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是普通人一生中,金額最大的一次消費。多數人不可能一下子拿出房屋的全款,十有八九要借15-30年的房貸。想到以後不但要養活一家大小,還要還貸,交地皮稅、保險等費用,難免讓人多少有點擔心。
更有些運氣不好的,好不容易買個房,結果被銀行收回去了。我曾有個鄰居,跟同居鬧掰了,同居寬宏大量,淨身出戶,房子留給她。原來兩個人供的房,靠她一人供,一份餐廳經理的工資根本供不起。鄰居挺能幹,招來兩個租客,可惜租客來來去去的,慢慢就拖欠了房貸,幾個月後,房子被銀行收回去了,首付也全扔水裏了。
為了讓大眾少走彎路,金融專家提出了30/30/3的購房黃金法則。這個法則很簡單:
第一,每個月的房貸和地產稅等,最好控製在稅前月收入的30%以內。如果月收入是1萬,最好不要超過3千。
第二,買房之前,最好有相當於房價30%的儲蓄。如果打算買一個50萬的房子,應該有15萬的儲蓄。專家建議,首付付20%,餘下的10%應急用。一旦房子需要修理,或是一時收入減少,可以把這10%用在跟房子相關的支出上。
第三,房價最好控製在年收入的3倍以內。如果年收入20萬,房價最好在60萬以內。
這個準則比較適應美國中產的消費習慣,他們哪怕收入不高,也習慣早上去星巴克買杯咖啡,中午去買個三明治,時不時全家大小去飯店吃上一頓,外帶每人兩三杯飲料;新電影放映,搶著去看頭場;周末假日,全家去度個短假。這種生活方式的確需要壓縮住房開支,才夠開銷。
華人(不包括近年來攜巨款出國買房的)和其他國家的工資族移民,往往靠省吃儉用,才得以購買住房。不少人的房屋月供遠遠超出收入的30%,40-50%相當常見,包括一些矽穀的高工資族,小兩口年薪40-50萬,可是一般的獨立屋,往往200萬左右,起碼是年收入的4倍以上。
這個所謂的黃金法則,在今天變化萬千的經濟中,越來越難以實現。首先,如果工作和收入不穩定,就很難保證房屋支出不超過30%。其次,房價的漲幅非常快,在有些地區年漲率10%很普通,而不少人的收入漲幅低於10%。也就是說,要存夠房價的30%,隨著時間的推移,越發困難。最後,在一些房價昂貴的地區,年薪3倍的房子,根本不存在。
前不久,遇到一個打算買房的加州年輕人,收入工作都相當穩定,年薪近 10萬,也不是月光族,工作幾年後,儲蓄達到了6位數。如果遵照30/30/3的法則,她應該買一個月供2千多,總價不超出30萬的房子。她問:我們附近有這樣的房子嗎?
沒有,根本沒有。本地最便宜的一室一廳condo,600英尺,售價42.7萬。1000英尺左右,房齡五六十年的舊房,100萬上下。我們郡離矽穀灣區有挺長一段路,那裏的房價比我們這裏要高出近一倍。
是不是30/30/3的法則已經不適用於今天?或者說,30/30/3是用一種婉轉的方式告訴美國的中產階級,最好還是忘了買房這件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