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惘的我 – 4
其實對於這民事與刑事案件我的本意是取得限製令以求自保. 本來因為不知道是否會立案所以我聽取警察建議第一時間自行去民事法院申請民事限製令. 既然後來刑事案件立了案, 民事案件因此也被擱置需要等候刑事案件結案, 再參考其結果同意或拒絕簽發民事限製令. 刑事案件的最終結果是, 如果被告認罪, 則包括對被告的相應處罰, 及對我的法律保護, 即會簽發給我三到十年期限的刑事限製令(criminal restraining order), 這個效力比民事限製令更高更有威懾力(即, 那時即使沒有民事限製令也無所謂).
但如果刑事案件最終宣判被告無罪, 那就自然也不會簽發刑事限製令, 而民事案件十有八九也會以此為參考而拒絕簽發民事限製令, 那樣的話, 到時候我會沒有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的保護了. 那時 Tim 會不會出於報複而伺機傷害我, 我就完全不得而知也完全無法控製. 所以, 在得知刑事案件立案之後, 我一時不確定我已做出的行動(召警, 申請民事限製令)是正確的.
如果最終無罪, 沒有簽發任何限製令, 那麽還不如一開始就幹脆不報警, 也不去申請民事限製令, 隻是息事寧人立刻斷絕來往以求安寧, 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想必 Tim 也不會對我有多生氣會報複我, 畢竟他很可以很容易 地找到許多女子約會 (後來才發現他隻喜歡亞洲女子, 這類人俗稱有 “yellow fever”, 在本地很多, 因為到處是亞洲人). 即使將來他再家暴, 家暴對象也隻會是她們(當然我真心期望不會發生在任何人身上!), 而不會再來幹擾我的生活. 那樣我也許很快能恢複自我開始新生.
而現在我處於騎虎難下的處境. 可想而知 Tim 會多麽生我的氣, 他的怒火極有可能會激發報複行為而傷害我, 如果有任何的限製令防身應該會令他收斂而不動作, 畢竟如果他違反限製令就會被抓嚴懲. 但我沒有任何的控製權, 完全無法控製最終的案件結果是否. 我真的不願意為他從此過上心驚膽站如逃亡般的生活甚至被逼搬家遠離. 這兩個案件必將曠日持久, 一天不結案, 我一天就不會心安. 也無心繼續開始新生, 如此糾纏, 未免會令我精神崩潰, 玉石懼焚.
我漸漸地感到出離憤怒, 為什麽我必須要經曆如此? 太不公平! 一定不能讓他得逞遙遙法外!
我看到自己時而是個膽怯懦弱的折翼天使. 時而是個頭戴光環的正義化身, 時而是長發披散的負仇女神.
折翼天使之方案: 告訴檢查官我不希望繼續無休止地開庭出庭, 我也不想要限製令了, 隻想一切盡快結束萬事大吉一了百了.
正義化身之方案: 積極協助檢查官, 再次將事件還原講述, 爭取能將 Tim 定個較輕的罪(而不是完全無罪)以伸張正義及警示, ,並發放限製令. 當然, 結果如何完全不由我控製. 時間長短也未可預知.
負仇女神之方案: 對檢查官曆數幾年來 Tim 的種種精神家暴曆史, (我剛剛讀完家暴的前因後果與存在形式, 果然我的的確確是一直處於家暴 relationship 中而完全不自知, 現在回想起來有無數例證, 難怪我完全變了個人似的成了現在這個缺乏自信的那低三下四依附於他的愚蠢樣子), 強調這一次的肢體家暴是必然而非偶然, 即使不實施於我也會實施於她人, 遲早會嚴重到致命, 切不可輕視忽略, 必須嚴懲! 雖然老話說, 得饒人處且饒人, 但又有老話說, 以德報怨, 何以報德? 我如果心軟打了退堂鼓並請求檢查官不予追究(當然我的請求是沒有任何效力的), 但萬一他回過頭來報複傷害我呢?
前幾天收到的警察報告裏發現警察錄我口供與寫出的報告有些不準確的前後矛盾的內容, 例如, 報告裏寫, “根據 Chen(即我)的陳述, Tim用一隻手按在我脖子上, 另一隻手拿著手機”, 但之後又寫到, “Tim 扭曲 Chen 的手腕將手機取回”.
而並非我的原話 “他的雙手環繞在我脖子上, 我掙紮脫, 然後他扭曲 我的手腕將手機取回”.
