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變老了,開始喜歡回憶。
記得我剛上初中的時候,父母教育我要好好學習。本著中國人傳統的實用原則,他們諄諄教導說,好好學習,以後才會有好工作;掙更多的錢;生活才會幸福;——還有,才可以找個好老婆。
等等!我及時製止了他們,嚴正聲明:我不想結婚,絕不會找老婆!
他們有些詫異,問:那你長大要做什麽?
隱士!我回答。當時剛背了幾首王維的詩,對他那種田園生活非常向往。
父母親對望了一眼,覺得兒子的這個選擇不可思議。
真的不想結婚?他們再一次確認。
——真的。我毫不猶豫。
直到現在,我還記得他們對望一眼,詭異地笑了笑,一副“你小子以後就知道了”的表情。然後大家低頭繼續吃飯,沒有再對這個問題進行更進一步的探討。
(二)
十多年後,我才明白他們當年“詭異”的意思。這個意思就是 “性欲”,一種幾乎無人能擺脫的本能。我父母是聰明人,他們明白,不用給一個還沒有性發育的男孩講什麽廢話。大家低頭繼續吃飯,是當時最好的選擇。
這種本能在青春期開始萌芽,然後變得越來越瘋狂。到了大學時期,幾乎升級成了生活的核心。整個校園彌漫著荷爾蒙的氣息,大家都瘋狂地追女孩。我也是在那個春暖花開的季節,遇到了我未來的太太……
二十五歲的時候,我就迫不及待地結婚了。可恥地背叛了我當年的誓言。同時,我也沒有去當什麽隱士。和大家一樣, 乖乖地去工作掙錢。當隱士是賺不了錢的,唐朝早已逝去,“終南捷徑”早已成為一種傳說。
但是,我又一次讓父母生氣了,這次還要加上我的老婆。——因為我不打算要孩子。
我從小就不喜歡小孩子。覺得世界上居然有這種嘈鬧、肮髒、煩人的小動物,真是人類的悲哀!
我對父母說:傳宗接代?就我們這個家族,普普通通,貧下中農!有什麽“宗”非傳不可?
我對老婆說:現在我們兩個人不是很好麽?想去哪裏去哪裏,想吃什麽吃什麽,為什麽要個孩子來牽絆著?
我老婆似懂非懂地點點頭,她雖然不同意我的看法,但畢竟也還年輕。
但我媽媽則很憤怒!她一邊編織著毛衣,一邊不滿地抱怨:不孝!——她首先給我安了一個可怕的罪名,這個罪名在古代是要斬首的。
接著,她把事情推到老爸身上,說看你老爸多麽可憐啊!退休了,人家都有孫子抱,他看著眼饞,但自己家又沒有,隻好整天呆在電視機前發愣……
(三)
在我三十來歲時,事情有了變化。
變化的原因是我老婆。她對我這種故意拖延的態度,早已忍無可忍了!母性的本能占了上風,她宣稱,如果再不要孩子,就和我離婚!
我被迫讓步。
於是我們有了第一個孩子。幾年後,覺得孩子長大了,變得不太好玩了,於是又有了第二個。
這時,我已經成了“準中年”,我驚訝地發現:不知不覺的,孩子在我眼中,不再是嘈鬧、肮髒、煩人的小生物,而變成了老天賜予的,無比可愛的小天使!為了這個小天使,我甚至願意付出我自己的一切。
比如,小兒子曾經天真地在飯桌上問:媽媽,“命”很重要嗎?
——當然很重要了,寶貝!
——那爸爸為什麽說,我比他的命還要重要呢?
就這樣,到了命運的這個階段,在麵對第二個本能時,我再次俯首稱臣。這個本能,就是父母曾經說過的:傳宗接代。
與此同時,我發現我的同齡人,幾乎都在這個本能麵前一敗塗地。
可惜年齡大了,否則,我想還會要第二、第三、第四個孩子……
(四)
因為,孩子慢慢長大了,而我不知不覺已經過了四十歲。
這時,我突然發現,我遇到了第三個無法戰勝的東西。這個東西雖然不是本能,但似乎比本能更可怕。人類曆史上,極少人靠苦行,或轉移注意力,曾經克服過“性欲”或“生育”這些本能。但幾乎所有人,在這個可怕的東西麵前,都無一例外敗下陣來。
這個可怕的東西,就是衰老。
我第一個發現是記憶力衰退。當年,一首五言律詩,讀兩遍,幾乎就可以背下來。現在,即使勉強背下來了,過段時間就會完全淡忘。而且忘得一幹二淨,仿佛它從來沒有存在過一樣。
因此,頭腦裏的存貨,仍然是十多二十年前,背下來的那幾百首。
接著,是視力,看手機時被迫要拿遠一點;
還有精力,熬了夜,幾天都無法恢複;
還有體力,年輕時幾乎跑上青城山。現在在石階上五步一歇,膝痛欲裂!
當然,還有衰退的性欲……
這時,我明白了青春是一張迅速貶值的大額鈔票;明白了人生必須經曆這一個個階段;明白了什麽是妥協和退讓;也明白了什麽是無可奈何……
——因為我已經四十,而且,不惑。
我明白,作為一個普通人,我們永遠抵擋不過自然和本能。到了人生的某個階段,就應該做那個人生階段應該做的事情。
順天而行,樂天知命,也許這就是所謂的幸福。
有些特別的人,向達芬奇、牛頓、邁克爾.傑克遜……他們可能有特別的人生。但逆天而行,必須為此付出相應代價。
——但誰知道呢?也許對他們來說,這也是一種幸福。
(五)
那天,同樣是在飯桌上,老婆逗小兒子:讓他快點長大,好生個孩子給我們抱。家裏很久沒有baby了,你和哥哥長大了,一點都不好玩。
小兒子毅然決然地說道:我不生! 我討厭女孩子!
——那誰給我們生孫子?
——叫哥哥生好了,我是不想結婚的。小兒子指了指哥哥,和他相比,哥哥要老實得多。
我被他的樣子逗笑了,不由得想起了三十多年前那一幕,覺得時間過得真快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