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一號大案
本文轉載自《啄木鳥》“塵封檔案”係列
這個一號大案是1994年發生在北京的案件。所以,準確的說,應該是:九四年北京市一號大案。
1994年6月25日,一個晴朗的日子。這年的夏天來得早,還未交“小暑”,氣溫已突破30攝氏度。中午時分,太陽當頭照,北京城裏一片炎熱。
12點30分,西城區一條胡同裏出現了一個二十多歲的男子,中高身材,長方形的臉龐,寬闊凸出的額頭下麵有著一雙不大的眼睛,身穿淺藍色襯衫和鐵灰色長褲。此人走進胡同後,鬼鬼祟祟地東瞅西望了一陣,來到一個四合院的牆下,雙手上舉,輕輕一躍,抓住牆沿口,縱身上了牆頭。他順著牆頭走到房頂上,蹲了下來,一雙眼睛望著院內。院子裏空無一人,靜悄悄的。那人站起來,正要往下跳,卻又突然蹲下,抓起一塊碎瓦片,朝院子裏擲去。瓦片落在青磚地上,發出“啪噠”聲響,四合院內仍無動靜。他放心了,毫不猶豫地站起來,飛身一竄,整個人輕飄地落在地下,竟連個趔趄也沒打!
這個“不速之客”站在當院,一打量,便邁步走向正房門口。房門緊鎖著,那是普通的“司必靈鎖”,一般的竊賊通常都是用特製的鋼皮條對付,但他卻采取了另一種方式——伸手往房門旁邊的玻璃窗上輕輕一按,主人特地安裝的用於防範竊賊的5毫米厚的鋼化玻璃便無聲地碎了,碎渣子“嘩嘩’地掉落下來,他把手從窗框裏伸進去,從裏麵打開了房門。竊賊進門後,直奔臥室,從懷裏取出一把螺絲刀,急急地幹起“活兒”來。從他撬抽鬥、箱櫃的動作看來,他對這門”活兒“還比較生疏,但手上勁力甚大,螺絲刀伸進縫隙,一撬便開,絕無多餘的動作。隻抽半支煙的工夫,四合院主人密藏於抽鬥、箱櫃內的鈔票、債券、首飾便已悉然成了他的囊中之物。
幾分鍾後,竊賊打開四合院的大門,大搖大擺地走了出去。他顯得很從容,甚至沒忘記應該把院門重新關上,那副神態,就像剛從自己家裏出來一樣。輕易得手的喜悅刺激著他那顆罪惡的心,他腦袋裏竟萌生出”再接著幹一次“的念頭。罪惡的念頭一旦產生,便很難自行遏止,他幾乎是不假思索地走到鄰近的一個四合院外麵,將身子一躍,輕輕鬆鬆地上了房頂。
這一回,竊賊似乎不再那麽謹慎,他已不屑於使用先前那種“投石問路”方法,蹲在房頂上側耳諦聽片刻,確信院內無人,便又輕悄悄地跳了下來。但竊賊這回失算了,這家屋裏是有人的。那是男主人的母親,一位60多歲的老太太,退休以後閑著無事,每天午後必臥榻小憩。她睡得很熟,競沒聽見竊賊進院子的聲音。直到”不速之客“弄碎玻璃落地時,她才發現有梁上君子光臨她家。
“賊!抓賊啊!”老太太迅速作出了反應。她的中氣還挺足,詐唬起來簡直聲震屋宇。
竊賊大吃一驚,返身便逃。老太太毫不遲疑,開門出來,站在當院大喊“抓賊”。這一帶是居民密集區,這天雖不是星期天,但還是有不少居民在家裏待著,聽見聲音,都紛紛出門抓賊。竊賊逃出四合院大門,正欲往胡同口竄,卻見幾條大漢從各自家裏跑出來,堵住他的去路。他心急慌忙,馬上一個轉身朝胡同的另一側奔去。背後,一群男男女女邊呼喊著邊緊追不舍。
竊賊像過街老鼠似地慌忙亂竄,很快就來到胡同盡頭。沒想到這是一條死胡同,隻有進口,沒有出口,盡頭是一幢平房,一人半多高的青磚牆頭迎麵擋道,堵死了他的退路。後麵的追捕者興奮不已,嘴裏嚷著“投降”、“跪下”,急急地逼過來。誰也不曾料到,這時竟發生了令人目瞪口呆的一幕:竊賊像是沒看見前麵有房子擋道似的,仍然往前逃竄,來到牆壁前麵,他猶自腳步不停,竟把磚牆當平地,噌、噌、噌地踩著平整無隙的牆麵,輕輕鬆鬆地上了房頂,飛也似地越過屋脊,眨眼間便消失了!
