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創新指數是由由康奈爾大學、歐洲工商管理學院(INSEAD)和聯合國專門機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共同發布的衡量一個經濟體廣泛的經濟創新能力的指標。全球創新指數在2007年首次推出,每年發布一次。全球創新指數通過評估製度和政策、創新驅動、知識創造、企業創新、技術應用與知識產權等,提供企業領袖與政府決策者了解提升一國競爭力可能麵臨的缺失與改進方向,以及人力技能來衡量一個經濟體廣泛的經濟創新能力。
2011年,GII根據區域創新能力的定義,構建了五個輸入量和兩個輸出量的20項四級指標,並對125個國家/地區的創新現狀進行比較。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四級指標 |
B1創新輸入指數 | C11製度 | X1政治環境 |
X2管理環境 | ||
X3商業環境 | ||
C12人力資本和研究 | X4教育 | |
X5高等教育 | ||
X6研究和開發 | ||
C13基礎設施 | X7信息和通信技術 | |
X8能源 | ||
X9通用基礎設施 | ||
C14市場完善度 | X10信用 | |
X11投資 | ||
X12貿易與競爭 | ||
C15商業完善度 | X13知識工作者 | |
X14創新聯係 | ||
X15知識吸收 | ||
B2創新輸出指數 | C21科學輸出 | X16知識創新 |
X17知識影響 | ||
X18知識推廣 | ||
C22創新輸出 | X19創新無形資產 | |
X20創新商品和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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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創新,是指通過企業的知識管理,在知識獲取、處理、共享的基礎上不斷追求新的發展,探索新的規律,創立新的學說,並將知識不斷地應用到新的領域並在新的領域不斷創新,推動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不斷增強,創造知識附加值,使企業獲得經營成功。
知識創新包括科學知識創新、技術知識特別是高技術創新和科技知識係統集成創新等。知識創新的目的是追求新發現、探索新規律、創立新學說、創造新方法、積累新知識。總之,知識創新為人類認識世界、改造世界提供新理論和新方法,為人類文明進步和社會發展提供不竭動力。
知識創新具有以下特征:
獨創性。知識創新是新觀念、新設想、新方案及新工藝等的采用,它甚至破壞原有的秩序。知識創新實踐常常表現為勇於探索、打破常規,知識創新活動是各種相關因素相互整合的結果。
係統性。知識創新可以說是一個複雜的“知識創新係統”,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創新在企業價值鏈中的各個環節都有可能發生。
風險性。知識創新是一種高收益與高風險並存的活動,它沒有現成的方法、程序可以套用,投入和收獲未必成正比,風險不可避免。
科學性。知識創新是以科學理論為指導,以市場為導向的實踐活動。
前瞻性。有些企業,隻重視能夠為當前帶來經濟利益的創新,而不注重能夠為將來帶來利益的創新,而知識創新則更注重未來的利益。
研發(Research&Development,縮寫R&D)
研發即研究開發、研究與開發、研究發展,是指各種研究機構、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和服務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係統活動。一般指產品、科技的研究和開發。研發活動是一種創新活動,需要創造性的工作。
按照定義,研究開發活動可理解為由科技研發與技術研發兩大部分構成。
科技研發是指為獲得科學技術的新知識、創造性地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探索技術的重大改進而從事的有計劃的調查、分析和實驗活動。對科學原理、規律、理論的研究稱為基礎研究,而科學技術的應用性研究和開發稱為應用研發。科技研發情況,例如,研發經費、研發人員數量、研發成果包括發表的論文、申請的專利等等,是衡量一個國家創新能力的重要指標。
