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散記
(增訂本)
徐家禎
第卅一章
傳教士
住在澳洲的人,常常會有陌生人敲上門來的經驗。除了敲門問路者外,較多的是銷售產品的、為慈善事業募捐的; 當然,還有傳 教的。對於這三類人,我大多用簡單的應付辦法對付過去: 對銷售產品者,我說:“不感興趣。”對為慈善事業募捐者,有時我給一、 兩塊錢,尤其是為慈善事業募捐者是孩子時,我不忍拒絕一個孩子祈求的眼光; 但對別的募捐者,我常說: “對不起,這次我不能捐。” 對傳教的,最容易的打發辦法是說: “我不相信任何宗教。”於是, 他們也就會囁嚅著離去,就像聽到了卻鬼的符咒一樣。但是,那符咒也有不靈的時候,至少,我有過兩次不靈的經曆。
一次是對一位五、六十歲的老婦,那是兩、 三年前的事了。 有一天傍晚,兩位老婦人來敲門,問我“信不信上帝”。我知道又是 傳教士來了,於是拿出“我不相信上帝”的符咒來抵擋。然而,她們 聽了之後並不像別的傳教士那樣囁嚅著走開。為頭的那位老婦從提 包裏掏出兩本彩色的薄薄的雜誌來,說: “你不相信上帝沒有關係, 但想不想知道到底有沒有上帝? 為什麽人們要相信上帝?也想不想 知道為什麽世界上存在那麽多問題? 怎麽去解決這些問題?”雖然我 知道不用說那麽薄薄的兩本雜誌解決不了她提出的那些大問題,就是換了再大再厚的兩冊百科全書,也是無法解決那些問題的萬分之 一的。但是,能不能解決問題是一回事,想不想解決它們則又是另 一回事,我總不能連想解決這些問題的興趣都沒有。反正雜誌隻有四毛錢一本,於是我掏出八毛錢買下了那兩本。老婦人又從包裏掏 出一本來,說是送我的,然後謝了我就走了。
等老婦走了之後,我就隨便翻了翻那三本小冊子,原來是美國一家宗教組織出版的定期宣傳品,共有兩種: 一種叫 Awake,一種 叫 Watchtower, 內容倒相當豐富。不但有宗教曆史事件的介紹,還有對時事、科學、社會、家庭、教育方麵各種事件、問題的評論。 當然,不管談論什麽問題,最後總是扯到宗教上去,而且也總能在 萬能的《聖經》中找到答案和解決辦法。這點使我頗有反感。我想到,在十年“文革”期間,每篇文章中都要引用“語錄”; 什麽問題也總能在 “語錄”中找到答案和解決辦法。這種做法倒是跟教會的做法有異曲同工之妙的,隻是那時把《聖經》中的“語錄”改換成毛澤東的 “語錄”罷了。
我買了那三本雜誌之後大約過了一個多月,那位老婦又在我門口出現了,這次同來者是一位跟她差不多年紀的男士,麵貌也很善 良、慈祥,看樣子象是老婦的丈夫。如果真是這樣,那就可說是“婦 唱夫隨”了,因為每次來總是丈夫說得少,妻子說得多; 丈夫扮陪同, 妻子扮主角。
這一次,他們跟我閑聊幾句之後,老婦又拿出兩本雜誌來問我要不要買; 我付錢之後,她也再送我一本。前後不過五分鍾。
以後,每隔一、二個月,老婦總與她老伴或別的婦人來拜訪我 一次,銷售雜誌。每次上門,他們人不跨進門檻一步,也從不再提 “信不信上帝”的事。常常是我們先互相閑聊幾句天氣、工作之類, 然後老婦拿出雜誌介紹幾句內容,也不叫我買。然後我付兩本雜誌 的費用,老婦再送一本添頭,就此分手。我把這八毛錢當作給教會的捐助,於是來者不拒。
有時,我下班或出門回家,看見門縫下已塞進兩本雜誌,我就 知道那位老婦已經來過了。等再過一、兩個月老婦上門兜銷時,總是我先提起她留在門縫中的雜誌,並把錢補還給她,否則,她是從不主動提起的。或許那類雜誌本來就是教會的宣傳品,不但不想賺 錢,就是白送,隻要有人願意看,也是樂意贈送的。但是我總仍保 持“正人君子”作風,每次補上八毛錢。隻要我補,老婦就照收不誤, 但是多給,她倒也並不接收。那是因為有一次我沒有八角零錢,於 是拿出一塊錢來,並說“不用找了”,但老婦堅持從提包裏找出零錢 來還我,我這才知道的。
時間長了,在閑話中,大家也有點熟悉起來。老婦不但知道我的工作,還知道我有父母住在中國。有時她們來時,我正在國外, 回國來後大家也聊幾句外國見聞。
