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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光達 (5)

(2023-01-11 03:17:32) 下一個

 

五.處世方式

無論在過去搜集早期華人的資料中,或現在重新回顧梅光達先生的曆史,都發覺不少有關他的報導存在誤導或失實,包括維基百科的“梅光達 Mei Quong Tart”在內,故而在這裏將一些疑點作一些補充及說明。

在這裏是大量地複製當時中英文報紙對梅光達的報導,從而反映出梅光達在給予社會的總體印象,再搜尋一些個案及特別場所中梅光達的行為表現,最後綜觀探討他的處世方式。

1. 英文報紙介紹

(1) “…..我們的讀者會感興趣的是,光達在很小的時候就移民到這個殖民地,他說一口流利的英語,除此之外,他通過堅持不懈和認真學習,為自己贏得了一流的教育。他深受布萊德伍德、阿拉倫、小河和梅傑溪居民的尊敬。….. 為了表示各階層對他的尊敬,當他在法庭上被注意到時,他的名譽法官麥克法蘭總是在長凳上給他讓座。光達是他的同胞們的偶像,他一直孜孜不倦地試圖改善他們的狀況”。- (“A Model Chinese Colonist”: Newcastle Morning Herald and Miners' Advocate, 24 Sep 1881, page 2 )

(2) 昨晚,光達先生在他的Sydney Arcade茶室招待了大約50位朋友,這是他第一次開茶室。光達先生隨後簡短而有趣地講述了他的生平,特別是他不久前訪問中國的經曆…..。( “NEWS OF THE DAY”: Sydney Morning Herald, 2 February 1884, page 11 )

(3) ”昨天下午由聖瑪麗工作協會的會員在巴爾曼藝術學院舉辦的集市開幕儀式上,表現得非常愉快。集市的目的是籌集資金,清償英格蘭國教會牧師住宅的債務。…. 公平地說,光達先生為這個攤位免費供應茶葉。.... (“A Chinaman Sings a Scotch Song”: Newcastle Morning Herald and Miners' Advocate, 8 March 1884, page 4 )

(4) 周二,在韋弗利的奇友大廳舉行的愛國大會上,光達發表了簡短而有力的講話,對庫珀議員的決議表示支持。他(光達)說,他感到自己非常榮幸能夠有幸在這樣一個會議上發言,尤其是因為他是一個英國臣民,在他認為首屈一指的偉大的古老國旗下享受自由。他也曾關心過這片古老土地的利益,這片土地與許多在場的人的關係可以被看作是他的祖父母,他的善意的影響不僅在澳大利亞,而且在全世界都散發著光彩。當我們回想起我們在澳大利亞幸福的家時,他覺得我們不能為把我們安置在那裏的年邁的祖父母做太多。他為達利先生和魔法部如此迅速地提供援助感到驕傲,但更自豪的是,這些援助得到了家裏的老人的接受。雖然生來是外國人,但他從小就與澳大利亞人打成一片;但在內心、同情和對王室的忠誠上,他和殖民地的任何一個人一樣,都是一個真正的英國人(掌聲)…..。( “QUONG TART ON THE SITUATION”: Australian Town and Country Journal, 28 February 1885, page 11 )

(5) 我在我的“筆記”中多次提到光達的名字,他正在調動所有的權力和他廣泛增加的朋友圈的同情,代表那些住在我們不同收容所的可憐的老人。在以前的一個場合,我簡要地介紹了海德公園慈善收容所為老年人提供的娛樂活動。當時他受到許多人的鼓勵,這些人對受苦和體弱多病的人深感同情,同時他也意識到他在做一件真正的基督徒的事,當他在安慰我們殖民地退伍軍人的垂暮年時,他決定定期為所有老弱病殘收容所的收容人員提供娛樂活動。如果許多已進入第二個童年的靈魂的良好願望有所幫助,基督教的天國將在他的事業上取得成功。光達一直很受歡迎,但他最後的慈善行為將為他帶來更多的朋友,他們會很高興地接受他作為一個有愛心的人進入社交圈。( “Stray Notes from Sydney”, By Viator, Singleton Argus, 25 July 1885, page 2 )

