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筆由墨

不想那玉堂金馬登高第,隻望能高山流水遇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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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封檔案》拾遺之182:外國間諜越獄案

(2026-01-31 08:28:54) 下一個

本文轉載自《逐木鳥》“塵封檔案”係列

1937年2月25日,元宵節。

上午10時,一支由摩托車、滿載武裝軍人的卡車和囚車組成的行刑車隊,從國民政府首都南京的中央監獄內駛出,一路警笛長鳴,行抵雨花台刑場。

車隊停下後,法警從4輛囚車中分別押出4名五花大綁的死囚,來到早已設於刑場中間的一張法案前,麵對監斬官站立。

麵無表情的監斬官圓睜雙眼,目光在4名死囚的臉上一一掃過,緩聲問道:“各位,今天送你們上路,還有什麽話需要留下的?本人負責轉達。”

4人中的三位一齊搖頭,隻有一個瘦瘦的高個中年人啞著嗓子道:“委座要咱死,咱不得不死。可是,咱不服!憑什麽放跑一個犯人就要殺掉4顆人頭?”

監斬官冷冷一笑:“李柏齡,你也是吃過法院飯的人,你難道還不知道被你們4位放跑的犯人是個什麽角色?否則,這麽一起案子還會驚動蔣委員長嗎?”

李柏齡搖搖頭,不再吭聲。

監斬官抓起朱筆,在布告上打了一個血色大勾,擲筆於地,喝令:“執行!”

法警撲上去,把死囚押往刑場一角。須臾,槍聲響了。

一起驚動蔣介石的越獄大案至此畫上了句號……

一、

1936年5月29日,星期六。

深夜,上弦月在蓮花般的雲朵間露出一角,透出一絲幽光。一條黑影在這幽幽的月光中,閃現於南京市中山北路中段東側的一條幽深的小巷中。靜夜中早已沉睡的人們,不可能看見這個鬼魅似的黑影,也沒人聽得見那種幾近於無的極輕極輕的腳步聲。

這條黑影,來到小巷深處的一幢住宅前,以靈巧的動作輕而易舉地爬過了院牆,消失在院子的黑暗之中。

這幢宅第中,住著民國政府軍事委員會少校參謀熊子莊一家。是夜,熊子莊晚飯後即在書房工作,直至11時許方才歇手休息。這位黃埔軍校畢業的軍官絕對沒有料到,自己的家中竟會進來一個竊賊;而這個竊賊的進入,竟然意味著他的生命行將結束!

這個高明的竊賊在完成他預定的作業任務後,和進來時一樣輕悄無聲地退了出去,甚至也沒忘記應該把屋門帶上。

次日,星期日。熊子莊惦記著昨晚還未完成的工作,6點鍾不到就爬起來準備繼續幹了。漱洗畢,熊子莊走進了書房。突然,他睜大了眼睛,就像是被施了定身法似的站在那裏——昨晚放在桌上的尚未完成的那份軍事防禦草圖連同那些資料都已經不翼而飛了!

當時,國民政府已經察覺到日本對中國的侵略野心日甚一日。為未雨綢繆,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在這年春天,命令少將參議張諝行、林尉以“參謀旅行”的名義,勘察南京附近地形,擬訂攻防計劃,督導增強長江上下遊各要塞炮台,製擬整個長江防禦工事;然後又勘察江浙沿海一線防禦工事,以及寧(南京,當時稱“京”)、滬、蘇(州)、嘉(興)、常(州)、無(錫)、鎮(江)、海(州)等地,劃定二、三、四各線預備陣地。

兩名將領執行這類重任,自然帶了不少隨員,熊子莊就是其中一位。熊子莊作為黃埔軍校的高材生,在軍事委員會很受重視。這次被指定負責繪製整個長江防禦工事的草圖和製作書麵說明,要求在半月內交出來,熊子莊估算下來時間很緊,得日夜工作,於是,他就每天把資料帶回家,晚飯後幹上幾個小時。沒想到一連8天無事,這天晚上卻出了問題!

熊子莊知道這是蔣介石親自抓的一項重大機密任務,擅自把資料帶回家已是嚴重違紀,現在竟然丟失了,那實在是一起巨禍。此事一旦被上麵知道,他的腦袋肯定保不住!

熊子莊強迫自己定下神來,喚來妻子、父母,讓立刻查點家中另外還被竊了什麽物品。查點結果,客堂裏晾著的一套馬褲呢軍官製服、書房抽鬥內的錢包被竊。熊子莊反複考慮下來,尋思這多半是一起普通刑事案件,於是決定先不向上麵匯報,而是通過私人關係請警察局的朋友偵查,查明案犯,追回贓物。他本人為穩妥起見,可以去醫院躲躲風頭。

熊子莊主意打定,便騎了自行車去找黃埔軍校同學、首都警察廳刑警大隊第二偵緝隊隊長傅成望。那天傅成望休息在家,見熊子莊匆匆而來,神色有異,料想有事,便迎上來發問出了什麽事。

熊子莊未語先哭,雙膝跪地:“老兄救救小弟!”