眾人目睹這一幕,一齊駐步,紛紛驚呼:“不得了,飛簷走壁!”“好小子,飛賊啊!”
西城公安分局接到報案,火速派出多名精幹刑警趕往現場進行調查。
現場勘查:刑警在被竊取錢物的七號四合院的青磚地上提取到作案者的半個腳印;在主人臥室裏的五鬥櫥抽鬥拉手上發現了三個模糊不清的指紋,經與主人全家人的指紋對比,確認係作案者的。刑警又借來梯子上到房頂,發現“飛賊”踩過的地方瓦片破碎甚少,聯係到他的“噌噌噌”上牆動作,說明他確是受過特殊攀登訓練的。
七號四合院的主人在刑警現場勘查結束後清點了東西,發現被“飛賊”竊去現金人民幣9000元、1992年、1993年國庫券22000元、黃金項鏈1根、手鏈1副、戒指2枚,總計錢財約合4萬餘元。根據公安部頒布的立案標準,這是一起“特別重大盜竊案件”。況且,作案者身懷絕技,如不迅速緝拿歸案,將會給人民群眾帶來難以估測的後患!西城公安分局意識到這一點,在去現場勘查的刑警返回後,立刻向北京市公安局作了匯報。市局領導十分重視,當即指示:抽調精幹力量投入偵查,偵破此案,緝獲罪犯!
緊張的偵查工作開始了。刑警先把從現場提取到的指紋輸入了電腦,請電腦鑒別罪犯是否在其他場所作過案,指望從中獲得線索,作為偵查參考。電腦中儲存著數以萬計的犯罪信息,凡是未曾偵破的各類案件中的諸如指紋、腳印、血液、毛發、精液、物品、犯罪工具、作案手法等等的資料,均被輸入,予以儲存,以便鑒查。近年來的許多刑事案件,就是借助這種高科技得以偵破的。但這回卻不靈光,電腦把輸入的“飛賊” 指紋退了出來,原因是“模糊不清,無法鑒別”。
這邊失利,刑警便另辟方向。按照一般財產型案件的慣例,罪犯在作案後,總是希望把贓物盡快出手的。刑警便把注意力投向全市的金銀首飾店鋪和大百貨商店有加工黃金首飾業務的專櫃,以及證券交易所,一旦罪犯把所竊得的首飾加工改製以便銷贓或者將國庫券出手,那就露了馬腳,離案件偵破也就不遠了。三天過去了,沒有消息;五天過去了,仍無反應!難道罪犯不想迅速銷贓?或者已經通過私下交易將首飾、債券出售了?刑警們犯了嘀咕,一個個心急如焚。
第六天,情況似乎出現了轉機——這天晚上,西城公安分局接到群眾報告:有人在一家旅館租了房間聚賭。值班局長當即下令出動警力緝捕。十幾名警察和聯防人員趕赴現場,當場抓到賭徒6名,查獲賭資3萬餘元。令警方感興趣的是,在查獲的賭資中有相當一部分是1992年、1993年的國庫券。經訊問,弄清楚這些國庫券是一個名叫沈小銘的賭徒的。再一查,這個姓沈名小銘的青年是個不久前剛被解除勞動教養的無業人員,家境並不富裕,這和他擁有上萬元國庫券這個事實相並存顯然構成了疑點。盡管沈小銘和那天目擊“飛賊”的群眾所敘述的外形大相徑庭,但還是被作為線索嫌疑人帶進了審訊室。據沈小銘供稱,這些國庫券都是他半月前參與另一起賭博案時贏來的。他在長達六七個小時的審訊中,九供不離一辭,一口咬定這一點,令刑警無法找到突破口。
