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早期澳洲華人的婚姻狀況,澳洲本土關注得比較早,約在1840年就開始討論了;而華人學者的研究文章在早期澳洲的華人報紙上也有少量的文章介紹華人的婚姻生活,學者們則在20世紀初期。
大多學者隻是從結果中去研究,卻很少在原因上作說明,這種“倒因為果”的混沌論述,隻能是導向岔道。
一些學者在研究早期澳洲華人的婚姻狀態時多引用牧師楊( J. W. Young) 所做的報告,也就是Rev. W. Young在1868年遞交維多利亞省兩院“關於維多利亞華人人口狀況的報告”。這裏我按該報告列一個表:
地區 | 華人總數 | 國內有妻子 | 娶歐洲女人 | ||
人數 | 比例 | 人數 | 比例 | ||
Ballarat | 800 | 260 | 32.5%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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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oca | 250 |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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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arat | 1893 | 568 | 3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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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yborough | 1400 | 600 | 42.8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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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lesford | 1021 | 450 | 44.07%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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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chworth | 7000 | 3500 | 5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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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hurst | 3500 | 2333 | 66.67%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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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5864 | 7711 | 48.61% | 51 | 0.032% |
在報告中華人的資料並不完整,起碼報告中華人的總數是20000人。同時報告中並沒有包括生活在墨爾本的華人在內。
在澳洲的統計數字中,1868年在維多利亞省的男性是371066人,女性是300258人,比例為123.58:100;比起維多利亞省初立省時(1851年)的男女性比例148.35:100(男性是58235人,女性是39254人)已降低很多了,但離已婚及適婚的合理比例仍很遠。
在嚴峻的男女比例失衡的情況下,一個異族群體更嚴重男女比例失衡(假如將沒有統計的算在內,華人的比例恐怕在250:100以外)。
如果從社會心理學看,異族通婚的今天為止是大多數民族不大接受的,表現在周邊對異族通婚的人總會有一些異樣的目光在注視。當然,在古近代的遊牧民族是另一回事,不管通婚或搶婚都是傳宗接代的需要;戰爭年代的強奸現象,隻不過是性的發泄,與婚姻無關。
王敏在“19世紀澳洲華人研究及其社會生活史轉向”中認為“無論已婚還是未婚,淘金熱的確帶來了史上第一次大規模的華人男性入澳,加劇了澳洲殖民地本已嚴重的性別失衡。 在當時澳洲白人的觀念中,大量單身男性聚集是危險的。傳統的基督教倫理認為,女性是促使男性“文明化”的力量,家庭則是保持社會正常秩序的穩定器。由於沒有正常的家庭生活,華人男性被認為與大量的道德失範以及違法犯罪行為相關聯,包括強奸、同性戀、戀童癖、嫖娼、賭博、酗酒、抽鴉片等,嚴重影響到澳洲殖民地的安全和穩定“。
早年澳洲社會最早關注的是勞動力來源的問題,更討論到其間的利弊;淘金熱的到來,最初關注的並不是異族通婚,而是社會治安;隨著淘金熱潮的衰竭,沒有離去或沒有可能離去的華人族群太龐大了,約占維多利亞省的總人口3.7 - 4.2%,並隨之而來的與大量的道德失範以及違法犯罪行為相關聯,包括強奸、同性戀、戀童癖、嫖娼、賭博、酗酒、抽鴉片等,嚴重影響了殖民地的安全和穩定。社會輿論越來越多,也給政府帶來壓力。這種情況在其它省份同樣存在,例如新南威爾士在1861 年約有 13000 名華人男性和 2名華人女性。
另一方麵華人的傳統文化 - “納妾”在澳洲社會也帶來衝擊。在上述的51例中究竟有多少是一夫一妻製,沒有統計數字。然而在一些報導中確有歐洲婦人在隨丈夫回中國時才曉得自己的位置。一夫多妻的家庭形式是當時社會不能接受的。
指陳“傳統的基督教倫理認為,女性是促使男性‘文明化’的力量,家庭則是保持社會正常秩序的穩定器”(王敏)是不很公正的。可以這樣說,沒有一個民族或族群不注重家庭的完整性。在中國古詩詞中婦女抱怨丈夫重商輕別離的名句不知留下多少,恨戰爭導致夫婦分離的就更多了。
當年華人社會中的“單身漢社會( bachelor societies)”,是華人本身的問題,是“過客”的心態,本來就沒有打算將家庭移居到澳洲,是基於經濟的考量,也與文化習俗有關。
許多華人來澳洲,本來就需要借貸才能成行,攜妻帶子則太高風險了;求的是盡快獲取意外之財,讓自己和家人能度災平安而已。況且子女要“承歡膝下”的道德標準,更讓他們承受不起“不孝”的罪名,更大的帽子則是“離經背道”﹑“假洋鬼子”的罵名。一些略有經濟能力的,會將妻兒帶來澳洲,初衷並非讓他們在澳洲居留,求的是家庭能團聚一時。
至於澳洲各地方政府來說,合法的婚姻是他們管不著的。能做的不外乎兩點:
(1)在政策上盡可能或盡快縮減單身華人的數量,這方麵的討論。無論是社會輿論或國會會議,從1870年到1900年一直不斷。
(2)對華洋間的非法或非正常接觸,實行司法幹預。例如未成年少女長時間在華人居處住宿。
而華人嫖妓的行為就管不了。為解決男女比例的不平衡,妓院是合法的。這給後來的華人社會帶來負麵影響,後期無論是華人報紙或地方報紙有關醫療方麵的廣告大部份是治療“花柳”之類的性病為主。
華人社會中的男女失衡比澳洲本土更嚴重的社會現象,導致許多歐洲婦人的戒心是正常的,也往往使一些略為熱心推意薦產品的小販被誤解應在意料之中,例如下圖。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更應該關注的是早期澳洲華人的國內婚姻狀態;然而隨時光的消逝和曆來對民間曆史的少關注,很難複原了,隻留下一些傳說。
澳洲早年的華人報紙“廣益華報”在年月日第版的“夫妻反目”描述華洋婚姻自鹹豐年(1850-1861年)的事,剛好合本文所用,僅錄如下:
諺雲柴米夫妻。夫妻中外皆然,古今同慨。每因家貧,時聞室人交謫之聲。況結婚外國,其風俗以女人為重。妻奪夫綱,習以為常。手上無錢,淩辱備至。雖間亦有曉唱隨之義者,然亦寥寥無幾耳。接穀當友人來函,雲該埠有某甲,年逾六旬。自少時鹹豐年間,往雪梨求與番女結婚,生一男四女。光緒初年到穀當埠開創酒館,生意頗獲厚利。纔招其妻子到埠同居,續將酒館生意買與西人。蒙西官提拔,在衙門傳話已有十餘年。男女長成,婚配一門親戚,俱屬西人。近數年間,官不用其傳話,無甚入息。家用浩繁,用盡餘資,暫形困乏。妻孥劂賤,詬誶難堪,恒作癡聾,甘為隱忍。不料本月初五日,其老妻無端反目手持大斧趕,不許入門。無奈暫求鄰舍寄宿,以候將來鄰裏勸解。回想從前,揮霍自豪,夫妻恩愛,至今竟遭趕逐。淚濕重襟,殊覺床頭金盡,壯士無顏也。
此類故事,古往今來,無論中西,都是一幕幕的重複著。
當然,在澳洲華洋聯婚有很好結局的並非沒有,在後麵的年代介紹中會談到。下麵的一張則是1860年的家庭照,
(兩圖均取材於Kate Bagnall著的“Golden Shadows on a White 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