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那是十二月底的事了。我在茶水間碰到了傑森。傑森畢業於 Oberlin College,早年是律師。現在外表漸漸放飛自我,一開口說話仍儒雅風趣,我工作上與他交集不多,若不趕時間很喜歡和他聊兩句。這不,我想起他剛剛群發的郵件宣告家裏新抱養了小狗,就很自然地恭喜他,他樂嗬嗬地接受了道賀。小狗叫 Scout, 是公的。我聽了疑惑,Scout 不是女孩名嗎?比如說,To Kill A Mockingbird 裏的 Scout? 聽到這本書名,傑森臉上的表情一下子變得莊重,甚至恭敬, “It’s such a great book!” 他解釋說 “Scout” 做男孩女孩名皆可,又提到下個星期家裏還會再添一條小狗,名字已經起好了,就叫 “Atticus”! 這個傑森,看來是如假包換的 To Kill A Mockingbird 迷沒錯了!
去年夏天,我陪著兒子把 To Kill A Mockingbird 又讀了一遍。這段經曆記錄在博文裏 我為什麽跟兒子一起讀 To Kill A Mockingbird? 讀書過程是記錄下來了,但讀後感卻一直欠奉。現在,聯係傑森提到書名時的謙恭態度,還有連家裏兩隻新寵都用書中人物命名的舉動,我意識到這本書對普通美國人的深刻影響遠超出了我的想象。也許,我應該靜下心來好好回味一番,孔子說過了,“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這一思不要緊,我卻發現了《哈利波特》(Harry Potter) 裏的伏地魔 (Lord Voldemort) 的父母相識經曆跟 To Kill A Mockingbird 裏指控強奸案的女主故事驚人相似。遂逐個羅列,便於對比。
伏地魔的母親 Merope Gaunt 是 Salazar Slytherin 後人,創建霍格沃茨魔法學院 (Hogwarts) 的四大魔法師裏法力最高強的一位。到了Merope 一代,顯赫的祖上榮光因為後代的驕奢荒淫已經黯淡衰落,極其貧困潦倒。父親 Marvolo 和兄長 Morfin 念念不忘舊時榮耀,以純血統 (pure-blood) 為傲,“我們先前 —— 比你闊的多了!你算是什麽東西!” 父子兩人既嫉恨魔法世界的新貴,藐視上門執法的魔法部人員,又對普通人 (Muggles) 充滿了敵意和蔑視。懟天懟地懟一切的兩父子把怨氣都發泄在 Merope 身上,非打即罵。Merope 日常生活裏唯一的光亮,是騎馬從他們家門前經過的翩翩少年,Tom Riddle, 一個英俊富裕的少莊主。毫不意外地,Merope 偷偷愛上了Tom,並用法術迷住 Tom 一起私奔。後來的故事我們都知道了,Tom 拋棄了即將臨盆的 Merope ,傷心欲絕的 Merope 生下兒子後去世。孤兒長大以後成了令人聞風喪膽的伏地魔,繼承了先祖 Salazar Slytherin 和外祖父 Marvolo 純血統論思想,大搞極權統治和恐怖鎮壓,把魔法世界的黑白兩道攪得天翻地覆,人人自危。
To Kill A Mockingbird 的背景設定是三十年代的美國南方,故事線索是一樁訴訟案,白人女孩 Mayella Ewell 指控黑人 Tom Robinson 強奸。 Ewell 一家是當地人人側目的白人垃圾 (white trash),父親酗酒,毒打孩子,書中並隱晦暗示亂倫可能。身為長女的 Mayella 獨力操持家務,照顧弟妹,數次招呼從小院前經過的黑人鄰居 Tom 進院幫忙,Tom 出於憐憫都一一照辦了。直到有一天,Mayella 又叫住了 Tom,卻引他進屋並抱住求歡。不知所措的 Tom 試圖擺脫糾纏,正巧被父親 Bob 從窗外看見。氣急敗壞的 Bob 痛揍女兒,又逼著她反咬一口報警 Tom 強奸。辯護律師 Atticus 在法庭上抽絲剝繭般一通詰問 (cross-examination),不但還原了事情真相,而且把 Ewell 父女的種種醜態在法庭上暴露無遺:蔑視法庭禮儀出言不遜,前言不搭後語自相矛盾。然而,即使事情真相昭然若揭, Tom 還是因為根深蒂固的種族歧視被判有罪。Bob Ewell 雖然贏了官司,但感到了小鎮人對他的輕視加劇,開始了一連串可笑又危險的報複行動:當街衝 Atticus 臉上吐口水,夜晚潛入法官 Taylor 家中企圖行竊,跟蹤騷擾 Tom 遺孀,最後偷襲 Atticus 兩個孩子反倒送了老命。這諸多鬧劇和 Marvolo 父子的行徑如出一轍:先戲弄嘲謔上門執法者,後衝突升級,導致兒子被判監,父親不得善終。
