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名稱《李爾王、托爾斯泰和弄臣》
作者:喬治·奧威爾
托爾斯泰的小冊子是他作品裏最鮮為人知的部分,他攻擊莎士比亞的文本甚至都很難搞到手,至少英譯本是這樣。因此,或許有必要在討論它之前先對這本小冊子作一個概述。
一開頭,托爾斯泰說,縱觀整個一生,莎士比亞始終在他心中激起一種“難以抵製的抗拒和煩悶感”。考慮到整個文明世界都和他的意見作對,他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嚐試莎士比亞的著作,閱讀並重讀了其俄文版、英文版和德文版;然而“我的感受一如往常:厭惡、疲乏和困惑”。如今到了七十五歲高齡,他再一次重讀了莎士比亞連同曆史劇在內的全部作品,他說:
我經受的依然是同樣的感覺,甚至比過去還強烈——不過這一次,我不再感到困惑,相反變得篤定不疑了。有十足把握確信,莎士比亞頭頂那不容置疑的偉大天才光環強迫我們時代的作者效仿他,讀者和觀眾們也不得不發現他並不存在的優點,從而擾亂了他們的美學和道德理解——這是一種巨大的罪惡,正如一切謊言那樣。
托爾斯泰補充道,莎士比亞不僅不是個天才,甚至連“普通作家”都算不上,為了闡明這一事實,他考察了《李爾王》。通過引用黑茲利特、布蘭德斯以及其他一些人的言論,他表明這部劇廣受讚譽,因此可以看作是莎士比亞最佳作品的一個例子。
接著托爾斯泰簡述了《李爾王》的主要情節,發現它每一步都很愚蠢,囉嗦,造作,莫名其妙,言過其實,粗俗,沉悶,並且充滿了難以置信的事件,“瘋狂的胡言亂語”,“苦澀的笑話”,時代錯誤,蔓枝冗節,汙言穢語,過時的舞台俗套,以及道德和美學上的其他錯誤。總而言之,《李爾王》是對一部更早也更優秀的無名氏劇作《雷爾王》(King Leir)的剽竊,莎士比亞抄襲並毀了它。為了展示托爾斯泰是怎麽解讀作品的,引用文章中的一些段落很有意義。第三幕第二場(這一場李爾、肯特和弄臣一起身處暴風雨中),是這樣被概括的:
李爾在荒野中遊蕩,說著一些意在表達絕望的話:他渴望風能夠吹得猛烈些,以至於吹裂它們(風)的麵頰,讓大雨淹沒一切,讓閃電烤焦他長著白發的頭顱,讓雷霆夷平世界,摧毀所有那些“造就了忘恩負義的人類”的生靈。弄臣一直在嘀咕更多的廢話。肯特登場,李爾說出於某些原因在這場暴雨中所有罪行都將被發現並判罰。肯特依然沒有被李爾認出來,竭力勸說他躲到一個茅舍裏。這當口弄臣又嘀咕了一些毫無智慧的預言,跟場景沒有一點關係,然後他們分開了。
托爾斯泰最後對《李爾王》下定結論:任何一個隻要還沒被催眠的觀察者——假如這樣的觀察者真的存在的話——就不會不在閱讀它的時候感到“反感和厭倦”。這對於莎士比亞其他那些大受好評的劇作也是一樣的,更不必說那些毫無意義的戲劇故事,像是《第十二夜》《暴風雨》《辛白林》和《特洛伊羅斯與克瑞西達》。
處理完《李爾王》後,托爾斯泰繼續對莎士比亞提出更全麵的指控。他發現莎士比亞的確有些專業技巧,部分源於他的演員經曆,然而除此之外就沒有別的優點了。他無力塑造人物,遣詞造句,沒法創造符合場景的自然而然的行動。他的語言一律都是那麽誇張和荒謬,常常把自己隨便冒出的什麽想法順手塞進某個角色嘴裏。他展現出自己“完全缺少審美感受”,他的語言“和詩歌與藝術根本不搭界”。
“你隨便管莎士比亞叫什麽都行,”托爾斯泰總結道,“就是不能說他是藝術家。”此外,他的觀點既不原創,也不有趣,而且他的思想傾向“是最低下和最不道德的”。說來也怪,托爾斯泰的最後一項判斷並不是基於莎士比亞本人的言論,而是兩位評論家的陳述:格維努斯和布蘭德斯。根據格維努斯的說法(或者至少說是托爾斯泰解讀的格維努斯),“莎士比亞教導說……人可能過於善良了”;另外根據布蘭德斯,“莎士比亞的基本信條……就是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托爾斯泰自己補充道,莎士比亞是個沙文主義愛國者,還是最壞的那種,然而除此之外他認為格維努斯和布蘭德斯對莎士比亞的人生觀作出了真實恰當的描述。
