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祭和社會暴力的探究——讀略薩的《利圖馬在安地斯山》
傅正明
在《利圖馬在安第斯山》中,略薩對秘魯內戰中的統治者和革命者兩種權力結構,均有精彩描繪。革命者殺紅了眼睛。平叛的秘魯國民衛隊也同樣不分青紅皂白施暴,除此以外沒有任何控製局勢的能力。
《舊約》中的惡人該隱殺了他兄弟亞伯之後,建了一座城。他的祭品並不被上帝悅納。威廉.布萊克在<亞伯的鬼魂>中寫道:“該隱之城是用人血建造的, 不是牛羊的血。”
本屆諾獎得主、秘魯作家巴加斯.略薩((Mario Vargas Llosa)的小說《利圖馬在安地斯山》(Lituma En los Andes)的扉頁題詞,就是布萊克這句話。
略薩有句名言說:“作家是他們自身的魔鬼的驅魔者。”以佛家的觀點來看,任何有心向善的人都要驅除內魔。青年略薩一度加入秘魯共產黨,六〇年代同情毛派革命,後來日漸轉向右翼,投身民主政治。不以政治陣營的眼光來看,就不難發現,略薩的轉變,正是他不斷驅除內魔的過程和結果。
《利圖馬在安地斯山》出版於略薩的思想和藝術均已成熟的1993年,是他最重要作品之一。小說情節設置在八〇年代發起的秘魯革命和內戰時期,主人公利圖馬是政府軍的軍警,他和他的副手卡列諾被派遣到一個偏遠的高地山鎮,以尋找在築路營失蹤的三個人:一個啞巴,一個商人,還有一個是築路工頭。利圖馬開始接觸他原本陌生的高地印第安人和印加文明。在茫然尋覓中,為了解悶,卡列諾每天夜裏給利圖馬講述他與一個妓女的羅曼史,他也在尋找這個得而複失的戀人,由此構成小說的一條緩衝緊張氣氛的情節副線。
另一條更重要的副線是逼近山鎮的“光輝道路”遊擊隊,即從秘魯共產黨分裂出來的毛派分子的造反活動。在複雜的結構中,含有偵探小說、政治諷喻和愛情故事色彩的幾條情節線索,平行交叉發展,最後融匯在一起。與之天人感應的自然景觀,是小說開篇的黑雲雷暴,籠罩頭上的死氣沉沉的蠱毒瘴氣,以及後來的地震山崩。這一高地的黑白藝術畫廊,實際上是那一恐怖時期整個秘魯的縮圖。
在革命與平叛的祭壇上
有閱曆的中國讀者讀《利圖馬在安第斯山》的原文或英譯,有時也許難免產生這樣的感覺:仿佛在讀一部中國小說的外文譯本。略薩筆下的那些革命場麵,對於經曆過文革的人太熟悉了:山地那些男男女女的“革命者”,甚至有十來歲的孩子。他們扛著機關槍、或手持刀槍棍棒,三、四個人一組,依照黑名單,半夜三更直闖“階級敵人”的家門,上至市長,下至無辜的農場工人,婦女環保人士,一概從睡床上拖出來帶走。……公審大會開始了,那些五花八門的“反革命”和“壞分子”,在卡夫卡式的“審判”中,不知道犯了什麽罪,糊裏糊塗被“革命群眾”鞭笞,被槍斃,被棍棒、石頭活活打死。酷刑拷問、強奸婦女成了家常便飯。從外國來遊客也被當作“帝國主義的走狗”死於非命。
瑞典學院本諾獎頒發給略薩,“由於他對權力結構的描繪及其個人的抵抗、反叛和招致挫敗的鮮明形象”。在《利圖馬在安第斯山》中,略薩對秘魯內戰中的統治者和革命者兩種權力結構,均有精彩的描繪。革命者殺紅了眼睛。平叛的秘魯國民衛隊也同樣不分青紅皂白地施暴,除此以外沒有任何控製局勢的能力。
後來,根據秘魯“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調查,在多年內戰中,政府軍和遊擊隊均犯下令人發指的罪行。將近七萬死難者,大多數是革命與平叛祭壇上的無辜犧牲品。
神話和祭祀山鬼的活人祭
在恐怖的屠殺風暴中,小說主人公利圖馬預感到難以從山鎮活著出去,他疑惑地問道:“許多勞工都接受了現代生活方式,至少念過小學,見過城市,聽過收音機,看過電影,穿著打扮跟文明人一樣,可是,可他們的行為怎麽像赤裸的吃人肉的野蠻人一樣,這究竟是如何可能的呢? ” 在略薩看來,把秘魯毛派僅僅視為對中國的革命暴力的一種效法,那是遠遠不夠的。更重要的是,是要從曆史和文化的角度挖掘人性惡的內魔。
利圖馬發現,印加帝國的“失落之城”,今天的旅遊勝地馬丘比丘(Machu Picchu)城堡的牆石,就是那些山地人的祖先搬上山頭的。在小說中,從這一城堡的建造到流產的築路工程,都是以人血作水泥材料。
