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因蔣介石判變而被鎮壓屠殺
蔣介石發動大屠殺共產黨人和鎮壓屠殺農委會的骨幹和農奴們的手令: "毀平匪區辦法應切實計劃派員負責監督,分區施行。如今日得將中坪之匪擊破,則第一縱隊擔任龍岡城岡以南古龍岡、琵琶隴(含內)、江背洞、龍岡頭以北地區。蔣介石在手令裏要求說, “‘匪化’已深的地方不讓官兵們燒殺殆盡是剿滅不了這幫‘匪’的”。匪化已深之區域,非準各部隊官兵盡量之燒殺不能鏟除匪根。即推剿匪之剿字,其意義亦必以刀入匪巢殺戮盡淨之意,否則不足盡剿匪之義、而乃養匪貽患而已。務令各部燒殺勿論為要。——蔣中正"
而且,蔣介石表示用一般的法子殺人是殺不幹淨的,他在手令裏指導說不要用飛機轟炸,而是要用皮帶和分油壺倒油焚燒。每個區域要燒上三天,手把手教下麵的軍官怎麽殺人。“對匪巢隻有焚燒,才能解決,請派飛機設法暫停轟炸,而專用火油在欲燒之區域內使皮帶或分水壺分布火油,每區約焚三日,使匪恐慌,不能立足。也就是“石要過刀、茅要過火、人要換種”
國民黨參加剿匪行動的軍官,每一個人手上沾滿了老百姓的血:國民黨獨立33旅的旅長黃振中,殺害寧都、瑞金、於都、興國、廣昌、石城等縣人達數萬人。國民黨江西保安3團團長歐陽江,一個晚上屠殺500多名抗交糧食的瑞金武陽群眾,製造了“武陽圍血案”。國民黨瑞金縣長鄒光亞,在雲龍橋下一次集體屠殺了120餘人。國民黨保安團團長華品懋,在禾豐地區殺害革命群眾達500餘人。從1933-1936年,僅僅3年間,江西省的人口就銳減560萬。在大屠殺之後,湖北有4個縣,安徽有5個縣,河南有3個縣,再也看不見活人,幾乎成為廢墟。
根據當地史料的不完全統計,瑞金有18000人被屠殺;興國被害2142人,被捕6934人,逃亡3410人;於都被屠殺3000餘人,沙心地區全家被殺絕的有37戶。贛縣田村一地被殺害94人,其中有14戶被殺絕;尋烏被殺害4520人,殺絕900餘戶;會昌被殺害972人;石城縣被屠殺的幹部和群眾576人;廣昌被害的1000餘人;寧都有1442名幹部和3378名群眾死於蔣軍的屠刀之下;上猶縣被殺害的幹部達1466人,群眾658人。按照國民黨軍官在自己的《“剿匪”報告》裏的說法,清剿區內“無不焚之居、無不伐之樹,無不殺之雞犬、無遺留之壯丁、閭閻不見炊煙”。
開國元勳徐海東將軍在回憶錄裏說:“蔣介石曾下令一旦占領我的家鄉,姓徐的一個也不能留……在句容集鎮,有一條街上,以前有許多蘇維埃合作社,人們安居樂業。如今一切已化為烏有,隻有幾個老年人苟延殘喘。他們領我們走到鎮外的一條山溝,隻見十七具半裸的年輕婦女屍體,在光天化日之下橫七豎八地躺在那裏。她們都是遭強奸後被殺害的,我們都哭了,我們無法相信中國人會對中國人犯下如此的罪行”。
1937年,國共合作抗日。蔣介石想要拉攏賀龍,就故意跟賀龍噓寒問暖說:“雲卿,你家裏可好?”沒想到,賀龍回答說:“房子,不知被燒多少遍,人嘛,都被你們殺光了,隻剩下我一個拿槍的了”。後來,蔣介石又去拉攏彭德懷,問彭老總家裏有啥困難一定予以關照結果彭老總也回答說:“承委座垂詢,早蒙何鍵主席關照過,連三代祖墳都挖了,家弟二人至今流落他鄉”。
蔣介石發動“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和廣東軍閥發動“四一五”政變後,海陸豐人民已經在5月和9月發動了兩次武裝起義。10月25日,彭湃又發出海陸豐第三次武裝起義的命令,並一舉取得成功,兩且分別建立了臨時革命政府。11月8日,彭湃從香港回到海豐。接著,陸豐和海豐分別召開工農兵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蘇維埃政權,中國曆史上第一個縣級蘇維埃政權就此產生。