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5日8點11分,我離開比利時列日,開車去西班牙地中海沿岸一座八萬人口的海濱城市,Torrevieja。 我在那兒公寓樓的物業來信,定於8月19日開業主年會。我決定去參加,因為從未參加過,不知那樓的業主都是些什麽人,長何模樣。
列日到Torrevieja行程2200公裏路,我預計三天開到。頭兩天各開了十個小時,各約600公裏,睡了兩夜帳篷。第三天,不想再蹉跎了,早晨6點50上路,狂奔1000公裏(其中200公裏付費高速公路),路上19個小時 (包括停車休息、吃喝、加油,進西班牙時堵車半小時),於次日淩晨1點29分,到達公寓樓下。
之前半小時,於漆黑的深夜,筋疲力盡,眼睛快要睜不開的時候,前方路牌上,忽然出現了藍底白字的“Torrevieja”,立刻清醒起來,心裏油然升起一種就要到家的親切感覺。旋即,又奇怪: 一所空房子,一些最簡單的家具,且肯定蒙了許多灰塵,怎能算“家”呢?
家,是什麽?是某個特殊的空間? 是某種人際關係? 想了想,覺得應是後者。譬如那些敘利亞人,背井離鄉,住進難民收容所,對於那些孩子來說,所謂的家,就是父母所在的那個破爛帳篷。因此,家,其實一種人際關係。再譬如,我去的是個旅館,會感覺親切嗎?不會。長途跋涉後,快到旅館了,可能感覺輕鬆,但不會感覺親切。旅館是他人之地,何親切之有?那麽,我跑了2200公裏,要去的那所空房子,為何會引起到家的親切感覺?
想來想去,覺得是因為真心喜歡,好像馬上要見到一個真心喜歡的人。我想起2016年2月12日,第一次看那房,站在陽台,心裏忽然冒出的一句話:
我有一所房子,側向大海,春暖花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