托爾斯泰在隨後的幾個段落裏概述了他的藝術理論,這些他已經在其他地方長篇大段地論述過了。簡而言之,這一理論要求藝術要有崇高的主旨,要真誠,還要有出色的手法。一部偉大的藝術作品必須處理那些“對人類生活至關重要”的主題,必須表達作者的真情實感,並且必須使用一定的技術手段以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既然莎士比亞格局卑下,技法潦草,而且甚至連一會兒的真誠都做不到,那麽他顯然應當受到譴責。
然而這引發了一個難題。如果莎士比亞真的就像托爾斯泰向我們展示的那樣,那他又是如何做到一直以來備受敬仰的呢?很明顯,答案就是大家被集體催眠了,或者是受到了某種“傳染性暗示”。整個文明世界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蒙騙,以為莎士比亞是個優秀作家,甚至連最平常的反對意見都不會引起反響,因為大家對此都不再持有理性的意見,而是抱有近乎宗教的信條。托爾斯泰說,縱觀曆史,有無數關於“傳染性暗示”的例子,比如十字軍東征,尋找點金石,還有曾經席卷荷蘭的鬱金香種植狂熱,凡此種種不勝枚舉。為了更明顯揭示這一點,他還舉了一個同時代事例:德雷福斯案件——全世界對此事都陷入一種毫無道理的狂熱中。還有好多引起短暫追捧的新潮政治和哲學理論,以及這樣那樣的作家、藝術家和科學家。例如說,達爾文(在1903年)“已經開始被人遺忘了。”而在某些情況下,一個一文不值的流行偶像可能屹立幾個世紀而不倒,因為“有時會發生這種情況:一種狂熱出於某種原因剛好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社會的某種思想傾向,尤其是受到文學圈子的青睞,於是維持了很長一段時間。”莎士比亞的劇作長時間受到景仰,因為“它們迎合了他的時代和我們時代上層階級反宗教和不道德的思想模式”。
至於莎士比亞如何得以聲名鵲起,托爾斯泰解釋道,這都是18世紀末一些德國教授“粉飾”的結果。他的名聲“發源於德國,之後流傳至英格蘭”。德國人選擇抬舉莎士比亞是因為在當時沒有值得一提的德國戲劇,而法國古典戲劇開始變得僵化造作。他們被莎士比亞“聰明的場景發展”所迷惑,並且發現他很好地表達了他們自己的生活態度。歌德宣稱莎士比亞是偉大的詩人,於是所有其他批評家便像學舌鸚鵡一樣群聚在他身後,這種大眾迷狂一直持續至今。結果戲劇進一步地墮落——在譴責當代舞台藝術時托爾斯泰小心地把自己的劇作也算在內——對流行的道德觀念更是進一步的腐化。結果就是,“對莎士比亞的錯誤讚頌”是一項嚴重的罪惡,托爾斯泰感到自己肩負與之戰鬥的責任。
以上就是托爾斯泰小冊子的主要內容。讀者對此的第一印象是:他如此將莎士比亞描述成一個壞作家是明顯不真實的。然而這不是重點。實際上,並沒有哪種證據或論據可以證明莎士比亞——或其他任何作家——是“優秀的”。不僅如此,也沒有哪種明確的方式可以證明——舉個例子——沃裏克·畢平(Warwick Beeping)是個“壞”作家。基本上,除了是否能傳世,沒有別的檢驗文學作品價值的方法,而這一點依賴的是大多數人的意見。托爾斯泰式的藝術理論完全沒有意義,因為它們不僅出自各種武斷的假設,而且依賴那些可以選擇各種解讀方式的含糊術語(“真誠”、“重要”等等)。準確說來,沒人能回應托爾斯泰的抨擊。有趣的問題是:為什麽他要這麽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他使用了許多羸弱或虛假的論據。有一些值得指出來,並不是因為可以削弱他的主要指控,而是因為它們,這麽說吧,可以證明他的惡意。
