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續憶》
前言
徐家禎
收在這本散文集裏的文章共有十一篇(不算附錄),寫作年代跨度很大: 最早的一篇(〈雲間朱孔陽軼事〉)寫於 1989 年 2 月 22 日,最晚的一篇 (〈榆園憶舊〉)寫於 2014 年 5 月 1 日,整整跨越了四分之一世紀。
這十一篇散文中,寫於上一世紀的占多數,共有七篇。其中有四篇寫於 1989 年:〈雲間朱孔陽軼事〉、〈我與筆友的故事〉、〈三叔祖禮耕先生〉以 及〈廿四叔叔〉;寫於 1990 年的隻有一篇,即那篇最長的、幾乎占本書三分之 一篇幅的〈外公外婆及其他〉;還有兩篇寫於 1991 年:〈我和春節〉和〈老 李〉。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正是我寫作欲最旺盛,因而也是最高產的時期。 當時我正同時為澳大利亞悉尼和墨爾本的所謂“兩報一刊”(悉尼《華聲報》、 墨爾本《海潮報》和墨爾本《漢聲》雜誌)開專欄,而這些文章,也正是為這 些報刊的專欄所寫的。
寫於本世紀的散文,在全書十一篇散文中隻占四篇,那就是〈故園已不 再可識〉、〈舊事新說〉、〈想起建東老校長孫泰升......〉和〈榆園憶舊〉。 其中,隻有〈故園已不再可識〉寫於本世紀初,其餘三篇都寫於近幾年。
這十一篇散文中,上一世紀寫就的那七篇,全都僅在國外的報刊雜誌上 發表過,有的還曾發表在不同國家的刊物上,但是,卻從未在國內任何刊物上 發表過;而本世紀寫成的四篇中,除了一篇(〈故園已不再可識〉)曾發表在 海外的刊物上之外,其餘三篇,都隻在國內報刊雜誌上發表過,不過,發表時 不是作過大量的刪減,就是隻發表在非官方的刊物上。
那麽,這次為何決定把這十一篇寫於不同時期、發表於不同處所的散文 收在一起,積集成書呢?其理由主要有二:
其一,這是與我和先母高誦芬女士合作的《山居雜憶》(增訂本)的出 版有直接關係的。《山居雜憶》寫成於上世紀九十年代中,出版於九十年代末。 去年(2015 年)年末,又由長江文藝出版社出了一個含插圖和注釋的增訂版。 在出這個增訂本時,本來的打算是除了增加三篇先母後來寫成的隨筆外,再外 加三篇由我單獨創作的隨筆作附錄,目的是為讀者提供更多背景資料,以助閱 讀。這三篇附錄是:〈外公外婆及其他〉、〈雲間朱孔陽軼事〉和〈老李〉。增加第一篇附錄是為了讓讀者對我母親的家庭背景有更多、更全麵的了解;增 加第二篇附錄是為了從我的角度來描述朱孔陽先生,使這個人物更加立體化; 增加第三篇附錄是為了通過對老李的描寫,從另一角度來記述我們家在“文革” 中的遭遇。結果,書編成之後卻發現,這三篇附錄幾乎要占全書的四分之一篇 幅。加上附錄,這本書就會超過 600 頁,實在太厚了。於是,隻能忍痛割愛, 把附錄全部去掉。現在,把《山居雜憶》中刪掉的三篇附錄再積集成為一本獨 立的散文集,就這點而言,讀者可以把這本書視為是《山居雜憶》的一種續篇 吧,所以,書題定為《山居續憶》。加上一個《外公外婆及其他》的副標題, 則是為了區別兩書之不同。
然而,其實說這本書是《山居雜憶》的續篇卻是並不完全恰當的,因為 首先,《山居雜憶》與這本書敘事的人稱是完全不同的:前者,先母是第一人 稱;後者,第一人稱則是我了。因此,兩本書的視角也就完全不同了:前者, 是從先母的視角來看人和事;後者,則是從我的視角來觀察人和事。兩本書敘 事的重點也是不同的:前者,敘事的重點是我母親家 —— 高家;後者,重點則 是我的家 —— 徐家。兩本書敘述的時代也有區別:前者,主要寫二十世紀前半 期的事;後者,則主要寫二十世紀中後期的事。所以,雖然兩本書中記載了某 些相同的人和事,但是因為視角的不同,所記的故事也就會有不同的側重點, 比如,在《山居雜憶》中記朱孔陽先生,主要記他前後娶了三位太太的故事, 而本書則重點記朱先生的生平事跡及與我家的關係;又比如,在《山居雜憶》 中記先母的曾祖母高老太太,主要是記高老太太與我外婆及母親的關係,而本 書則主要記高老太太的生平事跡,尤其是她的諸多善舉和革新精神。正因為如 此,這本書不能光稱之為《山居續憶》,而應有個副標題 —— 《外公外婆及其 他》—— 加以補充說明:這本書中寫我外公外婆及他們家庭的事占了本書的一 半篇幅,但是還有一半記的卻是“其他”。
