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有一本嚴肅白領文化周刊,名叫 LE VIF/L'EXPRESS,我曾訂閱過不斷的時間。在編號為2011-6-24/30的那期上,有一篇文章討論多邊情,POLYAMOUR。穀歌翻譯器將之譯作劈腿族,意思是,腳踏兩隻船。我覺得,這極難聽,也不準確。雙邊情難道就不需劈腿嗎?不劈腿,閉得緊緊地,如何幹那事兒?所以,咱還是按POLYAMOUR字麵譯作多邊情吧。就是同居(結婚或未結婚)雙方,各有各的情人(一個或多個),並正大光明地去幽會,在情人那裏小住幾天,又回家來。同居的對方不以為怪,也不指責,因為他/她也這樣。這種多邊情,照我理解,正是薩特和波伏瓦所實行的那種。而據法語維基百科,多邊情還有其它形式,例如多邊情人同居於一個屋簷下,多人之間公開的無性界友誼。各種不同形式的多邊情的共同特點是,非擁有性,開放性。因此,與換妻相比,多邊情應該算是一種進步。換妻的本質,是把配偶當作一種財產。這顯得有些猥褻和小人。
上麵提到的那篇文章的題目是,《可以同時愛上幾個人嗎?》。這其實是不言而喻的廢話。人當然可以同時愛上幾個人,就像一個母親可以同時愛幾個孩子。人的愛心是無限的,不像銀行存款,用一點少一點;有限的,是人的愛資,即實現愛的手段,例如金錢,時間,性欲等。在一個人身上多投了一些愛資,在另一個人身上就必然會少花,於是就有可能引起嫉妒和矛盾。兩個人的世界都充滿風險,大多數(法國63%)婚姻家庭失敗解體,更何況多邊情家庭?然而,就是有一些人喜吃螃蟹。據文章介紹,在布魯塞爾市中心一家酒館(Café-Poly, Maison Arc-en-Ciel,rue marché au Charbon 42,1000 Bruxelles,下圖),每月的第一個周三,多邊情男女在那裏聚會,交流經驗。
其中有一人,Philippe Hubot,還上了布魯塞爾自由大學的廣播電台,介紹心得體會。他今年42歲,和女友同居22年,兩人育有一子,20歲,一女,18歲。他說,每次和情人聚會幾天回到家來,女友不發脾氣,他感覺很好。可是,聖誕夜晚,女友去會情人,他獨守空房,感覺很不好。但兩人早已達成多邊情協議,實行了許多年,他也無話可說。至少,家庭保住了,他感到欣慰。因此,他認為,在合與分之間,多邊情提供了第三種可能。
不管世道如何變化,如何自由,如何自私,人,絕大多數人,還是需要家庭的。為什麽呢?因為人是群居動物,害怕孤獨。孤獨意味著勢單力薄,無人關心。不是隻要和他人在一起就不孤獨。正像《蝴蝶夢》裏說的,人在沙漠裏感到的孤獨,與在擠滿人的旅館裏感到的孤獨,是一回事兒。必須和可以信賴的、不需說話也能相守的人在一起,才能遠離孤獨。這樣的人是誰呢?當然隻有家人。而維係一個家庭的最重要的因素,可以是愛——比如還未到七年之癢的新婚夫婦,但大多數情況下,更是義。義,在家庭範圍內,就是責任。對家人盡義,就是對自己盡義,是產生幸福感的一個源泉。一個雙邊家庭,如果在破裂之路上,走得已經很遠了,不可能再回到感情原點,那麽隻要義還在,不妨考慮一下多邊情的可能,像Philippe Hubot那樣。
或曰,既然無可挽回,幹脆離婚,另起爐灶,不就得啦?
問題是,離婚總是一場災難。孩子歸誰?財產如何分割?無窮的頭疼事,無盡的心有不甘。而人生無非就是一場糊塗,還是糊塗一些為好。多邊情便是一種糊塗,隻不過,所涉人等,通過協議,各取所需,各自獨立、清醒地糊塗,於是,大家一團和氣,終達老子無為無不為的境界。
我以為,以上這些,就是用通俗中文譯寫出來的比利時那雜誌關於多邊情的文章,《可以同時愛上幾個人嗎?》要說的幾層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