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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的“叛國者”莎士比亞

(2016-11-10 09:53:04) 下一個

偉大的“叛國者”莎士比亞

傅正明

 

“叛國是贏家為了吊死輸家而發明的一種指控”──這是上世紀百老匯音樂劇及其電影版《一七七六年》中的一句台詞,出自劇中人、美國建國元勳富蘭克林之口,意思與“成王敗寇”頗為接近。中外曆史上這種屢見不鮮的事實的概括,作為一種曆史觀必須顛覆。今天,在紀念威廉·莎士比亞逝世四百周年之際,學者早已驚異地發現,作為偉大劇作家和詩人的莎士比亞本人,同時是一個偉大的“叛國者”。因為伊麗莎白女王統治的英格蘭,實際上是個警察國家,書報審查嚴格。她手下的重臣法蘭西斯·沃辛漢爵士,被稱為女王的“偵探大師”,在整個歐洲建立了一個間諜網,嚴密監控輿論和反英國政府的活動。女王有“朕即國家”的倨傲。莎士比亞對此提出了異議和挑戰。

莎劇中真真假假的“叛國”

在莎士比亞的戲劇,尤其是曆史劇中,多處涉及叛國問題,戲劇情節中有真真假假的叛國,有類似的“莫須有”的指控,例如,莎士比亞晚年寫的羅馬曆史悲劇《科利奧蘭納斯》中,榮膺“科利奧蘭納斯”封號的羅馬英雄馬歇斯,因乖戾暴躁,得罪公眾而被逐出羅馬,他轉而投靠敵方,帶兵圍攻羅馬。

兩位護民官認為他已犯下叛國罪,依照傳統的懲罰方式,應當抓起來帶到懸崖邊推下去處死。馬歇斯母親伏倫妮婭帶著他的妻子前來勸他息戰,圖謀雙方和解,並且預言說:戰事勝負難定,可以確定的是,假如你借外力征服羅馬,隻會落得叛國的千載惡名,曆史將要記載:“此人本來是高貴的,可他最後的一次嚐試親手勾銷了他的榮名:摧毀了他的國家,他的名字將受到後世憎厭。”馬歇斯聽從勸告,放棄攻打,因此又背叛了他所投靠的敵軍,被人殺死。這出戲的主題之一,無疑是叛國行為的悲劇,與希臘悲劇《安提戈涅》的衝突有可比性。從主人公自己的立場來說,他認為自己愛羅馬,但他更愛貴族身份和他自己的家庭,因此陷入進退維穀的悲劇衝突中。

如果說,加給馬歇斯的叛國罪是有道理的,那麽,相比之下,加給《李爾王》中的埃德伽的叛國罪純屬誣陷。愛德伽是葛羅斯特伯爵的兒子,伯爵的私生子愛德蒙為李爾王的長女和次女效命以求向上爬,他還設計陷害埃德伽,導致愛德伽被父親驅逐,淪為乞丐。但是,愛德伽說:“我的名字被叛國的毒齒啃咬蛀蝕了。我失去了聲譽,落了個叛國的標簽。可我的出身正像我現在麵對的敵手一樣高貴。”他改裝後以化名繼續服侍他瞎眼的父親,表現了高貴的品格。最後,愛德蒙落了個叛國的罪名,埃德伽成為國王。這出悲劇,除了多種意義上的反諷,例如命運的反諷、悲劇性的反諷以外,還包含“叛國”一詞的修辭上的反諷或反語。

由此可見,莎劇中的叛國問題,難以明確界定,有時甚至應當從詞的反麵意義來理解。馬歇斯的兒子為了報複社會施加給他的懲罰,寧願毀滅羅馬。他的言辭的叛國色彩比較明顯。但是,假如《哈姆萊特》中的王子為了複仇,早就刺殺了弑兄篡位的克勞迪斯,那麽,究竟誰是叛國者?這出悲劇啟迪我們,在曆史上許多專製獨裁國家,在位的國王就是獨夫民賊,是真正的叛國者!在莎劇《凱撒大帝》中,推翻暴君,建立了古羅馬貴族共和國的勃魯托斯,雖然被指為叛國者,在作者筆下卻是“正人君子”,為共和國獻身的偉大人物。

類似的問題是,終身未嫁的伊麗莎白女王一世聲稱她嫁給了英格蘭,英格蘭就是她的丈夫,可是,我們能把伊麗莎白女王稱為一個愛國者嗎?回答是否定的。與此相關的問題是,莎士比亞是哪一種意義上的叛國者?

