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續憶》
第二十二章 在羅伯特 · 舒曼夫婦的墓地上
徐家禎
(上)
羅伯特·舒曼和克拉拉·舒曼
我是一九九七年五月第一次去的歐洲。在荷蘭參加了華文作家的活動以 後,就於五月十七日一大早坐火車從鹿特丹(Rotterdam)到了德國的科隆 (Klo?n),這是因為我以前在中國時的一個學生聶君正在科隆,我們事先計劃好一起在德國旅行一個星期。火車到達科隆時間還早,我們在火車站吃了早中 飯就決定立即出發去波恩(Bonn)。
從科隆到波恩坐火車隻要不到一小時。波恩雖然做過聯邦德國的首都, 但是實際上卻是一個古色古香的小城市。我們原來在波恩的活動計劃隻有兩個 項目:參觀貝多芬故居和波恩大學。但五月的歐洲白天時間很長,天氣晴朗的 時候,往往要晚上八點多鍾天色才會變暗。那天在波恩,我們就正巧遇見一個 既晴朗又暖和的初夏的下午,離開波恩大學時雖然時已黃昏,但是天色還亮得 像下午一樣。聶君忽然說:“聽說舒曼的墓就在波恩一個墓園裏。你想不想去 看看?”
聶君知道我酷愛音樂,當然不會不知道羅伯特·舒曼(Robert Schumann, 1810 - 1856),也不會願意錯過瞻仰舒曼墓地的機會,所以就提出了這個事先 沒有計劃好的建議。雖然聶君自己也從來沒有去過,但是既然波恩地方不大, 猜想墓園一定不會離大學很遠。於是我們就一路問著一路找去。
舒曼是德國數一數二的大音樂家之一。他的鋼琴曲《童年情景》中的 “夢幻曲”是一首家喻戶曉的小曲子,後來被改編成了用小提琴、大提琴等樂 器演奏的曲子。記得五、六十年代中國十分轟動的一部日本音樂片《這裏有泉 水》中就有用大提琴演奏的這首曲子,我印象很深。我小時候不知為什麽總把 舒曼和舒伯特(Schubert)聯係在一起,可能他們倆的名字中都有一個“舒” 字吧。在孩子看來,好象他們出自同一個家族。其實不但他們倆不屬於同一個 國籍:舒伯特是奧地利人,舒曼是德國人;而且他們生活的時期也不一樣:舒 伯特出生於 1797 年,舒曼出生於 1810 年,舒伯特比舒曼早生十三年。他們屬 於兩個不同世紀的人物。不過,他們在音樂史上的地位,倒很有相同之點:他 們都是浪漫主義音樂的開創人;他們都創作交響樂和室內樂;他們的主要成就 都在鋼琴曲和歌曲上,雖然舒伯特一生寫了一千首左右的歌曲(現在留下的是 六百多首)而舒曼隻寫了二百多首,但是他們都是音樂史上最偉大的抒情歌曲 作曲家。
最近,我看到一本很奇怪的書,是一個叫菲爾·古爾丁(Phil G. Goulding)的美國人寫的。此人並不是音樂專業出生 —— 他畢業於海軍學院, 後來又當過報社記者、石油工業主管、甚至助理國防部長 —— 但是晚年卻寫出 了一本厚厚的、談音樂家和音樂作品的書來,叫《古典作曲家排行榜》(The 50 Greatest Composers and Their Greatest Works, 1996)。書中所選的五十位“最 偉大的作曲家”雖然主觀成分很大,但是我基本上還是同意他的選擇(雖然他 沒有把俄國偉大的作曲家拉赫瑪尼諾夫列入其內,我覺得這是他這本著作的最 大缺點)。他把他選的五十位作曲家又分為四大類:第一類是“不朽的作曲 家”,隻有三位:巴赫、莫紮特和貝多芬;第二類是“半人半神的作曲家”, 共七位:舒曼列入這一類,排在第五名,舒伯特之後。舒伯特之前還有瓦格納、 海頓和勃拉姆斯;舒曼之後還有亨德爾和柴可夫斯基。第三類是“天才作曲 家”,共十位。其餘三十位作曲家都屬於第四類“超群作曲家”。當然,舒曼 在音樂史上的地位是否真是第七(算上列為第一類的三位音樂家,舒曼在五十 位音樂家中的總排行是第七位),這大有可爭論之處,但是,我想,把舒曼列 為世界最偉大的作曲家之一 —— 不管是第七、第十還是第幾 —— 那一定是毫 無爭議的。
在同一本書中,作者還給五十位作曲家每人下了一個定義。給舒曼的定 義是:“浪漫主義的化身,歌曲、鋼琴曲和交響樂的詩一般的大師”。他還說: “舒曼是浪漫主義者中最具浪漫精神的人,關於這一點幾乎毫無爭議。”我很 同意他對舒曼的評價。
舒曼出生在一個頗為成功而有教養的出版商的家庭。他父親除了印書、 賣書,也寫作品。舒曼從小就有機會接觸書籍,讀了不少歌德、拜倫和希臘的 詩歌。他自幼年起就對文學和音樂發生很濃的興趣。他極愛讀書,把遊戲的時 間用在編寫劇本上,還即興彈奏鋼琴,為自己編的劇本配樂。他父親一度曾打 算把他送去德國的大音樂家韋伯(Karl Maria von Weber, 1786 -1826)那兒學音 樂。很可惜,這一計劃因他父親的去世而沒有能夠實現。在這段時間,他的主要興趣是文學,而對音樂的興趣隻是第二位。舒曼在十五歲時就與朋友成立了 一個文學會。據說,他還會背誦歌德的《浮士德》。二十四歲時,他在萊比錫 還創辦了一份影響力極大的音樂評論雜誌《新音樂雜誌》(Neue Zeitschrift fur Musik)。但是,舒曼的母親卻希望舒曼學法律。十六歲時,舒曼服從母親的 意誌,進了萊比錫大學法律係。在萊比錫,他認識了不少音樂家,並且繼續學 習鋼琴。後來雖然轉到漢堡大學法律係,但是改學音樂的欲望卻更加強烈了。 他在給母親的一封家信中寫道: “如果我能在世上有所成就的話,必定在音樂之 中,因為一開始我就對音樂有強烈的感情,而且我也沒有過高估計自己,我的 確有創作的能力。”最後,他得到了母親的諒解,正式開始了音樂生涯。
在從事文學還是音樂這兩條道路之間彷徨的時候,舒曼曾經寫道:“我 有靈感,但卻不是一個善於深思的人。我自己並不知道 ...... 我是不是一位詩人 (沒有人能變成詩人),命運總有一天會決定。”經過一百五十年的考驗,現 在曆史可以給舒曼下一個結論了:他既是音樂家,又是詩人:他是一位典型的 “音樂詩人” —— 他用音樂來寫詩歌。 (未完待續)
舒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