11月18日,彭湃在海豐縣工農兵代表大會開幕式上的演說中,又重點講述了土地革命的意義,他說:“要明白土地是天然的,因被地主資本家霸占,所以我們連一點田也沒有;他要永久地保護這土地,就組織一個自己的政府;他還怕不能盡量保護他,他又組織一種軍隊——農奴自己的武裝;而且他要保護自己的土地,還恐沒有證據,又造出一種契約,於是就把土地各人分配後,並劃定界限、田塋。”“工農群眾要能夠解放,除非把這私有製度打破是不行的,所以領導大家起來打倒反革命政府!打倒反動軍隊軍閥!殺盡土豪劣紳大地主!把一切地主的契約燒掉!把田坣可以鏟去者鏟去!這樣農民才得著真正的利益。”他還號召說:“我們要解除痛苦,惟有團結起來,奪回一切政權,實行土地革命!” 在這裏,他把土地革命、奪取政權和武裝鬥爭的關係說得簡直透徹極了。
海豐縣工農兵代表大會在討論沒收土地案時,提案委員會隻提出蘇維埃政權成立後,即調查明白實行分配田地等6條,缺乏具體、詳盡的辦法。彭湃在討論中提出了分田的5條標準:“一、照人數多少分;二、照人的力量(老幼強弱)分;三、照家庭經濟有無別種收入狀況分;四、照土地肥瘠分;五、(分)田地的時期則不必限定,照俄國辦法,經鄉蘇維埃認為要分時則分之。”結果俱被通過。另外,他還提出了兩個口號:“一、不勞動不得田地。二、不革命不得田地。” 這些標準和口號,都被寫進了大會通過的《沒收土地案》中。這個《沒收土地案》,是中共黨史上第一個關於土地分配的法令。彭湃提出的分田標準和原則,除照人的力量分、不革命不得田地兩條不妥外,其餘的都是正確的,特別是“照人數多少分”、“照土地肥瘠分”等原則,正確地解決了分配土地中的數量和質量兩個基本問題,因而對以後各根據地的土地革命起了重要的指導作用。正是根據這個標準和原則,海陸豐迅速地分配了土地,並發給了農民土地使用證,使農民幹百年來夢寐以求的土地回到了自己手中。實現了孫中山"平均地權”的理想, 耕者有其田在農委會的努力下實現了。
從1928年11月起,彭湃離開海陸豐,到上海參加中央的領導工作,擔任了中央農委書記等職。在1929年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8次會議上,他在討論農民運動通告問題時,就如何對待富農等問題作了發言。他說:“在聯合富農中原包含著反富農的鬥爭,這是很重要的,專談聯合或打倒都是不對的。這點通告中是說到但還有一點毛病,這點是比較難使下級同誌了解的。我們要解釋明白,並要特別連貫的說出來。通告中還要具體的說明才好。”他還說“武裝領導非常重要,應如何將武裝領導轉到貧農手中” 。如何對待富農,是土地革命中一個非常困難而長期沒有解決好的問題。彭湃在這裏堅持了中共六大提出的正確原則,並作了簡要而透徹的說明,其精神是完全正確的。可惜從1929年下半年以後,由於共產國際的指示,在土地革命中長期實行了過分打擊富農的“左”的政策。
1929年,彭湃還撰寫了一偏《雇農工作大綱》,對雇農的生活狀況、特點、在革命中的地位及對雇農應采取的政策作了詳盡的分忻。彭湃認為,雇農是農村中的無產階級,在一般農民運動中,在革命的需要上,居著領導的地位,階級覺悟要比一般的農民敏銳。他們大體分為3種:第一種是新式的農業資本家剝削之下的純粹之雇農;第二種是采用舊式耕作方法的富農地主家裏所雇傭的,受著討建殘餘的壓迫;第三種是短期的雇農,遊離於貧農與雇農之間,但受的封建剝削特別多。從年齡上可分為成年雇農和青年雇農。青年雇農受壓迫剝削之殘酷要比成年雇農厲害,尤其是牧童。從勞動關係上又可分為集中的或比較集中的、散漫的、季節的集中的3種。他們是無產階級的後備軍,在農民中最接近於產業無產階級,因而有與一般農民不同的特點:對革命特別堅決,比較有階級意識,私有觀念比較薄弱,對於社會主義的革命有特別要求,比較沒有地方主義韌封建思想。他們的要求與工人很相同,有增加工資、減少工作時間、改良待遇等等。