首先,他對《李爾王》的檢視並非像他兩次聲稱的那樣是“不偏不倚的”,正相反,是一段冗長的歪曲運用。很明顯,假如你為某個沒讀過《李爾王》的人講解故事梗概,卻把一段重要的獨白(考狄利婭死在李爾懷中時李爾的獨白)講成這樣,這真的算不上不偏不倚:“李爾又一次開始胡說起來,令人感到尷尬,就好像聽了一個蹩腳的笑話一樣。”在一係列例子中,托爾斯泰輕微修改或潤色他批評的段落,總是以某種方式讓情節顯得有點複雜和不可能,或者使語言有些誇張。例如說,我們被告知李爾“沒有任何退位的必要或動機”,然而他退位的理由(他已經年老,想要從國事操勞中退出)已經在第一場裏清楚表明了。即使在我之前引用的段落裏,我們也能看到托爾斯泰有意誤解了一個短語,還輕微地改變了另一個短語的意思,使得本來在原文中合理的句子變得荒謬起來。每一處誤讀都不很嚴重,但累積效果嚴重誇大了劇作的精神紊亂程度。另外,托爾斯泰無法解釋為何莎士比亞的劇作在他死後兩百年間(也就是在所謂“傳染性狂熱”出現之前)仍然能出版和上演,而且他對莎士比亞聲名鵲起原因的解讀完全是由錯誤陳述所強調的無端猜測。再如,他的多種指控之間還互相矛盾:比如說,莎士比亞僅僅是個戲子,而且“並不認真”,但另一方麵他又持續不斷地將自己的思想強加進角色的口中。總體來說,很難覺得托爾斯泰的批評是出於真心的。不管怎樣,他都不可能全身心地相信自己的主要論點——也就是說,相信一個多世紀以來整個文明世界被一個巨大而明顯的謊言所欺騙,隻有他一人看穿了這一切。的確,他討厭莎士比亞,這千真萬確,但是理由可能不盡相同,至少和他聲稱的不一樣,而其中隱藏著他這本小冊子的目的。
對於這一點,免不了要進行一些猜測。然而,有一條可能的線索,或者至少是一個能指出線索的問題,那就是:在有三十多部劇作可供選擇的情況下,為什麽托爾斯泰單單挑出了《李爾王》作為特定的靶子呢?誠然,《李爾王》名氣很大,也廣受讚譽,被挑選出來可能隻是作為莎士比亞最佳作品的代表而已;然而,出於帶著敵意進行分析的目的,托爾斯泰可能選擇了他最不喜歡的劇作。他之所以單單對這部劇懷有特殊的恨意,是否可能因為他有意無意間感覺到李爾的故事和自己有一定的相似之處呢?然而,接近這一線索的更好方法是從相反的方向——也就是說,通過檢視《李爾王》本身,尤其是那些托爾斯泰沒能提到的內容。
一位英語讀者首先會注意到,托爾斯泰的小冊子裏很少將莎士比亞看作一位詩人。莎士比亞被當成一名戲劇家對待,而且既然他的名聲毋庸置疑,這應當歸功於他編劇上的花招,使得聰明的演員得以有機可乘。如今看來,就英語國家而言,這一點不是真的。幾部被莎士比亞崇拜者尤為看中的劇作(例如說,《雅典的泰門》),極少或從沒上演過,而那些最適合演出的劇作,例如《仲夏夜之夢》,受到的景仰卻最少。那些最熱愛莎士比亞的人首要看重的是他對語言的運用,那“言語的音樂”,對此就連另一位懷有敵意的批評者蕭伯納都“不可抗拒地”表示承認。托爾斯泰無視這一點,而且似乎沒意識到一首詩對於使用和這首詩同一種語言的人來說有著特殊的價值。然而,假如代入到托爾斯泰的立場中去,試圖將莎士比亞看作一位外語詩人,很明顯仍然有些東西是托爾斯泰所忽視的。詩歌這東西似乎並不隻是一些聲音和聯想,對於不是自己語言群體的人沒有價值:否則為何有一些詩,包括一些用死語言寫成的詩,能夠取得超越國界的成功?很明顯像是“明天就是情人節”這樣的歌謠很難完美地翻譯出來,然而在莎士比亞的主要作品裏,有一些可以稱之為詩意的東西是可以脫離言詞存在的。托爾斯泰有一點說對了,僅就一個劇本而言,《李爾王》寫的並不好。這部劇太過冗長,人物和支線情節過多。一個邪惡的女兒可能就足夠了,而且埃德加這個角色是多餘的:如果將格洛斯特和他的兩個兒子刪除掉,的確可能更好些。不管怎樣,有一些東西,一種模式,或者可能隻是一種氣氛,拯救了劇本的複雜和冗贅。《李爾王》可以被想象為一場木偶戲,一部芭蕾,一係列圖畫。它的詩意的一部分,有可能是最主要的部分,內在於故事當中,既不依賴於特別的辭章,也不依賴於有血有肉的演示。
