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之光
(2005-12-02 11:58:40)
下一個
用卓別林的電影名作標題隻是想表達同樣的含義:在現代化都市繁榮的背後,城市的暗疣也是這光芒的部分,不管你喜歡還是不喜歡。
我上班的地點在市中心的邊緣。嚴格說起來就是摩天大樓群四麵相鄰但仍算繁華的地段。此地兒靠近縣法院大樓,道路的設計在這裏有點亂章法,交叉路口同時引伸出五條道路,懸掛在天上的紅綠燈也不知所雲地指引著行人,加上市政常年在這裏施工,一會挖開地麵鋪管道,一會兒又鑿開路麵或拓寬或設標記,更是亂上加亂。除非是熟悉此地盤的人,任何一個開車到此的人,在麵對此亂象時都不免心裏打鼓,小心謹慎,惟恐不留意就開上了逆行道。
可就是在這熱鬧地段,卻常年地遊蕩著一群非常悠閑的人群。這群人,是每個城市都不缺乏的風景,是每個市政當局都欲去除卻又尾大不掉的難題。這群人,象一個都市部落,形散卻實則嚴密,貌似無序卻井然有條。他們與城市的麵貌格格不入而又相安無事,就象一個人身上的過敏症或癬疾,無關生死,卻又隱隱難言。每個城市都有這樣的人文地貌,每個城市都承受著這看起來無傷大雅卻又擾亂都市神經的痛楚。他們就是被報刊、雜誌、電台、電視,被所有人定義為 “ homeless” 的無家可歸者。
這群人,有男有女,有黑有白;有年長的,也有年輕的。他們少有喧嘩,多是用沉默的身體姿態表明他們的存在;他們也不聚眾紮堆,零散地在街頭,在公園,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尤喜在十字路口或臥、或坐、或站。他們神情各異,有的麵無表情,兩眼直視,發散的眼神顯示不出他們此時的思緒定位何處;有的又自言自語,不知與自己還是心目中的他人進行著主題不知為何的交流;也有慷慨激昂的,如演講般的沿街走動,並不強迫路人地兜售或政治、或宗教的觀點;也有一看就是不具進攻性的輕微精神病患者,語言和舉動都缺乏目的地在街麵上漫遊。
但是,他們不是安靜的一群,常因為酗酒吸毒打架鬥毆的頻頻發生而引來警力的幹涉;他們不是清潔的群體,不論衣著還是外貌都標明年長日久的打整失修;他們也不是健康的一群,超肥或超瘦是他們的典型體態特征,肺病和結核是他們慣有的“職業病”;他們吸煙,酗酒,還吸毒,他們給這個城市帶來的不是添磚加瓦般的光榮,而是販毒,吸毒,偷盜和搶劫。他們無助的經濟地位常迫使他們要麽街頭乞討,要麽去政府的施粥站接受救濟;而更多的時候,因懶散慣了的緣故,他們寧願無所事事事的到處流竄也不願去政府安排的固定場所體驗正常;他們寧願躺馬路、睡橋洞,也不肯去有遮風擋雨,有熱飯熱湯的避難所享受正常。
我之所以關注這群人,是因為我每天上下班的途中必須經過他們。時間久了,就象老熟人一樣,每天不見麵就好象缺點什麽。就象這個城市著名的星巴克咖啡一樣,有的人是必須每天早上喝上那麽一、兩杯才能振作,而我是每天必須與他們照個麵後才開始我冗長的一天;下班回家,又必須與他們告別後才算給這過去的日子劃上句號。他們於我,是想躲躲不開,想愛又愛不起來的那麽一群人;可又是他們,散落在城市的每個角落,與街頭藝術品一道,點綴著這個海濱城市,而不論春夏秋冬。
就象變換的四季,無家可歸的人們也隨季節的不同而裝點城市外貌。聖誕節彩燈絢爛的色彩下,無家可歸的人已不多,但你仍能看見在街角的長椅上裹著薄薄毛毯形似僵屍的昏睡的不歸人;或者喝得爛醉已不辯東西的醉漢卷曲在公園的草地上。盛夏季節是無家可歸者的天堂,找個城市公園開闊點的綠地,鋪開睡袋就自成天地;身旁商店購物車裏裝著所有的家當,人到哪兒,家就安在哪兒。我下班路上縣法院旁邊的小公園裏,到了下午,各路“丐幫”似乎都齊匯這裏,象是在免費的露營地開始了一場自娛自樂的聚會。有個清早,我從地下汽車站出來到地麵後,一跨過馬路,迎麵就見兩三個剛從各自睡袋裏探出的頭,睡眼惺忪地看著剛剛蘇醒的城市,眼睛隨街上流動的車輛和人群來回轉動,此時世界上最無煩惱、最心平氣和者非他們莫屬。還有個下午,慌張去趕公共汽車,就在經過幾個homeless的身邊時,發現一個黑人手裏捧著正津津有味地讀著的是一本英文的《二十世紀初的中國》。定是從我駐足詢問的眼神中猜出我是中國人,他朝我揮揮書,笑咧著缺牙的嘴,說:“It’s a very interesting book.” 知道我當時的感覺嗎?暈!
