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學者在菲報刊文:黃岩島確實屬於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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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學者在菲報刊文稱“黃岩島確實屬於中國”,譴責菲政府糊弄公眾
圖為南中國海地圖。黃岩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
環球網記者李宗澤報道,菲律賓在黃岩島海域與中國的對峙已經持續20多天。期間,菲方無視曆史與中方的交涉,一再宣稱黃岩島是菲方領土。有媒體分析認為,菲方此舉意在搶奪南海資源。然而,日前一位看不下去的菲律賓民眾在該國主流媒體上發文指出,有曆史證明,黃岩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
這位署名為維克托•阿奇斯的作者來自馬尼拉的仙範市。他曾是一名投資家、商業銀行家、前注冊會計師、前經濟學家。他於4月28日在菲律賓第四大報紙《馬尼拉標準今日報》發表文章。內容摘要如下:
黃岩島確實是屬於中國,早在元朝1279年中國就已發現並將其畫入地圖。中國漁民,不管是大陸的,還是台灣的,從那時起就一直使用它。實際上,郭守敬(在蒙古統治者忽必烈汗手下工作的天文學家、工程師兼數學家)測繪了南海,測繪點就是作為中沙群島一部分的黃岩島(1983年更名為黃岩島)。
相比之下,菲律賓外交部妄稱擁有的同一塊領土所依據的菲方“老地圖”卻僅畫於1820年,或者說比中國繪製的地圖晚了541年。令人驚訝的是參議員埃德加多•安加拉(據稱還是有名的律師)竟宣稱一個比人家晚了5個世紀又40年的地圖卻優先於中國早得多的地圖。更震驚的是華金•貝爾納神父,在4月22號另外一份報紙上用1982年《聯合國公約海洋法》作為他為“菲律賓領土”辯護的基礎。
那麽,在1946年,菲律賓從美國殖民地那裏宣布獨立時,我們確切的領土應該是什麽?為什麽1899、1935、1943、1973、1986和1987年的曆次憲法,黃岩島都不在其中?而且,那些憲法也沒有提到南沙群島是菲律賓的領土。我們突然從何處、從誰哪一下子就得到了這些島嶼?難道這是憑空得到的?
上個世紀七十年代後期,中國組織了多次黃岩島和附近地區的科學考察。實際上,中國於1980年在南礁中國立下一個石碑,上麵寫著“南海科學考察”。而在1997年未經允許,菲律賓又將塊石碑拆除。
直到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所有菲律賓官方發行的地圖都不把南沙和黃岩島包括在菲律賓的領土範圍之內。1961年我們自己議會批準通過的共和國第3046號法令阻止我們對上述島嶼的擁有。然而,經過了漫長的48年之後,在2009年3月10日,我們修改該法令,單方麵地宣布擁有這些有爭議的島嶼。
但是,有這樣一個事實不置可否,其中有三個國際條約都支持中國對那些島嶼擁有主權。它們分別是:《1898年美西巴黎條約》、《1900年西美華盛頓條約》、《1930年英美條約》。它們都規定菲律賓領土邊界限製在東經118度線。
另一方麵,菲律賓主張對那些島嶼擁有主權的依據僅僅是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就我所知,這隻是一個“公約”,它不能推翻或替代殖民者之間簽訂的條約或達成的協議。甚至,即使它真的被當成一個“法”,它也不能追溯生效並而改變從前事實。我們在糊弄誰呢?
中國比菲律賓早發現黃岩島
“我國對黃岩島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社科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國強向本報記者表示。他指出,國際法對於領土取得有四大要素——最早發現、最早命名、最早開發經營和最早連續不斷的行政管理。從曆史和法律角度而言,黃岩島都屬於中國。
早在元代,天文學家郭守敬就於1279年進行了“四海測驗”,而他在南海的測量點就位於黃岩島,這證明至少在元朝時期中國就已經發現了黃岩島。
“並且郭守敬隸屬於當時的太史院,類似於現在的中國國家天文台,因此他的測驗屬於官方行為,充分顯示中國已經對黃岩島進行了有效管轄。”他強調。
此外,1935年,中國政府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首次公布的南海諸島地圖上,就已經明確標注了黃岩島。
我國在1947年和1983年,也分別對黃岩島進行了命名。“在中國對黃岩島擁有主權、行使管轄權的過程中,廣東、廣西、海南的沿海漁民已經經常性地在此進行作業。新中國成立後,我們也對黃岩島進行了一係列的科學考察和研究。”李國強稱。
