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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社會不能杜絕霸淩,我怎敢教育孩子繼續“乖”?!

(2023-10-03 16:21:38) 下一個

“乖”不應當是孩子的美德。

“乖教育”是一種有問題、無原則的教育。

前天寫了一篇《被“輕判”的大同霸淩案——法律為什麽要“保護未成年人渣”》文章,簡單聊了聊對近期引起公憤的大同霸淩案一些觀點,可能文章寫得有些倉促了,有些讀者誤以為我是在反對嚴懲霸淩受害兒童的那兩個惡童,這裏澄清一下,我並沒有那個意思,那篇文章的主旨,其實是想探討時下被很多輿論所提議的“降低刑責年齡”是否真的是杜絕校園霸淩的可解決之道。如該文所述,在現行法律框架和法學基礎理論上,這個想法是具有相當難度、且會造成很多連帶問題的。

於是很多人自然會問,那該怎麽辦?如果我的孩子遭遇了霸淩該怎樣。

我想解決之道無非兩途——要麽學校和社會負起責任、加強監管、嚴厲打擊和杜絕校園霸淩事件。要麽,我們就不得不讓自己的孩子長出反抗的牙齒——換而言之,我們要讓孩子在欺淩麵前學著“不乖”。

是的,考察此次大同校園霸淩案,有一件與駭人聽聞的霸淩同樣觸目驚心、匪夷所思的事情是,受害的那位小學生,在遭遇同宿舍兩名惡童持續一年半的的毆打、欺辱甚至是性侵等讓人不忍描述的行為過程當中,居然選擇了逆來順受,雖然現有資料無法確知這個孩子是否曾向老師舉報,但家長居然是在一年半後才偶然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將此事曝光的。

到底是什麽樣的內情與性格,導致了這起惡行被隱瞞這麽久才被曝光。我們對事情的內情所知難詳,但我想有一種教育因素,也許在這起案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那就是我們的教育經常規訓孩子“要乖”。

“要乖”、“聽話”,這些詞匯在我們自己做小孩子時、以及我們長大教育孩子時,都是經常被使用的高頻詞匯。但非常有趣的是,這兩個詞在英文中是沒有對應翻譯的。

我還真拿這個問題問過一位旅美多年也有孩子的高知朋友,問她“乖”這個詞兒在英語中到底怎麽翻譯,她想了半天,說也許是“well-behaved”吧。

我說我讀書少你不要騙我,well-behaved不是有教養、修養良好的意思麽?跟咱們形容的“乖”完全是兩個不同概念啊!

是的,在西方尤其是英美人的觀念當中,修養良好絕對不意味著這個人好欺負、打不還口、罵不還手。恰恰相反,在名譽受到侮辱後斷然進行反擊,是一個傳統“紳士教育”必備的條件。

比如蘇格蘭大哲學家、寫出了《論人性》的大衛·休謨,曾經在法國啟蒙哲學家盧梭有過一段交情。

在盧梭最困窘的時候接濟過他,但好心當成驢肝肺,盧梭那個偏狹的私德,你是知道的,後來這哥們不知道抽了什麽風,非認為休謨的幫助他其實是為了害他,於是動用其影響力在整西歐知識精英圈子潑汙休謨。宣稱休謨幫助他隻是“出於一個可怕的陰謀”,“試圖把我帶到英國,隻是為了讓我丟臉”。

農夫與蛇,東郭先生與狼,郝建與老太太,休謨與盧梭……

感到自己人格受到侮辱後的休謨立刻發起了“加倍奉還”的奮起反擊,甚至不惜向盧梭提出名譽決鬥的要求。他在後來寫給另一位大牛亞當·斯密的信中就曾如是說:我認為,您應當理解我受到侮辱之後的反擊行動——我認為一個有教養的人,在受到這等侮辱的時候,卻不敢為自己的榮譽而戰,是可恥的。

是的,有教養(well-behaved)絕不應單獨代表“溫順”、“聽話”、“乖”,教養同時應該是有棱角的,在他人越過某條線之前溫良禮讓、尊重他人的底線,而在他人踐踏了這條線之後寧拚個魚死網破,也要捍衛自己的權利、自由與榮譽。

當然我們不能指望那些八九歲的孩子熟練的掌握這其中的奧妙。但相比西方精英培養孩子“well-behaved”的教育,我覺得我們對孩子的教育經常會奔向截然相反的兩個極端——

要麽如前所述,老師和部分家長會一味要求孩子要“乖”、要“聽話”、要在一切條件下對他人禮讓、忍讓、甚至退讓。

要不然,則完全奔向了另一頭——極力把孩子養熊,養的有“狼性”,要求其與他人接觸時“寸步不讓”,鼓勵孩子野蠻生長、野蠻競爭,甚至有機會、有勢力的時候就肆意踐踏他人的權益與底線,寧可欺負別人、也不被別人欺負。寧我負人,人勿負我。

這就是傳說中的“熊家長”。

這兩種教育方式,其實都犯了一個錯誤——它們都沒有教育孩子自己與他人的權利邊界究竟在哪裏。

因為不懂邊界,所以孩子的行為要麽就無限度的忍讓、逆來順受,也就是所謂的“乖”,要不然則是無限度囂張、無所顧忌,也就是所謂的“熊”。所以到頭來,欺負與被欺負者甚至可以說是同一種教育思維下的一體兩麵——這兩種教育中共同缺失的,就是個體與他人之間權利邊界感。

