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惘的我

我的世界一瞬間天翻地覆, 被家暴, 因此分手, 民事刑事案件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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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壇的谘詢與解答: 我被前男友家暴, 但他是否可反告我?

(2018-11-30 17:59:03) 下一個

http://bbs.wenxuecity.com/law/245146.html?backPage=0&backSubid=law

 

時間: 今年2018 夏天

地點: 美國加州.  事發地點: 距離家大約一百邁之外的路上, 及露天停車場.

人物: 共三人. 我, 我前男友(白男. 分分合合約會5年, 未同居, 無孩), 他的最好朋友(白男, 一起長大一起同校念書, 住外州, 此時來看望他及去看車展)

事件: 

在車裏, 男友將手機遞給我要我幫忙查詢地址, 我無意看到他手機裏的短信. 他將車停路肩, 鬆開安全帶後轉身仆來掐我脖子及手腕後奪回手機並趕我下車.  我有瞬間無法喘息但掙紮脫離, 及手腕被扭痛, 但未受傷隻受驚嚇, 也未下車, 因為覺得有他好友在, 他不至於將我怎樣. 這期間他好友保持坐姿並未回頭觀看或評論.

到達停車場後他好友立即下車走遠. 我走到後車廂坐下以便換鞋, 他吼叫讓我立刻離開車, 我還沒係好鞋帶他就將我背包仍到地上, 我也隨手將他的衣服仍出. 他過來拽我胳膊手腕推肩膀要將我趕出車. 我大喊 help, 他停手並走掉. 我害怕他會回來繼續傷害我因此報警.

 

警察來到, 問話後另派人去尋找他倆, 不久說他們將前男友銬走, (之後聽說他交 bait 一個多小時後釋放). 警察告知我他們將以家暴類別備案提交給檢查官. 

 

我去了民事 civil 法院申請 domestic restraining order.  幾周之後被通知檢察官已立案, criminal case, domestic violence misdemeaner battery.  目前已進行了兩次 pre trial conference, 第三次定於幾周後.

 

我的疑問及請求幫助:

1. 最可能的結局?  case dismissed?  最多 disturb the peace 不留案底, 還是會真的定為家暴輕罪要罰款上課?

2. 前男友(及其律師)是否可解釋為"self defense" , 因為目的隻是想取回手機, 完全 no intention of harming me?  他的好友一定是站在他一方說他沒有掐住我的脖子, 反正死無對症.  警察報告裏他的說法是, “grabbing her neck area as leverage to retrieve the phone” “didn't meant to grab her neck”

3. 前男友是否可以控告我 (civil case) -

a. illegal procession of personal property (his cell),

b. illegal trespassing (I remained in his car after was yelled to get out), 

c. breach of privacy (I read his text messages without permission, even he gave his phone to me volunteerily)

 

4. 如我希望息事寧人互不追究, 不願意出庭作證, 是應該可以 subpoena 我出庭作證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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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信息: 

我目前的反複考慮是:

 

criminal case 耗時甚久, 看來最好結局是, 盡早結案互不追究但能給我CRO令我心安. 可是目前不由我控製.  

 

我事發以來精神非常受震蕩而完全無法正常 function, 事發前剛好我被裁員, 雙重打擊, 現在由於這事件, 時刻擔驚受怕怕他前來報複傷害, 並且, 不知是否前男友有依據可以以此反告, 及反告因被捕及案件對其造成的精神及財務損失.  

 

目前我完全無心思精力與腦力及信心去開始找工作, 開始新生活. 所以如果能互相息事寧人就最好不過.

 

 

我擔心如果繼續,  首先時間會拖很久, 如他拒不認罪就會有 trial, trial 時我會被辯護律師咄咄逼人質問更加精神受傷, 尤其是我自認有錯害怕被律師以此攻擊, 甚至將來反告(我不應該繼續看他手機短信而不及時交還, 不應拒絕立刻下車在他趕我下車兩次之後 - )

 

下周我有機會與 DA 麵談, 我會原本和盤托出事發經過始末, 並告知我 concerns , 但我如果想退出但 DA 堅持繼續的話, 即使我不願意出庭作證,, 是應該可以 subpoena 我出庭作證的對嗎?  