傅成望大驚,連忙把熊子莊扶起來,讓他有什麽事快說,自己一定盡力相助。熊子莊便把失竊情況說了。傅成望笑道:“此乃小事一樁,包在兄弟身上就是了。你先回去,把現場護住,不要讓人動,我馬上帶人去貴府勘查。”

當下,傅成望趕往警察廳,發號施令,點了4名得力部下,一行5人前往熊子莊家。

刑警勘查後,得出結論:案犯是以撬門手法進入現場的,是單獨一人作的案子;從未在現場留下任何痕跡這一點判斷,這是一個老手。初步可以認定這是一起普通刑事案件,案犯是以竊取財物為目的而作的案。至於把圖紙、資料一並竊走,估計是為了包那套軍官製服,因為書房裏找不到可以包東西的報紙或者包布之類。

如此一說,熊子莊總算稍稍定下心來。他按照當時的規矩,請刑警吃了點心,又每人發送了一個紅包。

傅成望一行回到警察廳後,舉行了一個短暫的案情分析會,由於被竊錢物價值有限,而且失主要求追回的是那些圖紙、資料,所以,他們也就隻對被竊走的草圖的去向作了分析。案犯是個老手,看來一定知道應當如何保護自己,所以,他回去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把圖紙、資料處理掉,免得留下鐵證。案犯會把圖紙、資料如何處理?不外兩個途徑,一是燒毀,二是丟棄。由於燒毀時會產生煙霧,容易引起旁人的注意,所以估計他多半是會選擇後者。

傅成望於是決定:立即向全城的“破爛王”進行調查,讓了解有誰撿到了圖紙。

另外,鑒於那個竊賊作案手法如此老練,也有必要查一查是何許人,所以,要向警方安置在小偷行中的“眼線”下達指令,讓了解對方的情況。

按照傅成望以往偵查案件時的經驗,這兩步雙管齊下一齊走出去,一般當天就會有消息反饋過來的。可是,這次卻是奇怪了,不用說當天了,一連過去了三天也沒有獲得任何線索!

傅成望大覺意外:“哎,這是怎麽回事?難道那主兒是外來者?可是身懷不尋常的作案手段,為什麽不偷其他更有案值的人家,而偏偏要選中熊子莊呢?”

傅成望隱隱覺得這個案件不對頭,於是便去醫院對熊子莊說了。熊子莊聽了心中一凜:莫非那竊賊竟是專門衝著圖紙、資料來的?!

這樣,情況就複雜了。兩人於是商議,是否要正式以刑事案件的名義向首都警察廳報案,當然不能說圖紙什麽的,這樣就可以調動較多的刑警參加偵查,對迅速破案是有好處的。

二、

熊子莊沒有想到,就在他跟傅成望在商議如何偵查這起案件時,一份關於該案的特急電報已經送到了蔣介石的案頭。

這份報告,是國民黨中央組織部調查科(“中調科”前身)主任徐恩曾從上海直接發給蔣介石侍從室的。

徐恩曾獲得這一線索,純屬意外——

在國民黨的高官中,徐恩曾算得上是一個有名的好色之徒。他從1930年執掌“中調科”以來,始終善於利用職權玩弄女性。在當時“中調科”頻繁活動的南京、上海、杭州、蘇州、鎮江等地,都有他“金屋藏嬌”的軌跡。5天前,徐恩曾以“檢查工作”為名去了上海,鑽進了位於法租界的一個秘窟,與一名年輕美貌的女特務鬼混。

那個女特務姓尹,是日本人和中國人生的“混血兒”,雖是中國國籍,但卻是在日本長大的,所以幾乎活脫是一個日本女人。受徐恩曾指使,其對外身份是日本人。正受命與一個在洋行供職的中國男子“談戀愛”,以查摸該洋行的真正性質。

尹某與“男友”的關係正處於熱戀階段,幾乎天天見麵。但徐恩曾抵滬後,尹某不能去與其碰頭,原以為對方肯定要打電話找她的。但奇怪的是,一連三天竟無動於衷。徐恩曾知曉後,覺得不正常,於是命令尹某主動跟對方聯係,了解一下看是怎麽回事。

尹某一打電話,對方竟連連道歉,然後是迅速約見。尹某跟他見麵後,才知道原來這三天時間,對方竟是在連續加班,連電話都沒法往外打,所以無法與她聯係。尹某覺得奇怪,便試著詢問加班幹什麽事。對方是洋行的翻譯,他當然不清楚尹某的特務身份,便口無遮攔地說出了原委:竟是在翻譯一些軍事資料!

以徐恩曾的能量,軍事委員會指派兩名將軍“參謀旅行”的事當然是瞞不過他的。當下,他一聽說此事,馬上意識到這方麵出問題了。於是,立即以“中調科上海區”的電台向南京拍發了一份緊急密電。