技術研發是指為了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和服務,將科研成果轉化為質量可靠、成本可行、具有創新性的產品、材料、裝置、工藝和服務的係統性活動。
研發包涵四個基本要素:創造性;新穎性;科學方法的運用;新知識的產生。研究開發活動的產出是新的知識(無論是否具有實際應用背景),或者是新的和具有明顯改進的材料、產品、裝置、工藝或服務等。
職業道德素質是所有素質中最重要的素質,也是越來越多的公司最看重的素質。由於知識型員工掌握著公司大量的技術或其他資料和信息,如果職業道德素質很差,會對公司造成很大的危害。現在有些公司,在招收知識型員工時,要求他們提供原辭職單位的工作表現證明,以證明他的職業道德素質水平。
知識型員工大多是團隊作業,需要員工有較強的交流素質和人際交往能力。工作中,沉默寡言或固執己見都會影響工作效率。由於知識更新的速度越來越快,要求團隊本身是一個開放型的不斷學習的組織,如果員工不願將自己的知識拿出與他人分享,會影響整個團隊的進步。
員工要有適合本崗位工作所需要的技術理論和專業技能。現在是一個知識更新的時代,光靠大學時學的知識是不夠的,必須要有較強的自學能力,否則會被飛速發展的技術所淘汰。
知識型員工要掌握一般的管理原則和管理方法。由於自主管理和平等協作的管理模式的引入,根據項目的不同,每個員工都可能成為臨時的管理者,來負責協調團隊成員的工作,要求員工有這方麵的基本素質。
不論是身體健康還是心理健康,對於知識型員工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它們是未來能夠更好地工作的基石。
知識型員工應該有較好的分析能力和判斷能力。另外,要有係統思維的觀點,良好的思維方法,這對工作大有裨益。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康奈爾大學等機構聯合發布了2017年全球創新指數(GII)報告顯示,中國創新排名繼續攀升,從去年的第25位升至第22位。中國也是唯一進入前25名的中等收入國家。該指數通過81項指標,對全球127個經濟體的創新能力進行評估。81項指標又分為製度、人力資本與研究、基礎設施、市場成熟度、商業成熟度、知識與技術產出、創意產出等7大類。中國是唯一與發達國家經濟體創新差距不斷縮小的中等收入國家,已經成功躋身全球創新領導者行列。在7大類指標中,中國在製度、人力資本與研究、基礎設施、知識與技術產出、創意產出等五大類均有所提升。2018年則上升到17位。
http://www.gov.cn/xinwen/2017-06/21/content_5204220.htm
北京2017年8月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發布《國家創新指數報告2016-2017》顯示:世界創新格局基本穩定,中國國家創新指數排名超越比利時,提升至第17位,處於第二集團領先位置,是唯一排名進入前20位的發展中國家。研究數據顯示,中國研發經費投入占全球的15.6%,仍居美國之後排第二位,但與美國的差距進一步縮小;R&D(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總量已連續9年位居世界首位。中國SCI論文數量達28.1萬篇,國內發明專利申請量達96.8萬件,國內發明專利授權量達26.3萬件,均位居世界第一位。
H指數:科研人員或者科研機構有H篇論文被引用H次以上。
G指數,即將論文按被引次數由高到低排序,將序號平方,被引次數按順序累加,當序號平方等於累計被引次數時,該序號則為G指數。(評價論文被引次數多,論文偏少)
AR指數,就是H指數劃定的核心論文內,每篇論文的被引次數除以發表年齡的商的總和,然後在開方。(評價論文減小發表年的影響)
A指數,是H指數劃定的核心論文內論文被引用量的平均值。(避免高被引論文的加成效應)
影響因子:某期刊前兩年發表的論文在該報告年份中被引用總次數除以該期刊在這兩年內發表的論文總數。
