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續憶》
第三章
三叔祖禮耕先生
徐家禎
(七)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與家人團聚於上海華山路丁香花園
(中立者為三叔祖與三叔祖母,中排左第二、三人為我父母)
六六年十一月,三叔祖與我們家都“掃地出門”之後,“紅衛兵”、“造反派” 當然就不再來抄家了,因為他們知道已無物可抄。於是,對我們來說,“文革” 的節目就轉到另一項去了,那就是批鬥。既然三叔祖與我父親住在同一條弄堂 裏,凡是居民委員會和街道黨委開起批鬥會來,他們就往往是“難友”。
其實,雖然我父親既是“剝削階級”又是“反革命”,有雙重身份,總是比 三叔祖隻是“剝削階級”——最多再加上個“摘帽右派”——要複雜得多,但在“文 革”初期,三叔祖的處境可能在某些方麵更為困難。至少就他生活環境而言,不 但物質條件更差,而且他住的那幢房子的正屋裏就住著一個裏弄幹部,可以成 天監督他們。那位幹部的兒子又是中學“紅衛兵”,正巴不得有那麽一個“階級敵 人”住在身邊,可讓他表現無產階級仇恨、英雄主義精神。於是,一會兒去他們 門上寫“吸血鬼”、“大臭蟲”,一會兒去“勒令”他們掃弄堂,學《毛選》,整天不 得安寧。三叔祖爽朗、響亮的笑聲再也聽不見了。隻見他臉色又紫又黑,弓著 腰,駝著背,低著頭在弄堂裏默默地走進走出。
“文革”之中,人人自危,誰還能顧及別人?尤其是“有問題”的人家,好 像得了瘟疫一樣,親友避之唯恐不及,誰還敢上門去?我父親豈止“有問題”, 而且還有雙重問題,於是簡直好像斷了六親。然而,三叔祖仍然來。尤其是“文 革”後期,作為單純的資本家,他已可見到一線光明,而我父親作為“反革命”仍 黑雲壓頂的時候,三叔祖不避嫌疑,幾乎天天來看我們,真是難能可貴!
我到現在還清楚地記得三叔祖每天拄著一根藤杖、弓著背、手裏提著一 個尼龍袋走進我們朝北的鬥室中的情景。在我們兩家都住在同一條弄堂中的十 多年中,三叔祖幾乎一天不間斷地每天過來坐一會兒。如果我也在家,他就多 坐一會兒,因為我在工作,他認為我消息比較靈通一點兒。記得那時他的第一 句開場白常是:“今天有什麽消息?”而那時,整個社會死水一潭,好像連空氣 都凍結住了一樣,還有什麽“消息”可說?所以,後來,我沒等三叔祖開口,就 搶先說了:“今天又沒什麽消息。”於是,三叔祖往往長歎一聲。有時,隨便講 幾句閑話;有時,默默地坐上一會兒,就站起走了。有的時候,三叔祖情緒不 好,一進門就連連歎著長氣,沒坐兩分鍾,就默默站起離去。有的時候,三叔 祖甚至一天走來兩次。在那些時候,我們往往可以知道三叔祖的心情實在是壞 極了。也有的時候,我父親心情比三叔祖更壞,對於三叔祖的問題,我父親愛 理不理,有時還有意無意地衝撞幾句。我冷眼看著,很不是滋味。當然,父親 當時的處境,我完全知道,但三叔祖每天過來看望我們,完全出於關心及好 意;何況我父親的尷尬局麵又與三叔祖無關,如何可把氣出在他頭上?好在三 叔祖並未把我父親的態度放在心上,見我父親心情不好,他少坐一會兒,歎口 氣,站起走出。但第二天,有時甚至當天下午,又會過來。
後來,到了“文革”後期,資產階級的日子漸漸好過起來。三叔祖的小女 兒結婚後,女婿總不能與丈人、丈母同住一個十二平方米的汽車間,於是政府 不得不分配給他們一套小得像鴿子籠一樣、簡陋得不能再簡陋的一臥室一客廳 的宿舍房。父女兩代各占用一間。房子還在同一弄堂中,隻是再稍向南去一點 罷了。再後來,資本家得到了政府發還的兩千元抄家物資。(注 1)我父親因除 了資本家那朵烏雲,另有“反革命”那朵烏雲罩在頭上,因此,所有這些好處都 是沒有份的,我父親好像是永無出頭之日了。於是,他情緒更壞。三叔祖仍不 避嫌疑地幾乎每天都來。有一次,他還安慰我父親說:“三家人家(指我父親及 兩位叔祖)中隻要有一家好了,另外兩家總不會餓死!”我相信,如果我父親情 況沒有變好,三叔祖是一定會像分家以前在大家庭住著一樣照顧我們的。