蔣介石收到這份電報後,深為震驚。但是,他實在不願意接受這個嚴酷的事實:連他也還沒有看到的機密,竟然已經被日本特務機關搞去了?於是,立刻召見有關人員查問。

這一查問,自然馬上查到了熊子莊頭上。當天下午,熊子莊就被捕了。

但事情還沒有結束,蔣介石命令徐恩曾接手調查這個案件,要求把盜竊機密的日本特務逮捕,並且最好是破獲日特在南京的機關。

三、

當時,臭名昭著的國民黨軍統局還沒有成立,但戴笠作為一名特務頭子已經登場,他的特務班子名叫“複興社特務處”(最先叫“複興社特務科”),戴笠先是科長,後隨著班子的升格而相應升為處長。徐恩曾已經看出戴笠是他的一個強大的對手,於是便由最先的看不起漸漸到重視起來。徐恩曾是個聰明人,知道重視的最實際行動就是要把自己抓的“中調科”的特務工作做得“大有起色”,壓倒戴笠,這才能引起蔣介石的青睞。這次蔣介石親自下達的任務,是“中調科”一個表現的機會,所以,徐恩曾決定親自主持這個案件的偵查。

徐恩曾從蔣介石處受命後,立刻召集“中調科”的幾名骨幹特務,傳達了蔣介石的命令,下令以最快的速度開展對日本特務機關的偵查。

“中調科”在南京地區的力量最強,早已對日特線索進行過暗查,知道有一家洋行肯定是日本特務機關所在地,隻是上峰沒有命令而未進一步進行調查。現在徐恩曾下達了嚴令,下麵自然敢放開手腳行動了。隻隔了三天,一份書麵情報就送到了徐恩曾的案頭。

這份絕密書麵情報向徐恩曾報告:位於新街口的“大茂洋行”,名義上是日本籍韓國商人樸中民所開,但實際上卻是日本華北駐屯軍情報部派駐南京的一個專門負責指揮刺探我方軍事情報的特務機關。其機關長名叫鬆本二郎,是日本華北特務機關長鬆室孝郎中將的助手,軍階為日本陸軍大佐。據查,該機關直接負責南京、上海、杭州、武漢、安徽及山東等地的軍事情報工作,下有日本、韓國、中國及歐美等國籍的特務300餘名。這次被“中調科”上海區偵獲的那個情報所涉及的上海洋行,就是“大茂洋行”下轄的分行。

徐恩曾立刻去見蔣介石,報告了這一發現。蔣介石聽了很是高興,勉勵了幾句,然後問徐恩曾下一步打算如何走。

徐恩曾說:“我想對‘大茂洋行’動一動,但考慮到那是外國人開的,恐怕影響邦交關係,不敢輕易決定,特向委座當麵請示,看是否妥當?”

蔣介石略一沉吟:“嗯……這個還請示什麽,動就是了。”

“是!”

蔣介石想了想,又說:“不過嘛,要小心些,一定要抓到了把柄,使日本人有苦說不出,然後才可行動。”

“明白!”

徐恩曾於是便向部屬作了布置。“中調科”那班特務都是人精,當下自是心領神會,立即設置了一個圈套,次日派人化裝登門,去“大茂洋行”找老板樸中民談生意。那樸中民不是個在冊的日本特務,他是被日本特務機關看中後,叫他以開洋行的名義掩護日本特務機關進行活動的。他在中國的事情就是做生意賺錢,所以聽說有生意做,又是肯定能賺錢的,於是就答應於當晚去鼓樓“新世界飯店”赴宴,進行具體洽談。

當晚,這個樸中民就落到了中統手裏。樸中民初時對訊問他的中統特務甚凶,威脅說要向國民政府外交部提出抗議。但被扣上手銬押著去“中調科”看守所的刑訊室去轉了一圈後,態度馬上來了個90度大轉變,不單供出了他所知曉的日本特務機關的情況,還表示願意聽從“中調科”的招呼,隻求保全性命。

“中調科”那幾位自是喜出望外,於是便“招呼”了:要樸中民做兩樁事,一是寫一份“大茂洋行”收購贓物的供伏,二是給鬆本二郎打個電話,找一個借口把對方騙到指定的一家飯店來。

樸中民沒想到還有這麽一招,他自然知道這意味著什麽,不禁有些遲疑。但經不住死亡的威脅,最後還是答應合作,但他要求事成之後把他秘密送往香港。特務答應了。

當天晚上11時許,樸中民便給鬆本二郎打了個電話,佯稱他在飯店碰到了一個非常漂亮的中國姑娘,對方已經收下了一筆錢,答應在外麵過夜。原來,那鬆本二郎是個好色之徒,時常讓樸中民給他物色女人,在外麵包了房間供其淫樂。樸中民此舉不是第一遭,所以鬆本二郎根本沒有懷疑,當下就駕車直往飯店,結果就被當作“強奸犯”逮捕了。

在誘捕鬆本二郎時,“中調科”已經通知國民黨首都警察廳刑偵大隊派了25名精幹刑警交給“中調科”指揮。“中調科”安排了10名特務,連同這些刑警一起去了“大茂洋行”,悄悄將洋行包圍起來。這邊鬆本二郎一落網,那邊馬上衝進洋行,以警方名義對“強奸犯”吳興良(鬆本二郎的韓國化名,他是以洋行襄理的名義潛伏於“大茂洋行”的)的辦公室進行搜查,結果查出了其搞間諜活動的部分證據。