(6) ….. 光達先生是個快樂的人。他是那些備受寵愛的人之一,快樂的太陽似乎不需要落在他身上。不管光達先生在哪裏 - 宴請窮人,在社交聚會上演講,或者投身於商業,他在任何情況下都保持著一種平靜的幸福狀態。男人來了也走了,但和塔特先生在一起,幸福似乎永遠在流動。他是一個天生的神仙,他有勇氣擺脫他那些聰明但自私的親戚們的交往,他把自己的命運投入到那些他總是在他們身上找到無限的善良和熱誠,以及更好的是非常豐富的同情。光達先生是一個機智的、逗趣的夥伴,在他的英中結合的作品中根深蒂固地融入了一絲哲學色彩,這往往使他成為任何社會中令人愉快和有價值的幫助。…..(“Mr. Quong Tart”: Australian Town and Country Journal, 21 Aug 1886, page 19)

(7) 任何公民的死訊都不會比廣受歡迎的中國商人光達先生加入這大多數人的行列的消息更令人感到真誠和廣泛的遺憾….. 在社交方麵,他是一個令人愉快的、令人愉快的夥伴,他唱“蘇格蘭”歌曲的嗜好是出了名的,這在許多聚會上引起了許多樂趣。失去了光達先生,悉尼失去了一位一直表現出最高意義上公民身份的公民。。(“DEATH OF MR. QUONG TART. A RESPECTED CHINESE MERCHANT”: Evening News, 27 July 1903, page 4)

(8) 今天,在國王街的房中,有幾位主要的華人在當地的住所約見了光達先生,目的是爭取光達先生的支持,爭取修改限製華人的法律,使之影響到他們在各殖民地的地位。多年來,由於中國人抱怨在現有條件下所經曆的苦難,他們的不滿情緒不斷滋長。鑒於下周一將在霍巴特舉行的總理會議,人們認為現在正是讓他們的意見得到適當表達的好時機。代表團成員包括安成公司的Zee King先生;On Zirk, Lee和公司的Lee;孫興章,韋基,鄺文安,霍普沃,約翰遜,和S. Sarain。怡興解釋說,大約兩年前,在悉尼的中國商人拜訪了光達先生,請他在這件事上代表他們,但考慮到當時代理這件事的時機還不成熟,所以允許運動暫停。 (“Chinese Restrictions. DEPUTATION TO QUONG TART: Evening News, 25 Jan 1895, page 5)

(9) 三年後(1897年),他似乎已經耗盡了貝爾斯溪地區的資源,開始渴望征服新世界。不久,他宣布打算去悉尼。整個貝爾斯溪社區都竭盡全力阻止他。該黨承諾,如果他留下來,就選舉他為N.S.W.議會的布萊德伍德議員。但對光達來說,就像亞曆山大一樣,新世界的召喚是強烈的。他以一種東方人的優雅婉言謝絕了邀請,其中無疑隱藏著蘇格蘭人的精明,他宣稱“他更喜歡從商”。(“A STRANGE STORY”: Lockhart Review and Oaklands Advertiser, 16 July 1940, page 4)

(10) 自第一家客棧建立以來,60多年過去了,那些“光達家”- 那些令人愉快的任命和穿著製服的女仆 - 並沒有什幺改善。歲月的流逝和新企業的開拓,隻是增添了更多暫時時髦的裝飾 - 或許還有更廣泛的菜肴選擇。當他的茶館名聲大噪的時候,鄺其坤因為他的慈善事業而廣受愛戴。(“A STRANGE STORY”: Lockhart Review and Oaklands Advertiser, 16 July 1940, page 4)

(11) 這次(蜜月)旅行是一次凱旋遊行。在每一個城鎮,每一個城市,當地的大人物都出來歡迎他們,到目前為止,光達的財富的名聲和他和藹的性格和個人價值的故事已經傳播到國外。(“A STRANGE STORY”: Lockhart Review and Oaklands Advertiser, 16 July 1940, page 4)

