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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益徽與聯益堂 (4)

(2023-03-13 15:14:29) 下一個

實際上聯益堂的家底也隻餘下75英鎊了,真的每個老人津貼2英鎊的話,也津貼不了幾個.保皇會方麵還指望著將這75英鎊刮走,以填補日常的開支(見劉汝興資料).

由於多次向聯益堂索取75英鎊未能得手, 1901年7月7日(農曆5月22日) 晚聯益堂在衿布街永利棧開會時劉汝興在室內正式向其它值理提出安昌退出聯益堂,而永利棧店外的會場外吳濟川當眾宣布李益徽九大罪,內外同步進行.(“續華人議事錄”:東華新報1901年7月17日第3頁)

隨後劉汝興聯同歐陽慶﹑黃文照以華商名義向時為聯益堂輪值的新興棧趙湘基要求交出在聯益堂登記的商號記錄簿,並以此聯絡其會員召開大會,名義上是更改聯益堂章程及用聯益堂眾商號的名義要求輪船公司再次首肯給老人船位(而非聯益堂津貼).

未經聯益堂各值理而交出在聯益堂登記的商號記錄簿,趙湘基自然是不幹的.於是乎劉汝興以“本埠華商”的名義發帖在東華新報報館開會(7月18日),到場者42商號;東華新報報導聲稱“聯益堂”值理8家中僅來2家,而在公布的名單中僅得“安昌”和“義益”兩家,而安昌是十天前已退出了的.( “華商集議”: 東華新報1901年7月24日第3頁)

會議中的議題包括:

1. 劉汝興提議要求三家輪船公司在有4位付全資船票時加一位半價窮人或老人位(免得聯益堂資助2英鎊).會議中透露了三家輪船公司與聯益堂的協議是10位付全資船票時加一位半價窮人或老人位.

2. 吳濟川則提議聯益堂應改定例為“每逢三閱月請齊蓋印各鋪戶聚集一次稽查數目”.(以往慣例是每次輪值結束,當班值理將數部交出,全體值理核對無誤則轉下一任值理.數目虧損,前值理填補後才正式由後任值理接掌.

3. 洪華記則聲稱“上兩月予往船行取一窮人位,該公司賣聯益堂之值理不能設施善法….但恐各店懷有私心雲雲”.

會後42家商號聯簽發信給三家輪船公司,而後來是沒有回音的.

東華新報再在1901年7月24日第3頁以“續華商集議”為題,公布要求更改聯益堂章程14則,其中包括開會要設立主席﹑每六個月召集堂內人員查閱數目及商各事﹑董值理年年公選且不受工金等等.

這42家商號中有多少是有在聯益堂簽簿的,恐怕很難知道了(或許聯益堂的商號簽證簿仍在,亦隻能在從見天日時才曉得).按聯益堂早年的定規,凡在聯益堂登記的商號在托運金箱時,船公司運費中的7.5%傭金是可以取回2%.

真正來說,聯益堂分裂是迫在眉睫了.

劉汝興等人的一係列操作,對聯益堂各值理的傷害不很大,這有兩方麵的原因:盡管有10英鎊的入息,但也是需要付出成本的;另外此時正是澳洲立國之年,許多華人還在觀望階段,除非特別則沒有回國.

直接受傷害的是李益徽及他兄弟合夥的安益利.商場上講究的是商譽,假如交易方同在雪梨還好處理,畢竟是非曲折有多種渠道作參考.但遠離雪梨的就不大好說了,尤其是僅得單方麵信息更易誤解.

在李益徽告東華新報誹謗一案中,李益徽請來兩個證人:

1. 在鳥卡士埠的仲廉,與李益徽交易十餘年,每年交易約200 – 300英鎊.在看東華新報後信以為真,故停止交易.

2. 江高見埠的唐宜,合夥耕園為業,每年與李益徽交易約400 – 500英鎊.見東華新報後亦與李益徽絕交.

這兩例俱見廣益華報1902年4月26日第2頁的“再續報館被控”,這僅是到案作供的,其它有多少沒有報導.即使按毛利7%算,損失超過百鎊,尚未考慮長遠影響.

即使如此,李益徽仍未發作,直至挨打就新舊一起算.

1901年10月26日晚,因一些雜貨在報海關時出了點問題而被拘留在碼頭,聯益堂有值理要求開華商大會來解決各商號在報關時手續統一事.

是晚各商號意見紛紛,有說照足價報,有說少報來填補貨物毀損.但並非雪梨商戶的陳壽卻也到場(連劉汝興的證詞中亦說陳壽“非是行商”, 不應到場(廣益華報1901年11月23日第6頁“三續毆打值理”).但陳壽卻是“手執大杖,在場中不停來往”(梅光達證詞,見東華新報1901年11月13日第3頁“毆案詳審”).