還記得我最初看見他們時的感受。每天在經過彌漫著尿騷味的無家可歸者營地時,每見到他們一副窮困潦倒又無所事事的樣子,就為自己慶幸,覺得生活裏縱使有諸多的不如意,但與他們一比,我至少還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有一處固定居所可遮擋風雨,我便為生活中所得含感激之心。與弱者的境況作比較,是阿Q療法的不二法寶。我自認為他們是可憐的,對他們有種悲天憫人般心理上的優勢。但時間長了就發覺我這種心理優勢簡直就是可笑,因為他們無視外在環境的生活姿態似乎告訴我,淪落到這地步不完全是生活所迫,真正被“逼良為娼”的人都有被拯救的可能,而這些常年屬意於街頭的人完全有他們自己的精神世界,他們認定街頭巷尾有他們喜愛的生活元素,隻有風餐露宿般的生活方式能滿足他們對生活的理解和欲望;至於常人所認定的衣食住行標準對於他們來說,要麽是多餘,要麽是不必要;他們對生活的要求隻限於有一放倒身軀酣睡的幾尺之地兒,有足夠維持生命最起碼能量的食物就行了;一般人認為重要的名利地位、寵辱得失完全與他們的的世界無關。他們的精神樂園遠非人們想象的那麽潦倒,也遠非人們的想象力所能企及,他們生活在一個與世界貌似關聯卻實際對立的王國,一個無需同情和悲憫的超脫境界。說到底,這是他們選擇的生活方式,就象千百年來吉普賽人選擇流浪一樣,是源於骨子裏血液中不二的選擇,是無關風月,無關痛癢的客觀存在。所以說不清楚,是我們看他們可憐,還是他們看我們可笑。
最近了解到,我所生活的城市加盟美國數個大城市訂立了一個雄心勃勃的計劃,欲在十年內消滅homeless現象。咋聽起來很吸引人,很感激地方政府終於用老百姓的稅錢作一件造福弱勢人群的善事,但心靜後一想,此計劃未免太過自大,有點自欺欺人。但凡有能力有自尊的人都不會計較生活中的暫時挫折,隻要肯自救,完全可以僅憑賣力氣就養活自己、供養家人的。許多第一代移民就是例子,他們就靠作車衣工,農場季節工,在餐館洗碗端盤子就能解決無衣食之虞,完全用不著走上街頭謀生計的。那些常年留戀街頭的人或許跟生活抗爭過無數次但沒能成功,最後在兩害相權取其輕的趨利避害原則下選擇了最省事的生活方式;另種可能就是生活中積重難返的陋習比如酗酒吸毒偷盜成性等等已使他們完全喪失了自救能力和被救的信心,他們幹脆就破罐破摔地把自己交付給了街頭;還有一種可能,思想超前地遠瞻,寧作閑雲野鶴也不肯受製於約束,不肯生活在任何製度的條條框框之內,所以選擇街頭作為最好的生活載體,把自由精神發揮到極致命;還有那些患有輕度顛狂的病患者,除非有家人、有組織的收留和照顧,不由自主地把城市的大街小巷當作藏身之處,又有誰能製止?之所以說政府要消滅Homeless的計劃幼稚可笑,就是考慮到隻要上述的幾種可能還存在就不可能杜絕人們選擇街頭的自由,尤其是在美國這樣一個崇尚自由勝過生命的國度。如果消滅Homeless的目的是要為流落街頭的人提供更好的食品, 更好的避難所,更好的醫療條件,更好的社會服務,讓他們活的跟正常人一樣的體麵而又尊嚴,那麽我敢斷定,這項措施的的真正效果是製造出更多的無家可歸者,因為麵對如此不勞而獲就能得到的社會福利,誰又不心向往之呢?但如果根除homeless的目標是不再能從大街上看到流離失所的流浪漢(婆),是讓他們徹底從人們視限內消失,那麽無家可歸者們十年之內將會跟當年美國政府對待印地安土著一樣被逼到美洲大陸的邊遠和荒漠地帶。而這是多麽不現實的一種設計,已把對街頭的向往變成生活方式的人是遲早要從邊遠地帶回到城市中心的,他們要麽從城市的一個角落轉移到另個角落,要麽就從一個城市流動到另一個城市,他們是依附於城市的寄生蟲,離開了城市就皮之不存,而毛又將如何附焉?
我現在仍舊每天在這群人的汗臭和尿臭中屏住呼吸與他們擦肩而過。不過,我已不象當初在與他們麵對麵時那樣緊張了。我也學會了跟其他人一樣假裝他們的不存在,學會用平常心來漠視他們的現狀。也許,我是變得越來越缺乏同情心了,就象一個久居城市的人見怪不怪地對待事物萬象一樣,對homeless這一現象徹底接受了,就象接受一個人的缺點一樣接受了這份城市之光。
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寫於翡翠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