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OIE水生動物手冊和法典
從英國回來不久,我就開始著手OIE《法典》和《手冊》二零零零年版的翻譯準備工作。為了避免出現版權方麵的問題,首先要和OIE聯係,要求他們授權我翻譯這兩本書。同時仔細評估了一下工作量。其實,在九七年版的《法典》和《手冊》出版後,總局就組織了二十幾個人把這兩本書分別給翻譯出來了,然後都交到我這裏進行統稿。當時我大致看了看,有的翻譯的還不錯,隻要稍稍校對一下就可以了。而有的翻譯質量非常差,幾乎要逐字逐句地修改,修改這些章節比我自己來翻譯還費時間和精力。拿到新版《法典》和《手冊》的英文版後,我把這兩個版本進行了比較:《法典》大概隻增加了百分之十幾的內容,另外每章的內容都或多或少進行了一些修改,變化似乎不是很大。而《手冊》變動較大,增加了兩個病,相應就增加了整整兩章。而且還增加了實驗室的質量管理,診斷方法的確認等原則性的技術指南兩大章。加上各個章節也有少量修改,估計增加和改動的地方將近百分之六十。
根據這個情況,我仔細掂量了一下,由於我曾經把舊版的《法典》和《手冊》已經從頭到尾理了一遍,心裏有了一個比較完整的印象。隻要抓緊幹,半年內應當能完成新版的翻譯工作。如果再像原先那樣分給幾十個人來翻譯的話,質量參差不齊,交稿時間也會有先有後。還要浪費很多時間來協調、收集,最後還是需要我一個人從頭到尾走一遍。實際上也節省不了我的精力和時間,還不如我一個人把舊版改成新版算了。就這樣吧。
當我打電話給總局動檢處,告訴我的想法時,李處長嗬嗬地笑起來:“其實我想也是這樣搞還好一些,快一些。隻是這話隻有你自己說,我們不好把任務強加在你一個人頭上啊!那就辛苦你啦!”
五月十日,OIE的局長,B.Vallat 博士發來正式授權信,批準我翻譯新版的OIE《手冊》和《法典》。信中說:“尊敬的江育林教授:國際獸疫局(OIE)批準你關於將《OIE水生動物衛生法典》和《OIE水生動物疾病診斷手冊》翻譯成中文的請求。我們支持和鼓勵你翻譯這兩本書的決定,因為這使它們能給更多的人使用。請將譯文各給我們一份以保存於我們的圖書館。我們有兩個要求:一、請對法典和診斷手冊被批準翻譯成中文向OIE表示感謝。二、 請聲明:該中譯本尚未經過OIE校對。其法典的官方文本是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診斷手冊的官方文本是英文。這些官方文本能從OIE得到。感謝你為了使這些書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更容易使用所作的努力……。”
拿到了授權書,我立刻開始了翻譯工作。我抓緊每天、每分鍾時間,一頁一頁地翻譯。雖然工作量很大,但畢竟是專業書,沒有文學修飾,比小說要好翻譯多了。另外,我還把少部分的內容請實驗室的劉葒和珠海局的小蘭幫忙翻譯。三個月下來,兩本書就翻譯完了。然後,總局安排我們到珠海進行了三天的校對,就交到了總局。
很快,總局就開始安排出版的事宜了。動檢處的李處長給我打電話,笑嘻嘻地問:“江老師,你覺得這兩本書是以你的名義出版比較好,還是以總局的名義比較好?”我感到這話問得很有點奇怪,很幹脆地回答她:“我要這本書做什麽?是檢疫係統才需要它們啊,肯定是要以質檢總局的名義出版呀!”李處長笑著說:“我們也認為以總局名義出版比較合適。不過想到這書幾乎是你一個人搞出來的,總得征求一下你的意見吧。”
終於,到二零零一年十月,新版的《法典》和《手冊》中文版出版了。當然,由於翻譯得比較匆忙,一定會有很多錯誤。但書中都附有英文版可以對照,重要的是能跟原版幾乎同步出版。我拿著這兩本書,心裏感到特別的高興。
OIE的授權書 翻譯的OIE水生動物法典和手冊
江老師等譯者是利用工作資源完成翻譯的。版權應該歸屬國家。但是署名權是分離的。應該有譯者的署名。
江先生是幹實事、淡泊名利之人。不在乎權錢名。完成自我實現,難能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