我們的最後一次見麵是一個月左右之前。那時我已準備搬到山 上去住了,現在所住的房子正在出賣。我不想搬出去之後讓他們撲 空白來,就告訴了他們我搬家的打算。巧的是,老婦和她的丈夫告 訴我,他們也在賣屋,準備搬到南部的海邊去住了。告別之時,大 家握手互祝好運。雖然事實上我到今天仍住在原地,還未搬出,但 我知道那對老人是不會再來敲門了。
老婦前後總共來了不到十次,然而除了第一次問我信不信上帝之外,並沒有再談宗教的話題,我不知道她能否也算是個傳教士, 但是,她是為宣揚宗教在工作,則是肯定的。雖說我對宗教並無興 趣,但看見那對老夫婦不管烈日曝曬還是刮風下雨,戰戰兢兢地為自己的信仰服務,我卻還是對他們深懷敬意的。
我的“不信上帝”的符咒不靈驗的第二次經曆與第一次完全不同。 不但這次走上門來者我可以肯定是傳教士,而且他們的年齡、傳教方式都與那對老夫婦完全不同。但是,大家共有的,卻是願為自己的信仰而獻身的精神。
那是一個星期天的中午,我正要出門去妹妹家。打開門來,卻 見門前站著一對年輕小夥子: 一個身材略矮,金黃頭發,碧藍的眼睛; 一個身材略高,栗色頭發,也是碧藍的眼睛。他們都穿一式的 衣服,好似製服一樣: 上身短袖白衫衣,戴著素色花領帶; 下身黑 長褲、黑皮鞋,一望而知是傳教士。使我略感吃驚的有兩點: 一點 是他們的年齡。我猜,他們最多不會超過二十一歲。滿是稚氣的孩兒臉上卻有一種肩負重任的肅穆神情。另一點是他們胸前佩著的黑底白字的徽章,除他們的姓和稱謂 “長老”是英文的之外,還有一行 中文字: “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我實在無法把“長老”和我麵前 站著可能還不滿廿歲、虎虎生氣的少年相連起來,更無法想象他們 在澳洲傳教,怎麽會戴了一塊有中文的名牌,而且又如何會知道這裏住著一個中國人。
我們打了招呼之後,金發少年先開口,說他們是美國來澳洲傳教的。我告訴他們,我也在美國住過三年。於是,大家有了共同話 題。他們又說,他們學過一些廣東話,問我懂不懂。我告訴他們, 我不懂廣東話,但倒是教普通話的。閑談了五分鍾之後,他們問我能否進屋裏跟我談談。對於這個要求,我卻有些猶豫起來: 一則我 確實有事,正要出門; 二則,我對宗教確實興趣不大,不想為此而費唇舌。於是,又搬出那條符咒。我說:
“對不起,我正要出門。而且,......唔......我並不相信上帝... ...”
金發少年說:
“不信上帝沒關係。我們可以不可以另約一個時間談談?什麽時候我們再來最方便? 隻用半個小時。”
“呣......唔......”我支吾著,不知怎麽回答: 我不願說謊,說, 我忙得連半個小時都抽不出來;我更不願看到由於我的拒絕而使他們產生的失望去破壞那兩張天真、純正而俊朗的臉上的期待的容 貌; 何況,我確有興趣想多了解一下他們遠離家鄉、跋涉重洋來南 半球的原因和目的,於是,我說:
“那麽,好吧。下星期日上午如何?”
下星期日,他們要去教堂,於是講定十二點教會活動後再來。 我之所以定在一周之後,是希望有較長時間可以考慮一下,是否值得再花時間跟他們談話。一旦改變主意,我也可以有足夠的時間找個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擋他們的大駕。
然而,作為一個散文作家,我對他們兩個“人”想作更多了解的渴望心情,或許比他們,作為兩個傳教士,對我的“靈魂”想作更多了解的渴望心情,更為強烈。
一周之後,星期天很快就到了。我等待他們,他們卻沒來。我 想: 可能他們忘了。於是,我也忘了他們。
然而,他們並沒忘。隔了一周,同是星期天十二點,他們又來 了。不過栗色頭發的少年換了一個黑發少年。金發少年解釋: 栗色 少年本是與他一組的,因為今天另有任務,於是這次就同另一位來 了。在澳洲,目前有一百多位從美國來的傳教士,同他們一樣,但其中會說廣東話的隻有四位。他們的廣東話是在美國學校中學的, 學的時間不長,現在隻是自學而已。所以,我想,他們的廣東話一 定也不會好到哪裏去,要用來傳道,一定會有困難,大概隻能在英 語中夾用幾個廣東話單詞或短語罷了。