鬆本二郎的被捕,令日本方麵大大吃驚。鬆室孝郎中將當即向東京陸軍省發急電報告此事。日本駐南京的外交公使也通過自己的渠道向日本政府報告了。由於特務機關是日本軍方的事,事先也未向日本外務省通過氣,所以外務省等著軍方上門求助後才打算插手此事。而日本的陸軍省其時氣焰正旺,打算自己解決此事,因此也未向外務省聯係。陸軍省經過研究,決定請一位日本的皇室男爵以私人名義去中國協調解決這件事。

1936年6月中旬,那位皇室男爵以私人名義抵達南京。當天,他就拜訪了汪精衛。汪精衛知道鬆本二郎被捕之事是蔣介石親自下達的命令,他對於營救是起不了作用的,於是就把球踢向國民政府司法院,介紹男爵去找司法院長居正。

次日,男爵去找了居正。國民政府司法院的職責是“掌理司法審判、司法行政、官吏懲戒及行政審判”,對於如何處理這起案件倒是有權的。但是,居正並非像汪精衛那樣是親日派,也料到男爵此去必是為此事,所以一口回絕,連麵都沒見。

男爵無功而返,陸軍省無奈之下,隻好通過外交途徑處理了。但是,還沒等外務省開口,國民政府首都地方法院已經開庭審理這起案件,以“強奸罪”(未遂)和“間諜罪”判處韓國人吳興良徒刑15年。

蔣介石之所以下令迅速處置鬆本二郎,是因為鬆本二郎被捕後始終一口咬定他是韓國人吳興良,與日本無關。於是,蔣介石一怒之下道:“娘希匹,他說他是韓國人,那就照韓國人判刑,讓東洋人說不出話來!”

蔣介石一錘定音,首都地方法院於是便判了鬆本二郎重刑。

這一判,惹惱了東京方麵,於是,一場被日特機關稱為“高級營救”的計劃出籠了。

四、

鬆本二郎被判刑後,隨即押解南京中央監獄服刑。其時,那個“大茂洋行”的老板樸中民已經“失蹤”——被“中調科”秘密送往香港了,洋行還開著,但日特機關已經撤離了。“大茂洋行”受日本特務的指使,擔負起營救鬆本二郎的任務。

鬆本二郎的被捕判刑使日本陸軍省方麵大為惱怒,該省認為這不僅僅是對鬆本二郎懲治的問題,而且還關係到日本軍人的麵子,關係到今後間諜工作的士氣。為此,陸軍省決定采取措施,把已經關在中國南京中央監獄中的鬆本二郎營救出獄。

1936年7月29日,日本陸軍省情報局主管對華諜報工作的副局長阪本義一郎少將主持舉行了一次“營救鬆本二郎方案研討會”。這次會議開了整整7個小時,出席會議的日本陸軍情報官員、關東軍、華北駐屯軍的特高課長官和諜報專家共23人擺出了多個方案,最後經過反複比較,決定采用陸軍省情報一處“鷹機關”機關長小野昭所提出的方案。

由於該方案是小野昭所提出的,所以會議決定授其全權負責實施該項營救計劃。

1936年8月上旬,小野昭從東京飛赴天津,在天津逗留一周後,化裝成中國商人秘密潛赴上海。

當時,“鷹機關”在上海虹口有一處情報站,小野昭以機關長的身份就在該情報站住了下來,開始著手進行“高級營救”的準備工作。

小野昭分析了“大茂洋行”被“中調科”偵破的經過,尋思看來在南京不宜建立臨時機關,免得“高級營救”不成,自己反倒被“中調科”拿下。但是,營救活動要在南京進行,如果把臨時指揮機關設在上海似也不妥,上海、南京畢竟有300餘公裏,有點鞭長莫及。小野昭反複考慮後,決定將臨時機關設在距南京很近的江蘇省省會鎮江市。

小野昭於是調兵遣將,從天津華北駐屯軍借來了1名精通漢語的軍醫,又從上海的日本醫院挖了兩名日本醫生和4名護士,集中到鎮江,開了一家“濟難診所”,作為“高級營救”行動的指揮部。

1936年9月底,“濟難診所”正式開張。當天,小野昭就向“鷹機關”的特務下達了一道命令:立即刺探中央監獄的有關情報!

一周後,有關情報陸續匯總到了“濟難診所”,小野昭掌握了如下情況——

鬆本二郎關押於中央監獄的重刑犯監區,那裏是專門關押被判處徒刑10年~20年的囚犯的。中央監獄的外側本就戒備森嚴,高牆電網,崗亭哨兵,晝夜警惕,真個是插翅難飛。而重刑犯監區,向被視為“獄中之獄”,四周又設有高達3米的圍牆,另有崗亭哨兵,進出隻有一條通道,卻設置了兩道鐵門,有獄卒專門看守,即使是監獄長通過也得出示通行證。至於囚犯,那是根本別想走出這兩道鐵門的。

在重刑凶犯監區服刑的囚犯,每月可以有一次探監。屆時,犯人被分批(每批15人)帶出監區,由獄卒一個押一個的帶進探監室。前往探監的親友與犯人見麵時隔著一道鐵絲網,隻能見麵,不能接觸;親友帶給犯人的東西,事先必須交給監獄方麵檢查,由監獄轉交犯人本人。

在重刑犯監區服刑的犯人,如果患病,也是隻能由監獄的醫生進行治療。如果監獄醫生無法治好的,或者患了緊急重症的,則由監獄派員嚴密押解前往指定的醫院治療。隻能治療,不能住院。