至於陳壽突襲李益徽時的情況,各人證詞不一,無法還原.東華新報則稱“陳壽一時之憤,咎不容易辭;李補立心之詐,罪有應得”(東華新報1902年2月5日第3頁“致廣益華報”).

陳壽在該案被判有罪,罰銀英鎊及其它如堂費等接近30英鎊;如沒能力繳罰,入獄4個月(廣益華報1901年12月7日第6頁“六續毆打值理”) .

倘若東華新報不是在該案之前及審理過程中的報導連續攻擊李益徽的話,李益徽不至於 “屢囑狀師不計錢財,總須詳細辦理” (廣益華報1902年6月7日第5頁“東華輸案”).

關於李益徽與東華新報之間的官司,這裏就不重複了,可參閱“劉汝興 Thomas Yee Hing Lau”部份.

在陳售毆打李益徽案的庭審期間, 合和號歐陽慶被律師追問出曾冒用亞昌的入籍紙由香港返回雪梨(廣益華報1901年11月23日第5頁“二續毆打值理”).

合和號歐陽慶(有時也稱歐陽萬慶),曾在維記主人逝世而不再擔任聯益堂值理時被安昌推上擔任短期值理,最終因其它值理有意見及輪船公司反對再也沒有出現在聯益堂名單之上.同時也因合和值理的除名而導致值理空位,未能有合適商號,安益利則連任兩期值理,這也成為吳濟川攻擊你益徽最利害的一條.

按聯益堂成立之初,凡值理意見不一時,以無記名投票決定;有大事要決定則召集會員,亦是無記名投票決定.少數服從多數的投票方式,亦稱“投筒”.

維記是東莞代表, 合和號亦為東莞人司理;當合和號不宜為值理時,為何不選擇“投筒”方式決定? 維記主人逝世而不再擔任聯益堂值理時,剛好是該成為輪值值理,是時間不允許?還是值理間臨時推舉的值理或許與在日後的召集會員“投筒”結果有別時造成尷尬的考慮?

兩次官司的庭審,除中西報紙連篇累贅報導外,坊間議論亦紛紛.華人中違法的事坦露無遺.東華新報如此說:

“禮拜開門沽貨及無牌而賣酒,此實我華人犯之居多。該報引洋人言,其實責我華人之不守法耳。不知禮拜日沽貨,因我華人習俗不能除,而華商相就之,出於不得已也。賣洋煙燒酒,非華人欲犯之,恨無從取牌照耳。…. 試問華人之事,能久秘密而不露乎﹖該晚數十人之中難免有疎言者,亦難保無作弊者也。譬如諸庇厘時濱埠攻訐回頭紙﹑美利濱埠攻訐入籍紙﹑西省攻訐認人子紙﹑磨厘埠攻訐華婦瞞身稅及過界捉新客事﹑各埠捉私酒事,此非西人為之,而我華人自為之耳。更有極奇者,如本埠月前茂和報窮事,攻及數字證人如何回端口﹑如何帶妻,數年之事,一一洞之”。(東華新報1902年1月4日第3頁“續錄來稿照登”)

當回顧這一段曆史,是否需要重新審視澳洲“白澳政策”的誕生及延續的因果?

另外在兩次官司的庭審期間,本應是義益號為聯益堂輪值值理,但仍由廣興昌連值.其間原因大抵防“欲觀數目而不可得,欲觀規矩而不能”(東華新報1902年1月1日第3頁“來稿照登”),化名為“餘司直”的在抱怨了.

1903年8月李益徽在參加梅光達葬禮後不久就乘船回國,此行是計劃已久的事,隻是因為的官司而一直拖了下來.( (廣益華報1903年8月29日第5頁“餞行大禮 益徽回鄉”)

在李益徽回鄉後,聯益堂值理在10月聚會清理賬目,將所有現存現金全部分捐各慈善機構(見 “劉汝興”[三]的“聯益堂告白”圖片).隨後聯益堂重組經營,直至1917年華人籌建中澳郵船公司加入客運競爭為止停辦.

至於安益利本身, 其弟李慎徽和另一同鄉李錦堂年紀也逐漸大了,是需考慮接班人的時候,故而提前將兒子李源信(亦稱“李元順”,Yinson Lee)從香港召回,先行掛職,然後逐步將權力轉移.

李源信出生於1884年,長大後被李益徽送回香山學習中文。之後在香港孖士打(Johnson Stokes & Master)學法律,之後在中外合資的磨坊公司管理員工。李源信在香港完婚,其妻是檀香山一個姓程商人的女兒。他的大女兒李金猷出生於香港,次女李金容則在雪梨出生。(廣益華報1912年1月27日第17頁“少年誌慧”)

李源信接掌安益利後,生意大並不如前,主要原因是省內其它埠及北領地砵打運(Darwin)的華商陸續轉來雪梨,雪梨以外地區的需求縮少並新華商陸續占領客源。大環境如是,李源信很難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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