(12) 後來,當他(光達)訪問自己的祖國,在澳大利亞和中國之間建立額外的貿易關係時,他在物質上幫助中國人民自己意識到為什幺他們被排除在新的年輕的機會之鄉之外。他發現他的名聲“遠在大洋彼岸”。 (“A STRANGE STORY”: Lockhart Review and Oaklands Advertiser, 16 July 1940, page 4)

(13) 光達在他的時代獲得了澳大利亞曆史上獨一無二的名聲。他的名字從這個國家的這頭到那頭都知道。(“Quong Tart - Australia's Fabulous Chinaman, £194,000 LINK WITH TEA, SHOES: Smith's Weekly, Saturday 23 September 1950, page 6)

(14) 從入籍開始,他(光達)就是一個非常愛國的英國人,盡管如此,他還是擁護來自他出生地的人。(“Quong Tart - Australia's Fabulous Chinaman, £194,000 LINK WITH TEA, SHOES: Smith's Weekly, Saturday 23 September 1950, page 6)

(15) “新南威爾士州政府任命光達為兩個調查委員會的成員,調查華人在金礦的混亂狀況和他們在悉尼的行為。” (“Quong Tart: Tea And Rabbie Burns”: By A STAFF CORRESPONDENT, Sydney Morning Herald, 18 Dec 1954, page 9)

2. 中文報紙介紹

(1) “人之作事,貴有機會,貴得時候。時候一過,機會一失,又要相時而後動。所謂欲速則不達也。昨禮拜六,英五月四號洋報言及正月廿六號,本埠華商曾有到梅光達翁寫字樓。議論我華人現時在金山不能由此省來往別省甚為不便,因各省俱有稅關人員把守。是時光達翁寫字樓,亦有英新聞館訪事人數名在場。光達翁對他說,我等華人非欲由港到埠者不抽身稅,隻欲在金山者,彼省到此省﹑此省到彼省任從往來,不抽身稅也。….” (“要務關心”: 廣益華報1895年5月10日 第4頁)

(2) “此華友梅光達翁之貴相,其人心術性情則忠厚也,待人接物和平也,凡有益於人之事,無不樂意為之。其為華英人排難解紛﹑除暴安良,見諸施行者,不一而足。宜乎為華英人所仰慕焉。…..”(廣益華報1897年1月29日 第15頁)

(3)  “本雪梨埠華人聯益堂公眾,既舉梅光達翁,籌辦禁例一事。茲已投稟局員,求情公議。謹將稟詞譯錄,以供眾觀。…..” (“稟求公論”: 廣益華報1897年12月3日 第3頁)

(4)  “….. 雪梨埠聯益堂,謀舉重事。蓋欲華人仍照別國章程,稟請皇家更改前禁華人舊約,須與新議別國雜色人等一體相就,此事曾紀前報。前數禮拜亦經聯益堂公眾聚集參議,惟惜該時事未酌奪,不便施行。至前禮拜三晚國家既將禁例頭次會議,見得華人無有料理與之辯論,故局內議員以華人一事等閑置之。議局將散遂將華人禁例,判定依舊而行。本館洋伴名非立為抱不平,次早再催華友務必邀集諸人,早圖駁例,切勿延遲。茲因該例乃在下議院評論而已,未經上議院判實也。故我華人聽聞消息,各存誠心鼓舞舉事,以冀一挽機緣。旋於華十一月初五禮拜晚,聯益堂公眾複行會議,以為事情最钜,機關極緊。眾議由聯益堂撥支銀二十磅,略展調停經費。各舉梅光達翁作主施行。如果事能有成,則華人受益實非淺鮮矣。…..” (“議除苛法” : 廣益華報1897年12月3日 第3頁)

