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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的北京買月餅竟然能分期付款

(2016-09-14 19:52:19) 下一個

在民國北京,加工並出售月餅的店鋪叫“餑餑鋪”,比較有名的餑餑鋪,有東四豬市大街的芙蓉齋、在王府井開有分店的一品香、前門外鮮魚胡同裏的天興齋,以及鮮魚胡同口路南的魁宜齋。這幾家鋪子的月餅都是可以分期購買的。

比方說您去芙蓉齋買10斤月餅,一斤100塊錢,總共要付1000元,您一掏錢包,對不起,隻帶了200塊錢,回家去取錢,發現家裏的錢都拿去還房貸了,可是這個中秋節又不能不過,怎麽辦呢?好辦,隻要您是老北京,隻要您能在芙蓉齋附近任何一家店鋪找到一兩個保人,隻要您留下字據,您就能把月餅拎走。以後每個月領了工資,您都要記得去芙蓉齋還賬就成,您什麽時候還清剩下的800塊錢,人家什麽時候把字據還給您。您如果賴賬,人家也不怕,跑了和尚跑不了廟,那邊還有保人呢,保人要是不還,那他就等著吃官司吧。所以很明顯,一個人要想在民國北京分期付款買月餅,首先是必須要找一個保人的。

可是除了芙蓉齋、一品香這幾家大鋪子之外,民國北京絕大多數餑餑鋪搞的是另外一種分期付款,當時叫做“月餅議會”,簡稱“月餅會”。“月餅會”跟會議和議會都沒有任何關係,它其實就是分期預付款——買月餅的人定期把月餅錢存進餑餑鋪,一直存到中秋,最後可以按比市價要低的價錢把月餅拿走。舉例言之,您從今年正月開始,每月都交給某個餑餑鋪100塊錢,到了八月十五快到的時候,總共交了800塊錢,那麽好,您現在可以去那家餑餑鋪拿走1000塊錢的月餅,過一個不錯的中秋節。

像這樣的“月餅會”在民國北京是非常流行的,任何一家餑餑鋪都可以推出,任何一戶人家都可以參與,一般是農曆一月就開始預付款,每月預付大洋兩到五角,事前餑餑鋪發給參會者每家一張“會單”,參會者每付一次款,餑餑鋪都得在他們的會單上蓋一次章,等八個章蓋滿,中秋節就來臨了,這時候參會者可以拿著蓋滿章的會單去餑餑鋪領月餅,就像我們現代人可以拿著單位發放的月餅券去實體店領月餅那樣。

不光月餅,饅頭也可以這樣分期預付。那時候加工並出售饅頭的店鋪叫“蒸鍋鋪”,小戶人家從正月份開始就可以去蒸鍋鋪付款,每月也是預付大洋兩到五角,蒸鍋鋪也發給他們會單並依次蓋章,到了年底,付滿全款的人家就可以拿著會單去領一大堆饅頭了,過年時供祖宗用的饅頭、拜神佛用的饅頭、串親戚用的饅頭,都從這裏來。

民國北京的麵食點心並不貴,像月餅,上好的也不過5角大洋一斤。那時候一塊大洋在北京市麵上的購買力大約相當於現在80元人民幣,5角大洋也不過40元而已,過個中秋節就是要用50斤月餅,無非也就2000元整,怎麽還用得著分期付款甚至分期預付款呢?

個中原因並不複雜,最主要的原因是,那時候的工薪階層收入太低,你讓他一次付清全款,他根本付不起。1929年,北平社會調查所通過記賬式調查的方式記錄了北京城內48戶市民的家庭收入,他們當中有工人,有小學教師,也有人力車夫,每月的平均收入隻有15塊大洋,折合人民幣1200元。1200塊錢,一家人花,買米買麵買油買鹽買柴買炭,果腹之餘所剩無幾,過一回中秋節,還真拿不出月餅錢。餑餑鋪推出分期付款業務之後,無論是分期歸還還是分期預付,平時緊巴一點也就省出來了,正能解決廣大窮人的燃眉之急。

另外這分期付款對餑餑鋪也有好處。第一,本來買不起月餅的人家也能買得起月餅了,本來隻能買5斤月餅的人家可以買上10斤,刺激了北京城的內需,擴大了餑餑鋪的銷路;第二,像“月餅會”那種分期預付款業務,讓餑餑鋪賬麵上周轉的資金更充足,同時也等於訂單式生產,餑餑鋪老板翻一翻會單存根,就知道節前總共要加工多少月餅,總共要采購多少原料,不至於將來賣不完或者不夠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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齡齡媽媽 回複 悄悄話 香港六十年代買月餅還差不多,電影《歲月神偷》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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