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頭說劉昆和春娘,兩人辭別大清等人,向北而行,兩人來到給劉昆吃飯的老婦家,送上十兩銀子,雙雙給老婦磕了一個頭,感謝當時救援劉昆之德。
一日,穿過秦嶺,來到劉昆當龍泉寶劍、救羯人石勒的鎮甸,尋店住下。劉昆講了當時的事,兩人來到那家當鋪,果見劉昆寶劍高掛,標價一萬兩銀出售。劉昆對朝奉說:“這劍我還能贖回嗎?”朝奉倒還認識劉昆,卻說:“這位客官好不曉事,當時已經賣斷,如何談贖回。既然客官拿小店銀子發了財,如要買回,價錢方麵,小店倒可讓些,這也是對原主的照顧,小店素來是重義輕利,好交朋友的。”
劉昆說:“我不過取笑。”同春娘出來,各處亂逛。第二天,走了一百裏,第三天又是一百裏,住在一個小鎮。第四天早晨,春娘對劉昆說:“我又回了那當鋪,同掌櫃商量,用三百兩銀子把你劍買回來了。”說著,把劉昆的龍泉寶劍拿出來給他。劉昆大喜,說:“春妹,你可真是腳快手快啊,以後晚上我得用繩把你捆上,係在我腰間,以免跑了。當時你在青霞宮借三百兩銀子,我再沒想到你是贖劍用的。”
春娘笑說:“我要跑,你是拴不住的,我不想跑,你也攆我不走。倒是回到崤山,你一定要對狐月好些,你們既然同過床,辦過事,總不能太無情。”劉昆很堅決地說:“春妹,我在沒見你之前,確有別的女人,但即使在風月場中,我也是有節製,不亂來的。現在有了你,除我妻子,我絕不再碰另外的女人,請你不要勉強我。”
春娘見他態度堅決,隻好暫時放在一邊,以後再相機行事。兩人長途跋涉,回到鳳巢,卻遍尋狐月不見,最後找到一紙條:春姐:小妹陋姿,豈入劉公子法眼。今生命苦,唯有隱居思過,以修來世。救命之恩,教導之德,隻有下世補報,願托生你的親妹,終生相守。妹狐月和淚百拜年月日。兩人看了,都驚呆了,春娘落淚,說:“反是我害了她。”
劉昆也懊悔地說:“我走時過於狠心,至少應好好安慰她。”春娘想了想,說:“我一定要去找她,勸她回來,也表示我的歉意。”劉昆:“你我長途跋涉,也需好好休息幾天。”春娘堅決地:“後天走,再晚就不方便了。”劉昆奇怪:“為什麽?”春娘滿臉紅潮:“我已經有了……”劉昆激動萬分,一把把春娘抱住:“春妹,你是說有了我們的孩子了?”春娘依在劉昆懷裏,柔聲說:“是的。我在送雄兒前就知道了,這也是我決心送回雄兒的一個原因。”劉昆激動得不知說甚麽好,隻緊緊抱住春娘,好久才說:“春妹,你太剛強了,你若早告訴我,我一定伴你同去,即使李特打我耳光,我也不還手,我有了你和孩子,就是老天給我的最大恩惠了。”兩人流淚緊緊擁抱在一起,感到無比甜密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