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和加拿大政府於2015年和2016年先後批準了第一個供人類食用的基因工程(GE)動物 – AquaBounty三文魚。
去年4月,這種轉基因三文魚首次開始在加拿大市場上進行試銷售,銷售的數量並不大,隻有4500公斤,如果你足夠“幸運”的話,有可能不經意購買了這種意想不到的魚,因為這些魚並沒有特殊的標簽說明它們是轉基因產品。
這些魚外觀上看上去與普通養殖的大西洋三文魚(Atlantic salmon)完全一樣,唯一的區別是,轉基因魚生長速度較快。如果你把兩條年齡相同處於生長期的轉基因與非轉基因魚放在一起,你會發現,轉基因的魚比非轉基因的魚幾乎大了一倍。(見下圖)
加拿大每年生產約12萬噸養殖的大西洋三文魚,相比之下,這些試銷售的轉基因魚是個微不足道的數字,但卻是一次成功的全球試驗,第一次將經基因改造的食用動物用於人類的消費。
加拿大聯邦政府對轉基因三文魚的評估認為,“就像傳統三文魚一樣,對人類來說安全而有營養”。一項科學評論得出結論,隻要轉基因三文魚在陸地上養殖,它們的環境風險可以忽略不計。如果把這種魚放養在海洋中,它們有可能與野生魚類雜交繁殖,後果則難以預測。
轉基因三文魚是由美國生物技術巨頭Intrexon的子公司AquaBounty技術公司推出的。這項技術最早由加拿大科學家Garth Fletcher於1980年代開發,他的研究團隊將奇努克三文魚(Chinook salmon)和某種冷水魚的基因結合在一起,以刺激基因工程魚快速生長。
據報道,Fletcher的這項開拓性研究一直受到加拿大政府的資助,自1991以來已經獲得了大約120萬元的聯邦公共資金。這家公司的下一步計劃是在加拿大PEI建立一個孵化廠,在陸地上培育魚卵和生產轉基因魚成魚供應市場。
轉基因產品,尤其是轉基因動物一直受到許多人的反對和抵製。根據一項民意調查 (Ipsos Reid) 發現,60%的加拿大人反對轉基因作物和食用動物,約有一半的人支持徹底禁止轉基因食品。幾乎90%的人想知道他們吃的是什麽東西。
如果上述民調數據正確的話,表明政府的轉基因政策與加拿大人的飲食習慣和認知之間存在著巨大的落差。
加拿大成為世界上第一個進行轉基因食用動物市場測試的國家,而且測試的三文魚沒有轉基因的標簽。目前加拿大還沒有轉基因標簽方麵的法律,就是說隻有在發現與食品相關的健康或安全問題時,標簽才是強製性的。
美國於2016年由奧巴馬總統簽署了轉基因標簽法,但實施細則還沒有出爐,目前仍處於形同虛設狀態。與此同時,世界上大概有65個國家要求對轉基因食品進行強製性標簽。
何去何從,加拿大政府麵臨著迫切選擇,估計會步美國後塵,出台轉基因標簽法隻是時間問題。
(白水原創,轉摘請告知)
同意 kanulove 的觀點。嚴格講,生長激素是多肽而不是蛋白質,人工生長激素長期被用於食用動物的生產中,沒有人能夠避免,FDA對其使用有嚴格但規定。
”While all transgenic organisms are GMOs, not all GMOs are transgenic.“。這個沒錯,但在食品行業,一般使用term GMO。
網友們究競希望自己加入哪組、咎由自取。白水先生,你現在仍需要我給你解釋什麽叫“命大”嗎?
網友們究競希望自己加入哪組、咎由自取。白水先生,你現在仍需要我給你解釋什麽叫“命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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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用的是中文“轉基因”, and If "genetically modified (GM) food" translated as "轉基因", is not correct.