莎翁為“叛國者”豎立詩碑

眾所周知,莎士比亞著作權的爭議由來已久。“莎士比亞的叛國”之說,建立在以愛德華·德維爾,十七世牛津伯爵(Earl of Oxford)為莎士比亞背後真實寫手的基礎上。這種觀點早就由英國學者盧尼(Thomas Looney)在《莎士比亞身份鑒定》(Shakespeare Identified)一書中提出來了。依照進一步研究這個問題的都鐸王子論(Prince Tudor theory)和紀念碑論(Monument theory),莎士比亞是牛津的筆名,莎氏的讚助人南亨利·裏奧謝思利,三世南安普敦伯爵(Earl of Southampton)實際上是牛津和伊麗莎白女王的私生子,是未被承認的都鐸王子。南安普頓卷入埃塞克斯伯爵(Earl of Essex)發動的反對女王的叛亂,失敗後被囚禁在倫敦塔。在這樁政治大案中,牛津伯爵成了審判埃塞克斯和南安普頓叛國罪特別法庭的大法官。組成法庭的二十五位貴族一致認定兩人有罪,埃塞克斯立即被砍頭,南安普頓生死難說。牛津父子不能相認,哀怨之情,訴諸十四行詩,力求為獄中的“叛國者”豎立詩的紀念碑。


十四行詩中的“監獄詩”

莎氏十四行詩集第二十七首到一百零六首屬於牛津寫給獄中人的“監獄詩”(Prison sonnets),例如第三十五首:


先前做錯事,勸君勿懊悔:/玫瑰多刺,銀泉有泥,/日月患雲遮,更患天狗食,/芳美花蕾中醜陋毛蟲寄寓。/人皆有錯,我亦如是,/為了君之罪大而化小,/我自甘墮落,為君文飾,/君之罪哪怕更大也能見饒。/我憑法理為君聲色過錯出庭──/受害原告,反作君之律師──/為君辯護追究自身罪行。/內戰雙方是我愛心恨意,/我隻好充當同謀為君脫罪責,/聽命於風流賊,罔顧自己遇劫。(傅正明新譯)

依照以往的解讀,詩人考慮的是“美男子”南安普頓在感情生活中背叛詩人所構成的“罪”,但詩人出於無私的愛,努力原諒美男子的“罪”。詩人以法律詞匯為比喻,但是,一旦解讀為監獄詩,詩中的法律詞匯就不是比喻而是“直陳其事”。中譯的“同謀”一詞,原文accessary有法律意義上的“從犯”、“幫凶”之意。“風流賊”(sweet thief)也就成了一種障眼法的措辭。此處原文形容詞sweet(甜美的),不但否定了美男子的“罪”,而且肯定這種“罪”是一種美。基於獄外詩人牛津的政治態度,他與“美男子”南安普頓的血親關係、袒護的立場和諸如此類的措辭,莎學家懷德摩(Hank Whittemore)和導演史托裏(Ted Story)編演了獨角戲《莎士比亞的叛國》(Shakespeare's Treason, 2008),搬上倫敦環球劇院的舞台,並且出版了劇本。
這個大案的戲劇性解決是:伊麗莎白女王駕崩,詹姆斯國王登基,南安普頓獲得赦免。牛津要付出的代價是:在新國務卿的幹預下,為了王室聲譽,政權平穩過渡,牛津的十四行詩集,隻能以筆名出版。

在廣泛的意義上,在警察國家或專製國家,在“朕即國家”的情況下,任何偉大作家和詩人都是或應當是特殊意義上的“叛國者”。當年但丁作為叛國者被迫背井離鄉,卻無愧為偉大詩人。托爾斯泰曾寫信給沙皇,把在中國傳教的西方傳教士稱為“披著羊皮的狼”,導致皇室很多人都認為托爾斯泰是個叛國者。至於因為類似的罪名而獲罪流亡的作家和詩人,在曆史上更是數不勝數。莎士比亞,偉大詩人和英格蘭的“叛國者”,卻是英格蘭永遠的榮耀!

                  香港雜誌《動向》,2016年6月號第37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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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2)
評論
1goalwonders 回複 悄悄話 there u goes......Caucasian ass kisser, without dignity,,,,,"loser"

u r cheater supporter for sure to "Clinton Hilary".....
gping 回複 悄悄話 偉大詩人和英格蘭的“叛國者”,卻是英格蘭永遠的榮耀 - 香港雜誌《動向》 - 所以港獨是是香港永遠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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