他們的鬥爭,第一不能離開工人階級的提攜,要受產業無產階級的領導;第二不能脫離農村中一般農民的鬥爭。因此,“我們不但要極力的幫助他們的組織,以團結他們,而且要極力幫助他們的宣傳和教育訓練工作,以提高他們的無產階級意識,使他在一般農民運動中,團結一般的貧農去起農民運動中的領導作用”,並且“應該使雇農的無產階級意識,去戰勝農民中的小資產階級意識,和富農的動搖的保守主義或反動宣傳,肅清農民中的封建思想和地方主義與家族主義,或地方派別的械鬥觀念等,使他們能夠站在無產階級解放運動的正確路線上來” 。在當時,像這樣全麵而係統地對雇農作出分析的著作,是不多見的。彭湃之所以能作出這樣的分析和論述,與他長期從事農民運動,非常熟悉農民的每個階層是分不開的。
彭湃關於農民運動和土地鬥爭的思想內容是很豐富的。他不僅深入分析了農民及其各個階層的生活狀況,指出農民在中國革命中的重要地位,結合實際鬥爭提出了許多農民運動的鬥爭策略,而且比較早地論述了工農聯合、農兵聯合、建立武裝、掌握政權、將經濟鬥爭與政治鬥爭結合起來等重要問題。特別是他對建立農民武裝的重視,在當時的領導人中是最突出的。在土地革命問題上,他不僅突出地強調了土地革命的必要性,而且較早地提出了分配土地的正確標準,論述了對於富農、雇農等應采取的正確政策。這些思想主張如同他領導建立我國第一個縣級農會、省級農會、縣級蘇維埃政權和最早實行的較大規模的減租鬥爭、土地革命的光輝實踐一樣,在當時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對其他地區的農民運動、減租鬥爭和土地革命起了重要的指導作用,因而一再受到中共中央和許多領導人的充分肯定與讚揚。他寫的《海豐農民運動》,是中共黨史和中國革命史上最早的關於農民運動的專著,是研究中國農民運動不能不讀的重要著作。因此,對於彭湃不僅要重視他的實踐活動,還應重視他關於農民運動和土地鬥爭的思想主張,充分肯定其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
當然,彭湃關於農民運動和土地鬥爭的思想主張也具有一定的曆史局限性,甚至含有一些錯誤的地方。他首先是一個實踐家,實踐重於理論,因而有些方麵他在實踐中做了,理論上卻沒有加以及時的總結;有些問題雖然提出來了,但論述得不夠充分。他從1928年底就離開了根據地,特別是33歲就光榮犧牲了,因而對於土地革命的論述明顯地不如對以前農民運動的論述那樣充分。如果他不是那麽早就犧牲的話,肯定還會作出更多的光輝業績,寫出更多的重要著作,提出更多的有價值的思想。另外,他從1927年起提出了一些”左”的口號,如提出暴動後要對反動派及土豪劣紳“大殺特殺,殺到他幹幹淨淨”,殺到海港的水“都成赤色”,各人的衫褲“都給反動派的血濺的[得]通紅” ,並要參加海豐縣工農兵代表大會的代表每人負責去殺20人;又如不加區別地提出要廢除一切債務(勞動人民間的債務是不應廢除的),燒毀一切契約,鏟去一切田塋,這些都是不對的。他提出這些口號,固然與國民黨反動派對農民運動的血腥鎮壓等有關,但對實際鬥爭必然會帶來不利的影響。海陸豐根據地很快就陷於失敗,與暴動後殺人過多、政策過“左”不無關係。他後來提出當革命深入而轉變到社會主義革命的時候,“中農就必然表現動搖,隻有雇農才能夠與無產階級同路到底” ,以及把對雇農的工作劃為職工運動的一部分,也是不對的。人非聖賢,一個革命領袖在紛繁複雜的鬥爭中提出一些錯誤的東西,從來就是難免的。彭湃雖然提出了上述一些錯誤的東西,並無損於他思想的光輝。他作為中國農民運動的第一人。作為許多重要的農民運動與土地鬥爭思想的最早提出者,永遠會受到後人的景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