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交納的稅款,比用在吃、穿、住上的所有必需開支還要多!
很多家庭在做預算時可能已經知道了這個冷酷的現實,而菲沙學會(Fraser Institute)的最新報告也證實了這一點。
報告中的這句話最讓人沮喪:“顯然,交稅已經成為家庭預算中最大的一筆開支,而且稅金的增長幅度,大於其他任何一項開支的增長。”
根據菲沙學會的2016年加拿大消費者稅務指數,加拿大人繳交的稅金不僅有收入稅,還納入了與薪水、銷售、酒類和燃料等相關的所有稅目。
政客們每年都在這份稅收清單上增加新的條目,而且這份稅目清單隻會越來越長。
據統計,在1961年,加拿大家庭平均用三分之一的收入納稅,用於住房和食物的開支超過收入的一半。
現在,我們要用將近一半的收入來繳稅,而三分之一收入用在生活必需開支上。
換言之,加拿大人賺的錢,交給政府的部分,比自己吃住用的還要多。
菲沙學會的報告指,本國家庭2015年平均交稅高達34,154元,其中最大的一筆是收入稅10,616元,其次是工資稅和醫療稅7,160元,購物時支付的銷售稅和貨勞稅為4,973元,物業稅或地稅為3,832元。
其它類別的稅種包括盈利、酒類或煙草、燃油、自然資源以及進口關稅,總共是7,573元。
報告稱,2015年所有看得見和隱性的稅收占到平均家庭收入的42.4%,平均收入為80,593元。
相比之下,加拿大家庭去年衣、食、住、行的平均花費是30,293元,占收入的37.6%。
報告給加拿大人留下了這樣一個疑問:到底是政府為我們工作?還是我們在為政府工作?回答顯然更傾向於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