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被搶嬰兒薑甲儒及其父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在聽到死緩的判決後,被告人曾某孩完全“破防”,還對他們以及法官等眾人破口大罵,態度十分囂張。
“曾某孩比第一次開庭時還要猖狂,破口大罵,把我們受害人都給罵了,法警都控製不了他。對於死緩的結果,曾某孩還當庭稱要上訴,我們也考慮向檢察院申請抗訴。”薑甲儒的父親在庭外對記者說。
此前報道山東入室搶嬰案一審宣判:曾某孩死緩,呂某東、王某勇無期徒刑,袁某貴有期徒刑十五年。
山東入室搶嬰案主犯聽到被判死緩後破口大罵,受害人家屬:他還當庭稱要上訴,我們也將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曾某孩比第一次開庭時還要猖狂,破口大罵,把我們受害人都給罵了,法警都控製不了他。對於死緩的結果,曾某孩還當庭稱要上訴,我們也考慮向檢察院申請抗訴。”薑甲儒的父親在庭外對極目新聞記者說。
法院認為,曾某孩在共同犯罪中係罪責最為突出的主犯,情節特別嚴重,認罪悔罪態度差,根據其犯罪性質、情節、後果等,對其依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呂某東、王某勇在共同犯罪中均係主犯,地位作用基本相當,且均係累犯,鑒於二人的罪責次於曾某孩,歸案後均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有助於認定全案犯罪事實,且呂某東的供述對偵破本案具有較大價值,對二人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袁某貴為呂某東等人提供關鍵信息,對確定作案目標及順利實施拐賣兒童犯罪起到重要作用,在共同犯罪中亦係主犯,認罪悔罪態度差,但其未直接實施入室強搶、出賣兒童行為,未實際獲利,罪責次於呂某東、王某勇,對其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