閉上你的眼睛,想象一下《李爾王》,盡可能不要想起其中的任何對話。你看到了什麽?不管怎樣,以下是我看到的:一位威嚴的老人,穿著黑色的長袍,白發銀須在風中飄揚——一幅布萊克畫作中的景象(然而奇怪的是,也很像托爾斯泰本人);他在風暴中遊蕩,不停指天咒罵,陪伴他的是一個弄臣和一個瘋子。現在場景變換了,老人仍然在咒罵,仍然茫然無措,懷抱著一個死去的女兒,背景某處是吊死在絞刑架上的弄臣。這是這部戲的基本框架,然而就連這些基本的東西托爾斯泰都想砍掉大部分。他反對暴風雨,認為這沒必要;對於弄臣,在他眼裏不過是個無聊的討厭鬼,一個用來開低級玩笑的工具;考狄利婭的死對他來說破壞了這部劇的道德觀。根據托爾斯泰的看法,莎士比亞參考的那部早期劇作《雷爾王》的結局更自然,也更符合觀眾的道德要求。那部戲裏高盧國王征服了姐姐們的丈夫,考狄利婭繼承了死去的雷爾王的王位。
也就是說,這部悲劇本該是部喜劇,或者大概應當是一部情節劇。悲劇感是否能與對上帝的信仰兼容,這一點值得懷疑。至少,它不能兼容於對人類尊嚴的不信任,以及當美德沒能獲勝時感到受欺騙的那種“道德要求”。悲劇恰恰是在這種情況下得以存在的:美德沒能獲勝,但我們仍感到人類要比那些毀滅他的力量要高貴的多。值得注意的是,托爾斯泰認為弄臣的出場沒有必要。實際上弄臣是這部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不僅僅是作為合唱隊的一種存在——通過一種比其他角色更有智慧的方式對情況進行評論,使之更加凸顯——他還側麵襯托了李爾的狂暴。他的笑話,謎語和順口溜,還有他對李爾那高尚的愚蠢的無盡挖苦,從單純的嘲弄中升華出一種憂鬱的詩意(“你把其他尊號都給了別人,隻有這一個(傻瓜)是你娘胎裏帶出來的”),就如同一股理智的涓涓細流在劇中流淌,提醒我們盡管有這麽多的不義、殘酷、陰謀、欺騙和誤解正在上演,在世界上的某處,生活仍在繼續。從托爾斯泰對弄臣的不耐煩中,我們可以瞥見他與莎士比亞之間更深刻的分歧。他反對莎士比亞作品中的粗糙感、那些離題話、不可思議的情節、誇張的語言風格,這些都不無道理:然而最根本的是他很可能最不喜歡的是某種活力——不僅僅是簡單的享樂,而是對生活中實際進程的一種興趣。把托爾斯泰刻畫成一個攻擊藝術家的衛道士顯然是不對的。至少他從沒說過藝術是邪惡或毫無意義的,他甚至從沒說過精湛的技藝不重要。但是在他晚年的主要誌向就是縮減人類思想的關心範圍。一個人的興趣,與物質世界的聯係,他那一複一日的奮鬥,應當盡可能減到最少而非增加。文學必須由寓意組成,剝離掉細節部分,並且要幾乎獨立於語言。寓意本身必須成為藝術品,愉悅感和好奇心必須從中排除,而這是托爾斯泰同一般清教徒不同的地方。同樣,科學也必須遠離好奇心。他說科學的事業不是為了發現發生了什麽,而是教導人類應當如何生活。對於曆史和政治也是一樣。許多問題(例如說,德雷福斯案件),根本不值得解決,他寧可把它們當作細枝末節。他那關於“狂熱”或“傳染性暗示”的理論將十字軍東征和荷蘭鬱金香狂熱這類事情相提並論,的確表明他傾向於將許多人類行為僅僅看作螞蟻般熙熙攘攘的盲目行動,既無意義也很無聊。很顯然他對那些混沌,繁複,好離題的作家沒有耐心,例如莎士比亞。他的反應就像一個易怒的老人被一個吵鬧的孩子所煩擾那樣。“為什麽你老在那裏跳上跳下的?為什麽你不能像我這樣安靜地坐著?”某種意義上說,老人有道理,但麻煩在於孩子肢體中有一種感覺,而這種感覺老人已經喪失了。而且如果老人知道這種感覺的存在,結果隻會增加他的憤怒:如果他能使孩子和他一樣衰老,他會這麽幹的。托爾斯泰也許並不知道他錯失了莎士比亞身上的哪些特質,但他意識到自己錯失了某些東西,於是他認定其他人也應當被剝奪這些東西。他天性專橫又自大。成年後他偶爾還在憤怒時鞭打他的仆人,而且根據他的英語傳記作者德裏克·萊昂的說法,後來他“在被輕微冒犯的情況下,頻頻產生一種渴望,想給他反對的那些人臉上來一記耳光”。一個人在經曆宗教皈依之後也很難擺脫這種脾氣,而且很明顯那種重生的幻覺會允許一個人天性中的惡更自由地綻放,盡管形式上可能更加微妙一些。托爾斯泰能夠棄絕肉體暴力,並能看出其中的意義,但他缺少寬容和謙卑的能力,並且即便一個人對他的其他作品一無所知,他也能從他的這本小冊子裏推論出那種精神上的欺淩傾向。