除了主要線索,兩個故事還有一些細微末節亦相同相似。受害者都是男性,在世俗眼裏(魔法世界裏)身世都低於女主,Tom Riddle 是沒有魔法的普通人 (Muggles),Tom Robinson 是黑人,在種族歧視社會裏地位遠低於白人。但是,兩位男主的生活條件都優於女主,一個是 “白馬王子”,另外一個居住的黑人小木屋整潔有煙火氣。兩個男主都是女主的鄰居,日常路徑都要從女主門前經過。兩次事件都是女方主動,男主是躺著中槍。還有再明顯不過的一點,兩人都叫 “Tom”。再看看兩個女主,母親都早亡缺席,跟隨家裏的男性(父親和兄弟)過活,生活環境貧困粗礪不堪。所受的學校教育都極為有限,在家裏被奴役被嗬斥,充當的是女傭保姆的角色,得不到任何人的關愛。兩個父親都困於社會經濟最底階層,溫飽不濟,卻目空一切,狂妄自大,憎恨法律權威。Marvolo 時刻把純血統掛在嘴邊,自己的祖先 “比你闊的多了”。Bob 唯一 “優於” 黑人的 “資本” 是他的白人膚色,但在他眼裏黑人連腳下的泥都不如。To Kill A Mockingbird 用影射手法,通過描寫女兒 Mayella 的愚昧驕橫來間接折射 Bob,“Tom Robinson was probably the only person who was ever decent to her. But she said he took advantage of her, and when she stood up she looked at him as if he were dirt beneath her feet.” (p. 218) 女兒如此,父親更是不堪。需要指出的是,雖然 Mayella 扮演了幫凶角色,但她同時也是不自覺的受害者。 在法庭上,當 Atticus 問她有沒有什麽朋友,她先是不解,接著以為是嘲弄而惱怒起來。(When Atticus asked had she any friends, she seemed to not to know what he meant, then she thought he was making fun of her.) (p. 218) 沒有受過教育且不知愛為何物的人生,絕非 “無知是福” (Ignorance is bliss),而是詛咒。
好了,說了這麽多,可以回答問題了。J. K. Rowling 在寫伏地魔的出身故事時,有沒有從 To Kill A Mockingbird 的審訊案件裏找到靈感?我覺得答案是肯定的。畢竟此書流傳廣袤影響深遠,J. K. Rowling 沒有讀過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據說英國圖書館在二零零六年的 “每個成年人死前必讀書” 名單上,把 To Kill A Mockingbird 列在聖經前!
最近看新聞說,Victoria Beckham 深愛 To Kill A Mockingbird,所以給女兒起名叫 Harper 向作者 Harper Lee 致敬。不知此說是否真假,我倒要對 Victoria Beckham 另眼相看了。或許在她被時尚偷走了笑容 (Fashion stole my smile) 的外表下麵,藏著一個有趣的靈魂?!
後記:文章寫完了再從頭讀一遍,才發現又多了個問題。傑森那麽喜歡 To Kill A Mockingbird,是否跟他早年的律師執業經曆有關?難不成原來是公共辯護人 (public defender) ,那可就太有趣了。記得下次見麵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