 

如果 DA 同意不追究, 那麽是否至少能夠給我一個幾年的CRO? 我的理解是, CRO 隻能在定罪後才能頒發, 即使是最輕的不留案底的罪例如 disturb the peace.  如果完全無罪 not guilty, case dismissed then no CRO at all.  是否理解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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檸檬椰子汁 的回複:

家暴案件檢察官一般不撤訴

家暴的案件,受害人往往在感情上或經紀商依賴施害人,所以報案後要求撤訴的受害人不在少數。一般檢察官的政策是不撤訴。受害人自己說不來作證也不撤訴,因為候審期間施害人如果對受害人不好,受害人可以有機會改主意出庭作證,這樣對施害人是一個約束。

現在你的情況,大概你和前男友案發後沒有聯係也沒有經濟上的依賴,但是感情上依賴可能還是有的,他大概不想和你聯係,也可能是想和你聯係但是因為有案件不敢來聯係你 (witness tampering is a crime)。所以這個案件隻要在進行,對於你也是一個保護。

你出庭不出庭作證你你自己的決定,但是我建議和witness assistance 部門的人談一下自己的顧慮,看他們怎麽說。你僅僅是證人,官司是政府在打,不要操心官司。自己好好找工作,現在息事寧人恐怕不是你的最佳選擇。

 

https://www.occourts.org/self-help/restrainingorders/index.html#glance

Prosecutor cannot get you civil restraining order (from family court), they can only get you criminal restraining order (from criminal court, free of charge for you).  Your best bet to get a restraining order is to help prosecutor to convict your former bf.

If they drop the case now, prosecutor will not help you anymore, you have to spend your own money / time to obtain a civil restraining order (from family court). 

 

看自己配偶的手機並不違法。違法的是未經允許黑客進他人的手機,或者裝載監視軟件遠程監視他人的手機。這些行為都屬於計算機或者網絡犯罪。

打個比方,在沒有計算機的時代,偷看配偶的信件是否合法?如果配偶已經打開信封,信件留在桌上,你完全可以看。但是如果配偶沒有打開信封,你偷偷打開,你違反了郵政的法律。

所以,你的男友把手機解鎖遞給你,好比把信開封後留在桌上,你可以盡管看。

但是,看到有意思的情節,不要馬上說“Who is this Fking bitch。” 不動聲色計劃一個報複他的辦法,讓他吃不了兜著走。

P.S. 聽別人說,自己出軌不是報複出軌的好辦法。

 

If you didn't give him your passcode or otherwise grant permission and you didn't leave it lying around unlocked and the screen on, then it's a legit issue. Reduce anyone's temptation to take a casual glance by making sure you're already taking basic privacy measures, Judge Keith Cutler says. Change your passcode and passwords and remove notifications from your lock screen.

Read deeply and understand the nuances. 否則會被別人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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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老貓的回複:

 

與 DA 配合到底,不要想息事寧人,因為日後無論發生什麼事, DA 是站在你這邊.....如果你現在心軟或是怕事...不與 DA 合作,讓這個案件無法進行下去,那你的麻煩才開始...因為最重要的問題是在法院與DA 辦公室中對於這個案件的紀錄,你最重要的工作是絕對不能讓任何一部份顯示您在這個案件中有可能提供不實的訊息....

同時 DA 沒有那麼神精病,如果 DA 辦公室決定對於 DV 的案件起訴被告,代表 DA 相信您在警方案件報告中所提供的資料是真實的,因此您需要同DA合作,因為無論您男友的律師如何在庭訊中詭辯,在正式的法院記錄中, DA 的部份證明了您沒有說謊....所以日後無論對方傲如何告你,這份資料是你的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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