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文齋文集

阿宋,原籍浙江富陽,《紅樓時注》作者,涉醫、哲、文史
正文

惜春:我本素心自向佛 (《紅樓時注》第二十章節

(2021-08-08 17:50:12) 下一個

通靈二十年(賈寶玉20歲,賈惜春17歲)夏。

這年,惜春17歲。 上述王夫人說惜春難配甄寶玉,因為“年紀過小幾歲”,自然是托詞。 真正的原因是甄家來之前幾天,惜春已是執迷不悟,要絞了頭發出家,“一天一天的不吃飯,隻想絞頭發。”邢、王夫人勸了幾次,惜春依然執迷不解。

當時賈寶玉20歲,甄寶玉小一歲年紀,為19歲。李家姐妹李紋、李琦稱賈寶玉為“寶哥哥”,年齡在賈寶玉與惜春之間,姐姐李紋19~20歲,妹妹李琦年齡18~19歲(參見第14章)。

紅樓夢第3回,通靈8年,黛玉初進賈府,賈母命人去“請姑娘們來。今日遠客才來,可以不必上學去了。”不一時,“隻見三個奶媽並五六個丫鬟撮擁著三個姐妹來了。”惜春落在迎春、探春兩個姐姐後麵,林黛玉打量她,見她“身量未足,形容尚 小。”當時黛玉7歲,迎春10歲,探春7歲,惜春的年紀5歲,小黛玉探春2歲。

如第14章部分敘述,推算出惜春小黛玉、探春2歲,並非是一件難事,但很重要。

第一,惜春不可能小於探春3歲或者3歲以上。當時賈蘭5歲(第4回),小探春2歲年紀。惜春大於賈蘭,故至多小探春2歲。紅樓夢第18回,元春回賈府省親,賈蘭因年齡“極幼”而沒有參加大觀園的迎元春活動,而惜春卻參加了(兩人其實同齡,但這裏至少說明惜春稍大於賈蘭)。到第55回,王熙鳳明確說出惜春年齡大於賈蘭——“四姑娘小呢,蘭小子更小。”

——(惜春若小探春3歲,惜春當時便是一個4虛歲孩子(當時她親哥賈珍的兒子賈蓉——惜春的侄兒,已17歲),如果說一個4虛歲小孩自己走路上下學,自己告坐在(賈母)桌上吃飯,有些勉強和難為她,但也非絕無可能;那麽下一年的秋天(通靈9年),探春8歲,劉姥姥一進大觀園。周瑞家的送走劉姥姥後,受薛姨媽之托,為姑娘們送花(宮裏的新鮮樣試)。來到惜春處,惜春正同水月庵的小姑子智能兒玩笑,要“明兒也剃了頭同她作姑子去。”見到周瑞家的來,惜春問:“如今各廟月例銀子是誰管著?”周瑞家的道:“是餘信管著。”惜春聽了笑道:“這就是了。她(智能兒)師父一來,餘信家的就趕上來,和她師父咕唧了半日,想是就為這事了。”(第7回)——如果說惜春小探春3歲,那惜春當時該5虛歲,這樣的觀察和信息把握,思維過濾,和表述對話,對於一個5虛歲(實齡3~4歲)小孩太超乎尋常。 再有,寶玉14歲年秋,探春(時13歲)立詩社,李紈自薦為社長,派任迎春、惜春兩位為副社長,迎春(16歲)負責出題限韻,惜春負責謄錄監場。同年冬天,惜春還接下了賈母派她將大觀園景致和人物畫下來的活計,可知惜春年齡不至過小。須知當時鳳姐女兒大姐兒(巧姐)已是7~8歲,卻完全被大觀園姐妹冷落在社交圈外,如果惜春小探春3歲,當時便隻有10歲,其年齡與巧姐並無太大差距。

第二,惜春的年齡也不太可能隻小探春1歲。因為書中也多次提及惜春年齡明顯小與其他的姐妹們。通靈8年正月,7歲的林黛玉進賈府當日,初見7歲的探春“削肩細腰,長挑身才,鴨蛋臉麵,俊眼修眉,顧 盼神飛,文彩精華,見之忘俗”;而當時的惜春則是“身量未足,形容尚 小。”(第3回)  通靈16年秋,鳳姐領命抄檢大觀園。來到探春處時,時15歲的探春不僅大氣凜然,“命眾丫環秉燭開門而待。”還揮手扇了那蠱惑挑唆是非的王善保家的一耳刮子。而抄檢隊伍到惜春處時,書中描述“因惜春年少,尚未識事,嚇的不知當有什麽事。”那晚的抄檢中,查到了丫鬟入畫私藏的她哥哥從主子賈珍那兒賞得的一些東西,第2天,惜春請來嫂子尤氏,讓尤氏把入畫帶走,憑入畫“跪下哭求”和尤氏苦勸,惜春一概不聽,“雖然年幼,卻天生成一種百折不回的廉介孤獨僻性,任人怎說,她隻以為丟了她的體麵,咬定牙斷乎不肯。”曹雪芹在這裏使用了“年少”或者“年幼”詞語來描述惜春,顯見惜春年紀不會隻小探春一歲。

所以,惜春的年齡小於探春2歲,本年(通靈20年)17歲,可以確定,因為無法再小,也無法再大。

這樣看來,第115回,王夫人用“惜春年紀過小幾歲”來作為推脫與甄寶玉姻緣的理由,也是有少許的惜春年紀小的依據的。甄寶玉與探春同齡,甄母提親時他19歲,如果惜春18歲,王夫人就無法用(惜春)“年紀過小幾歲”來作推脫之詞。