小野昭根據上述情報進行了詳密的分析,考慮了幾種營救方案:1.利用探監送入武器,然後派人前往中央監獄門外接應,靠鬆本二郎自己的能力強行越獄;2.探監送入特製的藥物,使鬆本二郎產生緊急重病,迫使監獄方麵不得不將其送往獄外醫院治療,組織力量在途中進行武裝劫救;3.收買日本浪人和中國江湖匪徒,提供優良武器,組成小分隊進行強行劫獄;4.收買中央監獄中的獄卒,暗中協助鬆本二郎進行越獄。

由於這是在“敵國”首都進行營救活動,小野昭不得不小心翼翼,不敢自作主張,生怕萬一出了漏子,會釀成大禍。他把這四種營救方案以密電形式拍往東京陸軍省情報局,要求局本部指定其中的一種予以實施。

1936年10月中旬,東京通過“鷹機關”上海站的秘密電台轉來了指示:可按所報之第四號方案予以實施。

小野昭當即派人前往上海,向中國律師進行關於在押犯人如何通過合法手續可以獲得開釋的谘詢。律師自然不知道其中的原委,見是正常的法律谘詢,又是支付了較高費用的,自是盡力。律師告訴小野昭派去的特務:在中國監獄服刑的犯人,如果要想提前開釋,其方式有兩種,一是由法院下達法律文書對該犯人予以減刑或者假釋;二是由監獄方麵通過醫生證明該犯人患有嚴重疾病的,報請法院保外就醫獲準的。

小野昭根據上述兩種可能,製訂了一個營救計劃:偽造法院法律文書將鬆本二郎營救出獄。

五、

對於“鷹機關”來說,偽造一份國民政府首都地方法院的法律文書是一樁輕而易舉之事,他們有足夠的能力弄出一份足可亂真的撤消對於鬆本二郎的前一份《刑事判決書》的《特別刑事裁定書》。但是,這裏的問題不僅僅在於要有這樣一份法律文書,還要有中央監獄的有關人員的密切配合,才能使這份法律文書生效。

小野昭作為一名高級特務,在策劃這類隻允許進行一次的營救活動時,自然要慎而又慎,絕對不允許出現任何失誤。因此,小野昭決定進行這種方式的營救時,對每一個細節都作了詳細的了解。

小野昭得知,即使有了這樣一份法律文書,要使鬆本二郎走出中央監獄,還要經過以下幾道步驟——

當營救人員裝扮成的法官抵達監獄後,先要向監獄警衛大隊的值勤人員出示證件和法律文書,說明來意,由警衛人員向監獄的獄政科轉達情況。

獄政科官員在接到警衛大隊的報告後,會派員到監獄的接待室與“法官”見麵,再次查驗證件和法律文書。當獄政官員確認“法官”和法律文書的真實性後,由於將被開釋的鬆本二郎是判刑15年的重刑犯,獄政科還作不了主,得向監獄長報告。

監獄長在接到報告後,有可能會再次檢驗證件與法律文書,而且還極有可能親自與首都地方法院通電話核實此事。

監獄長在核實無誤後,批準開釋,要將法律文書留在監獄獄政科備案。到這一步,還不意味著所有環節都已經打通了,還有可能會經過一關——監獄警衛大隊大隊長。當獄卒把鬆本二郎帶出來時,警衛人員會向大隊長報告,得由大隊長簽字認可後,他們才肯放人。這時,大隊長還有可能向監獄和法院打電話核實此事,最後才好放人。

另外,把鬆本二郎帶出來的那兩個獄卒也是不可忽視的,他們是這些人中最有經驗的,可以說任何破綻都逃不過他們的眼睛,隻要他們把疑點向其他監獄官員一提哪怕鬆本二郎已經到了監獄門口,也有可能仍被抓回去,扣押審查。

小野昭根據上述各道步驟,理出了各個環節上需要搞定的人員:獄卒、警衛大隊大隊長、監獄長、獄政科官員、地方法院特別刑事法庭庭長。

小野昭估計下來,對搞定這麽些人心中沒有底,這中間,最難對付的是監獄長和法庭庭長。不說一時找不到可以接近這兩人、送得上禮的人選,就是找到了對方是不是肯答應合作也是一個未知數。這中間最重要的是:隻要開口,就必須答應合作,否則那就是泄漏了這一機密,再怎樣努力也無法實施成功了。

小野昭和助手反複商議這個問題,最後把思路改變了一下:監獄長、法院庭長不好對付,是否可以另外物色能夠替代這兩人的角色?