然而,托爾斯泰並非僅僅是想要毀掉那些別人享有但他無法分享的樂趣——他的確是這樣做的,但他與莎士比亞之間的分歧要更加深遠。這是宗教與人文主義在人生態度上的分歧。這就要要回到《李爾王》的中心思想上來,盡管托爾斯泰詳細闡述了它的情節,卻對他的主旨隻字未提。
《李爾王》是莎士比亞少數幾個確實擁有主旨的作品之一。托爾斯泰抱怨的對,太多垃圾文章將莎士比亞看作一位哲學家、心理學家、“偉大的道德教師”或者隨便什麽東西。莎士比亞並不是一位係統性的思想家,他的大部分嚴肅思考都是零散和間接表達的,而且我們並不知道在哪種程度上他的寫作存在“目的”,甚至不知道他名下的大量作品是否確實是他寫的。在他的十四行詩裏他從未將自己的劇本當作成就提及,盡管他有點半慚愧地暗示過自己的演員生涯。他極有可能認為自己至少一半劇作不過是亂燉大雜燴而已,基本不關心目標或取得成就的可能,所以他滿足於將各種材料拚湊在一起,讓它們多多少少能在舞台上立得住,而且那些材料大部分還是偷來的。然而,這並不是故事的全部。在一開頭,正如托爾斯泰本人指出的那樣,莎士比亞有一種將那些與情景本身無關的宏大思想強加到角色口中的習慣。對於一位戲劇家來說,這是一種嚴重的缺點,但這恰恰不符合托爾斯泰對莎士比亞的那種描繪:一個平庸的寫手,沒有自己的觀點,僅僅想要花最小的力氣達到最大的效果。不僅如此,在他1600年之後完成的大量作品中,毫無疑問具有一種主旨,甚至說道德觀。它們都圍繞著一個主題,而這些主題是可以用一個詞來概括的。比方說,《麥克白》的主題是野心,《奧賽羅》的主題是嫉妒,《雅典的泰門》主題是金錢。《李爾王》的主題是放棄,除非有意無視這一點,否則不可能理解不了莎士比亞想要說什麽。
李爾放棄了他的王位,卻期望人們繼續像國王一樣對待他。他並沒有意識到如果放棄了權力,其他人就會利用他的弱點對付他——那些奉承他最起勁的那些人,裏根和高納裏爾,恰恰就是後來背叛他的人。這時他發現自己再也不能像過去那樣命令人遵從他,他陷入狂怒之中,托爾斯泰說這是“奇怪和不自然的”,但是實際上這就是人性的完美體現。在瘋狂和絕望中,他經受了兩種情緒,在這種情況下也是十分自然的,隻不過在其中一種情緒下的他可能一定程度上當了莎士比亞本人的代言人。其中一種情緒是厭惡,這時的李爾可以說痛悔自己當過國王,並且第一次明白了那些虛有其表的正義和庸俗的道德是多麽腐朽。另一種情緒是無能的狂怒,此時李爾對那些對不起他的人發泄幻想中的報複。“讓一千條噝噝作響的血紅火舌燒到她們身上!”然後:
It were a delicate stratagem to shoe
A troop of horse with felt; I'll put't in proof;
And when I have stol'n upon these sons-in-law,
Then kill, kill, kill, kill, kill, kill!
這裏有一條妙計可以實行:
一隊騎兵,馬蹄上包著氈布;
悄悄溜進我那兩個女婿營裏,
然後殺呀,殺呀,殺呀,殺呀,殺呀!
直到最後,清醒過來的他才意識到,權力、複仇和勝利並不值得:
No, no, no, no! Come, let's away to prison...
..................... and we'll wear out
In a wali'd prison, packs and sects of great ones
That ebb and flow by th' moon.
