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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信息公告(處罰)

(2021-01-19 02:47:47) 下一個

湖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8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北京國金管理谘詢有限公司作出的監督檢查處罰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當事人:北京國金管理谘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豐台區萬豐路316號萬開中心B座6層

二、基本情況

本機關在依法實施“2017年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北京國金管理谘詢有限公司隨機抽查的政府采購項目中存在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未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招標文件設置的供應商商務條件與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招標文件設置供應商資格條件限製條款、委托代理協議簽署不合規、未建立政府采購內部監督管理製度等問題。

三、處理結果

本機關作出處罰決定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二十條、第三十四條、第六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八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北京國金管理谘詢有限公司作出警告處分,在一年內禁止代理政府采購業務的處罰。

2018年2月13日

湖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9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郴州市誌成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監督檢查處罰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當事人:郴州市誌成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址:郴州市北湖區郴江鎮七裏洞村七裏洞組市新財政局對麵

二、基本情況

本機關在依法實施“2017年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郴州市誌成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隨機抽查的政府采購項目中存在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未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未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采購需求中的技術要求指向特定產品、評審過程資料不完整、未按要求推選評審委員會組長、檔案資料保存不完整、未建立政府采購內部監督管理製度等問題。

三、處理結果

本機關作出處罰決定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二十條、第三十四條、第六十八條、《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的通知》第五條、《關於進一步規範政府采購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二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八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郴州市誌成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處分,在一年內禁止代理政府采購業務的處罰。

 

 

2018年2月7日

 

湖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10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新華招標有限公司作出的監督檢查處罰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當事人:新華招標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澱區蓮花池東路39號西金大廈8層810

二、基本情況

本機關在依法實施“2017年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新華招標有限公司隨機抽查的政府采購項目中存在采購文件設置供應商資格條件限製條款、委托代理協議簽署不合規、評審報告未按要求編寫、保證金逾期退還、檔案資料保存不完整等問題。

三、處理結果

本機關作出處罰決定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第二十條、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條、第四十二條、第七十一條、《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新華招標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處罰。

 

 

2018年2月6日

 

湖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11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河南創達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監督檢查處罰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當事人:河南創達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鄭州市中原區冉屯北路9號中機工程大廈B座7層和9層

二、基本情況

本機關在依法實施“2017年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河南創達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隨機抽查的政府采購項目中存在未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委托代理協議簽署不合規、供應商購買談判文件到提交響應文件的趕時間不足3個工作日、保證金逾期退還、檔案資料保存不完整、內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三、處理結果

本機關作出處罰決定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六十八條、《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的通知》第五條、《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河南創達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處罰。

2018年1月26日

 

湖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12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湖南正源項目管理谘詢有限公司作出的監督檢查處罰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當事人:湖南正源項目管理谘詢有限公司

  址:長沙市雨花區韶山北路488號東一國際大廈1128房

二、基本情況

本機關在依法實施“2017年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湖南正源項目管理谘詢有限公司隨機抽查的政府采購項目中存在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未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保證金逾期退還、內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三、處理結果

本機關作出處罰決定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六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湖南正源項目管理谘詢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處罰。

 

2018年1月26日

 

湖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13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湖南博思智詢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監督檢查處罰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當事人:湖南博思智詢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長沙市雨花區韶山南路123號華翼府商住樓921、922房

二、基本情況

本機關在依法實施“2017年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湖南博思智詢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隨機抽查的政府采購項目中存在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未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委托代理協議簽署不合規、招標文件編製不規範、評審記錄不完整、內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三、處理結果

本機關作出處罰決定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三十四條、第六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二條、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湖南博思智詢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處罰。

 

2018年1月19日 

 

湖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14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湖南中泰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監督檢查處罰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當事人:湖南中泰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長沙高新開發區楓林三路238號梅溪湖畔華苑2棟2011房

二、基本情況

本機關在依法實施“2017年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湖南中泰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隨機抽查的政府采購項目中存在未按照規定執行政府采購政策、評審標準中的分值設置未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價格分權值設置不合規、保證金逾期退還、檔案資料保存不完整、內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三、處理結果

本機關作出處罰決定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六十八條、《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的通知》第五條、《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二條、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湖南中泰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處罰。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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