沈小銘的交代是真是假,為了搞清這至關重要的一點,國庫券號碼被輸入銀行電腦。經查核,這部分連號的國庫券是銀行當初配售給某大企業發售給內部員工的135萬元中的一部分,而失主正是在這家大企業供職的,他所失竊的國庫券是從單位購買的。刑警獲悉此情,不無振奮。這些國庫券究竟是不是被“飛賊”竊走的那部分?刑警出於慎重,進行了另一項查證:提取國庫券上的指紋與失主的指紋加以比較鑒別。這一鑒別,令刑警們剛剛萌生出來的一絲希冀之火煙消雲散——所有國庫券上都沒有失主的指紋!而失主在失竊前一天還清點過這些國庫券,如果果真是贓款,不會查不出哪怕是一枚指紋的。
這麽一折騰,已經一個星期過去了,而“飛賊”的蛛絲馬跡一點兒也沒查到。是不是在偵查方向上犯了錯誤,沒有選準突破口?參加偵查的刑警討論了一番,選擇了一個新的偵查方向:到在京打工的民工中去摸摸情況。在北京打工的民工多達百萬以上,來自河北、河南、山西、山東、安徽、四川、江蘇等省,由於“飛賊”具有特強攀登能力,警方懷疑他練過武術。這樣,便先把偵查的觸角伸向河南民工。河南乃中原腹地,自古尚武,來京打工的河南民工中,不乏擅長武功者,有的還真令人刮目相看。刑警粗粗一摸情況,得知案發地附近有一建築工地,上百名民工均來自嵩山地區,會武術者頗有幾個。於是,決定去那裏深入調查。
十幾名刑警經過幾天艱苦的秘密摸查,找到了一個值得懷疑的對象——民工陳德良。這是一個二十多歲的農民,是1993年底來北京打工的。陳的身材、外形跟目擊者所述的“飛賊”體形特征酷似;據其同鄉說,他練過“少林輕身術”,自稱已達到能“飛簷走壁”的境地。當然,刑警懷疑他並不光憑這兩點,還有另外兩點可為佐證:一是陳德良最近露出暴富跡象,接連往家裏寄了兩次錢共3200元,這已經遠遠超過他來京打工半年許的全部收入;這幾天還請同鄉去酒館喝酒,抽的香煙也由平時塊把錢一盒的“紅梅”改為名煙“紅塔山”;二是案發那天他恰恰請了一天假,一起打工的同伴曾問他的去向,他吱吱唔晤說不上來。有這麽四條,刑警自是對陳德良大感興趣。有人主張立即拘留審查,至少也先來個傳訊,但大多數同誌反對這種冒失做法。經過一番討論,最後決定先請目擊者去建築工地秘密辨認後再說。
秘密辨認安排在7月9日下午進行,警方從目擊者中挑了三名外貌斯文的,請他們屆時以承建單位“安全質量檢查員”的身份去工地“檢查”,在十幾名正在於活的民工中辨認陳德良。警方對這次辨認寄予很大的希望,事先作了準備,一旦認準,即將陳德良收審。卻不料,7月9日中午,從東城區傳來消息:“飛賊”在東城區露麵!