(5)  “梅君光達,經商本埠,仁義素著,聲譽顯揚。本埠梓裏固屬欽崇,即中國名流亦欣頌矣!試觀香港循環報頌詞,可知矣。茲將頌詞複製於後。…..” (廣益華報1898年3月18日 第6頁)

(6) “光達仁兄足下 聞盛名高義久矣。自新金山歸者莫不言仁兄豪傑義俠,是以夙夜側慕無已也。中國守舊垂亡,吾同胞五萬萬人種將絕。弟誠哀之,故屢次上書,請變法以救之。皇上聖明,過蒙大用,言聽計行,去年大變新法,天下拭目,而西後及榮祿守舊見妒。聖主幽廢,新黨鹹譏,弟幸為英國所救而免。然今日月被割,中國將亡矣。海外同胞國人五百萬,豈無忠君愛國之豪傑﹖天應留之,以救中國。仁兄真其人也﹗若聯絡各埠,互相通識,合大會以救中國,猶尚可為。若能合大會,收銀行輪船之權,上以保皇上,下以保商民,中國黃種尚有望也。惟豪傑留意新金山極多忠義之人及通達西學之才,渴想無已,皆望代問。敬請 大安。弟康有為 再拜。” (“信函照錄”: 東華新報1899年10月11日 第2頁)

(7) “道高則毀來,德高則謗興。古人已先我而言,不謂今於礦山達兄遇之。正不得不籍管城子破井蛙之見,而捐市虎之談也。近觀港報刻錄,雲本雪梨埠梅光達兄對世西人疎說‘近日中國變故,難免瓜分之禍。中朝蒙蔽不醒。與其剖分,尤勝於不分也”。照本館同仁推論,其人度量寬宏,見識廣闊,平生所作諸事,光耀家邦,讚助梓裏,昭人耳目,鹹無出此言。故一聞其事,立即登門拜謁,查問來由。他答曰:這等齊東之說,既非出自吾口,亦難諳其適從何來。獨是日前我有對西人言說,各國到中邦占地,即如俄占旅順口炮台﹑大連灣等,其次德占山東膠州。然法美兩邦,民主之國,不欲效鵲巢鳩占。日本戰後,搶掠台灣。是時天下五大權,除美法之外,皆有炮台在中土,唯英未曾下手,故亦將威海衛據為己有,得其互相平肩而已。英之為英,原無占地起見。觀此知光達翁隻照事論事,並未提及瓜分中國為妙。不知誰人妒忌之心,蛇足其說,以至報紙登錄,四處飛傳耳。望各鄉親,幸勿以斯言為確也可。“(廣益華報1900年8月25日 第2頁)

(8) “新寧梅君光達經商於雪梨數十載於茲,西人識與不識,但聞光達之名,莫不曰“好人好人”;即問華人之在本洲府為商者者孰為有麵,亦莫不曰光達有麵…..。(“光達有麵”: 愛國報1902年12月10日 第3頁)

(9) “本埠華商梅光達,粵東之新寧人也。作賈於斯數十年,向操茶葉為大宗,故西人以茶商目之。伊平日與西人交涉最為密切,西人鹹嘖嘖稱頌其行誼不置,華人亦多仰重之,故其名譽亦甚著。近數年來,其舉動屢有不孚人望,論者為其晚節惜焉…..”。(東華報1903年8月1日 第3頁)

3. 個案說明

(1) …..“此後梅光達對官說曰,李益徽乃雪梨埠出類拔萃之人。我光達本身非是聯益堂值理,此堂乃為善事起見,故接柬之後到場議事。見被告在場手攜大棍行走無停,知有不祥之兆,則離場別往。間倫又問是晚未有談及,必須合心報關方可。又問他從羅昔打火船有貨到來,益徽有談論此事否。答曰未有。但他說聯益堂乃為濟貧所設,非因調理國家之務;如埠中有事,聯益堂亦聚集斟議。當我臨出外時,益徽亦說不知因何議事。然保皇會開首時,我亦同聯,後見會中辦事不妥,我即離別。是時未聞陳說報關,亦未聞貨價高低。…..” (“毆打值理”:廣益華報1901年11月9日第2頁)

