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說是前任政府,是因為則連斯基政府是2019年才上台的,所以應該說這些個錯誤和他沒有關係,是前任波羅申科的問題,在戰爭麵前則連本人展現了對國家的責任感和勇氣的表現是可圈可點的。
1,把加入北約寫入憲法,剝奪了政府決策的自由衡量權。沒有考慮到由此可能給國家和人民造成的危險和損害,實際是促進了俄的入侵。如此重大的政策性決定,事先沒有(也許故意忽略)進行兵棋推演,決策極其不負責任。導致未能避免本來很有可能可以避免的戰爭。
鄧小平一個著名的觀點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本來申請加入北約應該是為了保護國家的安全,然而這個決策本身不僅沒有增加安全,反而帶來了危險,使原來的安全反倒變成不安全,隻能證明這個決策是錯誤的。烏克蘭從1992年獨立起二十多年都沒有被入侵甚至被軍事威脅,芬蘭作為俄鄰國從二戰到現在也沒有被入侵,所以並不是與俄接壤而不加入北約就會被入侵。換句話說,入侵和戰爭並非不可避免的。有一種說法是烏克蘭作為主權國家有權利加入任何國際組織,是的這是烏主權,但對鄰國產生影響時,鄰國有反應也很正常。因為北約是以軍事上對付俄作為存在意義的軍事組織,如果加入北約,意味著北約可以在烏領土部署軍力甚至核武,當然會讓俄感覺敵意和威脅。就像冷戰期間在古巴部署導彈讓美國感受到威脅一樣。那麽是不是烏就絕對不應該加入北約嗎?當然也不是,如果事先做好調研,確定北約有很大機會批準烏加入那當然沒有問題。問題是波羅政府並沒有做這個工作就決策,事先讓烏克蘭各駐外使館向29個北約成員國了解一下該國政要對烏申請加入北約一事的態度很難嗎?這次烏危機發生後沒有一個北約成員國表示應該馬上讓烏克蘭加入北約,則連聯絡各國首腦對方都拒絕出麵就說明了各國的態度。不了解烏政治的人可能忽略了時間線------波羅申科政府提出加入北約入憲的時機是2019年連任選舉前夕,明顯是想用此事爭取選票,所以這件事是一個選舉工具,不是正常的決策。在此之前,烏憲法規定是不參加任何軍事集團,但可以和北約和歐安組織等進行合作。
2,出台明顯和聯合國國際公約相衝突的有種族歧視內容的法律,禁止俄語媒體和書刊,俄語教育,侵犯了烏境內三分之一俄裔人口使用自己熟悉的語言文化的權利,是導致東烏武裝叛亂的重要原因,也給了入侵者一定的口實。(聯合國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如下,一、本盟約締約國承允尊重並確保所有境內受其管轄之人;無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其他主張民族本源或社會階級、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等,一律享受本盟約所確認之權利。這個條約烏克蘭也是簽字國之一)一個多民族國家立法歧視自己境內三分之一的人口,這樣的決策隻能說是愚蠢。中共都沒有在立法上明目張膽地歧視過某個少數民族,剝奪起使用自己語言文化的權利。
3,允許帶有極端主義傾向的新納粹分子加入烏武裝力量並編成獨立建製的武裝也是一大失策。不了解這點的自己搜索一下“亞速營”,這些武裝力量在東烏作戰中屠殺俄裔平民的情況確實存在。烏東幾個萬人坑的視頻網上都可以找到,連對烏政府簽署明斯克停火協議不滿就可以封堵本國國防部大門的事都做得出來,還有什麽做不出來?連亞速營自己的發言人都承認部隊中有10-20%的新納粹分子,本來如果把他們分散編入烏國防軍,其他官兵還可以對其有製約作用。像美軍越戰中的美萊屠殺案,雖然士兵當時是執行命令,事後很多人越級寫信給上司報告,在師長旅長沒有及時追究的情況下,這些士兵直接寫給總統,國防部長和國會議員導致了特別調查和軍法起訴,及時控製和製止了損害。如果把觀點一致的官兵編成獨立的部隊,就失去了彼此監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