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故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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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請不要為難孩子們

(2021-03-21 11:00:18) 下一個

      晚上我們的女兒抱著她的女兒到我們房間。外孫女不想來,往外掙。女兒告訴她的女兒:“我要跟我媽媽講話。”外孫女指著我問她媽媽:“她是你的媽媽?”女兒點頭回答:“是的,她是我的媽媽。”外孫女又盯著自己的媽媽在看看我,問:“這裏有2個媽媽?”她媽媽回答她:“是的。”有時候晚上道晚安的時候,外孫女千方百計躲在他爸爸媽媽懷裏不跟我們道晚安。但是臨睡前,很晚了,她又以道晚安為借口要求媽媽抱著她到樓下找我們道晚安。現在外孫女也很重了,我們幾乎都抱不動她了。她媽媽工作一天很疲勞了,還要吃力地抱著她下樓進到我們房間,讓她道晚安,她又笑而不答,並不道晚安,而是玩,在床上蹦蹦跳跳。毫無疑問,道晚安隻是讓她媽媽無法拒絕的抱她下樓的借口而已。她享受被她媽抱著的感覺,緊緊摟著媽媽的脖子。還跟我們強調:“(She) is my mummy!”也許她還在進一步鞏固自己對家裏有2個媽媽及她跟2個媽媽關係的理解之中。
      在外孫女努力要搞清楚她的媽媽和她媽媽的媽媽是什麽關係什麽意思的時候,我突然想起這裏最權威部門宣布了一項規則提案,旨在使用“性別中立的語言”:取消“父親、母親、兒子、女兒”等性別用語,以尊重所有性別認同。刪除以下術語:“父親(father)、母親(mother)、兒子(son)、女兒(daughter)、兄弟(brother)、姐妹(sister)、叔伯(uncle)、姑母阿姨嬸嬸(aunt)、侄子外甥(nephew)、侄女外甥女(niece)、丈夫(husband)、妻子(wife)、嶽父(father-in-law)、嶽母(mother-in-law)、女婿(son-in-law)、兒媳(daughter-in-law)、姐夫妹夫(brother-in-law)、小姑大姑嫂嫂弟媳(sister-in-law)、繼父(stepfather)、繼母(stepmother)、繼子(stepson)、繼女(stepdaughter)、繼兄弟(stepbrother)、繼姐妹(stepsister)、異父或異母的兄弟(half brother)、異父或異母的姐妹(half sister)、孫子(grandson)、孫女(granddaughter)。”
這些術語將改為雙親(parent)、孩子(child)、手足(sibling)、雙親的手足(parent’s sibling)、手足的孩子(sibling’s child)、配偶(spouse)、配偶之雙親(parent-in-law)、姻親中的子輩(child-in-law)、姻親中的同輩(sibling-in-law)、繼雙親(stepparent)、繼子女(stepchild)、繼手足(stepsibling)、異父母手足(half-sibling)、孫輩(grandchild)。
    僅看看這項規則我的頭都大了,如果真的實行了,毫無疑問將影響社會、家庭、教育、生活的方方麵麵,肯定會給孩子們辨識親屬關係帶來災難性的倒退和混亂。畢竟,目前人們使用的這些稱謂是人類為了辨識親屬關係經過長期的知識積累和無數人類學家、社會學家精心總結、研究、提煉的結晶。性別差異是客觀存在的,性別認同中也的確存在歧視現象,但是目前人們使用的這些稱謂——僅僅是為辨認親屬關係所設定的符號——怎麽就不尊重性別認同了?這都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呀!絞盡腦汁製定這樣“新規則”的這些人是有點…智?有點…智?還是僅僅為了標榜自己政治正確?號稱的世界科技強國居然任由幾個在政壇上混了幾十年的隻是一味標榜自己政治正確的老政客們呼風喚雨,豈不悲哉?
     拜托,請不要為了一己私利,不顧客觀事實,不顧科學常識,為難現在的孩子們!為難今後的孩子們!為難世世代代的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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