不,不,不,不!來,讓我們走入監牢……
……在監牢的牆壁間,我們冷眼看著
那些朋比為奸的黨徒
隨著月亮的圓缺而升沉。
但是這時他的覺悟已經遲了,因為他和考狄利婭的死亡已不可更改。故事就是這樣,盡管講述得有些笨拙,依然是個好故事。
但奇怪的是,這個故事不是和托爾斯泰自己的曆史很像嗎?人們很難忽視其中的一些相似處,因為托爾斯泰人生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事件,就像李爾的一樣,是一場宏大的,無償的放棄行動。在他的晚年,他宣布放棄自己的財產,他的頭銜和版權,並且進行了一次逃離他的特權地位,像貧農一樣生活的嚐試——一次真誠的嚐試,雖然並不成功。但是托爾斯泰與李爾之間最深刻的相似之處在於,他的行為基於一個錯誤的動機,並且沒能得到他希望的結果。在托爾斯泰看來,每個人的目標都是幸福,並且幸福隻有在按照上帝的意旨行動時才能得到。但是按照上帝的意旨行動意味著放棄所有塵世的快樂和野心,隻為他人而活。因此最後,托爾斯泰棄絕了這個世界,期望這樣做能讓自己更幸福。然而在他的晚年有一件事是人們確定無疑的,那就是他並不幸福。相反他被人們對他做的事逼迫的幾乎要發瘋,那些人恰恰就是因為他的棄絕而迫害他。就像李爾一樣,托爾斯泰並不謙卑,沒能正確判斷人性。盡管穿著佃農的褲子,他時不時還會恢複起那種貴族的派頭,而且他甚至還有兩個備受信任後來卻背叛了他的孩子——當然,不像裏根和高納裏爾那樣過分。他對性行為的厭惡也和李爾很相像。托爾斯泰認為婚姻就是“奴役,饜足,拒斥”,也就意味著容忍接近“醜陋、肮髒、臭氣和瘡疤”,這與李爾著名的怒斥很是般配:
But to the girdle do the gods inherit,
Beneath is all the fiends';
There's hell, there's darkness, there's the sulphurous pit,
Burning, scalding, stench, consumption, etc., etc.
腰帶以上是屬於天神的,
腰帶以下全是屬於魔鬼的:
那裏是地獄,那裏是黑暗,那裏是火坑,
吐著熊熊火焰,發出熏人的惡臭,把一切燒成了灰。
然而,當托爾斯泰寫關於莎士比亞的文章時,他未能預見到這些,甚至到他生命的盡頭時——那場突如其來,臨時起意的縱貫全國的出奔,僅有一位忠誠的女兒陪伴,死在陌生村莊的一間小屋裏——似乎都像是李爾的形象幽靈般的重現。
當然,無法假定托爾斯泰意識到了這種相似性,也沒法假設如果有人向他指出的話他就能承認這一點。但他對這部劇的態度一定受到了其主題的影響。放棄權利,送出你的土地,對這種事他深有感觸;因此有可能,比起莎士比亞的其他劇作(比如說《麥克白》),這部劇中莎士比亞所主張的道德觀念使他更加憤怒與困擾,因為其他劇作和他的生活並沒有那麽接近。但是,《李爾王》的道德觀到底是什麽?顯然這裏有兩種道德觀,一種是表層的,另一種則是故事當中所暗示的。
莎士比亞一開始假設,放棄自己的權力就會招致攻擊。這不意味著所有人都會對抗你(肯特和弄臣就始終站在李爾一邊),但是很可能會有人這麽做。如果你扔掉你的武器,某些更膽大的人就會把它撿起來。如果你給人轉過另一邊臉,你就會再挨一記耳光,而且比上次還狠。這種事並不一定會發生,但你可以預料到它,而且如果真的發生了,你也應當不去抱怨。可以這麽說,第二記耳光就是把臉轉到另一邊去這一行動的一部分。因此首先就有弄臣主張的那種庸俗的,常識性的道德觀:“不要讓出權力,不要送出你的土地。”然而這裏還有另一種道德觀。莎士比亞並沒有花費篇幅表述它,至於他是否意識到這種道德觀其實也不太重要。它包含在這個故事當中,說到底這個故事是他編的,或者說出於自己的目的對其進行了改動。這就是:“如果你願意,你可以給出你的土地,但不要期望通過這麽做來獲得幸福。你很可能不會幸福。如果你為他人而活,你就隻能是為他人而活,而不是將其作為一種為自己謀利的迂回途徑。”