“飛賊”第二次作案,受害者是一位全國有名的文化界人士。為了敘述方便,本文姑且把這位知名人士稱為B先生。案件發生後,據B先生回憶,在這之前大約三四天接連兩天出門時,都看見馬路對麵站著一個身穿淺色的確涼襯衫的青年男子,貌似悠閑地抽著香煙,一雙眼睛卻牢牢地盯著他看。作為名人,B先生見慣了這種情景,隻當對方是剛搬來附近的居民,聞知自己住在這裏,閑著沒事是來看稀罕的,所以並沒在意。後來才知道,這人就是“飛賊”,是來“相腳頭”的。
B先生的夫人也是文化界人士,隻因身患痼疾,所以長期在家休養。1994年的夏天,北京特別炎熱,B夫人吃不消,便去哈爾濱避暑,昨天剛離京。B先生平時外麵應酬極多,幾乎從不在家吃飯,所以夫人一走,他便把家裏雇傭的安徽小保姆也辭了,說是圖個清靜,實際上是想節省一筆開支。不料此念大錯,7月9日小保姆前腳剛走,“飛賊”後腳就闖進了B先生這幢獨居的小四合院,開始了大“掃蕩”。
罪犯認定B先生一時半時不會回來,膽大放心,從容不迫地作案。他不但搜竊了B先生的美元、港幣、人民幣3萬多元,還盜走了B夫人平時賴以消遣度日的價值上萬元的進口激光影碟機。就是因為後麵這一手,才使刑警得知此案是“飛賊”所為——他把影碟機裝在原裝紙版箱裏,用塑料帶子紮得方方正正,然後堂而皇之地拎著出了門。在四合院門口,他和居委會一位大嬸劈麵相遇,大嬸見他提了這麽個印滿洋文的箱子,又是陌生人,自是警惕,問了聲“這是什麽”。對方用橫愣的眼光掃了她一眼,大聲說了句:“不用你管”,揚長而去。大嬸越想越覺得不對頭,遂給B先生打了電話。B先生火速趕回,進門一看,傻了,嘴裏一迭聲叫苦,好一陣才想起撥“110”。刑警趕來,居委會大嬸自要提供情況,東城公安分局早已接到西城同行的“案情通報”,根據目擊者的敘述,斷定案犯即是兩周前在西城區作下大案的“飛賊”。現場勘查所獲取的指紋,經比較鑒別與西城區“飛賊案”一致,於是完全肯定B先生寓所失竊案是同一“飛賊”所為。
西城公安分局的刑警接到東城區同行的緊急通報,放棄了對民工陳德良的指認安排。但對陳德良的調查並未中斷,後來弄清楚這人也是個犯罪分子,不過他幹的不是上門撬竊勾當,而是“軋輪子”——在公交車上扒竊。此與“飛賊案”無關,就此打住。
“飛賊”半月之內連續兩次在西城區、東城區作下特大案件,令警方震驚。北京市公安局領導毅然下令:西城、東城兩起案件串案並偵,由市局刑偵處與西城分局、東城分局各抽調得力刑警組成專案組,全力進行偵查。
專案組剛開始著手偵查,西城區又發生了一起特大盜竊案:一位享譽海內外的科學家的寓所被竊!專案組刑警接報火速驅車前往,現場勘查結果表明:此案也是 “飛賊”所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飛賊”竟然馬不停蹄接連作案——這邊的現場勘查尚未結束,連《現場勘查報告書》尚未寫出來,專案組又接到報案:距現場僅一街之隔的一戶居民家又遭盜竊,分出人馬趕赴勘查,令刑警拍案大怒:又是“飛賊”!
緊接著,從7月20日至8月10日,短短的20天時間內,西城公安分局又連連接報,“飛賊”屢屢光顧作案。一時間,人心惶惶,群眾議論紛紛,不明真相者對“飛賊”的“本領”大肆渲染;也有不少人對公安機關怨聲惡語,指責刑警破案不力,玩忽職守。
“飛賊案”是北京市警方、也是全國警方自建國以來所遇到的第一束作案頻繁、案值相對率巨大而作案手法最具明顯特點的係列盜竊案。北京市警方麵對著氣焰如此囂張的罪犯,大大震怒了。北京市公安局領導下令:專案組繼續開展偵查,從市局及各區縣公安局調集一千多名幹警在東城區、西城區的一些有可能被“飛賊”光顧的地方蹲點守候,下決心非生擒“飛賊”不可!