小說中一位前來考察的丹麥人類學家,比一般秘魯人更了解印加文明宰殺活人祭祀神靈的曆史,他使得利圖馬想起阿茲特克人的祭司站在金字塔頂部舉行活人祭,撕裂犧牲品的胸口的慘狀。甚至西班牙人征服秘魯的殖民戰爭,也沒有如此殘暴。在今天的高地,關於山鬼吸人血吃人肉的神話仍然口耳相傳。依照民俗,在建廟築路之前,均要以活人祭和人肉筵席來安撫山鬼。高地仍有一個巫婆,很可能還在操辦古老的祭禮――與古希臘的縱酒饕餮、歌舞狂歡的酒神節期間相類似的活人祭。
由此可見,“光輝道路”屠殺“階級敵人”和“肅清”階級隊伍的舉措,以及革命者歡慶勝利的盛典,均有其古老的活人祭、淨化和狂歡的宗教儀式的淵源。青年略薩學習過的馬列主義理論,其僵化的意識形態教條已經成為一種準宗教。小說中的遊擊隊許諾那些參加革命的人:鮮血不會白流,流一份血,就有一份報酬。可是,這種“血酬定律”和烏托邦的許諾,往往是一種曆史的反諷。
與作者通過主人公的深層探究相呼應的,是難以徹查的那三個失蹤者的來龍去脈。他們好像不是遊擊隊綁架的。大致查明的那個啞巴的命運是富於象征意義的:他最初受到遊擊隊的攻擊,後來又遭到利圖馬的一個上司的拷打,最後成了巫婆操辦的活人祭的犧牲品。
微弱的希望之光
在略薩筆下酷肖現實又撲朔迷離的故事中,在利圖馬和卡列諾的身上,可以發現一種微弱的希望之光。
盡管利圖馬隸屬於國民衛隊,但由於他是有西班牙血統的混血兒,性情溫和,態度和善,他成了高地人眼裏的外星人。在他身上有作者自身的影子,但他並不是完美的理想人物。他的探究,並不純粹出於良知,更多地出於文化獵奇。不濫殺無辜,是他起碼的道德操守。當他在比較愛情的狂熱與革命狂熱時,他告訴卡列諾說:“至少,當你愛得發狂時,除了你自己之外,你不會傷害任何人。”
卡列諾熱戀的那個妓女,是他從一個毒梟手裏救出來的。在他眼裏,她雖然有點偷盜和撒謊的毛病,卻富於典型的女性美。他把柏拉圖式的精神之戀寄托在她的身上。他的愛的失落,象征著他的愛國情感的失落。那個巫婆勸慰他說:“是一種愛給你帶來不幸,使你受難,你的心每個晚上流血。但至少會幫助你繼續活著。”
小說的警策意義,最後通過那個人類學家道出來:“秘魯正在發生的,並不是埋葬暴力之後的萬物複蘇。暴力似乎隱藏在某處,突然之間會由於某種原因而重新抬頭。”
活人祭與犧牲精神
活人祭蘊含的古老信念在於:人類的絕大多數人的生存、安全或幸福,必須建立在少數人犧牲生命的基礎上。針對少數人的暴力和人權侵犯,就這樣合理化了。
從曆史上來看,敬神的活人祭在古代社會惡性變異的著例,是宰殺活人為王侯陪葬,這在印加文明中是非常普遍的,在今天的秘魯已有多處考古發現。此外,處死宗教異端的火刑,也是活人祭的遺風。但活人祭也有良性的發展:首先,是掌權者和祭司力戒屠殺無辜的奴隸,選擇罪人作祭品。然後,在有些文明中,活人祭變為象征性的,例如古希臘一種淨化儀式中的替罪人,有時並沒有被真正處死,隻是接受輕度鞭打石擊。最後,取代活人祭的是動物祭或動物的血祭。
今天,活人祭雖然在世界上基本絕跡,但變相活人祭仍然見於專製國家維穩的祭壇上,在那裏,其合理化的觀念仍然是人心不容易驅除的內魔。
像英文詞sacrifice 表明的那樣,“獻祭”與“犧牲”是同一個詞。在宗教倫理和哲學中都有所謂“獻祭或犧牲的悖論”(the paradox of sacrifice)。人類既要根絕殘酷的被獻祭,又可以從原始文明中吸取這樣一種有益的精神: 自願的犧牲――不是血肉生命而是個人利益的犧牲,例如,個人財富或時間的犧牲,義務獻血,或死後捐獻器官等有利他人或社會的自我犧牲精神,將永遠是人類需要弘揚的高尚品格。這是惡中生出的善。對於那些為了某種高尚目標而甘願犧牲生命的英雄,我們也應當理解、尊重,不能往他們的遺體上潑犬儒的髒水。
略薩尚未出版的最新作品,即他以愛爾蘭詩人和革命英雄羅傑.凱塞門(Roger Casement )為主人公的小說《英雄夢》,就是弘揚這種犧牲精神的。 2009年7月,略薩在接受一次訪談時表示:在1916年愛爾蘭複活節起義中獻身的凱塞門,“是一個了不起的人物,他譴責人的自私,譴責那些除了自我利益之外再也看不到別的價值的人。他非常慷慨,一生都圍繞著社會的,政治的,文化的偉大目標,絕對準備著犧牲自己的個人利益。尤其令人感動的是,他把所有的錢都用於人道組織和文化組織。”
活人祭和社會暴力的根源,及其相關的悖論,是值得深入探究的。繼《利圖馬在安第斯山》之後的 《英雄夢》, 也許隻是略薩繼續探究這些問題的一個逗號。
(《聯合早報》(201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