很明顯,兩種結論都不能使托爾斯泰滿意。前一種表達了普通的,隻管自己享福的自私觀念,而這是托爾斯泰真心想要遠離的。另一種與他魚和熊掌兼得的想法相矛盾——這就是,通過摧毀自己的私心來達到永生。當然,《李爾王》並非是一種利他主義的說教。它隻是指出了抱著自私的目的去實踐無私奉獻會導致怎樣的結果。莎士比亞身上有著濃厚的世俗色彩,而且如果強迫他在自己的劇中選邊站的話,他很可能會更同情那個弄臣。但至少他看出了整個問題的所在,並從悲劇的高度理解它。邪惡遭受了懲罰,但美德並沒有得到獎賞。莎士比亞後期悲劇的道德觀念並非普通意義上宗教性的,而且肯定不是基督教的。其中隻有《哈姆雷特》和《奧賽羅》兩部劇,故事被安排發生在基督教時期,即便如此,其中除了《哈姆雷特》那個古怪的鬼魂以外,並沒有暗示有一個一切正義都能被匡正的“來世”存在。所有這些悲劇都出於一個人道主義設想,那就是人生雖然充滿悲傷,仍然值得一活,人類是一種高貴的生靈——這是一種晚年的托爾斯泰所不能信奉的信念。
托爾斯泰不是聖人,但他十分努力想要成為一個聖人,並且他對文學提出的要求也是超凡脫俗的。重要的是意識到這一點:聖人和普通人之間的區別是本質上而非程度上的區別。也就是說,不應當把其中一種當作是另一種的不完美形態。聖人,至少是托爾斯泰式的聖人,並不會致力於改善塵世的生活:他會致力於終結它,並用另一種東西取而代之。宣揚獨身“高於”婚姻就明顯表達了這一傾向。托爾斯泰實質上是在說,隻有當我們能停止繁殖,抗爭,奮鬥和享樂,隻有當我們不僅拋棄我們的罪惡,還拋棄那些使我們能立足於大地的一切東西——包括愛,到那時所有痛苦都將終結,天國就會降臨。然而正常的人類不會想要一個天國:他想要塵世的生活得以延續。這不僅僅因為他“軟弱”,“有罪”,渴望“快樂時光”。絕大多數人能從生活裏得到很多樂趣,但總體說來,生活充滿苦難,隻有非常年輕或非常蠢的人才會對另一種可能抱有幻想。歸根到底,基督教的態度才是自私和享樂主義的——因為它總是想要逃避塵世的痛苦生活,在天國或涅槃中找到永恒的平靜。人文主義的態度是,必須持續不斷的奮鬥,死亡是生命的代價。“人必須接受自己的出生,一如接受自己的死亡:這就是成熟。”——這是一種非基督教的態度。人文主義者和宗教信徒之間似乎通常能保持停戰狀態,但實際上他們的觀念是不可調和的:一個人必須在現世和來世之間做出選擇。而絕大多數人類如果真的理解了這個問題,都會選擇現世。他們通過繼續工作、繁殖和死亡做出了選擇,而非為了一個彼岸世界的居所而敷衍自己的人生。
我們並不怎麽了解莎士比亞的宗教信仰,從他的作品提供的證據來看甚至很難證明他有信仰。然而不管怎樣,他不是一個聖人,也不想成為聖人:他是個凡人,而且某種程度上來說人品並不太好。比方說,他很明顯喜歡巴結權貴,而且樂於以最卑躬屈膝的方式奉承他們。他活得非常謹小慎微,甚至可以說是懦弱,很少與大眾的意見對抗。他很少通過那些有可能被認為和自己一樣的角色講出顛覆性的或懷疑主義的言論。縱觀他的劇作,那些尖銳的社會批評者,不被流俗的謬誤所蒙蔽的人,無一例外都是醜角、惡棍、瘋子,佯狂者,或者處於嚴重歇斯底裏狀態的人。在《李爾王》中這種傾向尤為明顯。裏麵包含大量隱藏的社會批評——托爾斯泰忽視了這一點——但這些批評全都是通過弄臣,通過裝瘋的埃德加,通過瘋病發作的李爾口中講出的。然而事實就是,莎士比亞必須使用這種詭計來展示自己的思想是多麽寬廣。他總是忍不住要對一切事物都發表評論,盡管他是憑借各種各樣的麵具來這麽做的。如果一個人認真讀過莎士比亞,哪怕一天不引用他都會覺得難受,因為很少有什麽重要的話題沒有被他用那種淩亂但極富洞見的方式討論過,或至少提及過。即使是他那些散擲於每一部戲裏的離題話——雙關語和謎語、姓名表、《亨利四世》中車夫對話裏的那些“新聞”片段、黃段子、各種被遺忘的歌謠殘章——都僅僅是活力過剩的產物。莎士比亞不是哲學家,也不是科學家,但他的確充滿好奇心,熱愛大地上的一切,熱愛生命的進程——這跟那種隻想要享福和長命百歲的想法是不一樣的,兩者必須分清。當然,他並不是因為他那些思想的價值才得以傳世的,而且假若他不是一位詩人的話,他甚至可能不會作為一個戲劇家被人所銘記。莎士比亞對語言的音樂性如此著迷,我們可以從皮斯托爾的台詞看出這一點。皮斯托爾說的話基本都不知所雲,但如果單獨考慮他的那些句子,那都是修辭十分華麗的詩篇。很明顯,那些高亢的廢話(“讓洪水泛濫吧,讓魔鬼為食物嚎叫吧(Let floods o'erswell, and fiends for food howl on)”等等)總是自動地出現在莎士比亞腦海中,持續不斷地回響,必須創造出一個半瘋的角色才能把這些詞句用掉。