警察報告裏寫到 Tim 的口供說, “Tim 用一隻手按在我脖子上做為支撐, 方便拉住 Chen 的手腕以取回手機”. (我看到這裏冷笑連連, 笑話! 難道取回手機需要把手放在對方脖子上嗎?! 不過這也間接的承認他在將手放在我脖子上時並未有拿回手機)
報告裏寫到當時在場 Tim 的最好的朋友 Adam 的口供說, “Adam 事發時坐在副駕駛位, 什麽都沒看見”. (這是事實).
我務必要指出更正警察的不準確的那段報告, 這是最關鍵的內容. 但因此也會給對方辯護律師機會, 讓大家感覺我說話前後矛盾必定謊話連篇, 以及, 警察的說法前後矛盾也不可信. 畢竟, 這是純粹的 he says, she says. 萬一他的最好朋友改口維護他, 說看到 Tim 果然如其所說沒有掐我脖子, 那就更加難以取證了. 畢竟我沒被掐死, 甚至連傷痕都沒有. 2:1, 我的陳述自然不會被相信了.
我要原原本本地將事發經過告訴檢查官. 當時是個周六早上, Tim 在開車, 我坐在後排 Adam 身後的乘客坐, Tim 將他的手機遞給我讓我找出要去看的車展會場具體地址再輸入到 GPS, 我找到地址複製後準備打開 map, 卻不小心按錯打開了 message, 看到一連串的新近的好幾個女子名字的短信, 因而翻看閱讀, 一分鍾後 Tim 意識到我在看他的短信, 厲聲叫我將手機還給他, 我沒理會繼續翻閱, 他將車停在路肩轉身迅疾撲向我, 還沒等我看清他雙眼冒出的憤怒的目光, 他已伸出雙手卡住了我的脖子. 幸虧是在車子裏, 地方狹窄, 他又是在前方司機座位, 才能讓我得以掙紮逃脫不被掐死. 他的好朋友當時隻是大叫兩次”我的水瓶在哪兒”, 因為我掙紮時將其放在後座上的金屬水瓶踢到了地上發出聲響. 但印象中沒有看到他從前座回頭查看.
Tim 扭曲我手腕取回手機後衝我大吼讓我立刻下車. 當時是在一條離家一百多邁的鄉間路前不著村後不著店, 我拒絕下車, 心想有他朋友在場, 他應該不會趕我下車, 畢竟他給所有人的印象一貫是彬彬有禮十分紳士的.
繼續開車的路上我忍不住對他的朋友說, “你知道為什麽剛 才Tim 那麽生氣嗎? 因為他 sleep around 的秘密剛剛被我從手機上看到了!” 他的朋友假裝沒聽見並未答話. 一路繼續與 Tim 聊著不相幹的話題.
到了會展的露天車場, 車還沒停穩他的好朋友就立刻打開車門走掉了. 他是個十分聰明的人, 他一定是不想介身其中憑添麻煩.
在停車場我走到 Tim 的白色 SUV 的後車廂邊上坐下, 將腳上的拖鞋換上走路鞋, Tim 再次衝我大吼讓我立刻離開他的車, 並說, “我現在就把你甩了在這裏!”. 還沒等我係好鞋帶, 他就拎起我的背包遠遠扔到了地上, 我見狀立刻也抓起他放在車後箱裏的衣服帽子也扔了出去. 他過來拽過我的胳膊推搡著我離開車子, 我再次看到了他的憤怒目光, 令我不寒而栗, 我大叫, “放開我! 救命呐!”, 可惜周圍靜悄悄毫無人蹤. 他收回手, 從地上揀起了衣服帽子揚長而去. 我受驚害怕得渾身打顫, 生怕他會回轉來傷害我, 於是哆嗦著撥打了召警號碼.
我沒有證人, 現在完全是各執一詞. 再有, 我很擔心 Tim 會列舉我的種種行為而令我不利, 包括, 未經允許查看他的手機短信, 被要求交換手機是拒絕執行. 他也許可以告我 illegal processing of personal property. 又及, 他兩次吼我離開他的車, 而我拒絕, 繼續坐在車裏, 他也許可以告我trespassing personal property. 我尚未有時間研讀相關信息不知後果是否嚴重.
我現在需要立刻做出決定采取哪種方案, 下周12月初即將前往與檢察官的見麵談話. 至少我會盡量 不帶情緒地一五一實不增不減的敘述事發經過, 因為所有細節仍然曆曆在目, 估計我永遠也不會忘記.
還沒想好是否我應該暫時不來論壇看回貼及繼續新貼, 以便自己閉門想清楚做出自己認為正確的決定, 而不會被網上的反饋所左右. 但我是一個優柔寡斷的人, 明顯地沒有良好的判斷力及基本的社會經驗與常識, 也許能從網上的反饋得到啟發而做出真正的正確決定呢?
謝謝你的支持, 懶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