其二,這本書中實際上並不隻是包含了原來準備放進《山居雜憶》增訂 版中作附錄而後來被刪去的三篇文字,而且也增加了另外的九篇隨筆,再外加 了一個附錄。這是因為我想把本書的“主體”(或者說“主線”)擴大一些。
在《山居雜憶》中,先母敘述的重點是我外公家高家,書中所記的人和 事,絕大部分都是高家的親友和他們的故事。這是很可以理解的,因為,這正 是我母親最熟悉和了解的。雖然後來我母親嫁到了徐家,所以文中也記敘了一 些徐家的事情,但是書中敘述徐家的事情顯然是很單薄、也很簡要的。事實上, 徐家在杭州一帶也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家庭,雖然從曆史上來說,不像高家在杭州落戶已有 300 年那麽悠久,但是在談到杭州的民族工商業發展史時,徐家卻 比高家更加重要,因為徐家經營的絲綢業在杭州,甚至浙江,都是很有影響的。 所以,我在這本書中除了選入提供高家背景材料的文章以外,也選入更多提供 徐家背景資料的散文。與高家有關的文字,在本書中僅有〈外公外婆及其他〉 和〈舊事新說〉兩篇,而與徐家有關的文章,在本書中卻有〈三叔祖禮耕先 生〉、〈廿四叔叔〉、〈榆園憶舊〉、〈故園已不再可識〉、〈老李〉、〈雲 間朱孔陽軼事〉和〈我和春節〉等七篇。
這七篇談徐家的散文,可以分成三組:
一組是談徐家創業史的散文,以〈三叔祖禮耕先生〉這篇為主。其實, 這篇散文不光是描述了我三叔祖個人的生活經曆和政治遭遇,更重要的是通過 他,來表現徐家的創業經過和四九年前後的變遷。我想,我們家庭在二十世紀 所遭遇的一切,基本上也可以代表全中國絕大部分民族工商家在這一百年中的 經曆吧。在該文後所加的附錄〈徐禮耕先生之回憶〉,則是一篇更詳盡、全麵、 準確的曆史性材料,不但糾正了我在寫三叔祖一文中所述有關我家發家曆史中 道聽途說的錯誤,而且也可當作二十世紀我國民族工商業發展道路一部生動形 象的曆史來讀。
另一組是談我家在杭州的老宅 ——“榆園”的散文。“榆園”以前在杭州是 一個很重要的園林,從許增於清末建園開始,一直到民初我曾祖父徐吉生先生 把該園購入作為我們的住宅,此園一直是杭州一個名園。僅在清朝丁丙的《武 林坊巷誌》中就有很多條目提到該園,書中還引用了無數與該園有關的詩詞。 可惜,四九年後,該園的大部分建築和庭園都被工廠征用了;九十年代中期, 該園又因房屋改造而被徹底拆除,所以,現在杭州已經很少有人知道此園了。 在本書中,〈榆園憶舊〉和〈故園已不再可識〉這兩篇,就是想用文字在讀者 眼中重建這個曾經與我家有過密切關係而現在已經消失的杭州名園。
最後一組包括了〈廿四叔叔〉、〈雲間朱孔陽軼事〉、〈老李〉和〈我 和春節〉等四篇,通過徐家成員、老友、仆人和有關春節的故事,側重描寫了 四九年新政府成立後直至“文革”結束我家的變化。
所以,本書的第一個“主體”,就是從不同角度提供徐、高兩家不同時期 的背景材料。
本書的另一個“主體”,則是“文化大革命”。實際上,不管是寫高家的兩 篇散文還是寫徐家的七篇散文,幾乎每篇中都有相當大的一部分篇幅是敘述“文化大革命”的。因此,也可以說,“文革”是本書的一根主線,貫穿了全書每一篇。 其實,這是很可以理解的:有誰能夠敘述二十世紀後半期的經曆而避開這個“史 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呢?!