托爾斯泰的母語不是英語,他沒有被莎士比亞的詩句所觸動,甚至可以說拒絕相信他有著出類拔萃的遣詞造句的能力,我們不能因此責備他。但他可能也反對那種從詩歌本身角度評價詩歌的這樣一整套見解——也就是說,認為詩歌是一種音樂。如果有人能向他證明他對莎士比亞聲名鵲起的那一套解釋是錯誤的,就是說不管怎樣,對於整個英語世界而言,莎士比亞的聲望是真實的,僅僅憑他將一個音節放在另一個音節旁邊的本事就足以給一代又一代英語人民極大的快樂——對於這些,他非但不會看作是莎士比亞的優點,反而會認定是罪過。這一切不過再一次證明了莎士比亞及其崇拜者無信仰的凡俗本質。托爾斯泰會說,必須從意義的層麵評價一首詩,那些誘人的聲響隻會讓人忽視其中錯誤的意義。不管到了哪個層麵,總是出現同一個問題:現世與來世的對抗,而很明顯語言的音樂是某種屬於現世的東西。
托爾斯泰的性格中總縈繞著某種懷疑,這一點他和甘地一樣。他不像有些人說的那樣,是個庸俗的偽君子,假如不是遭遇他身邊人,尤其是他妻子的重重阻撓,他很可能會強迫自己做出更大的自我犧牲。但另一方麵,像托爾斯泰的死忠門徒所說的那樣理解他是很危險的。存在這樣一種可能性——實際上,可能性非常大——他們隻是將一種自我中心主義替換成了另一種。托爾斯泰放棄財產、名聲和特權;他棄絕各種形式的暴力,並做好了為此受難的準備;但很難相信他會放棄強迫別人,或者至少是那種強迫他人的渴望。有一類家庭,父親會對孩子說“你要再這樣,我就抽死你”,而媽媽卻會眼淚汪汪地將孩子一把摟住,溫柔地低語道“寶貝,你這樣媽媽心裏會好受嗎?”誰會覺得第二種方法比第一種的專製程度少多少?重要的區別不在於暴力還是非暴力,而在於是否擁有控製欲。有一些人認為軍隊和警察機關都是同樣邪惡的,但是和相信在特定情況下有必要實施暴力的人相比,他們的世界觀更偏激,更狹隘。他們不會對其他人說 “幹這個,幹那個,否則送你進監獄”,但他們會盡其所能地鑽進人們腦子裏,從最細微處控製人的思想。像是和平主義或者無政府主義這樣的信條,表麵上看主張放棄一切權力,實際上是在鼓勵這種思維習慣。因為,假如你信奉一種遠離庸俗肮髒政治的信條——一種你根本無法期望從中牟取物質利益的信條——這不證明你的所作所為是正義的嗎?而你越認為自己正義,也就越願意在精神上欺淩其他人。
假如我們相信托爾斯泰在小冊子裏所說的,那麽他就從沒覺得莎士比亞有什麽優點,而且總是對他的那些同輩作家——屠格涅夫、費特等——的不同想法感到震驚。我們可以確信,在托爾斯泰尚未靈魂再生的那些日子裏,他的結論是這樣的:“你們喜歡莎士比亞——我不喜歡。咱們各走各路。”隨後,他漸漸有了一種“整個世界都在遺棄他”的感覺,他開始認為莎士比亞的作品對他來說是一種危險。人們從莎士比亞那裏得到的快樂越多,他們就越不聽托爾斯泰的。因此,必須禁止人們喜愛莎士比亞,就像必須禁止人們喝酒抽煙一樣。誠然,托爾斯泰不會通過強製手段阻止他們。他沒有要求警察查禁莎士比亞的作品。但他會盡可能地抹黑莎士比亞。他會試圖鑽進每一個喜愛莎士比亞的人的思想中,處心積慮地毀掉他們的快樂,其中包括——正如我對他小冊子的概述所展現的那樣——施展各種自相矛盾的論證,甚至其誠實性都值得懷疑。
但是最令人震驚的事實是,這一切都沒造成什麽影響。就像我先前所說的,沒人能回應托爾斯泰的小冊子,至少沒法回應其中大部分內容。沒有什麽論據能為一首詩辯護。它通過自己的傳世來為自己辯護,否則就無法辯護。而如果這種檢驗依據是有效的,我認為對莎士比亞案件的判決應當是“無罪”。就像所有其他作家一樣,莎士比亞早晚也會被遺忘,但是從今往後大概不會再有比這更嚴重的針對他的指控了。托爾斯泰可能是他那個時代最受景仰的文學家,而且他當然也不是最糟糕的小冊子寫手。他使勁渾身解數譴責莎士比亞,好像一艘萬炮齊發的戰艦一樣咆哮不止。結果又如何呢?四十年過去了,莎士比亞仍然無可撼動,那些推翻他的努力早已煙消雲散,除了一本幾乎沒什麽人讀過的發黃的小冊子——要不是他的作者寫過《戰爭與和平》和《安娜·卡列尼娜》的話,它恐怕早被人遺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