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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公安局經偵總隊長陳光明被免職提前退休

(2021-01-10 10:55:36) 下一個

重慶市人民政府決定陳光明同誌提前退休,免去其重慶市公安局副廳局級偵察員職務。

據悉,陳光明從警30年,先後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刑警大隊辦公室資料員、材料室副主任、行政科科長、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重慶市公安局禁毒總隊黨總支書記、總隊長和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黨總支書記、總隊長(副廳級)。

坊間曾把她稱為“重慶警界女傑”。她曾多次榮獲個人二、三等功和重慶市先進工作者、“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勞動模範”、“第五屆全國十大女傑”、“重慶市首屆十大女傑特別獎”等榮譽稱號。

文強案發後,陳光明接受調查,她承認和文強是情人關係。

情婦的上場都是相似的,而下場則各有各的不幸。“上場”相似,都是風流浪漫,燈紅酒綠,輕歌曼舞凝絲竹;“下場”不幸,但也不外乎四點:一是被殺人滅口;二是因和貪官沆瀣一氣,參與犯罪而被法律製裁;三是中途翻臉,恩斷情絕,被無情拋棄;四是因私情敗露,或案發牽連,導致家庭破裂,社會不屑,恥辱加身,終生痛苦。

大佬的江湖

從重慶市召開的“涉黑性質犯罪與法律控製理論研討會”上獲悉,從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至今年4月,重慶市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159人,界定為“保護傘”的有56人。作為重慶打黑風暴中的落馬的最高官員,文強無疑是一名標誌性人物,隨著文強二審宣判的落幕,重慶打黑風暴係列案基本塵埃落定,除文強一人等死外,文強黨羽們大多已開始了漫長的牢獄生涯。

文強:重慶市司法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認定構成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奸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周曉亞:文強妻子,認定構成受賄罪,具有自首情節,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

黃代強: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原副總隊長,認定構成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高利轉貸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罰金人民幣220萬元。

趙利明:重慶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總隊原副總隊長,認定構成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貪汙罪、介紹賄賂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

陳濤: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認定構成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

謝才萍:文強弟媳。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等五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以其為首的涉黑團夥其餘2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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