所以,在本書中,除了前麵提到的與徐、高兩家背景材料有關的九篇文 章以外,另外兩篇 —— 〈我和筆友的故事〉和〈想起建東老校長孫泰升〉—— 就是因為與“文革”這個“主體”有關而被選入這本書中的。當然,其實,就是這 兩篇,也還是可以被看作是提供徐家背景材料的文章。
在編輯這本書時,我覺得最大的難點是怎麽處理“重複”這一問題。
我這裏說的“重複”包括了三種不同類型的“重複”:
第一種是本書各篇內容中的重複。因為本書中所選十一篇散文寫於前後 相隔四分之一世紀的時間段中,又曾分別發表於不同的書報或雜誌,所以在敘 事時不免會幾篇文章都提到同一件事,或者解釋同一個背景情況,比如,寫我 的三叔祖時要說到他的三位太太,而在寫我的廿四叔叔時,當然也無法避免寫 到三叔祖的這三位太太,因為廿四叔叔正是我三叔祖第二位太太的獨生子;又 如,寫我外公外婆時當然不能不寫我外公的經曆,而寫我四歲進杭州安定小學 旁聽時,也免不了要提我外公的經曆,因為我外公正是安定學堂的董事長,所 以我和妹妹才得以破例坐進一年級的課堂;再如,寫我三叔祖時要寫我大家庭 四世同堂的情景,而寫我兒時的春節,又少不得要提及我兒時的大家庭組合, 因為那時的春節正是以大家庭的形式來慶祝的。諸如此類的重複不一而足。要 是這些文章原來就是為一本書而寫的,那麽,第一篇文章中已經談過的事,後 麵幾篇當然可以簡略,甚至不談;然而這些文章纂寫時,本來都是獨立成文的, 而且又寫於不同時候,也發表於不同的刊物上,所以,某些與文章內容有關的 背景資料隻能反複加以交代。現在將這些文章都收在一本書中,讀起來的確會 有一些重複感。但是要是把這些重複的部份全部刪去,每篇文章的結構卻會變 成殘破不全了。幸虧我在校勘時發現,各篇在敘述同一件事時,繁簡往往並不 一致,用詞造句也不盡相同,所以,除了個別地方我在編輯時做了一些刪減之 外,其餘大部分的重複就隻能還照原樣保留了。這是希望讀者諒解的。
第二種“重複”是指本書與《山居雜憶》增訂版中所用某些照片的重複。 這兩本書中提到的某些人物或地方不可避免是相同的,這點,上文已經談過。 而有些人物和景物的照片,目前能夠找到的,本來就隻有一、二張而已,這些 照片在《山居雜憶》中已經用過了,在這本書中是否還要用呢?比如:先母曾祖父母的照片,都隻有各一張而已,沒有第二個選擇;先母的五叔祖高子白的 照片更少,我手頭連一張都沒有,《山居雜憶》增訂本中用的兩張還是網上找 到的,據說是從辛亥革命一百周年的某本紀念冊中複製來的;還有榆園庭院的 照片,也隻有不多的幾張,都已在《山居雜憶》增訂本中用過了,...... 。本書 提到這些人物和地點時,要不要重複使用這些照片呢?要是不用,對已經讀過 《山居雜憶》增訂本的讀者來說當然毫無影響,但是對沒有讀過那本書的讀者, 就很不公平了,因為他們讀了文章中談到的人物和地點,卻不知道這些人物和 地點是怎麽一回事。所以,我覺得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重複使用一些已經在 《山居雜憶》增訂本中用過的照片是不可避免的。當然,在挑選照片時,我一 定會想方設法減少重複,在有選擇餘地的情況下,盡量為相同的題材選用不同 的照片。
第三種“重複”則是本書與《山居雜憶》增訂版中部份注釋的重複。同樣, 因為這兩本書提到一些相同的事和人,於是在注釋時,就避免不了有重複的注 解,尤其要是注解的內容主要來自“百度百科”的話,重複就更不可避免了。要 是因為《山居雜憶》增訂本已經注過了,有些人和事就不再作注,這不但會對 沒有看過《山居雜憶》增訂本這本書的讀者很不公平,而且還會造成他們閱讀 上的不便。所以,我決定即使重複也還是要加注。不過好在等我注完全書後統 計一下,發現這類重複的注解實際上並不很多,而且即使條目相同,我也已經 盡量修改了詞句,使重複條目的詞句,甚至內容不至於完全重複。當然,已經 看過《山居雜憶》增訂本的讀者,在看到重複的注釋時,還是可以跳過不讀的。
編完此書,一想,今年出版此書意義還是很大的,因為今年 1 月 27 日 (農曆十二月十八)是先父母結婚 80 周年紀念,今年 5 月 15 日(農曆四月初 九)是先父誕辰 100 周年,而且今年 2016 年,又是“文革”發動 50 周年的半世紀 紀念。這本書不是正可以用來紀念這三件事嗎?
當然,結婚紀念和誕辰紀念都是個人的家庭小事,而“文革”紀念則是關 係到國家和民族的大事,兩者怎麽能夠相提並論呢?不過,不是人們常說“一滴 水能夠映出整個太陽”嗎?那麽,我想,一位個人或者一個家庭的曆史,也是能 夠映照出整個國家和社會的曆史來的吧。
徐家禎
二 0 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於澳大利亞刻來佛寺新紅葉山莊
* 注:本書原打算在國內出版,與《山居雜憶》配成一套。可惜與出版公司簽訂合同後國內形勢大變,六年過去了,這本書至今還擱著未能問世。現在決定借“文學城”的園地讓讀者先睹為快,也望大家不吝賜教,多加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