(2) “……證人梅光達供雲,吾識得李補(李益徽)及被告(陳壽)二人。但吾非保皇會之友,亦非聯益堂值事。而聯益堂乃商家之會,所以助行善事者。昨十月廿六號之夜,吾亦在該酒店集議。惟見被告手執大杖,在場中不停來往。被告大狀師稽察光達之言。光達供雲,汝興諸人吾亦相識,惟汝興未曾駁論李補之言。據吾之意所見,鳥修威省之人以李補為最好。該晚集議,未見有人講到商家貨單報關之不同也。而保皇會之事,是吾先創,而後因保皇會人做事不公,故吾脫身於該會。惟昨議事之夜,我之所以先為離場者,因見情形不同耳。若騙關口之稅,則並無此事。被告大狀師曰,我必審明何人串謀瞞騙稅餉。原告狀師再問光達,該晚場中所議之事。光達答曰,該晚雖係議論關口之事,乃因商家未曉關口規例,然非講及騙皇家之稅也。……” (“毆案詳審”: 東華新報1901年11月13日第3頁)

(3) “李益徽控告東華報館一事,本報日前曾口供大略登錄,及接梓友來信雲及有某口供仍未見刻,故弟等特將衙堂所抄之口語,一概盡登。陪審者四人:一名專姓埃路士﹑一名威林姓埃華﹑一名摣路士姓巴麻﹑一名擔麻姓抉雷。是時輪船公司因問,回答狀師曰,十年前劫行公司華人搭客生意乃受一人管理,嫌未妥善,不合我意。故特求李益徽代為劫行司理人,他言必與光達參詳,創成一會,得各人同心協理劫行生意。因此我特見光達,他亦喜甚,並商家多名聚集,共同訂實,設成聯益堂代劫行辦事。所贃之資除費用及鞋金外,則作憐恤老人船位,或起仙人骸骨付回中國之用。所贃劫行之扣用以八名值理主事,後將此八名寫出交我劫行觀看,我等俱皆滿意。…..” (“三續報館被控”: 廣益華報1902年5月3日第4頁)

4. 綜觀

(1). 梅光達與聯益堂

梅光達與李益徽份屬好友,這是李益徽開始在雪梨經商之後的事,甚而梅光達部份茶葉也是經李益徽進口的。

1892年之前,劫時布孻輪船公司Gibbs Bright & Co(當年華人報紙往往簡稱為“劫行”)來往香港澳洲的客貨運都交給華人沙三代理。沙三主要是做代客報關的工作,所以疏於照顧華人出入海關時,“劫行公司華人搭客生意乃受一人管理,嫌未妥善,不合我意。故特求李益徽代為劫行司理人,他言必與光達參詳,創成一會,得各人同心協理劫行生意。因此我特見光達,他亦喜甚,並商家多名聚集,共同訂實,設成聯益堂代劫行辦事。所贃之資除費用及鞋金外,則作憐恤老人船位,或起仙人骸骨付回中國之用。所贃劫行之扣用以八名值理主事,後將此八名寫出交我劫行觀看,我等俱皆滿意。…..” (“三續報館被控”: 廣益華報1902年5月3日第4頁)

到1892年,梅光達已在雪梨做茶葉生意超過十年,無論在商場的中西人士都讚賞有加,所以“劫行”請求李益徽個人做劫行司理人時,李益徽征求梅光達的意見,應有如何做會做得更好的意思。

沒有一個從商的人不希望在特定的行業成為驍楚,梅光達與李益徽商討的結果,是將這塊蛋糕放在做華人社會福利上去。假如李益徽獨做的話,無疑將自己放在火上烤,華人中“順得哥情失嫂意”的事比比皆是。之所以選八位值理,是四個地區各有兩位有名望的華商,既可以均衡,有事也有地方上的華商去平息。經劫行過目名單後,聯益堂得以成立;這本是皆大歡喜的事,後來有人想統領雪梨華商,釜底抽薪搞事,李益徽反而在自己事業上大受損失,也就失意回國沒有回來。這些都是後話了,日後再作交代。