ESI對全球所有高校及科研機構的SCIE、SSCI庫中近11年的論文數據進行統計,按被引頻次的高低確定出衡量研究績效的閾值,分別排出居世界前1%的研究機構、科學家、研究論文,居世界前50%的國家/地區和居前0.1%的熱點論文。ESI針對22個專業領域,通過論文數、論文被引頻次、論文篇均被引頻次、高被引論文、熱點論文和前沿論文等6大指標,從各個角度對國家/地區科研水平、機構學術聲譽、科學家學術影響力以及期刊學術水平進行全麵衡量。
任何一種評議製度和方法都不可能是沒有缺陷的$或多或少會受到人為因素的影響。
來源:經濟預測部作者:高輝清時間:2017-10-20
一、國際創新研究發展曆程
創新的概念最早見於美裔奧地利人熊彼特。早在1911年,熊彼特在其德文版的《經濟發展理論》一書中就提出了創新的經濟學概念。他在經濟意義上將創新活動歸納為引進新產品、引進新生產方法、開辟新市場、獲得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供應渠道和實施新的產業組織方式等5種形式。鑒於熊彼特創新理論在創新活動開展過程和實現機製上的探討不夠深入,之後的研究中又相繼產生了創新線性模型理論和國家創新體係(以下簡稱NIS)理論。創新線性模型理論認為,創新活動依次經曆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試驗發展、商業化生產、市場銷售、社會擴散等環節,呈線性推進;R&D是創新的源泉,R&D投入越多,創新產出就越大,因而創新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被簡單理解為R&D投入水平。然而,線性模型理論卻不能很好地解釋在不同國家投入了同樣的R&D,但體現在技術進步程度和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等創新效果上存在巨大差異的現實情況。於是NIS理論在1980年代中後期應運而生。1987年,弗裏曼在所著的《技術和經濟運行:來自日本的經驗》提出了國家創新體係的概念,首次將創新看作為一種國家和政府行為。該理論開始從係統論角度研究創新活動開展機製及創新能力影響因素,認為國家創新體係是一個國家內部各創新活動主體以及相關的各種政策、製度在創新活動過程中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網絡體係。在NIS理論框架下,傳統線性模型依然是測度創新能力的有力工具,且R&D始終是國家創新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但NIS理論強調創新各主體的作用和它們之間的複雜關係以及宏觀層麵創新模式的選擇,更能反映國家創新能力的內在特征。可以說,NIS理論是創新線性模型的拓展和延伸。
伴隨創新理論日趨成熟,國際創新浪潮快速興起。1992年以來,國際創新調查標準規範———《奧斯陸手冊》在統計意義上將創新進一步定義為新的或有顯著改進的產品或工藝的實現,或新的組織方式或營銷方法的采用。《奧斯陸手冊》指出,實現商業轉化和市場價值是企業創新活動的終極目的和本質特征。與此同時,世界上諸多國際組織、學術機構和專家團隊,相繼開發出了大量的國家創新能力和競爭力評價體係,並對世界各國的創新能力和競爭力進行了卓有成效的評價。其中影響力大、測度範圍廣的指標體係主要有:瑞士洛桑國際管理發展學院的《世界競爭力年鑒》,世界經濟論壇的《全球競爭力報告》,歐盟的《歐洲創新記分牌》和《全球創新記分牌》,歐洲工商管理學院和印度工業聯合會製定的《全球創新指數報告》。
二、國際代表性創新指數
1、世界競爭力年鑒
《世界競爭力年鑒》(IMD)是瑞士洛桑國際管理發展學院發布的關於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競爭力的年度研究報告,在我國常被稱為《洛桑報告》,它是全球最深入和複雜的國家競爭力年度評價報告。該報告自1989年起每年定期發布,在世界範圍內具有較強的權威性和影響力。中國於1994年起被IMD納入評價範圍,並隨著我國科技創新能力和綜合實力的不斷增強成為IMD所重點關注的國家。
《世界競爭力年鑒》的產生具有明確的時代背景:20世紀80年代以來,冷戰結束後,前蘇聯解體,世界格局發生從兩極對立到經濟一體化、政治多元化的根本性轉變,國際分工、國際投資和國際貿易對國際經濟環境和國內經濟實力的發展帶來深刻影響,促使世界各國迫切需要大力發展本國社會經濟,提高本國在國際社會中的競爭能力和話語權,經濟實力逐漸成為不同國家進行國際競爭的基礎,製度、戰略、科技、文化、教育等因素成為推動國家競爭力發展的基本要素。正是這種經濟全球化的背景直接促進了以經濟學為主要理論基礎的IMD國家競爭力評價理論的建立。