你對食品科學好像不很熟悉,中文常說的轉基因食品,食品行業的名稱是 GMO 或 GM Food,不是你說的 “transgenic”。
because you are not a professional person at this field
謝謝閻先生提示,我也感覺此人留言常常莫名其妙。
人類曆史進化中, 我們吃的豬牛雞鴨,青菜水果,那些沒有經過雜交? 所以“雜交” 和分子細胞生物工程技術采用的“轉基因”是不同的概念。
我們用的是中文“轉基因”, and If "genetically modified (GM) food" translated as "轉基因", is not correct.
所以我說“遺傳學概念錯誤”。
沉魚解釋非常清楚。
Transgenic mouse and sheep were my studies many years ago. I am working on the clinical trials of gene therapy for human, it is called “轉基因'.
I should definitely know it more than 潤濤閻. 誰是那頭不懂琴聲的笨牛?
那個叫Rosaline的網友是個低智商無知無畏者。別理他就是了,跟他講不清楚的。在他身上我花費過精力和時間,但結果是對牛彈琴。
什麽概念錯誤?
讚同。我從不反對GMO標簽,人們應該有選擇的自由。正巧最近在做一個GMO標簽項目,可以透漏一個信息,一但轉基因標簽法實施,除了認證的非轉基因食品外,絕大多數食品的標簽上會這樣寫:
“This product may contain genetically engineered ingredients.”
反轉的人吃還是不吃這些食品?
轉基因不單單指基因工程產物,傳統的雜交育種(crossbreeding)也屬於轉基因GMO範疇。下麵是加拿大官方對GMO的定義:
What is genetically modified (GM) food? Essentially, a GM food is one derived from an organism that has had some of its heritable traits changed. This can involve:
1)Traditional techniques of crossbreeding.
2)Using chemicals or radiation to alter the genetic make-up of the organism's cells in a process called mutagenesis.
3)Applying recombinant DNA or genetic engineering techniques - for instance, introducing a gene from one species into another species.
可以看出,隻要遺傳性狀被改變的食物都屬於轉基因。
不過,加有標簽也是合理的,誰不想吃就可以不吃,這個成本得他們承擔。
如果按照自然法則,三文魚的繁殖就應該像水稻育種一樣:一代代的選擇最高產的得出一個普遍優良的品種。就應該每次選擇個頭最大,生長最快的三文魚一次次的多代繁殖,挑選,再繁殖,得出一個高產品種。
有人一定會講:有什麽區別?不都是選擇一個高產基因麽?
這個問題,嚴格講,現在沒有人能夠回答。因為知道答案是需要時間的。就像反應停是不是到底對胎兒畸形有影響,是幾乎需要一代人的經驗教訓去證實的。一個科學家,在沒有時間和數據的情況下,去講這是有害還是無害 那是人類的自大。曆史上,人類早已為了自己的自大付出過無數次的代價。不過還好,人也沒有絕種。
是不是願意去做實驗的小白鼠,應該是個人在知情的情況下自己決定的。
因此,公眾有權知道自己吃的是不是轉基因,自己選擇自己是不是願意付更多的錢去吃非轉基因食物。這是公民權,政府無權剝奪,誘導。
歐洲食品規定非轉基因必須標注,也就是說沒有標注的,那麽可能是轉基因,也可能不是。實際上沒有標注的基本就是轉基因。就是因為嚴謹的講我們不知道結果,因此必須知會消費者,由消費者選擇。
歡迎閻大師評論。城裏反對轉基因人不少,要麽是不了解轉基因,要麽是缺少科學思維。我以前寫過帖子,談奧巴馬簽署美國轉基因標簽法,表麵看消費者可以根據標簽進行自由選擇,其實是最大但輸家,標簽法生效後,非轉基因產品肯定比轉基因貴,所有的額外成本都要消費者承擔。
你這個態度蠻正麵,很多人無根無據的擔猶轉基因。
應該是 Garth Fletcher 擁有這個專利。轉基因潛力巨大,不理解為何那麽多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