那麽,既然17歲是可以用來不能結親的借口,剛好可與甄寶玉“為配”的李琦,年紀必在18~19歲(小賈寶玉1~2歲)。李琦的姐姐李紋年紀在19~20歲(小賈寶玉1歲之內)(李紋、李琦稱賈寶玉為“寶哥哥”。參見第14章)。

 通靈20年夏季近秋。

某晚,17歲的惜春與嫂子尤氏拌嘴,至夜深,終於狠下心,“把頭發都絞掉了,趕到邢夫人、王夫人那裏去磕了頭, 說是要求容他做尼姑呢,送她一個地方,若不容她,她就死在眼前。” 邢、王夫人及眾人苦勸,惜春不聽,立意必要出家。王夫人見無法挽回,便準了惜春隻帶發修行,惜春住處改為她誦經拜佛的靜室。黛玉生前的丫鬟紫鵑求準主子王夫人,從此跟了惜春,伏侍終身。

寶玉9歲時春天,在秦可卿房中午睡時,曾夢遊放春山還香洞太虛幻境,見到過惜春的判詞:“勘破三春景不長,紹衣頓改昔年妝。 可憐繡戶侯門女,獨臥青燈古佛旁。”(第5回)(時,惜春6歲)。  果不其然,判詞沒有說錯,11年後惜春“不作狠心人,難得自了漢,”果絕投入空門,從此與青燈古佛相伴終生。 

然而,惜春的歸入空門,也許讓人為“繡戶侯門”可憐,也許讓作者曹公雪芹感覺她可憐,也許賈府合族和所有與她相關和無相關的旁人(寶玉除外)為她可憐,但惜春自己不會覺得可憐,投入空門的惜春也決不是可憐人。

因為,無論是惜春的靈魂深處慧根、誌向意願、興趣所在,或者尋找自己的心靈慰籍,有著青燈佛像的空門是最終的歸結之處。惜春6歲時即顯佛心,說(雖是小孩玩話)要像小尼姑智能兒那樣,“剃了頭同她作姑子去”(第7回),10歲時有佛意,她作的正月元宵節燈謎是“莫道此生沉黑海,性中自有大光明(佛前海燈)。”(第22回) 13歲時見佛性,堅辭了被人抄檢出私藏有哥哥所得賞品的丫鬟入畫,自謂“不作狠心人,難得自了漢。”14歲時具佛思,當年農曆9月初,22歲的妙玉晚上打坐時春心擾動,“走魔入火,”惜春聞聽後,自想:“我若出了家時,那有邪魔纏擾,一念不生,萬緣俱寂。”當時還又占得一偈: “大造本無方,雲何是應住。既從空中來,應向空中去。”惜春的這佛心、佛意、佛性、佛思,都是妙玉所沒有的。

本年(通靈20年)春,惜春17歲,賈府眾人去鐵檻寺為賈母伴靈,惜春與鳳姐守家,被賊夜盜,惜春心裏苦楚,初試佛門,要把自己青絲鉸去出家,鉸一半時,被彩屏等人勸阻。不日即得到妙玉被劫消息,惜春自此“死定一個出家的念頭。”

未久,地藏庵的兩個姑子來賈府問安,來到惜春處,雙方相互試探。被那姑子一激,惜春說出“你打諒我是什麽沒主意戀火坑的人麽? 早有這樣的心,隻是想不出道兒來。”惜春說的“想不出道兒”指的是她尚未理清楚如何出家,去哪裏出家。但惜春心裏,從此已是出了“火抗”,心有佛燈,出家了。姑子走後,“惜春一天一天的不吃飯,隻想絞頭發。”

“將那三春看破,桃紅柳綠待如何?把這韶華打滅,覓那清淡天和。說什麽,天上夭桃盛,雲中杏蕊多。到頭來,誰把秋捱過?則看那,白楊村裏人嗚咽,青楓林下鬼吟哦。更兼著,連天衰草遮墳墓。這的是,昨貧今富人勞碌,春榮秋謝花折磨。似這般,生關死劫誰能躲?聞說道,西方寶樹喚婆娑,上結著長生果。”

這是惜春的人生理解,也是惜春的人生追求,經過數月抗爭,通靈20夏,17歲的惜春最終如願以償,正式渡入佛海。不管她以後是在家中的攏翠庵從容修行,還是流落在外“緇衣乞食(脂批)”,都是惜春自己的人生選擇。這世上有人求官得官,有人求財得財,還有人求愛得愛,惜春則求佛得佛,都算是有福之人。所以,惜春判詞上說她“可憐”一詞,是不正確的。說到底,惜春的可憐何在?我再問:如果求得“獨臥青燈古佛旁”的惜春不是繡戶侯門的貴女,而僅是布衣芒屩的平民女子,還有人——或者說還夠得上讓人——可憐嗎?  

—— 紅樓夢惜春判詞中的“可憐”一詞,應是作者一個文字失誤,但這不應看成是作者的一個境界問題或者價值觀問題。因為惜春最終絞發出家修行,作者借寶玉之口讚歎她:“真正難得”。

(從道、佛的教義看去,惜春老父賈敬棄官拋家,一心求道成仙(第2回),也算是“純人”。所以,惜春向往和追求 “獨臥青燈 ”,其實也是有“秉性”上的源頭的。)

(通靈20年秋,賈府所涉罪案已被皇上赦免,所抄家產歸還。至冬,被發配外地的賈赦、賈珍及送母靈回鄉安葬的賈政俱已回到家中,賈珍回明賈政:“寧國府弟,收拾齊全,回明了要搬過去。攏翠庵圈在園內,與四妹妹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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