讓男男女女赤身裸體、通宵達旦地在酒池肉林中尋歡作樂。商朝後來就因此而亡國。
“肉鍋”與英國作家、政客
那麼“Fleshpots肉鍋”作為一個英文成語,是在工業革命之後,先在17和18世紀的英法兩國流行。這個說法最早出自英國/北愛爾蘭作家喬納森.斯威夫特 (Jonathan Swift) 寫的一封信。1710年斯威夫特在一封政論信件中,用“Fleshpots of Cavan Street”這個短語,來諷刺當時他的家鄉卡萬(Cavan)的政客,他們不顧百姓疾苦,隻貪圖享受奢華的生活。
後來在斯威夫特1726年出版的著名寓言小說《格列佛遊記Gulliver's Travels》中,對這類人的劣根性,做了更入骨的刻畫。
斯威夫特不但是作家,還從過政、當過牧師,善於宣講。後來他的這個說法廣為流傳,不管是倫敦、巴黎的夜總會,還是拉斯維加斯的賭場,都被稱作“肉鍋fleshpots”。
“肉鍋”的出處
不過,普通的東方人,聽到“煮肉的鍋”,直接的聯想是滿足人的口腹之慾,很難與色情、賭博扯上關係。
隻有追溯一下這個說法的源頭,才能明白為什麼西方人會有這樣的運用。“肉鍋”的說法,最早是出自舊約《出埃及記》中的一段記載。
差不多在四千年前,古以色列人在埃及做奴隸已經有四百年之久。曾經是埃及王子、這時已經八十高齡的摩西,從曠野回到百姓中間,要帶領他們離開為奴之地,返回故土迦南(今天的巴勒斯坦)。
不過這個回歸的路程很曲折,起初以色列百姓還都興高采烈,但是沒多久,他們就不堪忍受艱苦的生活,開始大發怨言。他們走的曠野路,是礫石遍地的荒原沙漠,好像拉斯維加斯周圍的沙漠。
百姓想到在埃及時的“安樂”生活,於是紛紛抱怨摩西,說他們在埃及能“坐在肉鍋旁邊,吃得飽足”(出16:3),如今在曠野他們就快被餓死了,還不如回到埃及繼續為奴。其實百姓的怨言是誇大其詞,在古代近東,人們不可能常常吃肉,隻有在節慶或者比較重要的場合才有肉吃。這群人真的沒什麼出息,既怕苦又怕死,寧可在埃及當奴隸,也不願吃點苦成為真正的自由人。
他們想念的“肉鍋”,代表著埃及的生活方式。古埃及人喜歡享樂,厭棄做工,以色列人是埃及的重要勞動力,所以在物質生活方麵還過得去。在埃及生活了四百年,以色列人也忘了許多祖先的傳統,受埃及文化的浸染,道德水準降低了,性行為也比較鬆散。在另外一卷書《民數記》中,就專門提到以色列人在男女關係上的“淫亂”,說“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與摩押女子行起淫亂”(民25:1),結果當然是受到了嚴厲懲罰。
可見, “肉鍋維加斯”的說法,是指人沉浸在放浪的生活中難以自拔。 “回到埃及為奴之地”,是說被慾望驅使的人,本質上是“罪的奴隸”,缺少獨立自由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