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神的恩典代代傳:從亞倫到以斯拉
五、靈命的複興者:祭司兼文士以斯拉③
1.“欽差大臣”以斯拉
以斯拉一出場,就是奉詔行事的“欽差大臣”。在波斯王亞達薛西王執政期間,亞達薛西王允準以斯拉的請求,讓他帶領甘心歸回的以色列民眾、祭司和利未人以及殿役尼提寧人注,於亞達薛西王第八年正月初一從巴比倫出發,曆時近四個月,回到猶大省的耶路撒冷,奉旨“察問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景況”,並“修飾耶路撒冷耶和華的殿”( 《以斯拉記7》 )。
【注】上圖來自網絡。
亞達薛西王賜給以斯拉的諭旨極盡善意:
一是允許以斯拉帶人歸回,以斯拉因此召集了猶大和便雅憫支派的首領和會眾1500人、祭司和利未人38人以及服事利未人的殿役尼提寧人注220人,共1758人隨他回歸故國;
二是攜帶了巴比倫全省以色列百姓和祭司甘心奉獻給耶和華神的金銀和神殿的禮物,其中包括亞達薛西王和謀士、軍長甘心獻給“住耶路撒冷,以色列神的”;
三是帶回了部分當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聖殿中擄掠來的器皿;
四是回到耶路撒冷後,耶和華神的殿裏需用的經費,可從王的府庫中支取;
五是曉諭約但河西的一切庫官,提供以斯拉開口所要的經費和祭物,並對在神殿裏服事的所有人免貢、免差、免稅;
六是命令以斯拉任命“明白你神律法的人”作士師和審判官,治理百姓,凡不遵行神的律法和王命的人,可定罪處死、充軍、抄家、囚禁。
亞達薛西王號稱“諸王之王”,統管著疆域遼闊的波斯帝國,治下有從印度直到古實(今埃塞俄比亞)的127省( 《以斯帖記1:1》 ),卻願意在眾臣子麵前施恩於以斯拉,給自己的屬民猶大人頒下這樣的一道諭旨,尊稱耶和華為“你們天上之神”,準許他們回到故國修複聖殿,甚至願意派步兵、馬兵沿途護送,使他們脫離仇敵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
【注】上圖來自《聖經綜合解讀》之《以斯拉記2》。
以斯拉清楚地知道這是神的施恩之手在幫助他( 《以斯拉記1:1-4;7:9,28;8:18,22-23》 ),“我要向山舉目,我的幫助從何而來?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 《詩篇121:1-2》 )。是神“使王起這心意”,成全以斯拉達成心願,就像近六十年前神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一樣( 《曆代誌下36:22-23》、《以賽亞書44:28-45:1-17》 ),因為“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 《箴言21:1》 );
是神的大能使他堅強信靠,招聚了神的百姓歸回;是神的信實成就了祂的恩言,領了他們來,沿途保守他們的出入平安,供應他們的所需,使他們住在耶路撒冷中( 《撒迦利亞書8:8》 )。以斯拉就虔誠地禁食禱告,衷心地祈求,熱烈地頌讚列祖的神耶和華:“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我還怕誰呢?耶和華是我性命的保障,我還懼誰呢?”( 《詩篇27:1》 )
【注】尼提寧人是指在耶和華的殿中劈柴挑水的雜役,他們的祖先是住在約但河西的基遍人,源自挪亞三子之一含的兒子迦南之子希未 ( 《創世紀10:1-17》 )。
當初約書亞帶領出埃及後的第二代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征服耶利哥,智取艾城,聲威大震,希未人中的一支基遍人擔心難逃一死,就使詭詐欺騙約書亞立約,隻要存留他們的性命,他們就甘願為仆。於是約書亞咒詛他們,“必斷不了作奴仆,為我神的殿,作劈柴挑水的人”( 《約書亞記9;11:19》 );
在大衛王時代,曾有三年饑荒,原因就是掃羅王違約殺了基遍人被神懲罰,後來大衛王交出了掃羅的兩個兒子、五個外孫給基遍人複仇,此災才得以平息( 《撒母耳記下21:1-10》 );
在所羅門的王國時代,這些基遍地的希未人後裔也被挑取出來,建造耶和華的殿,作服苦的奴仆(《列王紀上9:20-21》);後來被指定服事利未人(《以斯拉記2:43;7:7;8:20》 )。
2.祭司以斯拉
以斯拉對神施予的恩惠並沒有僅僅停留在口頭的感恩稱頌中,而是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回報神的恩典,在日常生活中用神的教導事奉耶和華。他出身祭司世家,身份尊貴,被亞達薛西王譽為“通達天上神律法大德的文士”,在以斯拉看來,知道神的律法,就是知道神的心意,知道神在祂百姓身上的應許和期望,因此他定誌、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不僅自己研讀經文,查考神的道,更在生活中身體力行,以身作則,又將神的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對自己的祭司職分全心付出,盡職盡責。
