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夏天某個傍晚,我去離家最近一家連鎖百貨店買東西.,三個收款台隻開了兩個,我加入長隊耐心地等待。
在顧客的怨聲載道聲中,終於第三個收款台開了.照理收銀員應該招呼下一個準備付款的客人.但是這個收銀員喊了聲:”這邊開了.”排在我後麵的一個亞洲男性衝過去。
“你應該按秩序排在我們之後!”我說。
“你先來吧”他讓過我前麵客人去付款,卻不客氣地擠在我前麵.我提醒他排到我後麵.
他挪到我身後.突然用中文狂叫:“你是大陸匪,打倒大陸匪……”我嚇一跳,吃驚地看著他,其他客人也楞住.
我對收銀員說:這人有病,請打電話911報警。
女收銀員垂著眼不做聲地繼續收銀工作,我拿出手機打911報警.這男的突然邊罵邊放棄他買的東西逃走了.我隻好告訴911停止叫警察.
我付了款要求和部門經理投訴.一個肥胖的女經理聽了我的情況說我們店裏的規定是不介入客人爭吵事件,除非有人動武.我任為這是她敷衍塞責的解釋,憤然離去.
一小時後我辦完其他的事回家又路過此店,想進去索要該店總部的電話投訴.正巧在門口看到一個年輕的白人工作人員,便請她找經理出來。
她撒腿向裏跑去.我隻好向前台請求幫助.前台工作人員打電話去後麵,然後告訴我在前麵等候.我等了足有十五分鍾也不見人來.突然我看到三名警察走進商店,兩名警察衝我來,一名向後麵辦公室走去.
“我們接到商店的舉報電話,說有人在店裏威脅客人安全,是你嗎?”一個年輕的白人警察態度平和,語氣嚴肅地問我,另一位警察站在我身後。
“我威脅他人安全?是我的安全被威脅了,我曾經打911報警,那個肇事者逃走了。”我回答。
警察索取了我的手機,查看我報警電話記錄,並拿走我的駕駛執照,我知道他在查我是否有犯罪記錄。
這時去了後麵的警察走過來,三個警察在一起嘀咕幾句,先前問話的警察一邊遞還駕照給我,一邊說:“你知道美國的商店有拒絕向任何人提供服務的權利,店方對你行使這個權利,你必須立即離開,從此不可以進入此店,如果店方看到你報警,你會被送入監獄的.”
“店方在造謠,事情發生時有許多客人在場,我現在就打電話給律師。”我憤怒地說。
三個警察圍上來:”你不能在店裏停留,可以在外麵聯係律師.”
為了不吃眼前虧,我離店回家。
給一些中美朋友和律師打電話求助,得到的是各種安慰和勸說:“這是美國,沒辦法啊,咱們惹不起不講理的人,更惹不起警察……; 幹嘛非去那家店呢,去別家就是了……”
我聽得沮喪,憤怒,我是受害者卻遭製裁,無端地剝奪我在此店的購物權。
第二天我寫了一封憤怒的抗議信給連鎖店總裁陳述事實,要求相關管理機構調查發生事端的分店,還我清白和進出商店的權利。
“我們收到你的信,很抱歉發生的事件,但是報警的不是店方,是在場的客人啊。”過了兩天我接到該店地區主任的電話。
“不可能,事發後一小時我回到店裏,隻有你們的店員在場。”我說。
“可你沒有證據證明是我們店報的警啊。”主任油滑腔調。
我驅車前往警察局,解釋了發生的情況,取得那天的報警記錄,上麵清楚注明是店家的電話和報警人名字(後證實是商店員工),以及三位警官的名字。
我寫了措辭嚴厲的信,揭露店方對客人在店裏的人生安全沒有保護措施,發生事件後為推卸責任,不擇手段的欺騙行為,並附上警察局報警記錄傳真過去。
四小時後總部派一位副總經理打來電話連連道歉,強調他會從外州飛過來親自調查處理事件,問我有沒有具體要求。
我得到一位律師的教導:美國的律師都是運用法律的商人,當事人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情感傷害程度必須可以計算,由於店家不合理拒絕我,我去其他商店的汽油費是一個損失,但不會太多,所以沒有律師會介入的,不如直接向他們提可行要求。
我向那位副總裁提出:貴店員工撒謊報警侵犯我的合法權利,地區主任敷衍了事,繼續欺騙,說明貴店管理機構沒有良好的道德準則和管理手段,請求對當事店員,相關經理,主任進行處罰;請貴公司出示公文對我正式道歉,特別要注明我有完全的權利,任何時候可以自由進出貴店;由於貴店謊報軍情,害我必須舍近求遠購物而造成的經濟損失,貴店必須予以補償。
隔天一封特快內含連鎖店總部大紅簽頭公文道歉信加上一百五十元禮物卡寄到。
“我們已經嚴肅處理了相關人員,你不會再受到任何騷擾,希望你隨時來我店購物”副總裁親自打來電話。
我將道歉信複印件寄給北加州警察局最高警察長官,列出三位執行警察名字,通知他們我是事件受害者,店家還我清白,我可以自由進出商店,希望得到他們的尊重和保護。
不過遇到這種事兒, 直接拿出手機告訴對方要打911報警被襲擾, 這個小流氓跑掉就算了, 不必和這種地痞爭執受氣。 千萬不要罵回去, 不然道理說不清。
店家特別是連鎖商店有處理這種事情的標準流程,他們不是法官也不是警察,大原則是不希望介入這種事情,其實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