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告子上10:孟子曰魚我所欲也
原文: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唾棄貌)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譯文:
孟子說:魚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二者不能都要,那就舍棄魚(生)而要熊掌了(義)。生是我想要的,義也是我想要的,二者不能都要,那就舍去生而選擇義了。生也是我想要的,但是還有比生更想要的,所以不苟且而得生;死也是我討厭的,但是有比死還讓我更討厭的,所以有些災禍我就不躲避了。如果活命最重要,那麽隻要能活著,不是無所不用其極嗎?如果死亡最可怕,那麽隻要能躲避災難,不是什麽都做嗎?由於這個原因,不能為了求生而無所不用,不能為了避死而無所不為啊。所以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有比死亡更可惡的,不僅僅是賢人才這麽想,人人都是如此,賢人能持守而已。一碗飯,一盆羹,有了就活下來,沒有就死,一臉厭棄的樣子給人,路上的行人也不會接受;不屑的樣子踢過去,討飯的人也不屑一顧。就算一萬鍾的俸祿,如果不論道義而接受了,這一萬鍾對我又有什麽好處?就為了漂亮的房子、妻妾的侍奉、和窮人對我的感恩嗎?剛才我寧死都不接受的,現在就為了漂亮的房子而屈從嗎?剛才我寧死都不接受,現在就為了美嬌娘而屈從嗎?剛才我寧死都不接受,現在就為了窮人對我的感恩而屈從嗎?這事兒不是應該到此為止嗎?這就是所謂良心的喪失啊!
短評:
屈辱下的生,不如痛快的死。所以文天祥死了,王國維死了。舍生取義,以申其誌也。苟且偷生之輩,心誌陰暗,膽小如鼠,身心俱困,窩窩囊囊地活著,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