蹲點守候是從8月23日開始的,說也奇怪,幹警一蹲點,“飛賊”便不露麵了,無論是西城區還是東城區,都沒發生同類盜竊案。10天過去了,9月4日,遠南運動會開幕式在北京市舉行。就在這天,“飛賊”再次出現了。那天下午,東城區一條胡同中段的一戶姓薛的居民,正在家裏幹家務活,忽然聽見外麵似有什麽東西落地的聲響。他驀地想起傳言四起的“飛賊”,不禁一驚,遂從廚房抓了一把切菜刀去院裏查看。他所居住的這所四合院裏無異樣跡象,但他放心不下,打開院門,想去隔壁看個究竟。
薛某開門出來,正好有兩個蹲點守候的便衣刑警走過。刑警見他手執菜刀,且神情緊張,便詢問情由。他如此這般一說,刑警頓時警惕,馬上去敲隔壁四合院的大門。這一敲,驚動了正在裏麵作案的“飛賊”。隻聽見院裏傳出一陣輕微的聲響,房頂上人影一閃,拐彎角處胡同裏傳來一個婦女的驚叫:“啊!飛賊!!”
兩名刑警一麵掏出對講機向附近蹲點的戰友呼叫,一麵往拐角處急奔。拐彎一看,“飛賊”已從房頂上跳下來,正往胡同口疾逃。刑警和聞訊趕來的群眾共十餘人在後麵大喊著緊追不舍。
“飛賊”逃出胡同口,和左側馬路上接到這邊呼叫而急趕來的幾名蹲點幹警劈麵相遇。為首那位大喜,喝道:“飛賊‘,這回看你往哪裏逃?”一個竄跳直撲過來。“飛賊”靈巧地閃過,一個急轉身往右側人行道上奔去。後麵,七八個便衣警察和幾十名自發協助圍捕的群眾緊緊追趕,呼喊聲此起彼伏,絡繹不絕。“飛賊” 心急慌忙,如過街老鼠一般亂竄,轉眼溜進了另一條胡同。這又是一條死胡同,熟悉這一帶地形的便衣警察見狀暗喜,尋思這回看這小子往哪裏逃。
“飛賊”逃到胡同盡頭,被一堵二米五高的水泥牆擋住了去路。他退到牆腳,轉頭望了望正逼近過來的追捕者,吸了一口氣,沒用助跑,又“噌、噌、噌”地上了牆頭,飛也似地跑了!
當天晚上,北京市公安局刑偵處舉行了“飛賊案”案情分析會。會議開始,專案組領導向與會者介紹了白天蹲點幹警圍捕“飛賊”失利的情況。眾人對“飛賊”不用助跑便“走”上二米五高的牆壁這一情景無不感到吃驚。飛賊有如此驚人的攀登能力,他究竟受過何等特種訓練?是不是可以通過摸清他的本領來源而獲得偵查線索?與會者經過一番討論,達成了共識:在這方麵著手摸一摸。
北京市公安局刑偵處請來了五撥人進行模擬試驗。這五撥人是:學散打的,練武術的,教柔道的,市公安局防暴處和武警總隊特警大隊的尖子。模擬試驗地點選在一家工廠裏,那是一家大廠,當初建廠時圈進了一條胡同,還保留著一小截,盡頭正好有一堵二米五高的水泥牆,與遠南運動會開幕式那天“飛賊”逃掉的現場幾乎完全一樣。
試驗開始,先由兩名散打選手上牆。這兩人,先是練少林功夫的,練了五六年,後來改學散打,師承一位早在解放前就已出名了的散打高手。散打學了四年,參加過十幾次比賽,撈到了好幾塊牌牌,在散打界享有不小的聲譽。兩人試下來,牆是能上去的,但需要短距離助跑,並且還要借助手的力量。
