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有效的冠狀病毒病-19(COVID-19)疫苗是控製並最終結束大流行的最佳方法。疫苗的開發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發展,有200多種候選疫苗,數十億美元的資金投入,而且製造過程經常在甚至不知道給定的候選疫苗能否成功的情況下進行。迄今為止,美國聯邦政府已通過Operation Warp Speed快速推進了5種候選疫苗的開發。同時,越來越多的懷疑論者對未來的COVID-19疫苗產生了懷疑。對美國1056個人的調查發現,隻有49%的人說他們目前正在計劃接受COVID-19疫苗接種,有31%的人還不確定接種與否,有20%的人確定不接種,認為安全是一個主要問題。應對此類擔憂的最佳方法是采用透明,嚴格的方法來開發和管理疫苗,包括需要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允許的許可證,或任何許可證前使用的允許。為了使這項工作取得成功,至關重要的是要尊重該機構的獨立性,維持其標準,並避免讓政治人物發表造成幹擾現象的聲明,例如抗瘧疾藥物緊急使用授權來治療COVID-19.4所造成的幹擾。為幫助確保做出最佳決策並增強公眾信心,監管機構應對COVID-19疫苗開發中需要采取的4種保障措施的計劃保持透明。COVID-19疫苗應減少感染,疾病和由此引起的並發症的風險。當前,證明有效性的最好方法是通過大型臨床試驗,將已接種疫苗的個體與未接種疫苗的個體的結果進行比較。目前,此類研究涉及數千名患者,目前計劃在接下來的3個月中開始針對至少3種候選疫苗進行研究。如果這些研究是在持續傳播的社區中進行的(並且仍然有很多),則有可能在幾個月內確定疫苗的有效性,從而有可能為全麵批準提供支持。迫切需要研究在種族多樣化的人群中的有效性,這些人群不僅包括健康人群,還包括老年人和患有慢性疾病的個人,處於嚴重疾病高風險和死亡的人群。FDA現在應該開始向公眾解釋這些研究,以及將用於確定有效性的標準。加速批準最初是基於有效性的可能替代終點(例如抗體水平)而非臨床終點的途徑,目前尚不可行,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特異性抗體可以預測保護作用。結果,根據抗體狀態評估有效性為時尚早。如果科學的理解有所進步,則可以重新考慮這種方法。考慮到以前的疫苗安全性挑戰,監管機構在批準廣泛使用的疫苗時要謹慎再謹慎。即使在大流行期間,當很多人處於危險之中時,與治療疾病的藥物不同的是,疫苗是向非常多的健康個體給藥,因此必須非常安全。在美國,第3期關鍵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試驗通常要招募至少數千名接種疫苗的個體和對照研究參與者,並且應該檢測出可能超過有效疫苗益處的一個數量級的主要安全信號。在允許廣泛使用COVID-19疫苗之前,FDA應該解釋該機構將如何要求並仔細分析這些試驗的安全性信號。在試驗中確定疫苗安全性後,應盡快對孕婦進行研究,其中包括那些有可能暴露於衛生保健工作者的孕婦和年幼的兒童,他們有患感染相關的多係統炎症綜合症的風險。此外,根據動物研究,一些針對其他冠狀病毒的疫苗顯示出了在具有突破性感染的接種疫苗個體中使疾病惡化的潛力。因此,除了常規的安全性分析之外,管理人員還應在接種疫苗的個體中尋找更嚴重COVID-19的疾病。在經過嚴格控製的臨床試驗以及批準的製造工藝,設施和質量前提下證明了安全性和有效性來批準疫苗使用是最可取的,是疫苗批準和銷售的“金標準”。但是,在嚴重的持續大流行期間,FDA有幾種選擇,可以在批準前向成千上萬甚至數百萬的美國居民提供COVID-19疫苗。FDA可能會通過擴大訪問範圍或所謂的“同情使用”計劃來提供有前途但未經證實的研究產品,該程序可以允許訪問,同時需要知情同意程序和不良事件報告。此外,在已宣布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中,如果沒有可用的認可替代品,FDA會根據其特定的風險收益評估和證據表明該產品支持“可能是有效”,其已知和潛在的好處可能會超過已知和潛在的風險。盡管EUA可以促進廣泛訪問並允許提供增強公共衛生反應的規定,但這種方法僅應謹慎用於COVID-19疫苗,因為盡管FDA傳達了信息和產品標簽,但公眾仍可能將EUA視為與批準相同。相反,如果根據EUA使用的疫苗遇到安全問題,無效或未經同意被視為實驗,則FDA將麵臨為何該機構不等待廣泛的疫苗發布之前不等待更多數據並信任所有人的挑戰。疫苗可能會嚴重受損。因此,如果將EUA途徑用於COVID-19疫苗,則最好是FDA要求使用知情同意書,並使用能夠解釋為什麽僅在EUA下才可購買該產品的過程,以幫助確保所有用戶尚未了解疫苗批準。無論遵循哪種途徑,都應監測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在廣泛使用之前最大程度地了解疫苗,並有助於最終批準。此外,在知情同意的情況下,最好將初次使用未經批準的疫苗用於感染風險高或嚴重後果的個人(例如,醫護人員,其他基本工人,療養院居民和其他聚集場所) (例如老年人和患有慢性疾病的人)。包括監管機構和領導人在內的政府必須與公眾,臨床醫生和醫療機構以及疫苗接種者進行清晰準確的溝通。信息應包括關於是否批準疫苗,為什麽不批準以及關於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包括不良反應及其發生頻率)的已知和未知信息的一致,全麵和可理解的消息。一些與疫苗相關的嚴重不良事件很少發生,或者在預許可研究中可能未發現。例如,在1976年,隻有在用豬流感疫苗免疫後,才注意到超過每100 000名接受者中約有1例吉蘭-巴雷綜合症(GBS)的標準,因此,鑒於該疾病的消退, 為了確保迅速發現,報告和解決此類罕見事件,無論其是意料之外的事件,在推出COVID-19疫苗期間,廣泛的近實時監控至關重要。此外,由於疫苗將在短時間內廣泛施用,因此在施用後甚至會同時發生引起一些令人關注的事件。提前就這種可能性以及FDA將如何應對進行溝通,可以增強公眾對監測和監督價值的理解。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方法可以找到一個強有力的模型,該疫苗在2009年大流行期間迅速獲得批準。當時,開發了一係列係統,結合了聯邦和私營部門的數據庫,以主動監視數百萬劑疫苗的安全性。一個獨立的評估小組,包括非政府專家,至少每兩周審查一次數據,以幫助確保和傳達在美國使用的疫苗是安全的。從那時起,更多的電子數據係統變得可用。高調使用這些資源並向公眾解釋其用途,將有助於FDA,疾病控製與預防中心以及合作夥伴快速監控,分析和交流有關新COVID-19疫苗的安全性。隨著美國和其他國家/地區爭相開發COVID-19疫苗,必須采取這些保障措施,以實現開發安全有效的疫苗的目標,從而盡快,盡可能安全地結束大流行,同時贏得並保持公眾的信任和信任,置信度。
JAMA
The Development of COVID-19 VaccinesNicole Lurie, MD, MSPH1; Joshua M. Sharfstein, MD2; Jesse L. Goodman, MD, MPH3Author Affiliations Article InformationJAMA. Published online July 6, 2020. doi:10.1001/jama.2020.12461