IMD主要基於經濟學理論,應用統計指標和問卷調查結果構建了係統的評價指標體係,對影響全球經濟發展的主要國家和區域的國際綜合競爭能力進行了測度。在其評價指標體係的基礎上,《世界競爭力年鑒》對全球市場上起關鍵作用的國家和區域(統稱為經濟實體)的國家競爭力進行評價和排序。《年鑒》為進行國家間競爭力的比較和分析提供了客觀的世界範圍內的比較基準,並對國家創造和維護保持企業競爭力環境的能力進行了分析和排序。通過對該報告進行長期追蹤可觀察和分析經濟實體的競爭力發展趨勢。這也是該報告在全球範圍內受到各國政府重視的主要原因。
IMD通過統計數據(IMD稱之為硬指標,harddata)以及針對企業管理人員的問卷調查結果(IMD稱之為軟指標,softdata或surveydata)對不同經濟體的國家競爭力進行評價和排序。在這套極其複雜,並分多個層次的評價指標體係中,共采用了超過300個的競爭力指標。IMD評價指標體係具有三個層次級別:在指標的構成和層次分級上,IMD首先將國家競爭力的評價方麵落實到若幹要素(一級評價指標)上,基於這些要素再分解出下級的子要素(二級評價指標)。由於IMD評價指標體係的龐大和複雜性,IMD又將各子要素中評價所涉及的多個方麵分為不同的類別,每個類別下再具體分解為若幹個三級指標。除了類別作為中間的過渡層次外,其他從一級指標直至三級指標的各個層次,都可以進行本層次的得分計算,單獨進行國際比較。在每個下級指標的基礎上,還可通過特定的計算方法計算出下級指標所分別對應的上級指標得分,直至得出每個被評價經濟體的總得分和排序情況。
通常地,在國家競爭力理論研究出現新的進展、可獲得新的更具代表性的數據,以及全球經濟發生重大變革時,IMD將對這些指標進行例行修訂和更新。近20年來IMD評價體係經曆了三次較大的變化:(1)1989年~1991年的十大要素評價體係。十大要素分別為:經濟推動力、工業效率、市場導向、金融推動力、勞動力資源、政府影響、自然資源的利用、國際化以及社會及政治穩定性。(2)1992年~2000年的八大要素評價體係。八大要素分別為:國內經濟實力、國際化、政府管理、金融體係、基礎設施、企業管理、科學技術和國民素質。(3)2001年至今的四大要素評價體係。四大要素分別為:經濟運行、政府效率、企業效率和基礎設施。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世界競爭力評價指標體係已經確立了其巨大的影響力,但是依然受到多方病垢,其中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麵:一是軟指標的數據采樣數量偏少,影響其結果的權威性。如2007年從被評的55個經濟實體(國家或地區)僅收回3700份問卷,平均每個經濟實體僅收回67份。樣本量的過小以及被調查者的個人偏好給整個評價體係帶來了不可避免的係統誤差,子要素中所含的軟指標數越多,可能的係統誤差就越大,往往造成評價結果在不同年度之間產生大的波動。二是IMD評價指標體係主要以發達國家經驗為基礎製定,從而影響了對發展中國家的客觀評價。比如,技術基礎設施子要素中通訊及信息技術發展評價指標占據了相當大的比重,這是IMD參照發達國家經驗為基礎對評價體係進行增訂後的結果,對發展中國家參與國際比較有一定負麵影響。在技術基礎設施子要素中,通訊、互聯網等IT技術發展及應用的評價指標超過該子要素下總指標的50%。這樣的評價指標對被評價經濟實體的IT業發展應用情況高度傾斜,而IT業集中了大量的技術密集型企業,體現的是科技創新在社會經濟發展中具有較大而直接的推動作用,這比較適合於發達工業化國家現實國情,對我國這類製造業為主的發展中國家或資源密集型企業高度集中國家的評價結果會帶來一定不利影響。
2、全球競爭力報告