什麽叫“能夠替代這兩人的角色”,就是指這兩人不上班時,可以代替他們行使職權的那兩個人。

小野昭立即下達了一條命令,讓部下對此進行調查。

調查結果很快就出來了:中央監獄與首都地方法院在星期天都是不辦公的,留有相應的官員值班。值班的官員有處理決定所有相關的事宜的權利。中央監獄可以有權處置所有事務的值班官員是四位副監獄長;首都地方法院方麵的官員就多了,除了正副院長,還有各庭的庭長,最近由於實行了督察員製,派駐在院的督察員也參加值班,行使職權。

小野昭大喜:“那就好了,我們可以選在某個星期天行動,在那些值班官員中挑選願意跟我們合作的,我們給予重賞,我不相信他們之中每個人都是完全忠於職守的。”

目標既已確定,收買即時開始。“鷹機關”物色了一名在南京夫子廟賣狗皮膏藥的江湖武師楊某作為牽線搭橋者。這楊某是福建人,一手祖傳的南拳在蘇南地區有點名氣,據說曾多次得過擂台賽的大獎,還打敗過外國武師。可能因為這一點,他有許多朋友和徒弟,其中包括日本、韓國浪人。這一次,“鷹機關”的腦筋就動在楊某頭上。因為小野昭得知楊某的朋友中有中央監獄的獄卒,尋思可以打開缺口的。考慮到此人可能有些武人的愛國意識,小野昭就關照前去跟他接觸的日本浪人,隻要由楊某介紹一名獄卒認識就可以了,其他事情不要他管。

楊某不清楚日本浪人要認識獄卒幹什麽,但他受了對方的幾瓶名酒之禮,也就樂意介紹。他介紹的這名獄卒,名叫牛阿孝,是他的徒弟,已經練了十來年的拳術,據說在中央監獄裏算得上一把好手,論徒手格鬥,警衛大隊大隊長曲和順也不是他的對手。因此,牛阿孝雖是一名小獄卒,但他在中央監獄很有麵子,連監獄長見到他也很是客氣。

練武的都重江湖義氣,那個日本浪人深知這一點,結識牛阿孝後很舍得在錢財上投資,大把的錢花在牛阿孝的父母、妻子、兒女身上,花得牛阿孝不好意思,再三表示要好好報答。這樣,那個日本浪人就推出了小野昭派駐南京的“鷹機關”韓國特務金勇,三人於1936年10月結拜為異姓兄弟。牛阿孝年歲最小,是三人中的小弟。

結拜後,金勇就向牛阿孝提出了要求:他想營救自己的救命恩人鬆本二郎(當然用的是鬆本二郎的韓國名字吳興良)。牛阿孝最初有些遲疑,但是聽金勇介紹了計劃後,覺得是萬無一失的,事後也可以逃脫責任,於是就點了頭。金勇當即給了他黃金40兩。

接下來,是牛阿孝在監獄內部活動了。巧的是,中央監獄的一名獄政官魯一城和牛阿孝有些親戚關係,於是牛阿孝就先拉其下水,也是花了40兩黃金,魯一城就答應予以協助。

魯一城經常和幾位監獄長接觸,金勇受命與其直接接觸商談後,決定將其中一個名叫徐勝的副監獄長作為目標。那徐勝喜財嗜色,上班之餘基本上都是泡在賭桌上和妓院裏。他的薪金雖然不菲,但哪裏經得起如此折騰,所以總是寅吃卯糧,借錢一直借到像牛阿孝那樣的小獄卒頭上。魯一城和徐勝曾在一個科共過事,關係不錯,算得上是徐勝的一個小銀行,借給徐勝的錢前後不下數千元,至今還有450元大洋未還。所以,徐勝見到魯一城,是一帖老膏藥,有求必應,沒有話說。

魯一城就是利用這層關係,向徐勝攤了牌,因為是副監獄長,“鷹機關”出的酬金要高些,是60兩黃金。那徐勝看著黃燦燦的金條,一雙耗子眼就發亮了,但是那畢竟是玩命的勾當,心裏有點膽怯。不過他一聽上麵還有人,如果一旦出了事,可以把責任往地方法院那裏推時,他反複考慮後也就同意了。但是,徐勝收下金條時提出了一個條件:行動前必須把偽造的法律文書給他過目,他如果認為確實可以亂真的,那才幹,否則就不幹。因為一旦一眼就可以看出那玩意兒是假的,那他這個副監獄長就沒法把責任往地方法院那裏推了。

接著,“鷹機關”要徐勝收買中央監獄警衛大隊大隊長曲和順。徐勝弄清收買曲和順的原因後,笑道:“把黃金花在他身上幹什麽?曲和順星期天從來不上班的,你們既然準備選定星期天下手,那就不用把他考慮在內。話說回來,即使曲和順上班,他也無法從中作梗的。試想,我這個副監獄長屆時是中央監獄的最高長官,在那天就是我說了算,而如果他要往高等法院打電話查詢,那裏你們也已經有了安排,還怕他什麽?再說,最重要一點,外界可能都不知道,曲和順是‘中調科’的人,你們一扯上他,反倒可能會壞事。”

這話報到小野昭那裏,那主兒深以為然,於是就讓不必對曲和順開展工作了。也算為“鷹機關”省下了幾十兩黃金。

接下來的工作,就是在首都地方法院選擇目標了。

六、

其時,國民政府的首都法院設立方才一年多。設立首都地方法院,是根據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中央政治會議議決,於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10月1日,將原江寧地方法院易名而立。當時的院長是汪兆彭,另有副院長3名。次年,又由司法院派出一名官員任督察長。該院設民事、刑事各一庭,各有庭長、副庭長兩名。“鷹機關”的主意,就是要在這正副院長、庭長與督察長中物色一名願意提供方便的角色。

