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篇 五個月的監獄生活
第一章 初闖鬼門關
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我回到北京的第二天,即被捕入獄——幾乎喪命。這件事我雖事前獲得消息,但疏於戒備。這種對於自身安全大意,而闖了大禍,似也是我充好漢愛冒險所應得的處罰。
我回到北京的當天(五月二十日)下午,首先晤見李大釗先生,告以擴大會議的經過。他一麵緊張的處理他的事務,一麵打斷我的話,鄭重其事的告訴我,據獲悉直係內情的王法勤先生今天上午通知,北京軍警當局已擬定了一張即將逮捕一百多人的黑名單,其中第一名是李石曾,第二名是他自己,第三名就是我。他表示他正在作必要的準備,要我趕緊回到自己的住所和辦公地點,將文件收拾一下,從速躲藏起來。
他向我說明北京當局將大捕革命黨人的事,是不可避免的。由於國共兩黨活動的擴張,反對曹錕賄選,以及打擊整個北京政府的言論和行動,早為當局所嫉視。北京的民眾運動、鐵路工人過去的罷工和現在的活躍,都被認為是我們這些人幹的;而我們又是國民黨公布出來的中央委員。再則五月十五日發生了外交總長顧維鈞住宅的炸彈案(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五日,有人以炸彈偽裝禮品送到顧維鈞家。顧宅仆人啟視,爆炸,傷顧仆三人,此事與當時在北京的國民黨執行部及中共均無關係),這雖與國共兩黨毫無關係,但當局認為國共兩黨素來反對顧的對俄政策,因而判定這一炸彈案也是國共兩黨所為。於是,大捕革命黨人的行動就如箭在弦了。李大釗先生雖催著我去準備一切,但他根據王法勤的消息,也很鎮靜的預料總還有兩三天的猶豫時間,北京軍警才會動手。
我離開李先生的辦公室,便到鐵路總工會的秘密辦公處。我先接見了好幾位從各處鐵路來的工人同誌,解決了他們來接洽的事務;分別打發他們於當晚或翌晨返回各人原工作的地方。接著,我才向同事們宣布李大釗先生所說的緊急消息,要各人分別準備。於是各重要職員們都分途去藏匿;名冊和其他重要文件也都運走了;隻留下彭永和、李斌兩人負責駐守。
我回到達教胡同我自己的住所已是晚間十一時了。在這座四合院的公寓中,我們夫婦住的是兩間坐北朝南的正房。我的太太楊子烈是與我在一九二四年二月間新結婚的。她是一九二一年在武漢加入中共的最初女黨員之一,這時她在北京擔任《新民國》月刊的校對和發行工作。我們住兩間房,一間是我們的住室,另一間就是這個月刊的發行處。我的太太就經常在這裏辦公。在這間辦公室裏,堆滿了各期的《新民國》月刊,以及各種與發行工作有關的文件。她聽了黑名單的消息,一時覺得無從收拾。
這座公寓的南屋住的是高尚德,西屋住的是範鴻傑。他們兩位都是中共北京區委委員。我旋即與他們兩位商談有關黑名單的事。他們已經知道,並已作了必要的準備,但仍暫住在原處,因為他們用的是假名字,軍警不容易發現。他們也預料實行捕人將是兩三天以後的事;到那時再行躲藏不遲。他們主要是為我這個軍警心目中的“要犯”擔心,希望我明天能夠摒擋一切,離開這個住所。於是我和我太太忙著燒毀重要的名單和信件。可是,我們這兩間房裏堆的文件確實太多了,一時清理不完。而且,夜已深了,人也累極了,心理上還相信有明天可以繼續清理,所以在燒了一部分文件後,也就睡了。
誰知這次警探們的行動比我快了一步。第二天天色還沒有亮,我的住所和鐵路總工會的辦公處同時被大批警探包圍。公寓的掌櫃來敲我的房門,我從夢中醒來,還以為是預定今早回去的鐵路工人有急事來找我。我打開房門,警探們一湧而上,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也沒有說明原委,便把我和我太太都逮捕了。
警探們在我的房間內翻箱倒筐,檢去大批文件。他們的言語態度極其粗野。我太太氣得高聲斥責他們是“土匪強盜”沒有經過法律手續,便亂捉人,亂拿東西。我悔恨自己的大意,更深恐牽連到同住的高尚德、範鴻傑兩位同誌,因即示意我的太太不要再講,以便早點離開這裏。幸好這次高範兩位沒有受到牽連。我們被押上一輛囚車,馳往前門外的警察廳偵緝處。
