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學欣賞

夏學,就是中華民族古老的智慧。在物質極其豐富,科技發達的今天,人最缺乏的是信仰和真正的生命智慧。而以易經為核心的華夏生命哲學,正好可以用來添補空虛的心靈,給人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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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智慧-程頤詳解訟卦初六:改過履正,訟而無虞

(2021-09-09 10:36:51) 下一個


易經智慧-程頤詳解訟卦初六:改過履正,訟而無虞

 

天水訟,易經第六卦。輕清之乾向上,水流向下,二者不相交,沒有信孚,因此有了爭訟。訟是言語上的爭鬥,需要第三方的公平裁決。因此訟卦卦辭說:“訟,坎下,乾上。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也就是說:“訟是下麵是坎水,上麵是乾陽,雙方相背而行,失去了互信,惕懼守中才吉,窮究到底一定凶險。利於谘詢有大德之人,此時不可輕舉妄動。”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初六,不能繼續爭吵下去,稍微吵吵,泄泄怨憤,辨明是非,終止爭訟就能獲得吉慶。孔子認為“不永所事”是不可助長爭訟,雖然“小有言”,稍微有所爭論,可以越辯越明。

程頤說,初六柔弱,居於最下位,是不能一訟到底的。所以在訟卦一開始,根據初六的才質,警告他說:如果不助長爭訟的事,那麽即使有些爭吵,最後也是吉祥的。因此爭訟是不可煽風點火助長其氣焰的。初六是陰柔之人,在卑賤的位置爭訟,很難有好的結果。依靠上麵九四的幫助,能見好就收,早早結束爭訟,盡管會有閑言碎語,也終將獲吉。“有言”,是最小的災難了。不助長爭訟,就不至於導致凶險,是爭訟最吉祥的結果了。

人人都要為自己謀生計,都需要發展,由需到訟,在所難免。爭訟的根本原因不僅僅是物質資源的匱乏,而是雙方失去了互信,失去了基於誠信的交流和溝通,各持己見,互不相讓,所以紛爭驟起,惡言相向。在初六階段,自己位置不正,所以引起爭訟。此時能端正自己,一變而成天澤履,履行正道,就能早早結束爭執,自然對雙方都有好處。否則如果執迷不悟,一爭到底,那對於雙方都不會是福慶了。

程頤原文:

六以柔弱居下,不能終極其訟者也。故於訟之初,因六之才為之戒曰:若不長永其事,則雖小有言,終得吉也。蓋訟非可長之事。以陰柔之才而訟於下,難以吉矣。以上有應援,而能不永其事,故雖小有言終得吉也。有言,災之小者也。不永其事,而不至於凶,乃訟之吉也。p307


 

-------《周易解注傳義辯正》卷一,長沙彭申甫編輯,第30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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