接著是市局防暴處的防暴警察試驗。防暴警天天在訓練場上熬練筋骨,受過專門的攀登訓練,這堵二米五的牆壁自是不在話下,但並非完全不用助跑,並且做不到像“飛賊”那樣“噌、噌、噌”的輕鬆自如。
後麵三撥人也一一上去試了試。試驗結果表明,上牆速度最快的是武警總隊特警大隊的尖子;同時證明:二米五高的牆壁,不用助跑直接上牆,非常人和受過一般訓練的人所能做到。如果去除“飛賊”在遭圍捕時所受的心理影響,估計“飛賊”的攀登能力要勝於參加模擬試驗的每個人。參加試驗的各撥角色都是“本門派”中的成名人物,如果“飛賊”以前也公開練過,他所特有的本領定然使他名聲在外,但他們從未聽說過有這樣一個人,所以,排除了“飛賊”曾經在武術隊、散打隊、柔道隊、防暴大隊、武警部隊待過的可能,這顯然增加了查摸線索的難度。
模擬試驗的結果證明“飛賊”的本領實在是非同一般,想用平時對付一般盜賊的手段抓獲他的可能性是比較小的。所以,專案組經過研究並請示上級後決定:如“飛賊”再出現時,蹲守的幹警確認後可以當場開槍將其擊傷。
“飛賊”繼續進行著他那猖狂的犯罪活動,就在刑偵處進行模擬試驗的當天,他又在西城區盜竊了一戶居民的寓所。次日,“飛賊”又光顧東城區,闖入一位高級幹部的寓所,竊走了現金、國庫券萬餘元。他所表現出的那種瘋狂勁頭,似乎是橫下一條心要和公安幹警較勁。
發案數如三伏天的寒暑表一般在直線上升,自6月25日西城區那戶居民被盜開始,一直到10月18日,西城區被盜24戶,東城區被盜5戶,合計總共29戶。受害者中,現任中央部委、黨、政、軍領導及知名人士的9戶。據現場提取的指紋證實,這些案件均係“飛賊”所為。
“飛賊”的作案手法千篇一律:選擇在白天下手,事主家中人都上班了;作案的手法都是從牆外翻進院子,砸窗開門。
根據公安部的命令,北京市公安局調動了三千名幹警,在西城區、東城區的發案重點地段的路口、要道布崗設哨,進行蹲點守伏,務必要生擒“飛賊”。
蹲點守伏的幹警是盡心盡職的,第一天各路人馬就盯梢、查問了27名嫌疑人,其中6人被請進公安局核對指紋,但均被排除。刑偵處領導聞訊坐不住了:查緝 “飛賊”,總不能老是驚動群眾啊!究其原因,是執行的幹警對“飛賊”的形象概念模糊不清。每個幹警手頭都有一份關於“飛賊”體形特征的文字資料:年齡在 25歲至30歲之間,身高大約1.66米至1.72米,不胖不瘦,腦袋上部較大,前額開闊,鼻梁較長,眼睛不大但顯狹長,眉毛狹而濃。這些文字介紹的特征,在幹警腦海中的成像是各有理解,千差萬別。刑偵處領導於是考慮:能否采用畫像緝拿之法?
刑偵處找了幾位擅長畫肖像的畫家,請來目擊者,當麵口述,當場畫成肖像。每位畫家都是修改了又修改,畫稿搞了一大疊,但始終得不到目擊者的認可,都說不像。怎麽辦?人搞不成,是否可以請機器幫幫忙?警方於是驅車前往清華大學,那裏有先進的電子計算機,能夠畫出很好的肖像。操作人員坐在計算機前,根據目擊者的口述,不斷發出指令,屏幕上的成像換了一個又一個,但弄來弄去卻始終得不到目擊者的認可。計算機畫像也失敗了!