這個偵緝處是北京城內著名黑暗的捉人機關,處長高某是跟隨曹錕多年的馬棄出身,能直接向曹進言。他是一個彪形大漢,滿臉橫肉,談吐舉止粗野不堪。看來,他似乎不識幾個大字,更不懂甚麽叫法律;而滿麵煙容,顯然是一個吞雲吐霧的老手。副處長姓張,是個六十開外的老頭兒,與高某比較起來,談吐文雅,容態慈樣,倒像一個讀書人。那高某把他當作“紹興師爺”有點頤指氣使;不過對於他的意見,似乎也不得不尊重;大概因為高某自己實在太無用,不能不依靠張老頭兒的筆墨。因為重視我們這個案子,正副兩處長親自來審訊。
與我同時被捕的,除我太太之外,還有駐守鐵路總工會的兩位幹事。彭永和是學生出身,主管收發工作,為人沉默寡言。李斌是石家莊的鐵路工人,在總工會中管理庶務,經常是夥夫裝束。還有《新民國》月刊的主編範體仁也被捕了。我們五人以我的情節最重。他們首先將一副九斤重的對付死囚的鐵鐐將我雙腳扣住;關在一個偵緝班的屋裏。其他四人則分別囚在別的監房。
審訊由當天正午開始。他們著重問的是有關顧維鈞住宅的炸彈案。這件事是我到上海去以後才發生的。當作禮物被送到顧家去的木盒子,經他的仆人打開後,炸彈雖炸爆炸了,但遺留下來的有木盒碎片和一些包裹的紙張,以及紙張上所寫的字跡。他們就企圖從這些木片、紙張和字跡中找出犯罪的證據。
偵緝處承辦這件案子,首先就假定這是共產黨和國民黨幹的。他們根據這個假定,偵查的結果,發現我恰恰在此時到上海去了,因而懷疑是我幹的。他們偽造了一些木片和紙張,硬說是在我住房裏搜查出來的。他們從我們五人住所中所搜出的文件,去核對炸彈包裹上的筆跡。
我寄押的房間中住了一組十二個人的偵緝班。這些偵探都能閱讀報紙和寫簡單的報告,似是偵緝隊中文化程度最高的一班。他們佩帶短槍,日夜監視著我,但也與我攀談,企圖找出我犯罪的一些破綻,特別要我寫這寫那,甚至拿個白紙扇子,要我題字等等;還有人問我某某成語如何寫法。但他們這些企圖,都沒有達到預期的目的。他們在第一天就泄露,在這次搜查中沒有發現和炸彈包裹上同樣的字跡,使他們甚感苦悶。他們又透露,他們所以如此熱心的偵察,是因為顧維鈞出了十萬元的賞格來破案。
那天,審問開始時,處長高某首先問我:“這些木片是放在你床下的嗎?”我回答說:“我從來沒有這一類的木片。”他又問:“這些紙張是在你桌子抽鬥中找出來的,是嗎?”我看了看那些紙張,又回答說:“我抽鬥中從來沒有這些紙張。”接著,他拿著許多被搜出的文件,一件一件的問我,是甚麽人寫的。我都答以“不知道”或者說:“寫字的人已簽有名字在上麵,你們可以自己看。”
他們這樣漫無目標的亂問下去,我有點不耐煩了。我反問他們:“你們問這些不相幹的話,到底是甚麽意思?”那個粗野的高某便拍案大叫:“你這個‘亂黨’,反正是該死的。現在又犯了炸彈案,還不快招嗎?還要我們費事嗎?老實告訴你,招也是死,不招也是死;早點招免得吃苦,你自己瞧著辦吧!”
他們企圖從我身上逼出有關炸彈案的口供;我卻乘機向他們解釋,我根本不讚成暗殺,因而決不會做這類的事。我也告訴他們,不僅我個人如此,國民黨和共產黨人都是不讚成暗殺的,黃複生、汪精衛刺攝政王的故事已過時了;我還譏笑他們的假設是走錯了道路。
這樣審問下去,情況似乎逐漸對我有利了。他們當初懷疑我是在炸彈案發生以後才離開北京的,但從搜出的文件和我所提出的證據中,證明我離開北京是在炸彈案發生以前約一個星期。偵緝處雖然偽造了木片紙張等無關重要的證物,但始終無法偽造我和同誌們的字跡,也問不出那裏來的炸彈和誰是送炸彈的人。這使他們覺得對付這些社會上有聲望的知識分子,究竟證據不夠充分,不能強加以罪。
但那位高某顯然十分熱衷於十萬元的賞格,沒有證據也想打出一些證據出來。他許多次都大叫要用刑;最嚴重的一次,是將我勒跪在一堆鐵鏈子上麵,大約有半小時之久;跪得我滿頭大汗。左右還站著幾個法警,拿著很粗的木杠,準備將我的雙腳壓住,讓我嚐嚐“睬杠子”的苦刑。我隻有咬著牙關,忍著劇痛,一言不發。那高某逼不出口供,不停的恫嚇,怒目高叫:“你這小子,還充好漢。馬上一踩杠子,就要你的命了。”
可是,高某的滿臉殺氣,阻不住他鼻腔中流出的鼻涕;審訊的時間愈長,他愈無法支持;原來他的鴉片煙癮愈發愈厲害了。坐在他旁邊的那位張副處長便乘機請處長休息,改由他繼續審訊。高某雖然還是滿口粗言穢語,卻身不由主溜到後麵去了。張副處長看他去遠了,便對我說:“你跪著不好說話,起來罷!好好的直說!”於是,由兩個法警扶我立起來。我受此刑辱,憤怒萬分,仍是一言不發。張老頭兒隻好又說:“你去休息休息再說吧!”