《全球競爭力報告》是另一個具有廣泛影響的競爭力評價報告。1979年,世界經濟論壇出版了第一部年度報告。2006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薩拉·伊·馬丁教授為世界經濟論壇開發了一個全新的綜合性競爭力指標———全球競爭力指數(GlobalCompetitivenessIndex,GCI)。GCI指數對那些影響生產力和競爭力的至關重要的因素進行了全麵概括,並將其分成九大支柱:製度、基礎設施、宏觀經濟、健康與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與培訓、市場效率、技術準備、企業成熟度和創新。2007年,世界經濟論壇對指數進行了局部修正,用新的12個支柱性因素代替了原來的9個支柱,將原來的市場效率分拆成商品市場、金融市場、勞動力市場3個獨立因素,並增加了市場規模因素。GCI認為,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個因素都不能單獨確保競爭力的發展,隻有綜合起來,才能發揮出最大的效率。
3、歐洲創新記分牌
歐洲創新記分牌(EuropeanInnovationScore-board,EIS)由歐盟創新政策研究中心製定,從2001年開始對歐盟各國的國家創新能力進行全麵評價,到目前為止已經修訂了6次。
20世紀90年代初,歐盟國家開始意識到歐洲企業缺乏競爭力的根本原因在於缺少創新能力。由此開始,歐盟及其成員國積極製定各項創新戰略與政策,推動歐盟成員國創新能力發展。1995年歐盟通過了《創新綠皮書》,1996年歐盟發布了《歐洲創新的第一個行動計劃》,1999年歐盟提出了“歐洲創新趨勢圖”計劃,旨在收集並分析創新政策信息。2000年3月在裏斯本會議上歐盟提出應該提升創新水平以應對全球化和知識經濟的挑戰,爭取在未來的十年成為全球最有競爭力和具有活力的知識經濟區域。為達到設定的目標,歐盟從2000年開始頒布歐盟創新政策的年度報告,定性分析和展望各成員國的創新政策。從2001年開始歐盟正式發布歐盟國家創新指數報告,以美國和日本為標杆,利用創新指標體係對歐盟成員國的創新績效進行定量比較,分析歐盟各國創新優勢和劣勢。報告2001從人力資源、知識生產、知識傳播與應用以及創新金融、創新產出和創新市場四個方麵,運用17個指標,對統計資料進行了分析。
為了定量分析歐盟15國的創新績效,《歐盟創新指數報告2001》設計了綜合創新指數SII(SummaryInnovationIndex)。SII是一個判定創新績效的相對指標,它等於超過歐盟平均值20%的指標數與低於歐盟平均值20%的指標數之差。根據SII的計算,報告將歐盟15國分為四類:領跑者(movingahead)、失勢者(losingmomentum)、追趕者(catchingup)和落後者(fallingfurtherbe-hind)。
自2002年開始,歐盟創新指數報告不斷修正,其指標體係不斷完善,逐漸將創新活動歸類為創新投入和創新產出兩個方麵,同時指標從2001年的18個增加到2007年的25個。其覆蓋範圍不斷擴大,從2001年的17個國家擴大到2007年的32個國家;研究範圍不斷拓展,企業相關指標逐漸從製造業過渡到製造業加服務業,再到所有行業;研究內容不斷擴展,從綜合創新指數逐漸擴展到部門創新指數(SectorInnovationScoreboard)、全球創新指數(GlobalInnovationScoreboard)和區域創新指數(RegionalInnovationScoreboard)。
2010年,EIS指標由25個增加到29個,指標分為“創新驅動”、“企業活動”、“創新產出”三大領域(一級指標),分別反映企業外部的主要創新驅動力,創新過程中企業的表現和創新的中間結果,以及創新結果和成效;下設人力資源、資助和支持、企業投資、創業與合作、創新中間產出、創新企業、經濟效益等7個二級指標。EIS在設計思想上突出了創新過程的係統性並強調了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在內容上既包括創新活動的投入和中間產出情況,又包括創新對經濟的影響等。由於各項評價指標的計量單位不同,EIS采用綜合指數法,通過標準化、賦權等步驟得出各個國家的“綜合創新指數”(SII)。
4、全球創新記分牌
在《歐洲創新記分牌》的基礎上,歐盟於2006年推出了《2006全球創新記分牌》(TheGlobalInnovationScoreboard,GIS),對全球主要國家的創新能力進行了評估。除歐盟國家外,還評價了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以及包含中國在內的“金磚四國”等新興經濟體。
全球創新記分牌的選擇樣本超出了歐洲的範圍,跨國數據收集比較困難,因此僅用了EIS24個指標中的12個二級指標,從創新驅動力、知識創造、擴散、應用和知識產權5個方麵,對國家創新能力進行評估。《2008全球創新記分牌》進行了進一步修訂,將5個支柱因素合並為3個,即公司活力和產出、人力資源以及基礎設施和吸收能力。