北京市公安局刑偵處再次召開案情分析會,商討緝拿“飛賊”的辦法。煙霧彌漫中,西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韓建國提出了一個建議:是否請上海鐵路公安處的張欣來京試試?此公專攻模擬畫像,頗有建樹,人稱“警壇神筆”。
韓建國提出此議,好幾個刑警立刻附和,都說張欣可能畫得像,不妨一試。於是,刑偵處處長王殿棟立即要通了上海刑警803總部最高負責人辦公室的電話。上海警方支持北京同行,隨即指派張欣出山。
張欣,係上海鐵路公安處技術科工程師,三級警督。他在長期的實踐中,練就了一手模擬畫像的絕活。他的這手絕活,“絕”在能將受害者、目擊者一眼驚瞥的罪犯再現。在多年的工作中,他曾畫了披著斯文外衣的色狼的猙獰,從而偵破了一起影響甚大的奸幼案;他的畫筆,還曾將殺人奸幼犯送上斷頭台;曾為瓦罐裏的頭顱報了血海深仇……張欣的成就,為他贏得了“警壇一絕”、“畫壇神筆”的美名,並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優秀人民警察”的光榮稱號。
張欣的成就和名氣,使從未謀麵的北京同行以為他是一個戴眼鏡的老頭。專家嘛,一般都是這樣的。10月20日上午10時,當上海開往北京的14次直達特快列車駛抵北京站後,前往接站的北京市公安局的幾位刑警迎著列車長問:“張欣在幾號車廂?”
列車長一怔:“哪個張欣?長什麽模樣?”
“老頭子,戴眼鏡的。”
正說著,張欣已經來到麵前,自我介紹:“我是張欣。”
北京刑警麵對著這位文靜、默然的客人,愣了:大名鼎鼎的神奇人物張欣竟是個青年?
一個小夥子,行嗎?這幾位北京警界有名的資深偵察員沒敢抱太大的希望。
張欣一住下來就開始進行工作:下午聽北京警方介紹案情,晚上看案卷。他看了一整夜的案卷,次日一早,對“飛賊”一次次的作案情景已經爛熟於心,馬上要求召來三位曾對“飛賊”有過匆匆一麵之瞥的目擊者。他根據目擊者的敘述,分別畫了三張像,然後綜合、修改,最後成像。三位目擊者看後,驚呼道:“沒錯,就是他!”
北京市公安局立刻把模擬肖像複印了三千份,發到蹲點守伏的每一個幹警的手中和基層派出所,要求牢牢地默記於心。同時,還傳下命令:凡發現與這張像相似的人,一律請到公安局登記核對指紋。
一張用畫筆繪就的法網,悄然張開了!
三天後,10月24日中午12點15分,身穿便衣的北京市公安局防暴處警察張曉東在東城區北河沿騎河樓附近蹲點守伏時,發現從身旁走過的一個男青年與模擬畫像上的“飛賊”酷似。他一陣緊張,馬上給最鄰近位置的另一名便衣警察張俊傑打了個暗號。
張俊傑一看,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悄聲道:“哎,太像了!”
兩人很沉得住氣,悄悄閃到一邊,掏出模擬畫像反複與這個人進行對照,結論:就是他!飛賊!
憑他們兩個,不一定完全有把握擒住“飛賊”,為防萬一,兩人保持距離,緊緊盯住,並與曾和“飛賊”照過麵的公交公安分局的兩名刑警取得了聯係。
被盯的男青年,走到紫禁城西華門5路汽車站旁邊的一個電話亭前,稍一遲疑,入內撥起了電話。
此時,公交公安分局刑警隊長劉福旺率領七八名便衣刑警正好趕到。9月4日追捕過“飛賊”的兩名刑警隻一看,馬上確認:“就是這小子!”
劉福旺下令:“下手!”