每次審訊的情形大致都是如此。高某至多隻能維持一個鍾頭,就要回到他的鴉片煙榻上去;再由張老頭兒接替審問。而張老頭兒的精力也不夠實施疲勞審訊,因為他究竟是上了年紀的人;所以審訊的進行,總是時斷時續。張老頭兒從未向我發怒,至多隻是說:“好好向處長說,以免受刑。”我卻乘機向他進行種種解釋,他也老是靜聽著,不置可否。
這樣,到了第三天的下午,他們訊問的目標就轉移了。他們不再問炸彈問題,轉而問我在國民黨和共產黨以及鐵路工會中的活動。我不否認這些活動,但總避免給他們掌握到不利於我的材料。我還向他們抗議,指出我做一個國民黨黨員、共產黨員和工會職員,根本是不犯法的。他們對於我的抗議,避開正麵答複。到此時,他們有點無精打彩,似乎想草草結案。後來聽說這是由於顧維鈞受到陷害革命黨員的警告,撤銷了十萬元的賞格,所以他們也鬆勁了。
第四天,偵緝處的審問結束,由張老頭兒辦理移送到警察廳中去的手續。高某已經看不見了,完全由張老頭兒來處理,他對我的問話隻是關於他在公文手續上所需要校正的部分。一切情況都顯得緩和多了、而且張老頭兒還有同情我的表示,頗出乎我的意料。
他首先表示我們這件案子的情形很嚴重,現在要移送到別的機關去辦理;我假若能像這幾天一樣穩妥的應付,也許不會惡化。高處長是最性急的,我能在他手下逃過苦刑的折磨,實在幸運。他慨歎他自己年紀老了,一向信佛;對於案件的處理,總是慈悲為懷。他說到他有四個兒子在各大學念書,其中兩個還參加過五四運動,他們曾向他稱讚過我是一個好學生,而且是五四運動的領袖。他表示現在時代的確變了,年輕人的想法和年老人不一樣了,他的兒子們也是如此。最後他向我暗示,炸彈案大概沒事了,其他的罪名總較輕些。要我好好去為自己辯護。
我常看見張老頭兒手裏拿著一串念珠,早知道他是信佛的;現在聽他說了這樣一段誠懇的話,因而向他表示謝意;並指出這幾天來,他是很愛護我的,屢屢苦心的為我解圍。他歎著氣向我表示,像我這樣一個人才,原不應遭受這樣折磨。國家的事沒有弄好,不應該由我們這輩青年人負責。他直率的告訴我他內心的矛盾,他在職務上是要嚴格辦我的,但為年輕人的前途著想,又不得不寄予同情;而且他老在想著他那四個與我抱著相似觀念的兒子,和他們平日向他所說過的話。他這樣說著,不覺掉下幾滴眼淚來。
至此,我也頗為感動,我們之間似乎已沒有審訊官與階下囚的分別了。我反而安慰他,稱讚他的仁慈和見識。他最後表示,他不僅對我如此,即對與我同案的人犯,也是一樣寬大。除了我和那位隻承認自己是廚子的李斌受過刑訊以外,其他的人都沒有吃過苦頭。他還進而告訴我,我同案的人犯在口供上都沒有牽連別人,這是很難得的;我們今天晚間就要被送走了,總算渡過了這一道難關。
在張老頭兒宣布偵查已告結束以後,這一班看守我的偵探們,便奉命為我除卸腳上的鐵鐐。我當時頗不願意,想帶著這根鐵鐐上法庭去,當作偵緝處虐待人犯的證據。經過那些偵探們說好說歹,而我在當時情形下也不能夠堅持,便隻好讓他們卸了。那些偵探們最初將我看作是扔炸彈的亂黨,類似江湖大盜;並不知道甚麽叫“革命”。經過我和他們幾天的攀談,不僅我從他們口裏獲得一些對我有益的消息,而且也乘機給他們上了一次政治課。這一課的題目可以叫作:“甚麽是革命黨?革命黨人是不可以虐待的!”這一課對於他們似乎是不無影響。後來,中共的許多被捕者,多少都利用到我這次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