那次所謂“傳教”,隻是他們兩位輪流談了一點“聖靈”、“基督”、 “上帝”、“誠意”、“信念”、“祈禱”方麵的看法而已。我很坦白地告訴 他們,我不信“上帝”,因為我不信任何無法證明的東西。但既然無法證明其有無,那麽也就無法否定上帝的存在。所以,我覺得信與不信,隻能由各人去挑選。雖然我自己不信上帝,但是我一向十分 尊重別人真誠的信仰。如果有一天,真能使人信服地證明上帝的存 在,我當然也會相信的。
金發少年給我講了約瑟夫·斯密斯的見證,問我相信不相信這件事情的真實性。我說: 對我來說,這隻是一個故事。有可能真實, 有可能虛假。於是,他們給了我一本英文的《摩門書》,要我有空讀指定的幾節。還說: “信與不信,可用祈禱來解決。隻要誠心,聖靈會使你感到書裏所說都是真實的。”我拿了書,姑妄聽之。
自此以後,他們又來了幾次,但黑發少年仍換了栗發少年。每 次他們傳道之前或之後,大家往往閑聊一會,我乘機了解了一些他 們的家庭、生活和工作。
金發少年是從美國北邊的埃達荷州來的,在大學已經念了一年書了。他母親是老師。他說,他母親從小給他的教育讓他留下了深 刻的印象,所以他將來也想當老師。他家共有六個孩子,他是老大。 我看他口才不錯,比較老練,而且耐心,以後當起老師來,也不會差。
栗發少年看起來比金發少年稚嫩一些,但一口美國南方口音的男低音,很深沉悅耳。他是從德克薩斯州來的,父親是工程師,母親也曾作過老師。家裏有五兄弟姐妹。他在大學隻念了一學期,沒有決定將來想從事什麽專業。
他們都承認,他們很幸運,出生在一個幸福的家庭環境中,父 母支持他們的信仰活動。這次他們來澳洲傳教,完全是自願,而且義務的。為期兩年。他們以前有一點積蓄,父母又支援他們一點, 於是,就來了南半球。在這兒的一切費用,全由他們自理。教會隻提供汽車,供他們使用,但汽油及維修費,卻還得由他們自己出。
有一次,他們問我能不能星期日早上乘教會活動開始前來訪問我,因為他們每天都起身很早,六點鍾就起來了。於是我就了解了他們的生活情況。
他們說: 他們四位學過廣東話的傳教士,合租一個公寓套房。 起床之後,每天都一起自學一小時廣東話,用的課本是從美國帶來 的。之後,就是兩小時的個人學習,學習《聖經》和有關資料。然 後就交流各組工作情況,討論怎麽幫助別人。早餐後,就分組出去活動。直到晚上十點半才睡覺。
栗發少年說: “因為我生活在一個有信仰的幸福家庭中,所以我決心要把我的信仰告訴別人,讓世人分享我的幸福。”
金發少年說: “我從來沒有看見過上帝或耶穌,在祈禱時也沒有聽見過上帝的聲音。但每次祈禱,我總有一種和平、安祥的感覺, 我能感到上帝在指示我應該做什麽,不應該做什麽。所以,我想讓更多的人分享我的信仰。”
兩位少年說話時,碧藍的眼睛和雪白的牙齒閃閃發光,稚氣未脫的臉上嚴峻起來,好象肩負著改造世界和人類的重任。我望著他們挺秀、俊朗的臉龐想: 有這樣的神情的人難道會說謊嗎? 我與他們雖有不同的信仰,但是,他們不為私利,不計報酬,中斷學業, 遠離父母,為了信仰,為了世人的幸福,而起早摸黑,刮風下雨, 苦口婆心,孜孜不倦,這種精神不是很值得尊敬嗎? 毛澤東說過: “世界上的事,怕就怕‘認真’兩字。”我覺得這是他《語錄》中最精辟的話。隻要不是“認真”地去幹殺人越貨、欺世盜名、損人利己的勾 當,隻要能夠“認真”地為世人造福,為人類謀利,任何行為我都應該支持。何況那兩位少年,正當大多數像他們一樣的同時代人正在海灘戲水、舞場跳舞、遊戲房玩遊戲機或者談情說愛,甚至抽煙吸毒的時候,他們卻正挨門挨戶找人談信仰、談宗教,想讓別人也分享他們的幸福。這難道不應該讓人感到尊敬嗎?
於是,我對他們說: “雖然我沒有宗教信仰,但我尊重別人的信仰,尤其尊敬真心誠意為宗教獻身者。所以,我尊敬你們。我想,如果世上的青少年都有你們的精神,那麽,我們的世界一定會變得 更好,問題也一定會更少。”
兩位少年聽了,喃喃地說著“謝謝”。我看見他們黝黑的臉上泛起了淡淡的紅暈。
雖然不管那位老夫婦還是那兩位少年都未能使我改變信仰,但 我並不覺得我在他們身上浪費了時間; 我想,他們一定也不會覺得 在我身上浪費了時間,這是因為,實際上,他們已經使我學到一些 道理,或許,它比信仰上帝更重要。
一九九三年二月十日
於阿德萊德東城書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