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接連看到兩個不幸且讓人憤懣的新聞。
一個新聞是,一個來自河南農村的年輕人打車從上海虹橋高鐵站到浦東新區,本與司機私下談好100元,但付費時不小心付成1010元,索要無果,數日後自殺。
死者的哥哥說,出事的是家中最小的弟弟,將滿19歲,今年3月29日第一次來上海,本準備投靠在上海打工的堂弟。發現支付錯誤後,弟弟通過微信留言要求退款,司機卻沒有任何回複。
哥哥得知弟弟有輕生念頭,從河南趕赴上海,苦苦尋找,於4月9日在蘇州穹窿山發現弟弟屍體,確認他喝農藥自殺。
事情發生三個多月了,死者家屬剛開始還能打通那個出租車司機的電話,但後來再也無法接通。
他們把出租車司機告到法庭,要求其退還多收的910元車費並道歉,但7月16日開庭時,司機連麵也沒有露。
正是這個出租車司機的自私冷漠,把一個農村青年推向絕境。
有人說這個自殺的小夥子心理素質太差,為區區910元錢放棄生命實在不值。這910元錢對不少人來說,也許是個小數字,但對於一個來自農村的貧困家庭,卻實在有沉甸甸的分量。
不難設想,一個農村老人的養老金不過100多元,老人為了送孩子去遠方的城市掙錢,不惜拿出自己多半年的養老金。這筆錢不小心被弄丟了,會給一個農村孩子造成多大的負擔?
這是一個不公平的時代。在某些人眼裏不值一提的生命之輕,在他人身上就可能是不堪承受生命之重。
另一個讓人痛心的新聞是,4月8日,廣東揭西縣一小區住宅因鋰電池著火發生火災,兩個孩子不幸遇難,分別是2歲與7歲。
孩子的爸爸說,起火的房子是孩子的爺爺和繼奶奶家,平時孩子不跟他們住一起,事發前爺爺過生日,孩子留在那邊住,起火時隻有繼奶奶與孩子在家,繼奶奶獨自跑下樓逃生,兩個孩子遇難。
他無法理解繼奶奶為何不帶孩子一起逃生,“她34周歲,我們質疑她為何見死不救,一個7歲,一個2歲的小孩,一隻手都能抱得出來,即使是一個女的,一隻手也能拎出來。她(繼奶奶)一根頭發都沒燒到。”
孩子的爸爸一直想追究繼奶奶法律責任,當地公安機卻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認定繼奶奶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難以想象,當火災突然發生時,一個34歲的壯年婦女,會不管身邊的兩個幼小的孩子,自己單獨逃出來,一個頭發也沒有燒著。
有人評論說:“畢竟沒有血緣關係,見死不救雖然不道德,但是不犯法。”
即使這位繼奶奶對兩個幼兒之死沒有法律上的責任,但她的良心呢?法律雖然會放過她,但她的良心會放過她嗎?
透過這兩個新聞,人們看到了人心有多惡!不可思議的是,這樣的邪惡都逃過了法律的懲罰。
我想,許多人看到這兩個新聞,都會感到痛苦壓抑,為這個世代隨處可見的人性之惡。
捷克作家米蘭·昆德拉有一部有名的小說《不可承受的生命之輕》。透過這兩個新聞,我看到讓人難以承受的人性之惡。
那個服毒自殺的年輕人死於生活的艱難、內心的自責,更是死於對人性的失望,死於難以承受的人性之惡。
然而,當我們為他人的人性之惡感到憤怒的同時,更應該省察自己的內心,省察自己是否有這樣的惡。
來自他人身上的人性之惡固然讓人感到痛苦壓抑,但來自自己身上的人性之惡更讓一個人失去真正的盼望。
一個人身上的人性之惡會讓他人難以承受,但其實更讓自己的生命難以承受。人性之惡能殺死他人的身體,更能殺死自己的靈魂。
人人都會有死亡,而且死後一定會有審判。罪惡的人性能逃過世上的法律,不可能逃脫終極的審判。哪個人能擔得起罪的重負?
給他人造成傷害的人性之惡,若不悔改,最終會給自己帶來滅頂之災。
作者:詩意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