聯益堂雖隻有八個值理,其它華商可自願加入作會員,凡有公益的大事,則召開會員大會商討決議。所以梅光達有可能是普通會員,隻不過要待聯益堂記錄會員名單的簿冊出現時才能證實。

(2) 梅光達與保皇黨:

梅光達鑒於收到1899年康有為及葉恩的信,信函中請求梅光達“聯絡(澳洲)各埠,互相通識,合大會以救中國”,所以在保皇黨未建之前,確實有參與同聯籌建。隨即發覺“會中辦事不妥”,或說“保皇會人做事不公”,所以“東華新報”在1900年2月21日第5頁上的“各義士認做保皇會份”中完全查不到梅光達的名字。其後在保皇黨的活動或所公布的值事人名單中也沒有梅光達的事。然而李海蓉在“澳洲保皇會創立探源 -以《東華新報》及澳洲保皇會原始檔案為主的分析”一文中說“澳洲保皇會成員也佐證了梅氏的參與,稱‘既成會後,光達等始入斯會,然推原保皇會之先設,乃由英屬加拿大端口’”,稱資料來源是《東華新報》,1899年10月28日的附頁)。但查該附頁最後部份是以“雪梨闔埠華民”的啟事中並沒有出現“梅光達”的字眼。

梅光達既參與早期籌建,當然希望康有為訪問澳洲。所以1900年3月12日致信新南威爾士財長弗朗希思·科克派特裏克(Francis Kirkpatrick),並附四份電報,分別來自維多利亞、南澳、昆士蘭、塔斯馬尼亞四省首相,唯塔省首相表示人頭稅照收。而弗朗希思·科克派特裏克(Francis Kirkpatrick)的回信原件現藏新南威爾士州立圖書館特藏部,編號為“梅光達及家人 - 文件(Quong Tart and family-papers)”MLMSS5094。

康有為有可能來澳洲的報導,可見廣益華報1900年4月7日第4頁的“洋報照錄”:“ 康君洞悉利弊,忠心救主,保國保民。我等庶民無甚知識,不應將其談長論短。惟有聞必錄,故照譯之。據昨禮拜三日本雪梨埠爹力架罅洋報刻錄,雲說中國康有為已經得領鳥修威及本金山別省皇家批準;來遊雪梨,商量眾事。抵埠之日,可任其登岸,不用其輸納身稅。果矣則康君驪歌載道,自可指日駕臨矣”。

李海蓉認為,“保皇會為當時清廷追捕的政治要犯康有為所領導,而梅光達曾接受清廷四品封賞,戴藍翎,又實為不具名的中國駐澳洲領事,其特殊身份令其不願公開承認參與保皇會,情有可原”。

然而在梁啟超到達雪梨後一直住在東華新報的地方,無論是廣益華報或東華新報到沒有發表過梅光達與梁啟超接觸的信息,故而我個人並不認同李海蓉的說法。

在我看來,雪梨成立保皇黨是給了劉汝興建立個人小圈子的一個機會(這一點會在以後的“劉汝興與保皇黨”中有所說明),這或許就是梅光達所說“會中辦事不妥,故吾脫身於該會”,甚而遠離保皇黨的主要原因。

保皇黨因梅光達未能為其所用,且在陳壽毆打李益徽一案中的立場是東華新報輸去官司而被拍賣的原因之一,故遷怒於梅光達。當梅光達病逝時,東華報在其所發的稿件中是這樣寫的:“近數年來,其舉動屢有不孚人望,論者為其晚節惜焉…..” (東華報1903年8月1日 第3頁) 。

