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 “以食見人”,“人如其食” (You are what you eat.),那麽是不是也能以書識人?從所讀的書,瞥見讀書人的品性和經曆。
還記得當年《哈利波特》正風行,幾乎人手一冊。有朋友開玩笑,說他一輩子完整讀下來的書,除了《聖經》,就是《哈利波特》係列。我們聽了哈哈大笑,聽懂了他對《哈利波特》的讚美,和大老粗的自嘲。朋友是能工巧匠,建房造船無所不能,憑手藝吃飯自然不常捧書;但羅琳筆下的魔法世界實在迷人,再跟閱讀無緣的人也甘願埋首。
前段時間聊天,一個新認識的朋友說她最喜歡的書隻有一本,叫 The Outsiders(《外圍者》). 我聽了很好奇,還有點淩亂:The Outsiders 的目標讀者是初中生,而說話人已經成年了,怎麽還對它念念不忘?回想一下自己上初中時讀過的書,有些都還印象深刻,如果有機會也願意再讀一遍,比如宗璞的《魯魯》,王瑩的《寶姑》和新鳳霞的回憶錄,甚至宣傳意味濃厚的孤兒院故事《小加的經曆》;但是我決不會說其中任何一本是我最喜歡的。
答案是不是就在書裏?!我從圖書館借了 The Outsiders,兩天看完了。
小說是典型的少年文學,單線敘事,人物嫌單薄。故事發生在六十年代的某個偏遠小鎮(奧克拉荷馬州)。小鎮上的少年幫派按貧富階層劃分:底層的 “油膩頭”(“Greasers”) 和富裕的中產 “社交幫” (“Socs”),兩邊積怨日久,群毆不斷。小說用的是第一人稱敘事,“我” 名叫 “小馬哥” (Ponyboy),父母雙亡,跟兩個哥哥一起生活。有一天晚上,小馬哥因為晚歸被哥哥責罵,一氣之下跑出家門,跟好朋友強尼 (Johnny) 來到公園,想不到被幾個 “社交幫” 的孩子截住痛毆。自衛中,強尼失手殺死了 “社交幫” 的鮑勃 (Bob)。驚恐萬分的兩個人外逃躲避風頭,藏在山間的教堂裏,啃幹糧,讀《亂世佳人》。一個星期以後,兩人再也熬不下去了,決定下山自首。這時他們發現教堂失火,於是衝進去救人。強尼被倒塌的梁木砸斷了脊梁,不久在醫院死去。強尼的死給另一個 “油膩頭”少年大厲 (Dally) 造成了巨大打擊。情緒崩潰的大厲衝進雜貨店搶劫,被警察擊斃。一個多星期的時間,三個少年相繼死去:鮑勃,強尼和大厲。故事結尾,漸漸走出傷痛和震驚的小馬哥開始思考,決定把經曆記錄下來。
在《外圍者》裏,成年人嚴重缺席。這其實是少年文學,尤其是英文少年文學裏常見的一種安排:書中人物的行事作為,常常有意無意地發生在成年人的視線之外。這一點讓我想起了《蠅王》(Lord of the Flies) 。兩本書裏都幾乎沒有成年人出現,除了《蠅王》末尾趕來收拾殘局的海軍軍官和《外圍者》裏一閃而過的兩個老師。此外,兩個故事裏都有一場大火,而且都起了轉折命運的作用。《蠅王》裏蔓延的火勢引起船隻注意,因而得救;《外圍者》裏強尼救人成了英雄,但也因此喪命。相比之下,《蠅王》的故事更為血腥,求生和統治欲望在荒島環境的刺激下極速膨脹,人性銳減,野性陡生。《外圍者》畢竟不是在荒島上,多了點法律約束和理性反省,沒有那麽失控。
《外圍者》1967年出版,裏邊觸及的很多社會問題到今天也仍然存在,仍然無解:貧富懸殊,種族差距,以貌取人,還有不健康的家庭教養方式 —— 溺愛無度的鮑勃父母和漠視不管的強尼母親。我一邊讀,一邊想起了以前讀過的《玻璃城堡》The Glass Castle。雖然一個是小說,一個是回憶錄,但觸目驚心的赤貧和少年人的韌性,還有父母的冷漠不作為,都何其相似!數十年過去了,我懷疑中西部,尤其是少年人的成長環境可有更多改善?!越落後就保守,越保守就越落後,今年大選結果就是農村包圍城市成功的又一個例子。
《外圍者》的作者是 S. E. Hinton,她十六歲時寫的這本書,真正做到了 “出名要趁早”。至於她為什麽用了名字縮寫,而不是本名 Susan Eloise Hinton,說是出版商建議她隱藏身份,以免受評論的性別歧視。這個待遇跟 J. K. Rowling 一樣嘛。《哈利波特》出書時,出版商建議羅琳把名字縮寫,怕女作者的真名會勸退潛在的男孩讀者群。
然而,文字傾向藏不住作者的性別。《外圍者》裏,混幫派的少年居然追讀《亂世佳人》,真的嗎?覺得他們讀傑克倫敦或者海明威的硬漢小說還差不多。小說裏重複出現的容貌描寫也出賣作者性別,尤其是眼睛和頭發的顏色。小馬哥的眼睛到底是灰多於綠,還是綠多於灰,真值得花這麽多筆墨嗎?羅琳也有這個問題。《哈利波特》七冊書,哈利的綠眼睛提到了不下七次:)。
再回到讀《外圍者》的初衷,朋友喜歡什麽書跟她的個人經曆有關係,我跟她不是深交,不會追問。讀了一遍,有了印象,就行了。
祝菲兒感恩節快樂!
勵誌故事通常是苦情戲開場,好跟以後做對比。想起萬斯的回憶錄 Hillbilly Elergy 也是這樣。
祝周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