但有意思的是,我們的文化自古以來,好像還就很喜歡這種教育方式。

比如那個幾乎每個中國孩子都聽過的“孔融讓梨”的故事。我就特別反感。

“孔融讓梨”原本隻是《後漢書·孔融傳》李賢的一條注釋:“《融家傳》曰:‘年四歲時,與諸兄共食梨,融輒引小者。’大人問其故,答曰:‘我小兒,法當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

可以看出在這個原版故事當中,孔融所“讓”的僅僅是“諸兄”,其所強調隻是儒家學說“尊長”的那種秩序觀。

但這個故事在後來的流變當中,多出了一段孔融“讓幼”的情節,也就是不僅“諸兄”孔融要編出一套理由去讓,“弟”他也要找一套理由(比如“我是大哥,理當讓著弟弟”)。

這樣一來,孔融就從那個原本強調儒家長幼秩序觀的儒學神童,進階成為了一個舍己為人、總是在無原則、無條件的先人後己的“乖孩子”、“好少年”。

長大後,我一聽這個故事就膈應。如果我自己將來有一個孩子,我一定不會讓他讀到它——尤其是後來那個既讓兄又讓弟還為此受了誇獎的版本。

在這個版本中,我一點都看不出來孔融自己該有的權益意識,這種無原則的謙讓稍不留神就容易在孩子那裏發展成退讓、忍讓、乃至逆來順受。被這樣教育出來的“聽話孩子”“乖孩子”,在遭遇霸淩之後不敢反抗,甚至不敢向家長及時舉報,就不稀奇了。

這不是孩子的錯,這是我們的教育有問題。

當然,我也知道,編出“孔融讓梨”這樣的故事,要求孩子這樣無原則的讓、無原則的乖、無原則的聽話的人是什麽想法——說白了,無非是因為“乖孩子”好管。

在一個多子女的家庭中,如果真有一個孩子能不問長幼、公平,自己總去承擔更多義務,而少享受更多權益,家長的負擔會輕上很多。

而在一群孩子組成的班級當中,如果有更多的“乖孩子”,吃了虧、乃至挨了欺負都不抱怨、不還手,學校和老師維持秩序的成本,也能節省不少。

由此再聯想到這些孩子長大後,如果他們願把自己“乖孩子”的脾氣養到成年,成為“三棍子打不出一個屁來”的老實人、順民,那無論單位領導、還是有關部門,管理起來就更加省心不少了。

所以我們的家庭、學校,喜歡教孩子“乖”,我們的社會、文化喜歡教育所有人“乖”。甚至“乖”這個漢字本身,原本是乖張、狂悖、桀驁不馴,在數千年的語詞流變中,居然也走向了它原本意思的反麵,成了今天“聽話”“順從”的代名詞。

足見“乖文化”,這個在西方甚至得不到準確翻譯的字眼,在我們的社會中有多麽大行其道。

可是我想說,教育孩子要“乖”,不是不好,但卻需要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必須提供給孩子一個能夠讓他老實、順從、謙讓,卻依然保證他的基本權益不受侵害的環境。

這個責任,應該由社會、學校、老師以及每一個成年人承擔起來。如果我們不承擔這個責任,孩子麵對的學校小環境,是一個弱肉強食、唯力是從、霸淩甚至未成年人犯罪橫行的黑暗森林。我們再教育孩子要“乖”、要“聽話”、要“禮讓”,這就不再是一種良性教育,而隻是學校和社會為了方便管理,單方麵降低自己的成本而對孩子進行的一種精神PUA。這比某些無良老板平時讓員工996、007,發工資的時候又讓員工多“懷一顆奉獻之心”的普通PUA還要可惡一萬倍。

而進一步推而廣之的說,一個社會,要求個體順從、聽話的前提,一定是它能夠提供一個良善、無條件保障所有人平等權益的公共秩序。如果沒有信心提供這種公共秩序,那就應該允許甚至鼓勵每個個體勇於自力維權,捍衛自身的權益。

這兩種社會模式都是可行的、並無優劣之分。老師、學校、乃至社會,有多大的金剛鑽就攬多少瓷器活就好。最可怕也可惡的,是像大同的那所寄宿學校所發生的那樣,一方麵繼續“乖教育”,用聽話教育束縛住了老實孩子的手腳,另一方麵又縱容惡童肆意妄為。這樣即教育孩子“乖”,又讓乖孩子受欺負的環境,無異於是在吃人。

所以在我們的社會徹底杜絕校園霸淩之前,我勸所有的家長不要再教育自己的孩子“乖”,我們寧可讓孩子“野”一點。或者說,我們最好把孩子培養成一個“well-behaved”的人,讓他們知道自己與他人的權利邊界在哪裏,我有勢力時,我不去侵犯你的邊界,你得勢後,你也別來侵犯我的疆土。否則我就跟你拚個魚死網破,讓你知道我不好欺負。

願我們的孩子對霸淩,能如此“不乖”。願他們走向社會,麵對其他侵犯,也會如此“不乖”。

 

 

作者: 海邊的西塞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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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stone2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cwang28' 的評論 : "我們最好把孩子培養成一個“well-behaved”的人,讓他們知道自己與他人的權利邊界在哪裏,我有勢力時,我不去侵犯你的邊界,你得勢後,你也別來侵犯我的疆土。否則我就跟你拚個魚死網破,讓你知道我不好欺負。"
cwang28 回複 悄悄話 反擊是麵對霸淩的有效反擊。不過有個問題是不少孩子的天性如羊。如何和狼一般本性霸淩的孩子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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