文革後與家人攝於上海工商聯院中(約攝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
(右起第四和第五人為徐禮耕夫婦,我母親為左起第一人)
七六年,毛澤東去世,“四人幫”倒台,不久落實政策。雖然我們和叔祖 父房子發還的事還要晚些時候,但錢財卻很快發還了,我父親的政治問題也得 到了解決。三叔祖在那段時間仍幾乎每天來,但已不再愁眉苦臉,心情好多了。
不久,我就得到去美國留學的機會。(注 2)當然,我很快告訴了三叔祖。 他高興極了,因為我是我們大家庭中除了他之外,第一個人有機會去美國的。 臨走那天早上,一早趕來送我的親友有幾十位,大家站在院子中留影,三叔祖 也在其中。
在紐約一年半中,我大概寫過一封信給他。他也回過一信,說五十多年 前,他也在紐約住過,住在哥倫比亞大學附近,一套公寓每月租金似乎隻有五 塊美金,地下鐵一張票似乎隻有五分錢。我已記不清他講的錢數,反正低得令 人不可置信。他問我那時價錢如何。我告訴他,我租的一間暗無天日的地下室 每月就要九十美元;地下鐵車票已達五角錢一張。不久,票價即漲到六角,我 一年半後離開時好像記得已到七角五分了。
在外國幾年中,我與三叔祖通過幾次信,他是有信必答的,可是他的回 信除一封外我都丟了。那一封保存著的信是我來澳(注 3)一年後第一次回中國 前寫信告訴他這一消息,他給我的回答。現在成了我擁有的他的唯一墨跡。
文革後與家人攝於中山公園(約攝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
(中坐者為徐禮耕夫婦,中立者為我父母親)
此信是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七日寫的,很短。他說:
“今年上海天氣,先是連綿梅雨,轉晴後即連續酷熱二 十天。我因體力轉弱,突然中暑高燒,經住院十五天,現已 出院。同瑛(即我三叔祖母——筆者注)病已半年,醫斷為 心髒房顫,更兼其他症候,時有反複。荷蒙 遠念,感謝莫 已。
不久能有機會回國,實所盼望。如有準期,望能先告。 臨風依依,不盡欲言。”
信雖簡短,但很有真情實感。那時,他們和我們家都先後搬回了自己的 大房子中去住。一開始,隻住第三層樓,下麵仍是公安局的警察局;又過了幾 年才整幢房子發還。“掃地出門”十四年,好不容易回到老屋,三叔祖還寫了一 首打油詩:
“掃地出門十四年,歸來重住舊房間;
似曾相識梁間燕,花落花開總偶然。”
十四年後,似乎財產、房屋發還,一切可以重歸舊好了,但已失去的光 陰是再也無法歸還了。我第一次回國時,三叔祖已近八十歲。我父母告訴我, 他已不再來我們家了。我父母有時去他們三樓看他,帶些他愛吃的家常菜去。 我回國後第二天一早即去向他請安,他高興地指著玻璃板下壓著的我從美國、 澳洲寄給他的照片給我看。第二次回國,三叔祖母已臥床不起,三叔祖也幾乎 足不出戶了。再過半年,我第三次回國,他們二老都住在醫院,不久三叔祖母 即故世,三叔祖倒漸漸康複回家。但家裏人都不敢告訴他三叔祖母去世的消息, 隻講她仍住醫院中。我離滬時去向三叔祖告別,他還病臥床上,這是我與他相 見的最後一麵。
三叔祖徐禮耕(中坐者)
“文革”結束“落實政策”後與家人攝於上海江蘇路朝陽坊 20 號家中三樓臥室內
(約攝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
(左起:十六叔叔徐祖東,親戚王梅仙、六叔叔徐祖美、八姑母徐宣壽及八姑夫沈祖樾)
八七年,父母來南澳看我,住到八八年八月底才回中國去。在六、七月 中,我弟弟來信說三叔祖又送醫院了。不久,又說情況穩定出了院。我父母回 國不到一月,就寄來三叔祖病逝的噩耗。
