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的砍伐及放牧時期並非斷開的,即使在淘金年代或澳洲日後的經濟發展中仍有砍伐或放牧的中國人,隻不過是人數比例上非常少。另外社會對僱用華人的得失褒貶不一,到1852年前基本沒有統計數字了。
相反的是有木匠入境的紀錄。維多利亞省華人淘金潮及限製華人人境的措施,以至日後的“白澳政策”的發展都與一個華人木匠有關 – 他就是雷亞妹Ah Mouy, Louis(或稱雷亞梅)。
雷亞妹,廣東台山人,早年移民的馬來西亞檳城Penang學習木匠;1851年應船長 Glendenning的邀請,以合約方式到南墨爾呠South Melbourne 及Williamstown建6間房子;合約期滿後仍留在墨爾呠代澳洲人建房子。在他建房子期間,部份建材會由香港購置並運來澳洲。
1851年維多利亞省發現黃金並極易得到的消息就是雷亞妹傳遞回香港的。據說該信是寫給他的弟弟,通知他弟弟來澳洲掘金的。這信的內容和發出日期不詳,他的弟弟也沒有收到這一封信。但1854年維多利亞省華人數量從2341人到1855年的19000人, 再到1857年25424人; 1855年和1857年的澳洲官方統計數字還沒有包括非法入境的華人數量在內。
另外一個更重要的人物是劉光明Lown Kong Meng,他的祖父輩經商百年,也是承建商。劉光明出生於馬來西亞檳城,少年時到毛裏求斯學習英語和法語。1853年乘自己的船到維多利亞省的金礦區,沒多大收穫;到1854年重回墨爾呠,並於1855年在小博街Little Bourke Street開設劉光明公司,銷售茶葉﹑大米及糖等,換言之對在金礦區的華人起了後勤補給的作用。沒有源源不絕的大米供應,大規模的華人居留是不可能的。
1855年是維多利亞省剛建省的第5年,總人口僅為347305人,突然間湧入超過人口5-7%的華人入境,如何管理及處理華人與澳洲人間的文化衝突,成為維多利亞省當局的難題。
維多利亞省當局的處理辦法有三:
1855年迅速通過第35號法案,限製所有到維多利亞省的船隻以其載重量的每10噸運載1個中國人計算,超載則罰款。
第35號法案無法阻止期待一朝暴富的中國人的步伐,1855年到1856年間在香港常有超過2000的中國人在等待出發,但要到達淘金地方的成本太高了:乘船的費用約12鎊,10英磅人頭稅,加上沿途的其他開支,則非得典當房屋不可(譚仁沛家人在1876年典當房屋得32鎊)。
為了降低入境的成本,改為借道南澳South Australia上岸,然後步行到礦區。假如從今天的角度去看,似乎不大合算。首先是須多步行400多公裏,除了疾病和死亡的威脅外,旅途的生活成本卻增加了;另外表麵上初期省去了10英磅人頭稅,卻又增加了非法入境的其他隱形成本。
南澳建省在1836年,到1855年時有人口97387人, 僅為維多利亞省的28%。南澳從建立起就沒有流放犯,而是完全由自由移民殖民,殖民計劃由南澳州公司計劃營銷,故而沒有入境的人頭稅。盡管紐省在當時也沒有人頭稅,而唯一可以上岸的是雪梨Sydney,但要抵達礦區卻路途遙遠。
華人借道南澳South Australia上岸到達礦區的行為導致維多利亞和南澳兩省當局的衝突。
魯迅有一句名言:“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華人借道南澳South Australia上岸到達礦區曾嘗試多條路線,大部份因沿途缺乏水源易放棄,最終以Robe(舊譯作“洛勃”,現譯為“羅布”)為主要的上岸地點。
原隻有不足居民的Robe,單就1857年就有艘32船運來14607中國人,南澳政府不得不派醫生為華人檢疫,最終還得派了25人的英軍維持治安。然而南澳政府並沒有征收華人的費用,後來則連醫生的薪資也發不出來,檢疫基本流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