小野昭派人悄悄一查,選中了督察長李柏齡。這李柏齡原是陝西的一個縣長,後來憑著同鄉關係趕到南京來投靠國民黨元老、監察院長於佑任。於佑任把他介紹到了司法院長居正那裏去了,兩年後,正好需要向首都地方法院派駐一名督察長,居正就把李柏齡派了過去,也算是對於佑任的一個交代。居正當時倒是一片好心,絕對沒想到此舉竟是把李柏齡提前送上了死路。

李柏齡是做縣長出身的角色,撈錢是他的拿手好戲。在司法院不過是一名手無實權的角色,沒什麽錢財可撈。派駐首都地方法院後,原以為可以大顯身手了,卻不料這督察長乃是一個空名,既無審判權,又缺乏法律底子去行使督察之職,所以李柏齡隻能看著院長、庭長們撈橫檔,急得眼睛冒火卻又無計可施。正當他想通通關係調離法院時,“鷹機關”找上他了。

李柏齡雖是陝西山溝溝的人,卻是去日本留過學的,精通日語,喜歡跳舞,更嗜好玩女人。南京一些高級舞廳、大飯店的舞池中,經常出現他的身影,在他的通訊錄中,頗有一些紅舞女的芳名。殊不知,這些紅舞女中,有幾個是日本特務機關的編外特工,跳舞之外,還額外拿著日特機關的一份津貼,受命為日特機關效力。

這些編外特工中,有一名新近從上海過來的紅舞女,姓顏,藝名“紅薔薇”。“紅薔薇”年輕貌美,且有一套一般舞女遠遠不及的媚術,又深諳淫男心理,對他們是引而不發,勾得日夜思念,必欲到手。屆時,她開的條件往往相當苛刻,但對方卻不得不上鉤。“薔薇”的名字,據說就因此而得。

李柏齡最近正在圖謀“紅薔薇”,但“紅薔薇”對他卻沒有特別的興趣。她需要結識的是那些手握實權的高官武將,小小一個督察長是不放在她的眼睛裏的。李柏齡幾次三番勾引不得,正心灰意懶之際,那“紅薔薇”突然自己找上來了。不難想象,這對於李柏齡是一個怎麽樣的喜悅。兩人的交往急切升溫,不久就到了“難分難舍”的地步了。這時,“紅薔薇”突然提出要與李柏齡一起東渡日本,結為百年之好。至於李柏齡在陝西的結發妻子,那就一丟了之。

這對於李柏齡來說,自是求之不得。但他擔心兩點,一是到了日本後的工作問題;二是手頭缺錢,別說安家費了,連路費都成問題。這時,“紅薔薇”“情意綿綿”地表示:錢,她有一些,足夠花銷一兩年的;工作,問題也不大,她認識一位日本商人,隻要相幫他解決一個問題,到日本後的工作包在對方身上。

李柏齡其時已經難以自拔了,一切問題都對“紅薔薇”言聽計從。他不假思索地點了頭,於是,通過“紅薔微”的牽線,李柏齡就跟小野昭的助手見了麵。雙方議定:行動之前,先給李柏齡黃金30兩及日本護照一本;事成之後,加付黃金20兩,將他和“紅薔薇”安全送往日本,抵達後給予安排工作,並贈送住房一套。

至此,一切準備工作均已完成,隻待行動了。

七、

1936年12月26日,這是這年的最後一個星期日。

上午9時半,一輛掛著特種車輛牌照的中吉普駛至中央監獄大門外。汽車停下後,下來了兩個穿藍色西裝、外罩咖啡色風衣的男子,一個空手,一個拎著一黑色牛皮公文包。

兩人在監獄大門口的崗亭前駐步,向崗哨出示了證件和公文,說是首都地方法院的法官,奉命前來辦理釋放一名改判囚犯的公事。崗哨按照慣例,往獄政科打了電話,然後把來人讓進了接待室。

片刻,從裏麵出來了一個身材高大的男子——值班獄政官魯一城。他驗看過來人的一應證件、公文後,打電話喚來了和他一起值班的書記員,讓書記員為來人辦理有關手續。

那書記員已經年過五十,是個老獄吏,他對日特機關的這個陰謀是蒙在鼓裏的,魯一城拉他出來完全是為了事後一旦陰謀敗露時好有個“與己無關”的證明人。當時腐敗成風,法院時常有前判後放之事,有時甚至白天把犯人判了刑送進監獄,當天半夜就發文來改判放人的。所以,書記員對星期天放人倒也不覺得奇怪。隻是,他看了犯人名字後,想起這吳興良乃是外籍犯,又是判了重刑的,於是就向魯一城提出:“這個犯人辦理釋放手續恐怕得向上麵報告一聲吧?”

魯一城點頭:“對,向上峰報告一聲為妥。今天獄部是哪位獄長值班?”

