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最後一年,我開始交男朋友。交往不久,男朋友送我一件禮物——一件粉紅色的中式上衣,那是1984年初冬。那時,羽絨服之類還不多見,大部分人冬天還是穿棉襖,棉襖外罩一件單衣,以便更換和清洗。男朋友送我的就是一件可以罩在棉襖外麵的上衣。
當男朋友在我麵前小心翼翼地打開禮物,把那件上衣展現在我麵前的時候,我的反應是滿臉不悅:我實在不喜歡那個顏色,那種怯怯的、土土的、隻有農村人才喜歡的顏色——盡管我自己也是從農村出來的。男朋友見我不喜歡,便默默地將衣服疊好,重新包起來。幾天後再見麵的時候,我問起那件衣服。男朋友說看我不喜歡,就拿去退掉了。當時不知怎的,我心裏又有一種說不出的滋味。
許多年過去了。當時的男朋友早已成了我的老公。我們畢業後有了工作,成了家, 生了孩子,後來又出了國,添了二小子。風花雪月,柴米油鹽。一晃三十多年過去了。這期間, 腦海中時不時地閃現出那件粉紅的記憶,那件曾經怯怯的、土土的粉紅色。每每想起,心中總有一絲遺憾掠過。想想自己那時真是不懂事,男朋友送的禮物,好歹也該收下,哪怕不喜歡,壓在箱底,也不該那麽輕易地傷害人家的心。於是心生懊悔與自責,懊悔至不能自拔時,再用那個年代的一出話劇《初戀時,我們不懂愛情》給自己一個開脫——盡管我並沒有看過那出劇,根本不知道劇情是什麽。
有好幾次,我想舊事重提,問問老公當年禮物被拒時的感受,但至今沒有問過,確切地說,是沒敢問過——隻為我這老公默默的堅守而感恩。
答案已沉澱在歲月裏,我想也不必再問了。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