刑警迅速將電話亭圍住,將男青年一舉擒獲。
男青年被押解公安局,取下指紋檢驗,與犯罪現場提取到的指紋完全一致。審訊結果,在無可辨駁的證據麵前,男青年供認自己就是警方尋捕多日的“飛賊”。
經預審查明,“飛賊”名曹延奇,26歲,北京市東城區人,無業。曹自幼拜名師習武,有特強的攀登能力,曾因流氓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1992年4月在服刑期間外逃,自1994年6月25日至10月18日,共作案29起,盜得的財物價值總計達93.2萬元人民幣。
1995年3月1日,“飛賊”曹延奇在北京被處決。
【後記】
11年後的今天,記者找到了當年抓獲飛賊曹延琪的民警陳長海。他現在是市公安局公交總隊船板派出所的副所長。談起當年的這件奇案,陳長海滔滔不絕。
陳長海簡曆:
1964年,出生於北京;
1983年至1984年,任市公安局十三處偵查員;
1984年至1990年,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成立,任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刑警三隊二分隊偵查員;
1990年至1992年,北京警察學院攻讀刑偵專業專科;
1992年至1993年,原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政治處幹部;
1993年至1995年,原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刑警一隊民警;
1995年至1998年,原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刑警一隊副隊長;
1998年至今,北京市公安局公交總隊船板派出所副所長。
一人跟蹤出其不意“天兵”現
同事問陳長海:“抓不抓?”陳長海想,這賊離他們有20多米遠,走得又急又慌,稍有異常就會引起他的注意,弄不好就會顛了。而且以前戰友和他交手,幾次都沒逮著,說明這小子確實不好對付。為了慎重點兒,陳長海對同事說:“等一等再說。”
為了穩住曹延琪,民警假裝沒看見他,一名民警偷偷去通知其他的蹲守小組。陳長海悄悄跟著曹延琪穿過騎河樓大街來到北池子大街。在曹延琪打了一輛夏利車之前,陳長海先上了一輛麵的,跟著曹延琪的夏利車一直到了西華門附近。曹延琪下車後,用路邊的公用電話打了一個電話,然後就站在路邊等人。陳長海趕緊下車跟隊裏取得了聯係。
“在等待隊裏來人的過程中,我心裏沒著沒落兒的,我暗暗告誡自己要穩住。那個時候要是出點岔子,可沒人幫得了。”陳長海比劃著告訴記者。
隊裏很快來了車。陳長海和其他偵查員一起,先暗自將曹延琪包抄起來,然後一舉抓獲。當陳長海迅速將手銬銬到曹延琪手腕上時,飛賊當時就蒙了。
飛賊其人:
“抓住了飛賊,大家高興極了。”講到這裏,陳長海一臉笑意,“整整4個月啊!我們像大海撈針一樣,終於撈到手裏了!”
從小練習武術摔跤押解途中跳車逃跑
曹延琪進了看守所。據他交代,他生於1968年,從小備受家人溺愛,小學沒畢業就自動退了學。他從小練過武術和摔跤,加上自己身體素質好,很快有了一身能上房跳牆的本領。但是,曹延琪並沒有憑借自己的好功夫走上正道。1986年,曹延琪因流氓罪和盜竊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1992年3月出獄後,曹延琪幹起了修理摩托車的生意。後因無照駕駛摩托車,他將交警打傷,再次進了公安局。在被押解回看守所的途中,戴著手銬的曹延琪居然從警車裏逃跑。
瘋狂作案20起竊得財物百萬元
脫逃成功後,曹延琪開始了瘋狂作案。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曹延琪盜竊20餘起,竊得的物品除近50萬元人民幣的現金外,還有大量外幣、國庫券、工藝品、金佛像、攝像機、照相機及各種金銀珠寶首飾數十件,總價值近百萬元。
從1994年5月開始,曹延琪加快作案速度。當年10月,他曾在一天之內作案10起。他的“飛賊”名聲也開始名揚京城。他曾想過,等錢再多點就收手不幹了,那時候就躲到南方去,然後像別人一樣開家公司,讓人也另眼看待他。而最後等待他的,卻是一條奔赴死刑刑場的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