“好像是徐獄長。”

魯一城下令:“你把所有的證件、公文都送到徐獄長那裏去,請他批一批。”

於是,書記員就去找了副監獄長徐勝。那徐勝事先已經知曉是怎麽回事了,今天的值班也是他特地爭來的,所以一聽就明白這是“機關發動”了,當下二話不說,提筆就批。

那魯一城幹脆裝腔裝到底了,猶是平時一副懶散樣子,自己也不挪步,就叫老書記員拿了釋放證去重刑犯監區通知放人。那邊,獄卒牛阿孝早已等著了,當下便叫著鬆本二郎的假名字把他帶了出來。

到了大門口,崗哨再次驗查一應文書後,就放行了。

就這樣,日本間諜鬆本二郎被營救出獄了。

這件事原本是可以蒙混過去的,因為監獄方麵有那份偽造的法院“特種刑事裁定書”作為憑證存檔,其他不知情的官員都認為釋放這樣一個犯人是正常的。監獄是刑罰執行單位,並不參與對犯人的複審;而原判單位法院,則以為他們所判的犯人還在監獄服刑,向無前往監獄查看的例子。監獄裏少了這樣一個犯人的事法院是不會知道的。所以,無論是魯一城、徐勝還是李柏齡,都是心中竊喜,沒擔半分心事。

哪知也是合該有事,僅僅過了四天,這件事就給捅了出來——

1936年12月30日,何應欽派了一名秘書前往中央監獄代表他本人探望一名美國囚犯。何應欽當時擔任國民政府軍政部長,他在不久前發生的“西安事變”中,由於“主戰”而與宋美齡鬧得不可開交。12月25日,西安事變和平解決,蔣介石返回南京。何應欽在事變中的表現深為蔣介石所痛恨,他在蔣心目中的地位從此一落千丈。

就在這時,何應欽接到一封信函,那是一個美國人從中央監獄發出來的。這個美國人不久前在上海犯了一起命案,被上海地方法院判處徒刑16年。不知出於哪方麵的考慮,經司法院批準,他被押解南京中央監獄服刑。這個美國人的父親以前曾在日本做過生意,當時何應欽正在東京的振武學校留學,在經濟上受到過對方的資助,兩人是關係不錯的朋友。這一情況,那個美國囚犯最初並不知曉,直到遞解南京後,才從父親的來信中得知,於是他便試著寫一封信給何應欽。

何應欽接到信後,因為忙著處理西安事變,也沒去答理。直到此刻,才想起這件事。他尋思從此要跟蔣介石暗地比劃比劃了,得借助外國人的力量,於是就想起了那個美國朋友,就派秘書去中央監獄看望。

那美國犯人與秘書一見麵就大訴其苦,要求向何部長轉告,把他救出去。秘書答應轉告,但又對他說了中國的法律情況。那美國犯人不以為然,舉出了原先關押在他隔壁監房的鬆本二郎的例子,說人家也判了重刑,隻比他少了一年,還不是說放就放了。秘書回去如此這般向何應欽一報告。何應欽是黨國要員,於法律自是知曉點的,感到此事不可思議,但還沒有想到那竟然是一次日本特務機關的高級營救,隻在心裏留了一個底。

過了元旦,何應欽在出席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會議時,正好碰到了司法院長居正,便把鬆本二郎的事說了一遍,尋思若是有特例可以保釋的,那他就把那個美國朋友之子也保釋出來就是了。殊不料居正聽後大為震驚,連說“怪事”。會議結束後,居正當即直接驅車去了首都地方法院。一了解,該院根本沒有對“吳興良”改判過。

首都地方法院見這事竟驚動了司法院長,也自是大驚,當即向中央監獄查詢是怎麽一回事。中央監獄一查,“吳興良”開釋是有首都地方法院的法律文書的,於是據實匯報了。

這樣,這起罕見的越獄案件終於捅了出來。

由戴笠負責的複興社特務處當天就知悉該案了。次日,戴笠直接向蔣介石報告了此事。蔣介石聞訊大怒,當場下令:嚴查嚴懲,不得姑息!

這時,那個李柏齡已經逃回陝西去了。原來,鬆本二郎越獄後,“紅薔薇”竟隨即失蹤了。李柏齡找了幾天也沒找到她,情知不好。就在這時,越獄案給捅了出來。李柏齡一看苗頭不對,馬上告假回了陝西,想避避風頭。不曾想到這個案件竟然使蔣介石震驚,下令嚴懲,他前腳剛踏進家門,追捕人員後腳就到了。

與此同時,中央監獄也在進行整肅。奉命辦理該案的是複興社特務處,由戴笠親自督辦。這種案件到了這一步,其實是很好查的。複興社特務從魯一城、徐勝爭著要在案發日值班這一點上找到了突破口,不問長短,先把兩人逮了進去。魯一城、徐勝哪裏吃得住複興社特務處的刑罰,三兩下就乖乖招供了。於是,獄卒牛阿孝也進了複興社特務處的看守所。

複興社特務處在弄清案情後,曾對“紅薔薇”進行偵緝,但未能將其緝拿歸案,據說她已逃往東北。如此重大的案件,首都地方法院已經不能受理、審理了。於是司法院便將案件發往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審理。當時最高法院的院長由司法院長居正兼任,由他下令,由該院特刑一庭負責審理該案。

1937年2月8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特刑一庭對該案進行判決,判處李柏齡、徐勝、魯一城、牛阿孝四名案犯死刑。由於是最高法院下達的判決書,所以是終審判決,不得上訴。

同年2月25日,該案四犯被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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