同時,EIS和GIS一直延續了創新能力評價的投入產出框架,突出科技人員數目、高等教育水平、R&D強度、科技進步與對策、信息基礎設施和知識產權等要素。
5、全球創新指數
全球創新指數(globalinnovationindex,GII)研究於2007年首次由歐洲工商管理學院啟動,旨在評估國家或經濟體的創新能力和相關政策表現,其關鍵目標是超越傳統的創新測度方法,如博士學位數量、研究論文、研發支出及專利數等,尋找更好的方法和途徑描述豐富的社會創新活動,製定更好、更科學的評估創新標準與策略。即通過評估各經濟體為創新提供的支持因素如體製、人力資本與研究、基礎設施等來衡量一個國家或經濟體的創新能力,為企業領袖和政府決策者提供了解提升一國競爭力可能麵臨的缺失與改進方向。
該報告是目前國際上關於創新對競爭力和增長影響最全麵的評估研究之一,它是根據重要國際機構如世界經濟論壇、世界銀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的權威數據,由學術界與企業界專業人員,聯合對全球多個國家或經濟體的創新能力進行研究後編寫出來的。全球創新指數關注的焦點在於創新在全世界的新趨勢和實踐,試圖使政策製定者更加重視創新和相關政策,並強調其中難以把握的重要內容。
編製的全球創新指數始於三個重要的動機:一是創新在增長戰略中處於核心地位;二是創新的範圍更加廣泛,不局限於R&D和科技論文,還包括商業模式創新和社會創新;三是創新令創新者和新生代企業家備受鼓舞。GII通過使用促進創新、增加作為創新活動成果的產出等多個指標因素,衡量各個經濟體如何從創新中受益。它不僅發現那些表現卓越的創新領先國家,還能通過其所提供的創新差距新視角,幫助落後者更好地尋找差距,為國家政策製定者提供政策與行動指南。
全球創新指數是一個動態的評估體係,其指標體係也是不斷更新的,從2007年設定以來,根據全球創新發展趨勢,不斷地得到改進和完善,到2012年形成概念框架,其中包括5個投入指數和2個產出指數共84個變量。
創新投入指數體現的是五大創新活動的國家經濟要素,分別是:一是體製,包括政治環境、管理環境和商業環境等;二是人力資本和研究,包括基礎教育、高等教育和研發等;三是基礎設施,包括信息通信技術、一般性基礎設備和生態可持續性等;四是市場成熟度,包括信貸、投資和貿易競爭力等;五是商業成熟度,包括知識型員工、創新協作和知識吸收等。
創新產出指數體現的是創新成果的實質證據,共有兩個指標,分別是:一是知識與技術產出,包括知識創新、知識影響和知識擴散等;二是創造性產出,包括創造性無形資產、創意產品和服務以及在線創造等。每一個指數可劃分成若幹個子變量,每一個子變量由單獨的指標構成。在概念框架中,創新投入指數是投入指標得分的算術平均值,創新產出指數是產出指標得分的算術平均值,兩類指標權重相同,總體得分是創新投入和創新產出的簡單平均。
此外,從2011年開始,GII專門列出創新效率指數,其按照創新投入產出指數的比率來計算,以對各經濟體如何利用其支持環境推動創新取得的成果進行審查。與以往相比,2012年GII更注重測度經濟生態可持續性和創意創造力,因此,在評價框架中增加了生態可持續性和在線創造等指標體係,這也符合GII不斷更新並改進創新衡量方式的一貫宗旨,以反映出當今世界創新的主要趨勢和特征。
GII評價框架包括四個步驟,即構念一致性、數據核對、統計連貫性及定性評審,每個步驟都包括一些具體的操作。為保證結果可靠和具有指導意義,編製機構連續兩年邀請歐盟委員會聯合研究中心的計量和應用統計組審核兩個主要問題,即概念與統計連貫性和關鍵模型假定對GII得分與排名的影響。在具體評價各個經濟體的創新能力指數時,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就是正負標準化,以便不同量綱化的指標數據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具體標準化的數據在2010年之前采用的是1~7分製,在2010年之後采用0~100分製。具體操作要保證標準化之後的最小數值代表該國創新表現非常差,最大數值代表該國的創新表現非常好。
http://www.sic.gov.cn/News/459/85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