據他們來信說,那天晚上他吃完晚飯還帶上手表說:“七點、七點了。” 聲音比平時清楚。過了一刻鍾,他小女兒想給他蓋被,見他似乎要嘔吐狀,兩 手微微抖動抽搐,不一會兒,臉色已變。連忙按電鈴叫他人上來,三叔祖已經 停止呼吸。享年八十七歲。
三叔祖雖一生多難,但他所受之磨難其實無一不與國家和民族所受的磨 難息息相關的。如果撇開他那些因為國家、民族所受磨難而受的磨難,那麽, 他的一生也算福壽雙全了。
上海二十毛紡廠在為禮耕先生作的悼詞中稱他為“絲綢工業的巨子”、“真 正的愛國民族企業家”,我想我三叔祖是當之無愧的。
我父親在三叔祖追悼會上送了一付挽聯上,挽聯上所說的意思,大概可 說是他一生及與我們關係的極簡潔的概括:
“孤露痛鮮民,夙昔耳提麵命,叔季由來猶父事;
胸懷原坦蕩,平生北馬南船,道山歸去即仙遊。”
注 1: “紅衛兵”、“造反隊”抄家是 1966 年下半年的事。以後,一直沒有確切的政策,說被抄去 的財物是沒收了,還是以後還將發還。於是,社會上各種傳聞很多:一會傳說財物已經 進入國庫,不會再還了;一會兒又傳說,遲早總會還的,甚至有時還傳說已經在開始處 理了。所以,三叔祖每次來我家問的“有沒有消息”,除了關於“文革”中政局方麵的消息以 外,實際上,主要就是指抄家財物處理這方麵的消息。結果,一直到“文革”結束,絕大 部分抄家物資都沒有作過什麽處理。後來,鄧小平複出,撥亂反正,就開始正式處理“文 革”遺留下來的這一大問題了。在上海,一開始是,凡是在“文革”中被抄的資本家,都先 發還兩千元,至於其餘財物,當時並沒有明確說要等何時以及如何才處理。當然,既然 政府已經發還兩千元,對資本家來說,就好像先吃了一顆“定心丸”,知道其他財物的發 還一定隻是時間問題了。而我父親,因為不光是“資本家”,還有“曆史反革命”這個罪名, 所以,一開始,別的資本家拿到的那兩千元,他是沒有份的。於是,他就不知前途如何, 終日惶恐不安了。過了幾個月, 我父親也拿到了那兩千元, 他才定下心來。我們家和兩 位叔祖家的抄家物資得到最終處理,那是已經七九年初了。處理方式是:被抄的存款悉 數發還,利息當然是不算的;其餘被抄物資按清單折合當時物價歸還。記得那時黃金的 價格是九十多元一兩。而首飾、文物、書畫、家具等等,當然就更不值錢了。至於我們 與三叔祖家原來的住房,因為那時已被上海長寧區警察局占領,做了全區警察的辦事處和宿舍,一時無法歸還,就又拖延了兩三年,一直到我八 0 年出國後才還。我們那所住 房的三樓,當時已成警察局馬局長的官邸,而按照政策,政府幹部應該帶頭落實政策, 於是他就把三樓先還給了我父母。他們搬回去住的時候,下麵兩層還是警察宿舍,住滿 了警察。再過了一兩年,警察局另蓋了新房子,才把宿舍搬出我家,於是整棟房子就都 歸還我們家了。我三叔祖他們,也在差不多時間搬回自己的住房。
注 2: 我是在美國的小舅擔保我去美國自費留學的,那是 1980 年 2 月初的事情。關於此事, 可詳見《山居雜憶》第 33 章〈我的弟弟宜官〉。
注 3: 我從 1980 年 2 月至 1981 年 8 月在紐約念書、打工;1981 年 9 月得到夏威夷大學助教 獎學金,就去夏威夷念研究院並擔任助教之職了。1983 年 2 月,獲得澳大利亞阿德萊德 大學的教職,就開始在澳大利亞定居,一直至今。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三日 寫於阿德萊德東城書屋
二 0 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修改並注釋於刻來佛寺新紅葉山莊
晚年徐禮耕(約攝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