針對黃岩島爭端,菲律賓方麵聲稱,早在西班牙殖民時期(16世紀)菲律賓漁民已經將黃岩島海域作為傳統的捕魚區,並將黃岩島作為惡劣天氣時的避難點。
直到1748年,一艘名為斯卡伯勒號的英國茶葉商船在此觸礁沉沒後,菲律賓和國際上才將此地命名為“斯卡伯勒礁”。
1957年,菲律賓政府和美國海軍在該地區聯合進行了海洋調查。隨後蘇比克灣的菲律賓海軍基地曾將黃岩島作為防禦點,並於1965年在島上懸掛國旗、建立燈塔宣誓主權。
對此,李國強分析稱,首先菲律賓對黃岩島的發現晚於中國,中國已經在黃岩島確立了主權;其次菲律賓的一些活動並非官方行為,即使是官方行為,也是對中國主權的侵犯。
國際條約規定黃岩島不屬菲
就地理位置而言,黃岩島位於北緯15°07′,東經117°51′,是我國中沙群島的組成部分。該島嶼距離中沙環礁約160海裏,距離廣州600海裏,而離菲律賓蘇比克灣約126海裏。黃岩島以東是幽深的馬尼拉海溝,這裏正是中國中沙群島與菲律賓群島的自然地理分界。
菲律賓的領土範圍主要由一係列國際條約確定,但這些條約沒有一項將黃岩島納入菲律賓領土。“1898年《美西巴黎條約》、1900年《美西華盛頓條約》和1930年《英美條約》等都明確規定了菲領土位於東經118°以東,而黃岩島位於該界限以西。”李國強稱。
此後,1935年的菲律賓憲法、1947年美菲一般關係條約、1952年菲美軍事同盟條約、1961年6月17日菲關於領海基線第3046號法令和1968年菲關於領海基線的修正令等都先後重申了前3條國際條約具有法律效力。
在這些法律條約約束下,菲律賓一直未因中國政府對黃岩島行使主權管轄和開發提出異議。1967年、1981年和1984年,菲律賓出版的地圖都將黃岩島標繪在了菲領土之外。
菲律賓官方也多次承認黃岩島在菲領土範圍之外。1990年2月5日,菲律賓駐德國大使比安弗吉尼曾明確表示:“據菲國家地圖和資源信息部的數據,黃岩島不在菲領土主權範圍以內。”
1994年10月18日,菲律賓國家地圖和資源信息部再次確認“菲領土邊界和主權是由1898年12月10日《美西巴黎條約》第三款規定,黃岩島位於菲領土邊界之外”。
“在曆史上,中國早已形成對黃岩島的主權,黃岩島已經是中國固有的領土,菲律賓不能用中國主權確立之後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來主張自己的權利,這本身是違反海洋法公約的。因此菲律賓根本不能以公約作為理據。” ——社科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國強
菲方訴訟缺乏法律依據
1994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頒布。菲律賓以這項新公約為借口,緊緊抓住“黃岩島位於其200海裏專屬經濟區內”這一理由,宣稱對黃岩島享有海洋管轄權,後又改為宣稱對之擁有主權。隨後,菲律賓頻頻增加在黃岩島問題上的“小動作”。
1997年,菲律賓海軍強行損毀中國1990年在黃岩島設立的主權標誌。隨後多次派出軍艦、軍機對中國無線電運動協會組織的中、美、日無線電探險隊在黃岩島的活動進行監視和幹擾,並在外交場合公開宣稱,中國的無線電愛好者考察活動是“企圖占領黃岩島”,甚至製定了作戰原則以維護其“主權”。
1999年開始,菲律賓不僅加大驅趕抓捕中國漁船的力度,甚至一度將中國漁船撞沉,還在驅趕過程使用機關槍掃射。2000年5月28日,一名中國漁船船長就被菲海軍開槍射殺。此外,菲律賓也“別有用意”地將一艘淘汰軍艦擱淺於黃岩島。2000年12月5日,作為朱鎔基總理訪菲的前提,菲方被迫牽走軍艦。但2004年,菲方故伎重施,又將該軍艦棄置於中菲另一爭議島嶼中業島。
2009年2月17日,菲律賓國會正式通過“製定菲律賓領海基線法案”,將黃岩島和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納入菲律賓領土。3月10日,菲律賓時任總統阿羅約罔顧中國反對,正式簽署該法案,企圖以立法形式,強行將侵占中國領土的行為合法化。
隨著此次中菲黃岩島問題的演進,今年4月24日,菲外交部發言人宣布將在一周內正式“邀請”中國到國際海洋法法庭打官司。
對此,李國強表示,中國確立對黃岩島主權管轄權在先,菲律賓提出的主權要求是非法的。菲律賓不能用中國主權確立後的《聯合國海洋公約法》來主張權利,因此菲律賓根本沒有資格提出訴訟。況且,《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是用來解決領土爭端的問題。“黃岩島爭議是領土爭端,不是海洋爭端。”
“比如一棟房子屬於你們家,我去那裏圈一塊地說這是我的,我還賴在那兒不走,並且我還覺得地不夠大,希望把你們家都占過來,所以要提交到法庭,這豈不是很荒唐。”他說。
資料圖:各國對南海島礁實際控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