(3) 梅光達的官銜

梅光達的五品官銜是1888年由時任兩光總督的張之洞保舉奏請封任的,這是眾所周知的事,但他的四品官銜卻的捐回來的。

廣益華報在1903年8月1日第4頁的“梅光達壽終”報導中是這樣說的:“查他現有嫡侄壬癸,乃光緒八年初到雪梨埠,幼年學業時,他在茶樓雇工,共有七八年長;後在新興棧當職,直至今時。光達胞兄光前,即壬癸之父親也。…. 光緒十三年,餘堯壽文舉及王軍門兩人,特到雪梨,…. 餘王解組回華,後向張之洞稟說,前華民甚多到雪梨後受洋人禁止登岸,俱賴光達將事辦通。光緒十五年張之洞招他回華,從港用港督憲小輪船,船升龍旗,接他上省,領受五品官銜。至昨數載,中國宜銀填補戰費。胞弟名光現﹑字景石,代光達捐高一品,後升四品之銜。…. 他有堂侄乳名亞熾﹑字景春,得他薦入雪梨大葛衙門傳話,直至如今。另有堂侄乃敏。論他胞弟現在香港開公發榮金山莊,亦聞生意昌盛,性格馴良,創世有方。雪梨埠新遂和土鋪,亦是光現與周錦及別位財東創成”。

這一段說得非常清楚,梅光達在雪梨不但有自己的家庭,也有親侄梅壬癸在1882年(光緒八年)來到澳洲,後在雪梨新興棧任職。堂侄梅景春(乳名亞熾),經梅光達推薦入雪梨高等法院(大葛衙門)擔任傳話。另一個堂侄梅乃敏也在雪梨。梅光達的親弟梅光現則在香港開公榮發金山莊,在雪梨新遂和店有股份。1890年初滿清政府急需銀子填補經費而開捐官之門,梅光現代兄捐款加升一級至四品。當然,這一舉動是梅光達的意思或梅光現自己的做法都無法證實。梅光達的父母也同時加封,按照捐納製度,士民不僅可以捐官,而且可以捐封典、捐虛銜及穿官服的待遇。

(4) 關於梅光達任總領事的疑惑

直至梅光達病逝的1903年,滿清政府都沒有實際任命過在澳洲的官員,僅有來視察的官方。

下麵是摘自梅光達病逝後的報導:“He full-filled the duties, in the respect of watching his countrymen's interests, of Consul-General for China, that office being non-existent”( “DEATH OF MR. QUONG TART. A RESPECTED CHINESE MERCHANT”: Evening News (Sydney, NSW), Monday 27 July 1903, page 4)。

是的,梅光達在雪梨的日子,他關心同胞的利益,他完全履行了駐中國總領事的職責,而這個職務是不存在的,但卻得到澳洲各界(甚而其它國家駐澳洲的使節)的認可。

5. 自我保護

梅光達的自我保護意識是非常強的,這可以在一些細節上看得出來:

(1) 遊離於華人社團之外。華人的商團或社團,梅光達或多或少都會參與(對義興會的活動未見參與),但從不擔任其中職位,可以給自己隨時脫身的機會。甚至於華商的聚會也從沒有在他的茶室中舉行過,一般隻是華商過訪。

(2) 可以盡力為華人排憂解難,但絕不自陷險境。梅光達與李益徽無論在商場互助或平日私交都算不錯,但見陳壽“在場手攜大棍行走無停,知有不祥之兆,則離場別往”(見“個案說明”前述)。

(3) 在商場上,梅光達與各方麵是保持一團和氣。這從澳洲英文報紙的報導可以看到這種態度的連貫性。

梅光達的自我保護意識是從孩提開始的,試想一個九歲的兒童詫到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甚而在工作的地方都完全是英語卻沒有親人在旁,造就了他自少就不得不小心翼翼

當他隨義父生活時,既在澳洲人的圈子,也在華人的圈子之內,遊刃在兩種文化之間,如何小心取舍,已然成為一種習慣。

他義父的兄弟是紐省高等法院的法官,甚麽是不觸犯澳洲法律他是很清楚的。陳壽毆打李益徽一事,他是事前在場,留下無補於事,勸架則有可能也挨打,避之則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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