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智慧-王夫之詳解訟卦大象辭:做事謀始,成之有道
天水訟,易經第六卦。天水違行,天往西轉,水往東流,相互衝突,故有爭訟。上乾代表天理,純淨無暇的人性;下坎代表私欲,滾滾紅塵大有吞沒一切之勢。因此訟卦既代表與他人爭鬥,也可以是自己內心的天人交戰。所以孔子在訟卦的大象辭說: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大象辭說,訟卦是天與水逆行,兩相衝突。訟卦卦象對君子的教訓是,做事一定要周密謀劃。
王夫之說,有人侵害了自己的利益就對簿公堂,欲望與道義相違背就要自我討伐。等事情發生了才後悔,心智必然紊亂而情勢更加乖戾。隻有事情沒有發生之前,天理人欲交戰於心,辨明是非,不給自己留有絲毫餘地,像是爭訟雙方相互揭發攻擊,而後得失才能審查得清清楚楚,井然有序。善惡明辨,如上天高高在上,流水渾濁在下,清楚明瞭不相混淆。君子用訟卦,就是在事情開始之前,要徹底自我檢討,這樣到事情結束時才不會與人爭訟。
孔子教育子路要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謀劃之目的當然是為了成功,從天時、地利到人和各方麵全盤考慮。孔子利用需卦的大象辭提醒我們,更重要的考量是這件事是不是損人利己,是否符合道義,這就需要對自己的全盤拷問。否則成功的一天可能就是惡夢的開始。譬如政府官員大撈不義之財,就沒有想到接踵而至的牢獄之災。不法商人為了牛奶的含氮量勾兌害人的三聚氰胺,確實賺得盆滿缽滿,最後也是難逃法網。這些人如果學會自訟,對自己在道義方麵嚴格要求,就不會身陷囹圄了。
程頤原文:
人與己違則訟人,欲與道違則自訟。事後追悔,心智亂而愈乖,惟於作事之始,兩端交戰於心,必辨其貞勝之理,毫釐不以自恕,如訟者之相訐jie2揭發攻擊別人的隱私,而後得失審,以定於畫一,善惡分明,如天高水流,不相膠溷。君子之用訟,自訟於始,終不訟人也。
------《周易內傳》卷一上,衡陽王夫之撰 第39-4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