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惘的我 – 3
在民事案件第一次出庭之前幾天, 我收到了縣刑事法院的來信, 告知縣檢查官決定將Tim 的家暴行為立案為輕罪 (misdemeanor) , 州作為公訴人是原告 (petitioner), Tim 是被告 (defendant), 而我是證人(witness) .
看到這個通知我有些錯諤. 一直以來我不十分確定接下來會如何, 當時警察臨走時隻含混地讓我等通知. 我一直在猜測警察局是否會立案存檔還是不了了之. 但始終覺得這麽點點小事情, 我又沒受傷, 不至於會大動幹戈立案定罪吧, 再說, 畢竟 Tim 是初犯, 而且, 他看起來真的不像是一個有暴力傾向的罪犯啊. 新聞裏不是經常在說監獄人滿為患, 各州紛紛頒布新法律將罪行定罪尺度降低嗎.
我記憶中的他是那麽地溫文爾雅彬彬有禮, 又熱心助人關愛小動物, 怎麽會忽然間成了罪犯了呢? 而我從未與罪犯打過交道, 唯一的對罪犯的了解是從電影小說而來, 那些白領罪犯的確表麵也都很正常甚至優秀, 但總或多或少有些顯而易見的精神或行為的不正常, 或者極其聰明心思縝密, 例如電影”沉沒的羔羊” 中的吃人的精神病醫生漢尼拔. Tim 在我眼裏是不符合”罪犯”這個類型的, 否則任憑我吃了豹子膽也不敢跟他有任何關聯呀.
記得當初聽到警察拘捕了 Tim 時我大吃一驚, 第一反應是, 啊呀, 鬧出這麽大的動靜在眾目睽睽之下將 Tim 拷上帶走是多麽令他難堪啊, Tim 一定會怪我會生我的氣的. 我充滿了內疚.
自從那次被家暴後, 我時常精神恍惚, 無休止地哭泣, 既悲哀, 又恐懼, 還有迷惘, 失望, 不解, 憤怒, 懷疑, 無助等等無窮無盡的紛雜負麵情緒撲麵而來, 令我的精神時常瀕臨崩潰. 常感覺像剛剛從一場惡夢中驚醒, 不知身處何地, 辯不清事實與幻覺, 即使清醒了, 也一味地否認所發生的一切. 我沒什麽朋友, 即使有, 也沒顏麵訴說, 我首先都瞧不起自己, 非常羞愧.
現在讀這封信時又有了這種不置信的感覺. 我呆立片刻, 終於明白事情的確已經不容否認地發生了, 並且事態比我想象中要嚴重得多, 因而也許會曠日持久. 我準備好了麵對這一切嗎?
我強迫自己集中注意力, 快速上網搜索了一番, 了解到了這類家暴刑事案件的流程, 幾種結果及相關的處罰:
我頭腦中立刻出現了電影小說裏一幕幕的法庭審判的畫麵, 被告的辯護律師想方設法地套問證人, 時而咄咄逼人, 時而軟言誘導, 目的不外乎將是非顛倒, 把證人描繪為一個罪大惡極居心叵測, 意圖陷害忠良的大惡人, 而把被告講成一個正直善良深受愛戴飽受冤屈的可憐好人.
很巧的是, 很早以前我曾夢想當一名堂堂正正的檢查官, 力圖伸張正義, 保護受害者, 決不冤枉無辜好人, 讓所有真正的罪犯都得到應有的懲罰以示公平及警戒後人不要重蹈覆轍. 隻不過我一直沒有下決心辭職準備考試攻讀法學學位. 一直地拖延, 如今的借口已變成了, “如果現在開始已經太遲, 歲月不饒人, 腦力體力都退化了”.
我一向疾惡如仇, 愛憎分明, 眼裏揉不了沙子. 但現在我猶豫了. 雖然在這個刑事案件裏我沒有任何的控製權, 最多可以告知檢查官我的心意與期望.
我是真的希望 Tim 被定罪受到懲罰嗎? 明知不應該, 但心裏仍然忍不住地想念他, 希望他認識到他的錯誤行為保證不再犯了就好. 我一邊猶豫, 一邊痛罵自己怎麽這麽 cheap! 都這樣了還心軟, 還希望他一切安好, 還將他往好處想! 萬一他這次逃脫法律製裁, 將來不但可能伺機報複我, 更有可能有恃無恐重蹈覆轍傷害他下一個女友呢!
我的矛盾想法令我倍受煎熬. 我真是個賤骨頭! 對自己太失望了, 真恨不得踢上自己幾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