他帶領從擄到之地歸回的人,在神的殿中為以色列人獻燔祭和贖罪祭,因為神的保守,祭司們所攜帶的金銀器皿和這支歸回的隊伍才安然無恙地到達了目的地( 《以斯拉記8:35-36》 )。
歸回後以斯拉發現已歸回的第一批以色列人從首領、官長、祭司到普通民眾,都有與異族通婚的行為,這項被上帝明文禁止的罪行( 《出埃及記34:15-16》、《申命記7:2-4》 )對神的百姓以色列人來說遺患無窮:
首先使婚姻不潔,混淆了純正的血統;
繼而使信仰攙雜,玷汙了神的純潔;
進而就因虧缺了神的榮耀,會威脅到以色列民族的前途;
最終導致再次被神棄絕。
聽說了此事的祭司以斯拉深曉其中的利害,千裏之堤,會潰於蟻穴,他深深地為百姓的罪行而羞愧,也為這罪的結局而惶恐,他撕裂衣袍,去發拔須,驚懼憂悶而坐,誠惶誠恐地俯伏在神殿中,誠心禱告、認罪、哭泣,他的敬虔和委身喚醒了以色列人屬靈上的道德心和對神的敬畏之心,他們表示願意悔改,以斯拉就教導以色列人分別聖俗,認識罪,並離棄罪,改正罪,以神的律法為唯一的行動準繩,“按律法而行”。
統一了會眾們的認識後,以斯拉就帶領眾族長一道著手整頓,從十月初一到正月初一,他們用了近百天的時間,清理娶外邦女子的以色列人,令這些人休妻、棄子,離絕這些可憎之民。以斯拉的手段雖然看起來強硬絕情,卻是“長痛不如短痛”,就此徹底根除了以色列人因妥協種下的惡果,堵塞了將來誘人犯罪的破口,恢複了神的百姓的聖潔( 《以斯拉記9-10》、《尼希米記13:23-27》 )。
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王派尼希米攜詔書、木料歸回耶路撒冷重建城牆,經曆了52天的坎坎坷坷建好後,時任省長的尼希米和祭司以斯拉在七月的住棚節期間,就從各城中召集百姓,聚集在城牆東南的水門前,同心敬拜耶和華,從清晨到晌午,連續七天聆聽以斯拉宣讀和講解摩西的律法。
以斯拉一展開律法的書卷,百姓就都站起來,表達對神的敬畏之心;當百姓聽到這些“正直的典章,真實的律法,美好的條例與誡命”後都哭了,這時以斯拉鼓勵百姓說,“今日是耶和華你們神的聖日,不要哭泣,……你們不要憂愁,因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 《尼希米記8》 ),上帝曾允諾他們,隻要他們認罪、悔改,神就會記念與他們先祖的約定,使罪得赦免,得到由神而來的赦罪是應該喜樂的( 《利未記26:40-45》 )。
百姓們由衷讚美至大、至能、至可畏,又守約施慈愛的神,誠心認罪反省,認識到“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你卻是公義的;因為你所行的是誠實,我們所作的是邪惡”,因此願意悔過改正,他們就發咒起誓,簽字立約,謹守遵行神的一切誡命、典章和律例( 《尼希米記9-10》 ),而後全體會眾一起搭棚守節,記念當初耶和華神帶領他們的先祖出埃及時與主同在的日子。
3.文士以斯拉
“文士”在舊約時代是指謄寫、誦讀和注解、講解舊約的人,在新約時代是指解讀聖經的人。以斯拉在異國巴比倫出生,被稱作“敏捷的文士”,通達耶和華所賜摩西的律法書,他在波斯王亞達薛西的朝廷擔任要職,有機會接觸到詳實可靠的官方資料,聖經中被擄前後的幾部曆史書《曆代誌上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都是以斯拉所著注,這幾部曆史書中波斯王朝不同時期的詔書、以色列人的家譜記錄、歸回時的物品清單、人員名單都出處明白,清楚詳實,是以斯拉留給後人十分難得的曆史資料。
【注】在古希伯來文聖經中,《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原為一卷書。
以斯拉雖在王庭身居高位,卻不戀棧權位,富貴榮華皆視為煙雲,他甘願舍棄一切,長途跋涉四個月,率人歸回故國,在百廢待興的耶路撒冷擔負起複興以色列百姓信仰的重責大任。他是通達耶和華的誡命和賜以色列之律例的文士,深研律法,學識淵博,有神賜的智慧和教導民眾的才能;同時也是身負重責的世襲祭司,有引導眾民歸向神的心誌和一生事奉神的決心,故而他對耶和華的律法在態度上“定誌”,專業上“考究”,行動上“遵行”,而後再言傳身教,將律例、典章教導以色列人,讓他們學習神的話,恢複屬神的生活。屬靈的重建和真理的教導在信仰的複興上缺一不可,在以斯拉這個祭司兼文士的雙重身份上得到了完美的統一。
據專家考證,正是在以斯拉的主持編纂下,聖經《舊約》的所有經卷逐漸成形,後來被歸入《舊約》正典,成為猶太民族乃至全世界寶貴的精神財富。
如果說,摩西是神的百姓信仰的奠基人,撒母耳和以斯拉就是神的百姓靈命的複興者。以斯拉的名字在希伯來文中的意思是“幫助”,他終其一生為神所用,幫助歸回後神的百姓重建信仰,成為上帝揀選的合用器皿,延續了自己家族的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